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公告编号:2026-02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规定,为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发现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金额
1)报告期内,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包括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商誉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等,期初余额为61,969.82万元,期末余额为84,789.07万元。公司本次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具体计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各项资产准备情况如下所示:
(1)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期初余额为39,090.74万元,本期计提坏账准备9,074.35万元,本期转回金额为235万元,本期核销1,360.07万元,其他变动-656.13万元,坏账准备期末账面余额为45,913.89万元。
(2)存货跌价准备
存货跌价准备期初余额为4,036.19万元,本期计提跌价准备2,408.16万元,本期转回金额为691.00万元,本期转销2,377.89万元,其他变动-117.09万元,期末存货跌价准备余额为3,258.35万元。
(3) 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长期投资减值准备期初余额为9,929.34万元,本期计提9,212.85万元,期末长期投资减值准备余额为19,142.19万元。
(4)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期初余额为100.48万元,本期计提485.19万元,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期末账面余额为585.67万元。
(5)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期初余额为42.45万元,本期计提0万元,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期末账面余额为42.45万元。
(6)商誉减值准备
商誉减值准备期初余额为4,399.96万元,本期计提1,106.55万元,商誉减值准备期末账面余额为5,506.51万元。
(7)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期初余额为4,370.66万元,本期计提69.83万元,本期其他变动-281.31万元, 无形资产减值期末账面余额为4,159.17万元。
(8)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本期计提6,180.84万元,期末账面余额为6,180.84万元。
二、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事项将减少公司2025年度利润总额27,607.21万元,导致报告期末所有者权益减少27,607.21万元。公司对以上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有助于全面、公允的反映企业的资产状况,提高企业会计信息质量,将有利于夯实资产质量。对公司经营能力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上述数据已经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款项各项目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本公司对于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应收款项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的要求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根据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3、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除每年进行的减值测试外,当其存在减值迹象时,也进行减值测试。其他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当存在迹象表明其账面金额不可收回时,进行减值测试。本公司至少每年测试商誉是否发生减值。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五、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我们同意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年审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公告编号:2026-023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和
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全体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和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深圳诺普信作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作物”)、爱莓庄农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莓庄农业”)、深圳市瑞德丰农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农资”)、深圳市诺普信农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农资”)、深圳市标正农资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农资”)拟向上海银行深圳分行、交通银行深圳分行、广发银行深圳分行等申请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期限最高不超过2年,具体以融资合同签定之日算起。公司为诺作物、爱莓庄农业、瑞农资、诺农资、标农资申请的20亿元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实际以与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约定为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深圳诺普信作物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凤凰岗社区水库路113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A26层607
法定代表人:尚帅
注册资本:505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农业技术开发;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农具的销售。许可经营项目是:农药、肥料的销售。
成立时间:2013年3月14日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99.0099%,全资子公司东莞市瑞德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持股0.9901%。
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注:本文相关财务数据若出现资产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爱莓庄农业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凤凰岗社区水库路113号3层
法定代表人:李海姣
注册资本:202020.2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农业科技、农业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旅游项目开发;热带农业开发;园林、瓜、果、蔬菜、种苗的繁育种植与销售;供应链管理;商务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商业文化组织与策划;经营进出口业务;经营电子商务(涉及前置行政许可的,须取得前置性行政许可文件后方可经营);水产生物工程技术研发;水产生物工程技术转让、咨询服务;有机肥料、微生物肥料、水溶肥、化肥、有机复合肥的销售;建筑材料(金属材料、钢材、钢线、木材、石材、黄沙、竹木)的销售;园林设计与施工;温室大棚、果园棚架设施的技术咨询、设计与施工建设;农业滴灌工程设计与安装、塑料材料、管材、管件销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禁止和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水果加工;预包装食品的批发和零售;农产品(干鲜果品、蔬菜等)挑选、分级、包装、储藏、保鲜、冷藏、配送、批发、零售兼网上零售;水果制品(果汁、干果等)制售和销售;水产品种苗繁育、养殖、加工及其产品销售;。互联网信息服务;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经营类电子商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成立时间:2018年8月2日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99.00%,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诺普信作物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00%。
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深圳市瑞德丰农资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水库路113号诺普信办公楼三楼304、305
法定代表人:刘安
注册资本:101.0101万元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批发、零售农机具、农膜,其它国内商业及物资供销业;农业技术开发;病虫害防治;批发、零售肥料。(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批发、零售农药。
成立时间:2005年1月20日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99.00%,全资子公司深圳诺普信作物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00%。
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四)深圳市诺普信农资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水库路113号诺普信办公楼四楼403-404室
法定代表人:王海涛
注册资本:808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批发、零售肥料、农具、饲料、日用品;批发、零售农药(不含危险化学品)。(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和规定需前置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农药零售;农药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成立时间:2001-12-13
股权结构:全资子公司深圳田田圈互联生态有限公司持股99.0099%,全资子公司深圳诺普信作物科技有限公司持股0.9901%。
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五)深圳市标正农资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铁岗水库路113号诺普信大楼1楼103室(办公场所)
法定代表人:王海涛
