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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三星人寿保险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信息披露报告(下转C3版)

  二0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一、基本信息

  (一)法定名称

  中文全称:中银三星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中文简称:中银三星人寿

  英文全称:BOC-SAMSUNG LIFE INSURANCE CO., LTD.

  (二)注册资本金

  公司注册资本为24.66666667亿元人民币。

  (三)注册地

  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40号院1号楼国航世纪大厦20层07、08、09单元,22层、23层。

  (四)成立时间

  2005年5月26日。

  (五)经营范围

  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

  (六)经营区域

  北京、天津、青岛、四川、广东、江苏、浙江、河南、山东、陕西、河北、辽宁、安徽、福建。

  (七)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为马超龙。

  (八)客服电话和投诉电话

  客服电话和投诉电话为4000095566、95566。

  二、财务会计报告(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二)合并利润表

  (三)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四)合并现金流量表

  (五)公司资产负债表

  (六)公司利润表

  (七)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

  (八)公司现金流量表

  (九)财务报表附注

  公司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完整的财务报表及附注详见公司官网“公开信息披露”专栏“年度信息”子栏目,网址如下:http://www.boc-samsunglife.cn/。

  (十)审计报告的主要意见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对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夏欣然和韩奇冰。经审计,安永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中银三星人寿保险有限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保险责任准备金信息

  (一)评估方法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未到期责任负债与已发生赔款负债之和对保险合同负债进行计量。未到期责任负债包括资产负债表日分摊至保险合同组的、与未到期责任有关的履约现金流量和当日该合同组的合同服务边际。已发生赔款负债包括资产负债表日分摊至保险合同组的、与已发生赔案及其他相关费用有关的履约现金流量。

  本公司将具有相似风险且统一管理的保险合同归为同一保险合同组合。将保险合同组合进一步细分形成保险合同组,并将保险合同组作为计量单元。保险合同组由一项或多项各自签发日之间间隔不超过1年且预计获利水平相似的保险合同组成。以合同组合中单项合同为基础,逐项评估其归属的合同组。但有合理可靠的信息表明多项合同属于同一合同组的,以多项合同为基础评估其归属的合同组。

  (二)评估假设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在计量保险责任准备金过程中须对保险合同边界内的履约现金流量现值作出合理估计,该估计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按照各种情形的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同时考虑一定的非金融风险调整。未来现金流量现值计量使用的主要假设包括折现率、保险事故发生率(主要包括死亡率和疾病发生率)、赔付率、退保率、费用、保单红利假设及非金融风险调整等。

  本公司对于随基础项目回报而变动的预计现金流量和不随基础项目回报而变动的预计现金流量,采用自下而上的方法确定现金流量对应的折现率,在考虑货币时间价值影响的基础上,以基础利率曲线附加综合溢价确定折现率假设。综合溢价考虑税收、流动性效应和其他因素等确定。

  死亡率假设是基于本公司以往的死亡率经验数据及对当前和预期未来的发展趋势等因素确定。死亡率假设采用中国人身保险行业标准的生命表《中国人身保险业经验生命表(2010-2013)》的相应百分比表示。疾病发生率假设是基于行业发病率或本公司产品定价假设及以往的发病率经验数据、对当前和未来预期的发展趋势等因素确定。本公司采用的死亡率和疾病发生率考虑了风险边际。

  本公司根据实际经验和未来的发展变化趋势确定合理估计值,作为赔付率假设等。以历史赔款进展经验和赔付水平为基础,并考虑核保政策、费率水平、理赔管理等公司政策的调整及宏观经济、监管、司法等外部环境的变化趋势,确定合理估计值,作为赔付发展因子和赔付率假设。

  退保率假设是基于本公司产品特征、以往的保单退保率经验数据,对当前和未来预期的估计而确定。退保率假设按照定价利率水平、产品类别和销售渠道的不同而分别确定。

  费用假设是基于本公司费用分析结果及对未来的预期,主要包括:保险获取现金流量、保单管理和维持费用、理赔费用、进行投资活动以提高保单持有人的保险保障服务受益水平而产生的成本、为不具有直接参与分红特征的保险合同持有人提供的投资回报服务,以及代具有直接参与分红特征的保险合同持有人管理基础项目的投资相关服务而发生的成本。

  本公司采用置信水平法、置信水平换算法等方法确定非金融风险调整。于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计量签发的保险合同及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的非金融风险调整的置信水平为85%。

  (三)评估结果

  (单位:人民币万元)

