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04 证券简称:洋河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1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R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R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506,445,07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7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为白酒的生产与销售,白酒生产采用固态发酵方式,白酒销售主要采用线下经销和线上直销两种模式,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和经营模式没有发生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属“C15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公司是全国大型白酒生产企业,是行业内拥有洋河、双沟两大中国名酒,两个中华老字号,六枚中国驰名商标,两个国家4A级景区,两处国家工业遗产和一个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企业。公司主导产品梦之蓝、天之蓝、海之蓝、苏酒、珍宝坊、洋河大曲、双沟大曲等系列白酒,在全国享有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R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证券代码:002304 证券简称:洋河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2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1)应收票据期末余额比期初增长828.04%,主要系一季度为销售旺季,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2)应收款项融资期末余额比期初增长321.57%,主要系期末持有的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3)预付款项期末余额比期初下降32.71%,主要系期末预付广告费减少所致。
(4)短期借款期末余额比期初下降100%,系本期归还短期借款所致。
(5)应付票据期末余额比期初增加1,437.00万元,主要系本期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6)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比期初下降99.90%,主要系上年计提的奖金本期发放所致。
(7)应交税费期末余额比期初增长554.16%,主要系上年四季度销售下降,上年末应交增值税、消费税、所得税等金额较小所致。
(8)其他流动负债期末余额比期初增长71.38%,主要系期末未终止确认的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增加所致。
(9)长期借款期末余额比期初增长61.73%,主要系控股子公司西藏地球第三极酒业有限公司厂房建设工程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10)其他综合收益期末余额比期初下降120.25%,主要系本期末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减少所致。
(11)研发费用本期发生额比上期下降31.54%,主要系本期研发项目减少,研发费用发生额相应减少所致。
(12)财务费用本期发生额比上期增长61.62%,主要系本期银行存款减少以及银行存款利率下降,利息收入相应减少所致。
(13)其他收益本期发生额比上期下降73.05%,主要系本期政府补助收入减少所致。
(14)投资收益本期发生额比上期下降37.63%,主要系本期结构性存款产生的投资收益减少,以及本期对联营企业的投资收益减少所致。
(15)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本期发生额比上期增长102.19%,主要系本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增加所致。
(16)资产处置收益本期发生额比上期增长100.64%,主要系本期固定资产处置收益增加所致。
(17)营业外收入本期发生额比上期下降80.11%,主要系本期罚款收入及违约金等收入下降所致。
(18)所得税费用本期发生额比上期下降30.16%,主要系本期销售收入和利润总额下降,应纳税所得额相应减少所致。
(19)少数股东损益发生额本期比上期增长31.67%,主要系本期控股子公司亏损减少所致。
(20)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比上期增长101.13%,主要系上期分红导致本期筹资活动现金流出比上期减少所致。
(21)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本期比上期增长90.87%,主要系本期分配股利比上期减少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R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顾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尹秋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关胜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法定代表人:顾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尹秋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关胜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304 证券简称:洋河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5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后,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将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为中小股东参与公司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内容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5年度利润分配。
2、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159,953,786.74元,本年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0元,加本年年初未分配利润31,867,283,870.96元,扣除2024年度利润分配7,000,450,249.30元后,本年度末可供股东分配的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9,026,787,408.40元。
3、本着既保证公司长远发展,又积极回报股东的原则,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1,506,445,074股为基数,用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4.7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214,474,258.78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转增股本。
如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占本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0.38%。
(二)本利润分配预案调整原则
如在实施2025年度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预案具体情况
