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解锁 暨上市公告

  证券代码:603097            证券简称:江苏华辰          公告编号:2026-026

  债券代码:113695            债券简称:华辰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469,383股。

  本次解锁股票数量:469,383股。

  ● 本次解锁股票上市流通日期:2026年5月8日。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

  一、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已履行的程序

  1、2024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首次授予部分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上海市方达(北京)律师事务所就本激励计划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24年12月3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独立董事高爱好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所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1月9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的反馈。2025年1月1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5年1月17日,公司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2025年1月1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5年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事项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6、2025年3月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日为2025年3月5日。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5年3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7、2025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调整相关事项。

  8、2026年1月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日为2025年12月31日。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6年1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

  9、2026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对108名激励对象授予的469,383股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前述议案并发表了同意意见。

  (二)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历次授予情况

  

  (三)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历次限制性股票解锁情况

  本次解锁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次解锁。

  (四) 本次解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审议情况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经审议核查,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共108名,具备申请解除限售的主体资格,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69,383股,同意公司为前述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的相关手续,本次解除限售安排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激励计划》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

  (一)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已届满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限制性股票总数的30%。

  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系2025年3月5日完成新增股份登记手续,故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限售期已届满。

  (二)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108名激励对象所持的469,383股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已达成,同意为前述激励对象办理相关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手续。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3人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同时,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及个人层面绩效考核部分未达标、不能满足当期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的条件,公司拟对相关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924,117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

  三、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股票解锁情况

  根据本激励计划及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合计108人,可申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69,383股,占公司2026年3月31日总股本165,163,897股的0.28%。具体如下:

  

  注: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四、 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 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6年5月8日。

  (二) 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469,383股。

  (三) 董事和高管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1)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 在本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 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注1:本次变动前的股权结构以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的总股本为基础;

  注2:上述表格仅考虑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导致股本变动的情况,实际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解锁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方达(北京)律师事务所对公司本次解锁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已就本次解除限售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解除限售符合《激励计划》和《考核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

  特此公告。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