  四、风险管理信息

  (一)风险评估

  包括对市场风险、信用风险、保险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声誉风险、战略风险等主要风险的识别和评价。

  1.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会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出现波动的风险,包括汇率(外汇风险)、市场利率(利率风险)和市场价格(价格风险)。2025年本公司面临的市场风险情况及管理情况如下:

  (1)主要交易以人民币进行结算,截至2025年末,本公司不持有外汇。

  (2)公司价格风险管理政策主要是要求设立并管理投资目标,对投资项目及种类设置投资限额,特别是对风险较大的权益类投资设置上限管理。同时持续监测止损限额等市场风险限额的执行情况。

  (3)公司利率风险政策要求维持适当的固定和浮动利率工具组合以管理利率风险。公司持续监测利率风险指标情况,加强分析研判,及时应对市场不利变化。

  2.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因未能履行义务而引起另一方损失的风险。因本公司的投资品种受到监管要求的限制,投资组合中的大部分品种是国债、高评级信用债、有担保的资产管理产品和在国有商业银行的定期/协议存款。目前本公司面临的信用风险主要与投资信用债、定期/协议存款、资产管理产品以及与再保险公司的再保险安排等有关。由于上述资产潜在的违约损失较小,信用风险主要是持有的金融债券和企业债券由于信用风险价差波动带来的债券价格的波动,该风险的VaR度量包含在利率波动风险的计算中,相应债券收益率的波动包含了信用风险价差的波动。经检查,本公司目前无逾期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通过实施信用控制政策,对潜在投资进行信用分析及对交易对手设定信用额度等措施以降低信用风险。

  3.保险风险

  保险风险是指死亡率、疾病率、赔付率、退保率、投资

  收益率等精算假设的实际经验与预期发生偏离而造成损失的风险。

  2025年度,本公司13个月继续率和25个月继续率维持高位。死亡发生率低于公司定价水平,退保率处于正常水平,退保风险较低。综合评估,整体保险风险可控。为有效控制保险风险,本公司采取了以下方面的风险管理措施:

  (1)公司核保、理赔部门建立了比较完善的核保、核赔制度,公司慎重选择和实施承保和赔付的策略和方针。

  (2)公司建立了及时的风险监督措施,精算部门每月对产品的赔付率、继续率指标进行统计分析,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公司管理部门及业务部门。

  (3)合理运用再保险安排对保险风险承担进行改善。

  综上,基于以上保险风险管理措施,本公司保险风险建立了较为全面的风险识别和评估措施。

  4.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债务到期或发生给付义务时,由于没有资金来源或必须以较高的成本融资而导致的风险。

  本公司面临的主要流动性风险是源于保险合同的有关退保及各种赔款。公司通过匹配投资资产的期限与对应保险责任的到期日来管理流动性风险,以确保公司能及时偿还债务并为投资活动提供资金。2025年度,本公司活期存款、货币基金等流动性资产与剩余期限在1年以上的政府债券、准政府债券的账面余额合计占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占比保持在5%以上,整体流动性较为充足。本公司实行以下规定,以降低所承受的流动性风险:

  (1)制定资产配置、投资组合设置以及资产到期日组合指引,以确保本公司保持足够资金偿还合同债务。

  (2)制定资金使用计划,通过对每月、季、年度的资金收支情况进行估计,合理预测大额资金支出情况并统筹安排应对的资金来源,避免流动性风险发生。

  (3)设立应急资金计划,制定应急资金的最低比例并明确在何种情况下该应急资金计划会被启动。

  (4)设置相应的投资限制以严控流动性风险。

  5.操作风险

  由于出现违规情况而受到监管机关处罚时,不仅将使公司受到经济损失,而且会带来声誉损失的风险,风险管理、合规经营一直受到公司管理层的高度重视。目前,本公司由风险管理部和内控与法律合规部负责公司各项业务的风险管理、合规控制,内控与法律合规部对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进行合规检查。本公司无重大行政处罚。

  本公司规范了投诉管理工作、投诉处理职责分工,并完善纠纷解决机制与重大突发投诉案件的应急预案,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和执行小组,同时在各分公司也成立相应的防范化解退保风险领导小组。

  6.声誉风险

  2025年,公司通过多维加强舆情监测、前置声誉风险管理、积极主动优化媒体关系,取得明显成效。公司声誉风险总体可控,全年未出现重大舆情,未发生重大声誉风险事件。

  7.战略风险

  战略风险是指由于战略制定和实施的流程无效或经营环境的变化,导致战略与市场环境和公司能力不匹配的风险。2025年末,公司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65.27%。