(一)2025年度现金分红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2、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公司2023年度至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16,234,958,552.92元,不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2025年度现金分红预案合理性说明
1、公司2025年度现金分红预案,是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现金分红回报规划(2025年度—2027年度)》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拟定,是在充分考虑公司发展所处阶段、财务状况、经营规划、未来资金需求等基础上进行的股东回报,兼顾了股东合理回报与公司的正常经营及可持续发展,不会对公司偿债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2、公司2024年度、2025年度合并报表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10,994,294,236.35元、11,003,424,808.94元,其分别占当年度总资产的比例为16.33%、18.78%,均低于50%。
四、相关风险提示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2025年度审计报告;
2、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第八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回购注销金额的相关证明。
特此公告。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304 证券简称:洋河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7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1、本次投资概述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江苏洋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洋河投资”)拟与宿迁知周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江苏洋河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洋河集团”)、宿迁裕丰产业投资发展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宿迁辉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宿迁天智时代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宿迁新动能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暂定名,以企业注册登记为准,以下简称“新动能基金”“基金”“合伙企业”)(以下简称“本次投资”)。基金首次募集的目标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10.00亿元,后续募集的目标认缴出资总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合计目标认缴出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3.00亿元,其中洋河投资拟作为有限合伙人按照10%的比例认缴基金份额,以自有资金累计认缴出资不超过人民币1.30亿元。截至本公告日,该基金尚未成立。
2、关联关系说明
洋河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共同投资。
3、审批程序
上述投资事项构成上市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无须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投资已经公司总裁办公会和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企业名称:宿迁知周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311MAKBRE8Q22
成立日期:2026年4月14日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注册地: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电子商务产业园通元大厦A座(B7栋)301-12室
法定代表人:李瑞玉
股东情况:北京天强坤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持股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网络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是否为失信执行人:否
关联关系说明:无关联关系
(二)基金管理人
企业名称:上海金顺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3324650073
成立日期:2015-03-30
注册资本:3000万元
注册地: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1089号36层08-06单元
法定代表人:李杰
股东情况:京东东辉朝旭咨询有限公司持股100%。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登记备案:登记编号P1011099
是否为失信执行人:否
关联关系说明:无关联关系
(三)有限合伙人
1、江苏洋河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300142334989Y
成立日期:1997年5月8日
注册资本:250000万元
注册地:宿迁市宿城区发展大道2480号国丰办公楼
法定代表人:杨卫国
股东情况:宿迁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
经营范围:粮食收购;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镍、钼铁、精炼镍铁、镍铬生铁、镍铬矿石、炉料、钢材、机械零部件铸件、光稳定剂944、光稳定剂622、抗氧剂3114、有机肥、复合肥、化工原料(危险品除外)、粘胶短纤维、棉浆粨、电动自行车及其配件、锂电池、五金交电销售;原粮销售;房屋租赁;实业投资;市政公用工程、房屋建筑工程、旅游文化产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通讯设备销售;光通信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移动通信设备销售;移动终端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关联关系说明:江苏洋河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关联法人。
历史沿革:1949年:前身“国营洋河酒厂”,1997年:经江苏省政府批准,整体改制为“江苏洋河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至今:注册资本由10亿元增至25亿元。
财务情况:2024年、2025年前三季度的营业收入294.20亿元、185.89亿元,净利润69.37亿元、41.58亿元;截至2025年9月30日净资产为530.51亿元。2024年度数据已经审计,2025年前三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是否为失信执行人:否
2、宿迁裕丰产业投资发展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311685325835Q
成立日期:2009-02-20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注册地:宿迁市宿豫区洪泽湖东路4号金莎大厦15F
法定代表人:张翔宇
股东情况:江苏运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
经营范围:从事区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租赁、转让、投资;政府重大建设项目的开发、咨询以及经批准的其他业务。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一般项目: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土地整治服务;股权投资;热力生产和供应;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关联关系说明:无关联关系