注册资本:303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化肥零售;农机具、饲料、日用百货的销售;农业技术推广;病虫害防治;批发、零售农药(不含危险化学品)。(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禁止和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化肥零售;农机具、饲料、日用百货的销售;农业技术推广;病虫害防治;批发、零售农药(不含危险化学品)。(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禁止和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
成立时间:2010年6月21日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99.0099%,全资子公司深圳诺普信作物科技有限公司持股0.9901%。
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二)担保期限:自授信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两年止。
(三)担保金额:不超过20亿元。
(四)公司提供担保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负责对参加此项贷款项目子公司的资质进行审核,可以确保上述全资子公司信用良好,具有较好的偿还能力;
2、由公司的财务相关部门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实施事前贷款代偿责任风险的审核和事中督察、事后复核。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此项担保风险整体可控,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稳定且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担保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已审批额度
包括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公司对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为300,000万元,占净资产的68.93%,占总资产的25.28%。
2、已实施情况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对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46,249.21万元,占净资产的10.63%,占总资产的3.90%。
3、逾期情况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逾期担保金额0.00万元。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或法定代表人个人提供反担保,公司能有效的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公告编号:2026-025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拟续聘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政旦志远”)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具有相关行业经验及上市公司审计经验的合伙人、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队伍,完全具备服务大型国有企业、上市公司的专业能力。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政旦志远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6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情况
1、基本信息
名称: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5年1月1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鹏程一路9号广电金融中心11F
首席合伙人:李建伟
截止2025年12月31日,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33人,注册会计师12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9人。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5年度,下同)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12,548.00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11,310.12万元,管理咨询业务收入为557.6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441.99万元,其他鉴证业务收入(经审计)420.88万元。
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42家。
2025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按证监会行业分类)。
2025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及内控审计收费:5,741.90万元。
2025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34家。
2、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截至公告日,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职业责任保险,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并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2025年年末数(经审计)217.58万元。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职业风险基金的计提及职业责任保险的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1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其中11次不在本所执业期间)、自律监管措施6次(其中6次不在本所执业期间)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张燕,1997年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4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8月开始在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负责并签字的上市公司及挂牌公司审计报告合计11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蓓蓓,2018年9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12月开始在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负责并签字的上市公司及挂牌公司审计报告合计5家。
拟安排的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崔芳,2007年9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12月开始在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30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
3、独立性
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关于2026年年度审计费用,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依审计工作量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经审核,政旦志远及拟签字会计师具备承担公司年度审计工作所需的专业资质与能力。在2025年度审计服务过程中,该所恪尽职守,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综上,同意续聘政旦志远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政旦志远为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关于2026年年度审计费用,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6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上述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文件;
3、审计委员会年审第四次会议决议。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公告编号:2026-026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原激励对象傅莉斌、曹阳等11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的条件,其所获授但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注销。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持有的375,000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注销。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2023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临时),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律师事务所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
2、2023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临时),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并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认为相关激励对象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于2023年11月17日至2023年11月27日在公司内部OA公示了《公司2023年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满后,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2023年11月2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的公告》。
4、2023年12月4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同时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3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临时)、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临时),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3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律师事务所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份的授予日为2023年12月13日,授予价格为4.03元/股。公司已完成向激励对象授予的1,773.5万股限制性股票登记工作,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24年1月25日。