  在战略风险管理方面,一是在制定或重检中长期规划时,科学研判,在充分考虑市场环境、监管政策、风险偏好、资本状况、公司能力等因素的前提下制定科学合理战略目标;二是定期跟踪公司战略目标达成情况,采取有效管理举措,确保规划目标达成;三是定期开展规划执行情况评估,确保规划执行有效。

  (二)风险控制

  1.风险管理组织体系

  公司风险管理组织主要由董事会、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管理层、各职能部门、各级机构组成。各方相互协调,积极履行相关职责,形成了董事会、管理层、各部门及各级机构的纵向风控体系,以及各部门及各级机构作为“一道防线”、风险管理部和内控与法律合规部作为“二道防线”、审计部作为“三道防线”的横向风控架构。

  2.风险管理总体策略及其执行情况

  围绕公司的战略目标,已建立了由上至下的风险偏好体系,包括风险偏好、风险容忍度及风险限额三个组成部分。

  本公司的风险偏好是在公司各层面认可的价值创造、稳

  健经营基本经营原则的基础上确定的,注重业务量和业务品质的双重管理,并在具体业务经营中,对包括产品开发、销售管理、核保理赔、投资运作和资本管理等各方面权衡风险和收益的平衡,并与公司制定的战略经营目标保持一致。本公司从风险对价值、资本、各类风险、资产负债管理和综合管理等多方面的多个关键财务指标及非财务指标的影响来定义公司风险偏好,设定本公司整体风险偏好为“稳健型”。

  在价值方面,坚持以内含价值为寿险公司经营之本,注重产品结构和业务品质,追求产品的利润和业务价值,追求费用使用效率的提高,保证公司内含价值长期稳定增长。

  在盈利方面,坚持资产负债匹配的原则和稳健的投资策略,避免和减少资本市场的波动对公司盈利的影响;严格控制各种费用支出,减少费差损。

  在资本方面,关注偿付能力充足性,注重投资的审慎与稳健,保证公司的偿付能力达到监管要求。

  在各类风险方面,从保险风险、市场风险等各类风险角度进行管控。强调对业务现金流的规划和统筹,重视资产质量管控,优化资产负债结构。

  在资产负债管理方面,在遵循监管相关规定和公司整体风险管理政策的前提下,合理安排和调整资产负债结构,控制风险、提高效益,优化资产配置,以落实公司发展战略。

  在综合管理方面,对于难以量化的风险,以满足监管要求为控制底线,运用全面预算、资产负债管理、资本管理、信息系统以及压力测试等工具,加强各类风险管控,控制公司偿付能力风险。公司定期对风险偏好指标体系的执行情况进行监测和报告,董事会对其有效性和合理性加以审查,从而形成包括战略、目标设置和风险管理层面的动态管理过程。

  在日常经营中,严格按照公司的经营策略与风险管理理念,坚持实施有效的风险管理策略,完善风险管理制度和工具。严格执行风险监控、预警、识别和评估等工作,依照公司相关风险制度定期进行风险分析,并对公司风险状况进行报告。确保在复杂变化的经济形势和市场环境下,公司在把 握机遇的同时有效防范风险,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快速发展。

  总体风险应对措施主要是通过建立严密的风险管控流程,实施科学的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通过对风险的评估决定采取具体的策略,主要通过规避、降低、缓释、自留等措施,将风险水平控制在合理区间。

  五、保险产品经营信息

  (一)上一年度原保险保费收入居前5位保险产品

  2025年,本公司全年保费收入居前5位的保险产品分别是中银三星中银尊享人生终身寿险、中银三星中银尊享人生二号终身寿险、中银三星中银尊享人生(臻享版)终身寿险、中银三星中银稳盈三号两全保险和中银三星中银添利年金保险。产品的主要销售渠道、原保险保费收入、退保金相关信息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上一年度保户投资款新增交费居前3位保险产品

  2025年,本公司全年保户投资款新增交费居前3位的保险产品分别是中银三星财富宝年金保险(万能型)、中银三星中银汇鑫宝年金保险(万能型)、中航三星财富通两全保险(万能型)。产品的主要销售渠道、保户投资新增交费、保户投资款本年退保信息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六、偿付能力信息

  本公司主要偿付能力指标如下:

