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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中美上海施贵宝制药有限公司30%股权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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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607 证券简称:上海医药 公告编号:临2026-03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述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上海医药”)于2026年2月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中美上海施贵宝制药有限公司3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方式转让所持参股子公司中美上海施贵宝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美施贵宝”或“标的公司”)30%股权(下称“标的股权”),挂牌转让价格(下称“挂牌底价”)不低于人民币102,319.2万元(“本次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5日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中美上海施贵宝制药有限公司3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11) 。
二、 交易进展情况
本次交易于2026年3月4日经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下称“上海联交所”)公开挂牌,挂牌期间征集到1个合格意向受让方,即上海联合赛尔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下称“联合赛尔”),按照产权交易规则确定其为标的股权受让方。
2026年4月20日公司与联合赛尔签署《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以下简称“交易合同”),交易价格为人民币102,319.2万元。
2026年4月23日,上海联交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
2026年4月28日,上海联交所将全部股权转让款划转至公司指定账户。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涉及关联交易。
三、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一)交易买方简要情况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
公司与上海联合赛尔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问题,亦不存在其他可能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上海联合赛尔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2、交易对方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一)合同主体
甲方(转让方):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上海联合赛尔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二)交易价格
102,319.20万元【即人民币(大写)壹拾亿贰仟叁佰壹拾玖万贰仟元整】。
(三)支付方式及期限
1、乙方已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的交易保证金计人民币(小写)10,000万元【即人民币(大写)壹亿元整】,在本合同生效后直接转为本次产权交易部分价款。
2、甲、乙双方约定按照以下方式支付价款:
2.1一次性付款。除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本次产权交易部分价款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其余的产权交易价款人民币(小写)92,319.20万元【即人民币(大写)玖亿贰仟叁佰壹拾玖万贰仟元整】一次性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转让价款划转到转让方指定账户。
(四)产权交易涉及的职工安置
本项目不涉及职工安置。
(五)产权交易涉及的债权、债务的承继和清偿办法
乙方受让产权交易标的后,标的公司原有的债权、债务由本次产权交易后的标的公司继续享有和承担。
(六)产权交易涉及的资产处理
产权交易不涉及资产交接。
(七)产权交接事项
1、本合同的产权交易基准日为2025年9月30日,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配合,于合同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产权持有主体的权利交接(配合标的公司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以及配合标的公司出具反映产权交易的股东名册和出资证明),并在获得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20个工作日内,配合标的公司办理产权交易标的的权证变更登记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国有产权登记和工商变更登记等)。
2、乙方承诺确保标的公司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不继续使用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企业名称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继续以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子企业、其成员单位等名义开展经营活动,并在获得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20个工作日内,办理标的公司的名称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的变更、注销等登记(如适用)。
3、产权交易涉及需向有关部门备案或审批的,甲、乙双方应共同履行向有关部门申报的义务。
4、在交易基准日至产权持有主体完成权利交接(配合标的公司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期间,甲方对本合同项下的产权交易标的、股东权益及标的公司资产负有善良管理的义务。
(八)合同的生效条件
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九)生效时间
2026年4月20日
(十)违约责任
1、乙方若逾期支付价款,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支付部分价款的0.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2、若因甲方原因逾期不配合乙方完成产权持有主体的权利交接(配合标的公司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以及配合标的公司出具反映产权交易的股东名册和出资证明)和权证变更登记手续,每逾期一日应按交易价款的0.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3、本合同任何一方若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和承诺,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若违约方的行为对产权交易标的或标的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致使本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4、如乙方属于涉及假冒国企等有违社会信用的企业,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标的公司的名称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的变更、注销等登记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乙方应当配合甲方、标的公司办理因解除合同而产生的后续所有相关手续。(如适用)
5、其他违约责任:无。
上海联合赛尔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已按照交易合同的约定支付全部股权转让款,具备支付能力,不存在无法收回该等款项的风险。
五、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一)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中美施贵宝股权。本次交易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有利于维护国有资产权益、实现资产价值最大化,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产生同业竞争,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对公司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三)公司将根据产权交易所相关要求及协议约定与交易对方办理上述股权转让事宜的相关后续手续,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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