是否为失信执行人:否
3、宿迁辉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394MA1NU5W787
成立日期:2017-04-21
注册资本:3000万元
注册地:宿迁市宿豫区洪泽湖东路19号恒通大厦416-429室
法定代表人:檀赛利
股东情况:江苏京东邦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00%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咨询,广告代理、发布、版权代理,软件设计及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说明:无关联关系
是否为失信执行人:否
4、宿迁天智时代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311MAK9PQ3Y6U
成立日期:2026-04-09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注册地: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电子商务产业园通元大厦A座(B7栋)301-10室
法定代表人:李瑞玉
股东情况:宿迁天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00%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网络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说明:无关联关系
是否为失信执行人:否
三、投资基金情况及协议主要内容
基金名称:宿迁新动能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暂定名,以企业注册登记为准)
基金规模:首次募集的目标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10.00亿元,后续募集的目标认缴出资总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但经普通合伙人提议并经合伙人会议表决通过,可以增加或减少本合伙企业的目标认缴出资总额。
组织形式:有限合伙
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宿迁知周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上海金顺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出资方式:现金出资
首次募集各投资方出资情况:
投资方向:投资于普通合伙人拟设立并由基金管理人管理的目标基金以及投资于前沿科技、泛消费、医疗健康领域的项目。直接或间接投资于投资组合公司的比例不超过本合伙企业实缴出资总额的30%,本合伙企业投资于目标基金的金额为人民币10亿元。
出资进度:首次募集资金和后续募集资金均分三期完成实缴出资,各期的出资金额分别为认缴出资额的40%、30%、30%。
存续期限:基金存续期8年,其中投资期为4年,退出期4年。经普通合伙人同意,存续期可延长不超过2年。
管理费:投资期内,按有限合伙人实缴出资扣除对目标基金的间接实缴出资的余额的1%计算;退出期(不含延长期)内,按有限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所分摊的合伙企业所有未退出项目投资(不包含对目标基金的投资)对应的投资成本(包括部分退出项目投资中未退出部分对应的投资成本)的1%计算。
执行事务合伙人报酬:投资期内,按有限合伙人实缴出资扣除对目标基金的间接实缴出资的余额的1%计算;退出期(不含延长期)内,按有限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所分摊的合伙企业所有未退出项目投资(不包含对目标基金的投资)对应的投资成本(包括部分退出项目投资中未退出部分对应的投资成本)的1%计算。
收益分配:首先,返还出资:向全体合伙人进行分配,直至累计分配的金额达到其当时的实缴出资额;然后,优先回报:如有剩余向全体合伙人进行分配,直至其实缴出资额实现每年6%单利计算的门槛回报;再次,若有剩余,向GP追补分配,按照全体合伙人门槛回报金额/80%*20%;最后,20/80分成:如有剩余,20%分配给普通合伙人,80%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给全体合伙人。
退出机制:存续期限内,经普通合伙人同意,有限合伙人可转让其在基金中全部或部分合伙权益。
会计核算方式:基金独立核算。
投资决策:投资决策委员会应由三名委员构成,由普通合伙人及私募基金管理人委派。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事项时,关键人士变更以及关键人士替代方案、关联交易、利益冲突事项以及非现金分配方案应当经全体委员同意,其他所有决策事项应至少一半以上的委员同意方可通过。
公司未向基金投委会委派委员,对基金拟投资标的不具有一票否决权。
各投资人合作地位及权利义务: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
按照基金当前的规划,公司控股股东洋河集团直接投资新动能基金,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参与基金份额的认购,也不在基金中任职。
此合作投资事项不会导致与公司形成同业竞争。在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不涉及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该基金尚处于筹备阶段,公司将根据基金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各方本着公允合理、平等互利的原则,协商确定并缴纳出资,相同出资额所占比例相等,不存在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五、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除本次关联共同投资外,本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洋河集团发生关联交易5.25万元。
六、本次投资目的、对公司影响及存在的风险
(一)目的及影响
本基金由京东科技旗下的上海金顺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管理人,京东集团的相关主体作为基石投资参与设立,依托京东集团的产业优势,本次投资有利于深化与京东集团的战略合作关系,利于公司参与前沿科技优质标的成长机会,提高公司闲置资金回报率。本次投资不会使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二)存在的风险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基金尚未设立,名称及相关工商信息将以最终登记注册信息为准,基金具体实施情况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拟投资设立的基金注册尚需经登记机关审批,并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如本基金未能成功在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手续,则会影响本基金存续的合规性及后续投资,实施过程尚存在不确定性。
3、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及资本市场波动影响,前沿科技领域呈现出早期阶段的不确定性,估值溢价率高、技术迭代快等风险,可能导致影响基金投资整体收益水平。
公司将密切关注基金的日常运作管理,积极落实协议约定的合伙人权利,监督管理人履行基金管理职责。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谨慎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认真核查了相关资料,就本次事项发表如下审查意见:本次投资规范、真实、客观,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制度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八、备查文件
1、公司总裁办公会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宿迁新动能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特此公告。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