  七、消费者权益保护信息

  2025年,公司深入贯彻中国特色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与人民性,以“三个围绕、一个聚焦、一个提升”为核心打造消费者权益保护(以下简称“消保”)“311工程”。围绕机制落实评价日常化、横向协同责任清单化、纵向传导总分一体化推进体系建设,聚焦“首席消保官、每月消保日、人人消保行”特色机制落地,持续优化“大消保”工作体系,全面提升消保专业能力,以高质量消保工作助力公司实现高质量转型发展。

  (一)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重大信息

  1.锚定“三化”建设,持续完善“大消保”工作体系。公司以机制落实评价日常化、横向协同责任清单化、纵向传导总分一体化为抓手,不断健全“总公司统筹引领、跨部门协同联动、各机构主体负责”的“大消保”工作体系。持续完善消保制度体系建设,全年制定、更新《消费者适当性管理办法》《消保考核管理办法》《消费者投诉管理办法》等22项消保相关制度,夯实消保内控管理基础。强化考核导向与结果运用,制定“一部一策”“一司一策”差异化考核方案,设置重点工作加分项,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充分发挥消保考核“指挥棒”作用。

  2.践行金融为民,丰富产品优化服务体验。聚焦民生需求,加大养老、普惠等民生类保险产品开发力度,完善“医、住、康、养、护”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切实提升消费者获得感。优化运营管理效能,搭建动态规则引擎提升系统自动核保通过率,迭代优化智能双录系统,扩充线上自助服务查询功能,小额理赔业务全面实现即时支付,客户服务体验持续改善,年度客户综合满意度达99.79%。健全消费者适当性管理机制,提升产品功能与客户需求的匹配度;强化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规范销售行为,切实保障消费者消费安全。

  3.严把全流程管控,筑牢消保工作防线。事前审查方面,2025年完成各类业务消保审查440份,提出审查建议193条,建议占比43.86%,采纳率100%,完善消保审查系统强制约束机制,实现消保审查业务全覆盖。事中管控方面,开展营销宣传行为日常监测、消保信息披露年度自查,强化外包及合作机构名单制管理,提升常态化风险管控质效。事后监督方面,开展机构一对一帮扶,联合二、三道防线实施“现场+非现场”联合检查,凝聚监督合力,推动问题整改落实。

  4.聚焦特色机制,全面激发全员消保工作活力。强化管理层示范引领,公司主要负责人带头抓消保,亲自参与消保教育宣传、培训授课等工作,牵头解决消保重难点问题及服务薄弱环节。优化“每月消保日”“请进来 走出去”长效工作机制,倾听客户心声与一线员工诉求,推动系统性消保问题根源解决;开展“四季守护 安心相伴”一月一主题消保教育宣传活动,与社区、学校等共建“消保教育宣传合作示范基地”,持续提升消费者金融素养。建立“人人消保行”积分激励机制,培育“人人学消保、人人懂消保、人人做消保”的企业文化氛围,选树消保工作优秀典型,激发全员消保工作荣誉感与积极性。

  5.坚持源头治理,提升消费纠纷化解质效。建立“资源支持+考核约束”双轮驱动机制,加大纠纷化解费用支持力度,优化投诉考核指标体系。聚焦投诉痛点难点,围绕责任落实、销售规范、诉前化解、妥善处置、培训强化、黑产抵制、多元解纷、溯源整改八大维度,制定投诉压降措施。出台重点客户纠纷处理标准,通过“六个强化”攻坚举措提升纠纷化解与管控质效,深化源头治理,强化员工消保培训、投诉问题溯源整改、黑灰产应对处置,公司业务品质稳步提升,客户纠纷妥善处置。2025年度,公司未发生重大消费投诉事件、群体性投诉事件,未发生消保相关重大舆情事件。

  6.强化协同管控,切实保障客户信息安全。优化系统端客户信息查询、使用功能模块,更新完善客户信息保护隐私政策及未成年人客户信息保护规则;组织开展客户信息保护专项培训与应急演练,完成年度个人客户信息安全风险全面排查,从严防范客户信息泄露风险。2025年度,公司未发生系统性客户信息泄露事件。

  (二)投诉管理工作情况

  公司持续优化投诉管理机制,通过完善投诉管理制度、畅通客户投诉渠道、实施多项投诉压降举措、落实多元解纷机制、深化源头治理等方式,全面提升投诉管理工作效能,妥善处置各类保险消费纠纷。