6、2024年6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临时)、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临时),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份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律师事务所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公司已于2024年6月7日实施完成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0元(含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份的回购价格也相应由4.03元/股调整为3.88元/股。
7、2024年6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临时)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临时),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原激励对象詹全军、易适清等8人于2024年5月31日前因个人原因已离职;激励对象胡婷婷、孙承艳、袁廷玉拟聘任为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及职工代表监事,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已不符合激励对象的条件,其所持有的490,000股限制性股票将全部由公司回购注销。
8、2024年7月9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同时公告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债权人通知公告》。2024年9月10日,公司已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490,000股限制性股票办理完成股份回购注销手续。
9、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原激励对象李志刚、袁绍孔等12人于2025年4月15日前离职;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已不符合激励对象的条件,其所持有的370,000股限制性股票将全部由公司回购注销。
10、2025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同时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11、2025年5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临时)、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临时),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依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223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188,75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417%。
12、2025年5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临时)、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临时),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份回购价格的议案》,2025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最新总股本1,005,191,310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元(含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份的回购价格也相应由3.88元/股调整为3.53元/股。
13、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223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188,75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417%。2025年6月17日,该部分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
14、2025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原激励对象孙伟亮、唐爱军等8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的条件,1名激励对象因2024年度绩效考核未达标,其所获授但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注销。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其持有的187,500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注销。
15、2025年11月19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同时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债权人通知公告》。2026年1月22日,公司已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557,500股限制性股票办理完成股份回购注销手续。
二、回购原因、数量及价格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原激励对象傅莉斌、曹阳等11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的条件,其所获授但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注销。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持有的375,000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注销。
(一)回购数量说明
公司授予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原激励对象傅莉斌、曹阳等11人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75,000股。
(二)回购价格说明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调整为每股3.53元/股加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
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本次回购注销375,000股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公司将按法定程序办理减资手续。
三、回购股份的相关说明及回购后股本结构变化表
(一)回购股份的相关说明
(二)回购前后,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004,633,810股调整为1,004,258,810股。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四、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原激励对象傅莉斌、曹阳等11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的条件,其所获授但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行为合法、合规。
六、法律意见书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回购注销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回购注销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本次回购注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本次回购注销相关手续。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公告编号:2026-027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爱莓庄农业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为促进全资子公司爱莓庄农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莓庄农业”)的持续快速稳健发展,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深圳诺普信作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科技”)拟以自有资金同比例向爱莓庄农业分别增资99,000.00万元、1,000.00万元,增资价格为每1元注册资本对应作价1元。本次增资完成后,爱莓庄农业的注册资本将由目前的202,020.20万元增加至302,020.20万元,公司仍持有其100%的股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本次交易系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爱莓庄农业集团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李海姣
3、注册资本:202,020.20万元人民币
4、住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凤凰岗社区水库路113号3层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6、成立日期:2018年8月2日
7、经营范围:农业科技、农业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旅游项目开发;热带农业开发;园林、瓜、果、蔬菜、种苗的繁育种植与销售;供应链管理;商务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商业文化组织与策划;经营进出口业务;经营电子商务(涉及前置行政许可的,须取得前置性行政许可文件后方可经营);水产生物工程技术研发;水产生物工程技术转让、咨询服务;有机肥料、微生物肥料、水溶肥、化肥、有机复合肥的销售;建筑材料(金属材料、钢材、钢线、木材、石材、黄沙、竹木)的销售;园林设计与施工;温室大棚、果园棚架设施的技术咨询、设计与施工建设;农业滴灌工程设计与安装、塑料材料、管材、管件销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禁止和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水果加工;预包装食品的批发和零售;农产品(干鲜果品、蔬菜等)挑选、分级、包装、储藏、保鲜、冷藏、配送、批发、零售兼网上零售;水果制品(果汁、干果等)制售和销售;水产品种苗繁育、养殖、加工及其产品销售;。互联网信息服务;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经营类电子商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8、增资方式及资金来源:以现金方式增资,资金来源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诺科技的自有资金。
9、经查询,爱莓庄农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0、增资前后股东情况:
11、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三、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系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不涉及签署对外投资合同。
