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水平,更好地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使广大投资者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将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接待时间
2026年5月19日(星期二)上午9:30-11:30。
二、接待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沙秀路99号亚厦中心A座12楼会议室
三、预约方式
参与投资者请按以下方式预约:
时间:2026年5月14日-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联系人:梁晓岚
电话:0571-28208786
传真:0571-28208785
邮箱:yashair@chinayasha.com
四、公司参与人员
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会有调整)。
五、注意事项
1、来访个人投资者请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机构投资者携带机构相关证明文件及其复印件,公司将对来访投资者的上述证明性文件进行查验并存档复印件,以备监管机构查阅。
2、保密承诺: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要求投资者签署《承诺书》。
3、为提高接待效率,在接待日前,投资者可通过电话、邮件等形式向公司证券部提出所关心的问题,公司将针对相对集中的问题形成答复意见。
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心和支持!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6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0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5年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6年05月09日(星期六)下午15:00至17:00时在“约调研”小程序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约调研”小程序参与互动交流。为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提前向投资者征集问题,提问通道自发出公告之日起开放。
具体参与方式如下:
方式一: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约调研”,点击“网上说明会”,输入“亚厦股份”参与交流;
方式二:微信扫一扫以下二维码:
投资者依据提示,授权登录“约调研”小程序,即可参与交流。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丁泽成先生、董事会秘书戴轶钧先生、财务总监吕浬女士、独立董事汪泓女士。
敬请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1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6年4月24日上午9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6年4月13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丁泽成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董事5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5名,公司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此次会议达到法定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在议案表决票上表决签字,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此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年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年报摘要刊登在2026年4月2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详细内容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年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刘晓一、王维安、傅黎瑛、汪泓、郝振江向董事会递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述职。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详细内容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年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此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5、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和非银行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2026年度计划向银行和非银行机构申请总额度为931,7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授信期限为1年,自公司与银行和非银行机构签订贷款及其他相关合同之日起计算。
公司向银行和非银行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计划如下: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额度为500,000万元、浙江亚厦幕墙有限公司额度为270,000万元、重庆亚厦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额度为5,000万元、深圳亚厦建筑装饰有限公司额度为3,000万元、深圳亚厦幕墙有限公司额度为15,000万元、厦门万安智能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额度合计为34,900万元、上海蓝天房屋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额度为39,000万元、浙江亚厦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额度为20,000万元、成都恒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额度为4,800万元、浙江全品建筑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额度为20,000万元、亚厦科创园发展(绍兴)有限公司额度为20,000万元。
在年度计划总额的范围内,根据经营过程中资金实际收支情况及经营需要,公司与各子公司之间的授信额度可相互调剂使用,公司与各子公司之间可共享额度。公司承诺对子公司使用授信共享额度后所欠银行金融机构的一切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子公司使用授信共享额度后所欠银行金融机构的授信债权发生额本金余额,以及相应的利息、罚息和银行金融机构追讨债务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公告费、送达费、差旅费等)。
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银行和非银行机构实际授予授信情况,在上述总额度范围内办理公司及子公司贷款和其它金融业务手续,本项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止,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协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6、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孙公司之间担保额度的议案》。
《关于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孙公司之间担保额度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7、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和信托产品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此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和信托产品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8、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此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9、会议以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5票回避,审议了《关于确认公司2025年度董事、高管人员薪酬的议案》。
因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因利益相关,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成员回避表决。
详细内容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年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0、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此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1、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此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1年,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2、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统一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国家会计准则、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变更,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此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3、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202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4、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此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5、会议以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5票回避,审议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因涉及全体董事薪酬管理,基于谨慎性原则,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因利益相关,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成员回避表决。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6、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6年5月19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详细内容见刊登在2026年4月2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17、 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关联董事张小明、李钒,回避表决。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此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详细内容见刊登在2026年4月28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修订稿)》《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
18、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估值提升计划的评估暨完善的议案》。
《关于估值提升计划的评估暨完善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以上第2、4、5、6、7、8、9、11、15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6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决议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与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开展票据池业务,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20亿元。该事项须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一、票据池业务情况概述
1、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所持有的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提供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2、合作机构
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机构为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具体合作机构由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与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合作关系,票据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3、业务期限
上述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
4、实施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共享不超过20亿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所有合作机构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具体每笔发生额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和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5、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具体每笔担保形式及金额由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自票据池业务引入公司运行以来,较大提高了公司原有结算效率,同时将积压在库的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的时间价值转化为资金收益,减少资金占用,提升资金效益,同时还部分缓解了银票授信额度紧张的情况,因此,公司拟继续开展票据池业务。
1、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通过将票据存入协议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由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进行集中管理,代为保管、托收,可以减少公司对各类商业汇票的管理成本;
2、公司可以利用票据池尚未到期的存量商业汇票作质押开具不超过质押金额的商业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有利于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3、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
三、票据池业务的风险和风险控制
1、流动性风险
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需在合作机构开立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票据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向合作机构申请开具商业汇票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2、担保风险
公司以进入票据池的票据作质押,向合作机构申请开具商业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合作机构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与合作机构开展票据池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机构对接,建立票据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的票据的安全和流动性。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确定公司和子公司可以使用的票据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
2、授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票据池业务。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票据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3、审计部负责对票据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7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该所已连续7年为本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实行一体化管理,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审计人员具有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该所自成立以来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已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具有较强的投资者保护能力。
为保持审计工作连续性,公司董事会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6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4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5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特普”)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共2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10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闫钢军,200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林辉钦,201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宜省,201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2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薛佳祺,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闫钢军、签字注册会计师林辉钦、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宜省、项目质量复核人薛佳祺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6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三、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的2026年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已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
2025年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较好地完成了2025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由公司管理层根据2026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并同意将《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以及其他相关审计工作,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根据2026年度的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及相关资质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8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25年12月5日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号),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
根据上述通知要求,公司相关会计政策需进行相应调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25年12月5日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号)。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时间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五)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国家会计准则、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变更,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不涉及以前年度的重大追溯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并将其提交董事会审议,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目的是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统一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9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R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1. 应收款项融资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80.27%,主要系报告期末在库的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2. 预付款项期末数较期初增加37.07%,主要系报告期内预付材料款、预付劳务款所致;
3. 预收款项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49.84%,主要系报告期内预收租金减少所致;
4. 应付职工薪酬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51.28%,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支付预提年薪所致;
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38.23%,主要系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减少所致;
6. 其他收益本期发生额较上年同期发生额减少60.36%,主要系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减少所致;
7.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本期发生额较上年同期发生额减少968.82%,主要是持有的股票价格在本报告期内下降较多所致;
8. 信用减值损失本期计提较上年同期计提增加117.3%,主要系本期应收账款账龄增加,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增加所致;
9. 资产减值损失本期冲回较上年同期减少50.25%,主要系报告期内合同资产较期初减少的金额比去年少,相应计提资产减值损失金额较大所致;
10. 资产处置收益本期发生额较上年同期发生额减少96.27%,主要系本期处置固定资产所致;
11. 所得税费用本期发生额较上年同期发生额增加209.29%,主要系个别所得税率较高的子公司本期利润总额增加所致;
1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发生额增加43.10%,主要系本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
1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发生额增加81.98%,主要系本期取得借款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R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R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R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张小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吕浬 会计机构负责人:吕浬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张小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吕浬 会计机构负责人:吕浬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R 否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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