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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金圆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6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召开情况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

  本次会议于2026年4月24日在杭州市上城区钱江路659号数源科技大厦18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

  2.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邱永平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3.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经董事会认真审核,认为《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 审议通过《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51,765,973.83元,母公司报表净利润为-168,098,059.52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941,411,299.15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616,215,308.34元。报告期末,公司总股本为777,648,262.00股。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鉴于公司近年来的盈利能力、财务状况以及所处的行业情况,并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战略规划,同时预计公司现有项目建设将持续需要大量资金支持,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及符合利润分配原则的前提下,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用于支持公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5.审议通过《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报告》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报告》。

  7.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8.审议《关于购买董高责任保险的议案》

  表决情况:本议案所有出席董事均为本议案关联方,故均需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为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促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为公司稳健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责任人员购买责任保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购买董高责任险的公告》。

  9.审议《关于董事2026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

  10.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委员回避表决。

  11.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四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四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4.审议通过《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于2026年05月19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资料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5、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金圆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7号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办理

  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金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圆控股”)函告,获悉金圆控股将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 本次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二、本次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三、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圆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金圆盛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曾用名“杭州开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圆盛汇”)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注:上表各单项数据占比直接加总与合计占比存在因四舍五入导致的尾差。

  四、其他情况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圆控股及一致行动人金圆盛汇质押股份数量占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已经超过50%但未达到80%,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金圆控股及金圆盛汇不存在所持公司5%以上的质押股份发生延期或平仓风险等情况。

  2.金圆控股本次股份质押融资不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本次质押的股份不负担业绩补偿义务。

  3.金圆控股与质权人签订的质押协议中,未约定明确的质押到期日。金圆控股还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具备必要的资金偿付能力。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圆控股及金圆盛汇不存在对上市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5.金圆控股及金圆盛汇的股份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没有影响。

  五、备查文件

  1.金圆控股出具的《关于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告知函》;

  2.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查询的《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3.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查询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

  为进一步完善和健全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回报规划和机制,积极回报股东,增强利润分配政策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切实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 年)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制定本规划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可持续发展,并在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发展战略规划以及行业发展趋势等因素的基础上,结合公司的盈利情况、发展阶段、资金需求情况等因素,并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要求和意愿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公司利润分配做出制度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公司应积极实施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2026-2028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公司当期的经营情况和项目投资资金需求,在平衡股东投资回报和公司长远发展的基础上确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如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而需要调整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时,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未来三年(2026-2028年)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1、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两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现金分红优先于其他分红方式。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2、公司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

  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在弥补亏损及提取完毕公积金后仍为正值,且累计可分配利润为正数;采用现金分红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现金流量安排产生重大影响;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或半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公司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时,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且公司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3. 股票股利的分配条件

  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若公司经营状况良好,董事会认为公司每股收益、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股本结构不匹配时,公司可以采取发放股票股利的方式分配利润。

  4. 利润分配的决策机制与程序

  在公司实现盈利符合利润分配条件时,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公司的具体经营情况和市场环境,制订利润分配方案。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制订的利润分配方案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网络投票表决、邀请中小股东参会等方式),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5、 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决策机制与程序

  公司因生产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等原因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利润分配政策调整议案,并提交股东会特别决议审议。其中,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应在议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并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且不得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四、 股东回报规划未尽事宜

  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金圆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2号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年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董事2026年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及周边地区薪酬水平及激励收入,公司制定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本次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后失效。本次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后失效。

  三、薪酬方案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1)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为8万元/年(税前),无绩效薪酬。

  (2)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在公司的实际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领取薪酬,不单独发放董事津贴。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公司经营业绩、个人绩效表现等综合评定薪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结构: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

  基本薪酬:根据岗位职责、任职年限及市场薪酬水平确定,按月平均发放,不与当期业绩考核挂钩。

  绩效薪酬:与公司年度经营业绩(如净利润、净资产收益率)及个人岗位绩效完成情况挂钩。

  中长期激励: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期权、限制性股票、员工持股计划等,依据公司获批的激励方案执行,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四、其他说明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3、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本方案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等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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