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68 证券简称:申通快递 公告编号:2026-037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R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R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目前最新的总股本1,530,802,166股剔除公司回购专户股数3,552,08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秉承“正道经营、长期主义”的发展理念,坚持“用心服务、成就你我”的服务理念,基于“经济型加盟快递+高端直营配送”的双网协同能力,持续深化“数智化运营、精细化管理”,进一步推动公司经营向好、服务向优,努力打造“好快省”的快递服务和中国快递业转型升级的标杆。
(2)公司主要的业务产品
公司目前主要从事快递服务业,主要的业务产品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①快递业务:时效快递产品:主要面向个人、企业、中高端品牌商家等,提供时效领先的高品质门到门寄递服务,包括半日达、次日达、逆向件等;经济快递产品:主要面向电商商家、电商平台,提供高性价比的配送服务。
②增值服务:包括预售下沉、“申咚咚”、“生鲜尊享”服务等产品。
③快递辅料:主要提供信封、文件袋、纸箱等快递包装物。
除上述快递服务业务以外,公司还经营集运、仓配服务等新兴业务。
(3)公司的经营模式
公司经济型快递主要采用“中转直营、网点加盟”的经营模式。
中转直营:主要指核心转运中心实行直营化,由于转运中心在区域上处于核心的枢纽位置,在业务流程上也处于关键的环节,因此转运中心的运营管理对公司的全链路快递服务而言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近年来,公司加大对转运中心等基础设施方面投入,扩大转运中心产能,优化转运网络布局,提升直营中心比例,进一步完善中转运营体系建设。
网点加盟:主要指末端网点采用加盟模式,加盟模式有利于网络快速布局,并以此不断提升公司业务的区域覆盖率,总部在平衡网点利益分配的基础上因城因地施策,充分调动末端网点的积极性和能动性,有效提升公司的业务量及服务质量。
(4)快递服务业务流程
快递服务业务主要分为揽收、中转和派送三个环节,以及全流程的快递信息服务。
①揽收服务
快递揽收服务指由快递业务人员接到用户信息或者快递系统指令,按照《快递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揽收,各网点公司将揽收后的快递按时运送至快递公司转运中心,从而完成网点公司的揽收服务流程。
(a)揽收
用户可以通过官方电话、官方网站、公众号、小程序、合作电商平台以及末端代收渠道等多种方式向快递公司发出寄递订单,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快递暂行条例》规定,用户填写快递运单前,公司业务人员或者线上渠道会提醒其阅读快递服务合同条款、遵守禁止寄递和限制寄递物品的有关规定,告知相关保价规则和保险服务项目。同时,公司将根据规定对用户进行实名制身份查验,并登记身份信息。快递公司系统接收到寄递订单指令后,分配至用户所在区域的快递服务网点公司,并由网点公司安排业务人员前往收取快递。
(b)运送至转运中心
公司业务人员完成快递揽收流程后,将会按照规定及时将快递信息录入系统,并将快递汇集至所在网点公司,由网点公司根据时效要求及时将快递运送至所在区域的转运中心。
②中转服务
快递中转服务指用户的快递到达快递公司转运中心后,转运中心通过自动化分拣系统进行分拣、称重、扫描并转运至用户寄送目的地所属转运中心的过程。
(a)分拣作业
转运中心收取网点公司揽收的快递后,将根据快递目的地,依照同城、异地确定中转路由,并通过自动化分拣系统进行分拣、称重、扫描、打包等操作,逐步将各路由快递进行整理打包并进行装车。
(b)中转运输
转运中心将确定路由的打包异地快递交由快递公司运输车队或航空代理公司,通过陆运或航空渠道运送至目的地转运中心。如为同一转运中心所辖地的快递,转运中心将交由本地网点公司运输车辆运送至目的地网点。
③派送服务
快递派送服务指加盟商网点公司从转运中心接收到达件,并安排快递业务人员负责将快递派送至用户并做相应的交接和结算的过程。
(a)从转运中心接收快递
网点公司在规定的时间内抵达转运中心接收用户的快递,统一运送至网点公司并进行后续派送。
(b)派送至用户
网点公司的快递业务人员将根据用户的需求提供派送至快递柜、驿站等末端服务场所或进行送货上门等服务,并做好相应的交接、结算及签收信息上传工作。
④快递信息服务流程
快递信息服务主要是由快递公司通过快递面单等识别客户信息后,经快递电子信息系统提供全流程的定位和查询服务,用户寄出快递后通过快递单号获得对应的信息查询服务。用户交寄快递、填写快递信息后,公司的快递电子信息系统会生成一个快递面单号,在该快递的揽收、中转、派送环节,面单条码被依次扫描登记,用户可以根据快递单号通过网站、公众号及小程序等途径查询快递的实时状态。
(5)公司主要经营情况
2025年,是公司职业化改革5年来成效集中释放的一年,也是业务板块取得突破性进展的一年。这一年,公司继续坚守“正道经营、长期主义”,锚定“体验领先”战略目标,以“聚焦客户体验、助力网点经营”为核心策略,通过强化数智驱动、精益运营管理、优化产品结构、丰富产品体系,以及战略性收购丹鸟物流,打通“加盟+直营”双网协同路径,从传统”以价换量”的低效模式转向“体验、市占、利润”均衡增长的新范式。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规模重回前三,主流电商平台指数排名持续提升,网点对总部、省区的满意率保持高位,市场地位进一步巩固,为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石。
2025年,公司完成快递业务量261.39亿件,同比增长15.00%;市场占有率为13.14%,同比上升0.16个百分点;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55.86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7.8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69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31.6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3.95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37.22%。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R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2) 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2025年8月8日,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2025年度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信用评级报告》(编号:CCXI-20252961M-01),评定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3)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重要事项
1、收购转运中心中转业务资产组
公司于2025年1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收购转运中心中转业务资产组的议案》,为进一步提高中转时效,发挥重点城市中转环节辐射带动作用,公司全资子公司申通快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通有限”)拟以人民币11,000.00万元收购义乌市申通快递有限公司拥有的中转业务经营性资产组即为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申通快递有限公司拟收购义乌市申通快递有限公司持有的与快递中转业务相关的经营性资产组市场价值项目估值报告》(中水致远评咨字[2024]第020099号)中载明的委估资产组。2025年3月1日,根据《资产收购协议》申通有限就上述中转业务资产组与交易对方签署了《资产移交清单》,并完成了资产交割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1月23日、2025年3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收购转运中心中转业务资产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及《关于收购转运中心中转业务资产组完成交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2、回购公司股份
公司于2024年12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含商业银行回购专项贷款等)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4,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5元/股(含本数)。截止2025年3月27日,公司此次股份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累计回购股份19,905,97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0%,回购金额21,997.60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德军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468 证券简称:申通快递 公告编号:2026-042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陈德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梁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谭荣波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R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R适用 □不适用
(一)选举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副董事长及聘任总经理