四、本次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爱莓庄农业增资,将增强爱莓庄农业的资本实力并优化资产负债结构,促进爱莓庄农业稳健发展,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本次增资后,爱莓庄农业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公告编号:2026-028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顺泰植保以资产抵押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顺泰植保以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烟台顺泰植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泰植保”)拟以其土地、房屋向当地银行作抵押,申请不超过2,495万元综合授信额度,用于补充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抵押期限不超过2年。
本次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顺泰植保负责人具体办理本次事项,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与银行签署相关文件并办理贷款事项。
二、顺泰植保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烟台顺泰植保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611088902550T
住所:烟台市福山区回里镇驻地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6,257.2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姚吉强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7日
经营期限:2013年12月17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农药批发;农药零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建设工程施工;施工专业作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肥料销售;农业机械销售;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灌溉服务;水果种植;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工程管理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集贸市场管理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停车场服务;柜台、摊位出租;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农产品智能物流装备销售;装卸搬运;土石方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招投标代理服务;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安装、维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顺泰植保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子公司深圳市诺普信农资有限公司持有顺泰植保51%的股权。
2、抵押资产情况
不动产坐落于烟台市福山区回里镇驻地204国道北,建筑面积15054.71平方米。不动产证号:鲁(2016)烟台市福不动产权第0000254号、鲁(2016)烟台市福不动产权第0000255号、鲁(2016)烟台市福不动产权第0000256号。截止2025年12月31日上述抵押资产账面净值为1,942万元。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顺泰植保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资产抵押担保事项是为了促进日常经营业务的稳定持续发展,对公司不存在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公告编号:2026-029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会议决定于2026年5月20日在深圳市宝安区西乡水库路113号公司七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审议董事会提交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0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4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6年5月14日下午15:00时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2)公司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凡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有表决权的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均可以书面授权方式(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委托一名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委托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4)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5)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西乡水库路113号公司七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2、上述议案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议案内容请详见刊登在2026年4月28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以上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对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2025年度述职。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会就审议议案5、议案11作出决议时,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会议登记时间:2026年5月15日上午9:00-11:00 时,下午14:00-16:00时。
2、会议登记地点: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3、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持股清单、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4、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清单等持股凭证登记;
5、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持股清单等持股凭证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6、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邮件进行登记,须在2026年5月15日前(含当天)送达或发邮件至公司(请注明“股东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7、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8、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水库路113号
邮编:518102
联系人:莫谋钧、何彤彤
电话:0755-29977586
邮箱:npx002215@126.com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215”,投票简称为“诺普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5月20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 普 信 公告编号:2026-021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审议程序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5年度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50,416,565.06元,2025年度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74,500,174.82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078,755,452.67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03,715,640.86元。
公司2025年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7,450,017.48元,提取任意公积金0元。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更好的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拟定2025年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最新总股本1,004,633,810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等原因致使分红对应的股份基数发生变动,最终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实际分配的股份基数进行现金分红,分配比例不变。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综合考虑2025年度的盈利水平和实际经营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为积极回报全体股东而制定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三、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为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制定了《公司章程》,在《公司章程》中制定了现金分红政策。公司也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公司将继续秉承为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回报的经营理念,严格规范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防止发生资金风险,以更积极的利润分配方案回馈广大投资者。
四、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与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及未来盈利预期相匹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中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同意将本预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年审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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