  1.完善制度系统,夯实投诉管理工作基础。结合监管要求及公司实际,修订完善纠纷化解与重大投诉应急管理制度,优化投诉处理及应急处置流程,积极推动行业调解工作,为投诉高效处置、矛盾源头化解提供坚实制度支撑。持续迭代优化投诉管理系统,优化上线录音查听、保单电子化回访情况查询、投诉处理及审核人员短信触发、延期办理审批流程等功能模块,为投诉处理与管理提供全流程系统支持。

  2.公示投诉信息,畅通客户维权渠道。公司建立“线上+线下”多维度投诉渠道,官网、官微提供在线自助投诉功能,同步依托电话、柜面、邮件等传统渠道,快速响应客户投诉需求。通过公司官网、官微及客户服务柜面公示投诉渠道、处理流程、办理时效及行业纠纷调解组织相关信息,保障客户维权通道畅通。公司官网、官微“我要投诉”页面新增一键转接官方客服热线功能,进一步提升客户司内投诉的便捷性。

  3.聚焦痛点施策,多措并举压降投诉数量。公司深入剖析投诉产生根源,依据《北京金融监管局关于加强金融纠纷溯源治理的监管意见》,对标八大核心要素制定投诉压降专项举措,建立机构“一把手”负责制,强化销售行为日常监测,做好投诉苗头预警与客户即时联系,落实“三给一不”原则妥善化解纠纷,开展投诉处置针对性培训,联合同业共同打击黑产,引导缠诉客户通过第三方调解解决纠纷,强化问题整改与责任追究。出台重点客户纠纷处理标准,针对不同级别客户,从渠道协同、提级管理、礼仪规范、专项汇报四大维度细化投诉处置操作规范,推动机构快速妥善处置客户纠纷。制定“六个强化”攻坚举措,强化机构“一把手”责任制、纠纷诉前化解力度、高发机构投诉专项整治、黑产应对处置、电销渠道投诉压降、投诉考核约束力度,进一步推动投诉压降工作落地。

  4.落实多元解纷,丰富纠纷处置手段。公司修订完善《保险消费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管理办法》,持续推动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落地实施,严格遵循“应调尽调”原则,积极引导疑难纠纷客户通过行业第三方调解方式解决争议,全力实现“简单纠纷不出机构,复杂纠纷不出行业,化解纠纷少去法院”的工作目标。2025年各机构积极参与第三方调解案件36件,解决疑难纠纷28件,避免纠纷升级。

  5.规范销售行为,深化投诉源头治理。严格落实消费者适当性管理要求,制定消费者适当性管理总括性制度,产品分级、销售人员销售能力资质分级分类管理和投保人风险承受能力测评等5项制度。完善系统功能,迭代优化适当性评估及销售人员销售能力资质分级系统管控规则。强化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加强双录问题整改月度跟踪与点对点帮扶,持续提升智能双录工作质量。开展营销行为日常监测,对发现的问题立查立改,持续规范销售行为。按月编制发布投诉与业务品质分析监测报告,实时监控投诉问题整改情况,对应改未改问题定期督办通报,从源头减少纠纷发生。

  2025年,本公司受理投诉总量138件,全量亿元保费投诉量0.42件/亿元;监管通报投诉3件,88家人身险公司排名第3少;监管转办投诉48件,90家人身险公司排名第12少;投诉15日办结率100%。客户投诉主要事由包括销售纠纷、退保纠纷等类型。在地区分布上,投诉主要分布于北京、四川、天津等地区。

  八、关联交易总体情况

  本公司关联方是指与公司存在一方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与公司同受一方控制或重大影响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本公司关联交易类型主要涉及保险业务类、资金运用类、提供服务类。

  2025年,本公司保险业务和其他类关联交易金额为82,360.50万元1,资金运用类关联交易金额为75.14万元2,服务类关联交易金额为5,110.35万元。本公司开展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监管规定以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要求,未发现存在高风险的情况。

  1不包含2025年3季度向关联方发行的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4亿元。

  2不包含2025年末活期存款余额3.2亿元。

  本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运用关联交易比例均符合要求,未发生超过监管比例规定的情况。

  九、公司治理信息

  (一)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本公司情况的简要说明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其附属公司中银投资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51%股权,行使控制权。

  (二)持股比例在5%以上的股东及其持股变化情况

  本公司由中银投资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股51%,三星生命保险株式会社持股25%,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4%。

  2025年,本公司股东及持股比例未发生变化。

  (三)股东所持股权的质押和解质押信息

  2025年,本公司股东所持公司股权不存在质押和解质押情形。

  (四)股东会职责和主要决议

  (下转C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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