公司于2026年2月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副董事长的议案》及《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1、选举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董事长陈德军先生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此次选举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事项不涉及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
2、选举副董事长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王文彬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3、聘任总经理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韩永彦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其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选举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副董事长及聘任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二)2026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分别于2026年3月16日、2026年4月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
为满足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扩大公司经营规模,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增强盈利能力,公司结合自身实际状况,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方式募集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陈德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梁波 会计机构负责人:谭荣波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陈德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梁波 会计机构负责人:谭荣波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陈德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梁波 会计机构负责人:谭荣波
(二)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468 证券简称:申通快递 公告编号:2026-038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审批程序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内容
1、分配基准:2025年度
2、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04,669,688.23元,根据《公司法》等相关规定,以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0,466,968.82元,加期初未分配利润154,104,933.57元,扣除分配上年的利润100,661,086.80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27,646,566.18元。
3、在综合考虑公司的盈利水平、财务状况、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议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目前最新的总股本1,530,802,166股剔除公司回购专户股数 3,552,08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元(含税),预计现金股利总额 152,725,008.4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上市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若发生变化的,将维持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元的分红比例,对分红总金额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2025年度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与公司经营业绩、现金流及未来发展规划相匹配。
2025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152,725,008.4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说明如下:
1、快递行业受到宏观经济波动、电商产品价格及大众消费需求影响,行业单量增速以及价格存在波动风险,对于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可能产生一定影响。同时,公司将持续深耕经济型快递主赛道,坚持“稳定存量,拓展增量”的经营方针,追求“体验、单量市占与健康利润”的飞轮循环,全面深化人工智能技术投入及应用,继续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加速与丹鸟品质网络融合,预计2026年资本开支仍将维持较高规模。此外,公司资产负债率有所上升,为维持一定的偿债能力,以抵御市场风险,需要具备一定的经营现金储备,因此,公司综合考虑宏观经济情况、上游需求变化及公司长远发展战略,为更好满足公司未来经营及投资活动的资金需求,增强抗风险能力,制订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2、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产能提升等资本开支项目以及日常运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以更好保障公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最终实现股东价值的最大化。
3、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
在公司年度股东会审议本议案时,中小股东可通过现场或网络投票方式对本议案进行表决,公司会在披露股东会决议时单独说明中小股东对该议案的表决情况和表决结果。同时,投资者对公司经营、现金分红等相关事项的意见或建议,均可通过公司公告的联系方式与公司进行沟通。
4、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为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制定了《公司章程》,在《公司章程》中制定了现金分红政策。未来,公司立足“数智化、绿色化、融合化”的发展新阶段,将继续秉承“正道经营、长期主义”的发展理念,保持战略定力和发展耐心,扎实推进企业稳健经营,优化产品矩阵与结构布局,提升品质快递服务能力,不断提升企业价值,以更好的业绩回报公司的广大投资者。
5、公司最近两个会计年度(2024、2025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204,400.71万元、151,300.57万元,分别占当年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6.97%、5.98%,均低于50%。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利润分配实施的后续工作。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468 证券简称:申通快递 公告编号:2026-043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6年5月13日15:00-17:00 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陈德军先生、副董事长王文彬先生,董事兼总经理韩永彦先生,独立董事杨芳女士、郝振江先生及李路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梁波先生,董事会秘书郭林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6年5月9日前访问https://eseb.cn/1nh5gEMczyo,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特此公告。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468 证券简称:申通快递 公告编号:2026-041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日期
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号),规定对“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的解释内容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司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解释规定对现行的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并于2026年1月1日起执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执行,除此之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6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中的规定,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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