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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633                    证券简称:港迪技术                  公告编号:2026-01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5年度审计报告,2025年度公司合并报表所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2,174,093.37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71,691,286.94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7,169,128.69元,派发2024年年度现金股利55,680,000.00元后,截至期末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52,443,128.17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25,130,619.07元。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为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结合公司目前总体运营情况和财务水平,经公司董事会决议,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2025年度,公司拟以目前总股本55,68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7,840,000.00元(含税),现金分红金额占2025年度公司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8.57%。

  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如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本次利润分配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其他说明:公司于2024年11月7日上市,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告中涉及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数据仅为2024年度和2025年度数据。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83,520,000.00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 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影响,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一)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三)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301633                    证券简称:港迪技术                  公告编号:2026-011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

  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资产与财务状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公司 2025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合计18,100,933.41元,具体明细见下表:

  单位:元

  

  二、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一)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1.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

  

  2. 账龄组合的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的账龄自初始确认日起算。合同资产结转至应收账款时账龄自款项结转至应收账款的时点起算。

  3. 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的认定标准

  对信用风险与组合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公司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二)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三、本次计提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各项减值损失计入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科目,合计减少公司2025年度利润总额18,100,933.41元。上述金额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和公司相关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四、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依据充分,审议程序合法合规,能够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全体审计委员会委员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和公司相关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特此公告。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301633           证券简称:港迪技术         公告编号:2026-022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5年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4月29日(星期三)15:00-17:00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 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2026年4月29日前访问网址 https://eseb.cn/1xq2fIW3uw0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6年4月29日(星期三)15:00-17: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4月29日(星期三)15: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 参加人员

  董事长向爱国先生,总经理李小松先生,财务总监张丽娟女士,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周逸君女士,独立董事牛红彬先生(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三、 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6年4月29日(星期三)15:00-17:0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xq2fIW3uw0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6年4月29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四、 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周逸君

  电话:027-87927216

  传真:027-87927299

  邮箱:info@gdetec.com

  五、 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app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

  情况的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履职情况履行了监督职责,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2011年7月18日,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首席合伙人为钟建国。截至2025年12月31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50人,共有注册会计师2,363人,其中95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业务收入(经审计)29.88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6.0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47亿元。2024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756家,收费总额7.35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综合,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4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2025年4月23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注册会计师与财务报表审计相关的责任、审计范围、审计时间安排、审计小组人员构成、总体审计策略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在2025年的年度报告审计初期,审计委员会成员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就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年度报告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成员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内容的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并督促其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

  (三)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特此报告。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301633                  证券简称:港迪技术                  公告编号:2026-018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具体公告如下:

  一、修订及制定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原因说明

  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系列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现有的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并依据公司管理的需要制定新制度。

  二、本次修订及制定的公司相关制度列表

  

  上述修订及制定的制度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会审议,修订及制定后的相关制度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三、备查文件

  (一)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修订及制定后的相关制度。

  特此公告。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301633                 证券简称:港迪技术                  公告编号:2026-014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以及提供相关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以及提供相关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事项如下:

  一、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含未来新设或新增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的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结合上年度授信额度使用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含)人民币85,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含抵押、信用、担保贷款等)、非流动资金贷款(含抵押、信用、担保贷款等)、项目贷款、保函、承兑汇票、信用证、融资租赁等融资品种的综合授信业务。

  具体授信额度和期限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最终核定为准,上述授信的额度在预计范围内,于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使用。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总授信额度内,以公司及子公司与银行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二、 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保障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融资正常开展,公司在上述授信最高额度内为子公司提供向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担保,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万元。子公司其他股东按其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者反担保。

  在前述预计担保总额度范围内,各主体之间(含未来新设或新增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以调剂使用;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对同一授信业务提供的担保额度不重复计算;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该额度于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使用。

  (二) 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注1:上表“最近一期”指各公司2026年3月31日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

  注2:本次新增担保额度包含截至目前已使用的担保展期或续约,以及后续新增担保;

  注3:武汉港迪传动科技有限公司的少数股东为公司关联方武汉聚贤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武汉合盛聚赢投资有限公司。

  (三)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1)武汉港迪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迪智能”)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MA4KL2YU4L

  成立日期:2015-09-24

  注册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大园四路3号国家地球空间信息产业基地II区(七期)B栋-3栋单元19层03室

  法定代表人:向爱国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 : 智能控制系统集成;物联网技术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物料搬运装备制造;智能仪器仪表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人工智能硬件销售;智能仓储装备销售;智能物料搬运装备销售;智能港口装卸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软件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电气设备销售;特种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物料搬运装备销售;工业工程设计服务;工业设计服务;工程管理服务;机械设备研发;海洋工程装备制造;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电气设备修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 : 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

  (2)武汉港迪软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迪软件”)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MA4L0X9J65

  成立日期:2018-09-29

  注册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大园四路3号国家地球空间信息产业基地II区(七期)B栋-3栋单元19层02室

  法定代表人:熊海明

  注册资本:3,000万元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件的研发及销售;网络工程;计算机系统集成;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安防设备安装、销售;通讯设备(不含无线电发射设备)、电子产品(不含电子出版物)、计算机硬件及辅助设备的批发兼零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82%,熊海明持股18%

  (3)武汉港迪传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迪传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15MAEH0ACG2C

  成立日期:2025-04-29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庙山办事处阳光创谷政务服务中心301-13

  法定代表人:向爱国

  注册资本:2,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电工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制造;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电力设施器材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输变配电监测控制设备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电工仪器仪表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55%,武汉聚贤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聚贤投资”)持股30%,武汉合盛聚赢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盛聚赢”)持股15%

  关联关系说明:港迪传动系公司与合盛聚赢、聚贤投资共同出资设立的企业,合盛聚赢、聚贤投资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向爱国、徐林业、范沛、顾毅控制的企业。如公司对港迪传动提供担保,则港迪传动其他股东合盛聚赢、聚贤投资将按其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者反担保,因此,本次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2、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表中数据为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及最近一期未经审计的各公司单体财务数据。

  3、被担保方信用状况

  上述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被担保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授信及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员办理上述事项的具体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上述事项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及子公司可根据实际融资需求,在股东会核定的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内与相关机构协商确定,具体授信金额、担保金额、担保种类、方式、期限等内容以最终签署的相关文件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上述综合授信及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结合公司及子公司实际情况所做的,有利于稳定公司及子公司的现金流,将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积极影响,进一步促进公司业务发展;被担保企业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经营稳健,公司能够有效控制其财务和经营决策,且子公司其他股东按其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者反担保,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关联董事向爱国、徐林业、范沛、顾毅回避表决,其余无关联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以及提供相关担保的议案》。

  五、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4,788.38万元,均为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5.0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以及提供相关担保的议案》。关联委员徐林业回避表决,其他无关联委员一致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以及提供相关担保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本次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以及提供相关担保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以及提供相关担保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一)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三)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四)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以及提供相关担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301633                 证券简称:港迪技术                  公告编号:2026-013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481号)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211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网上投资者直接定价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392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7.94元,共计募集资金52,812.48万元,坐扣尚未支付的承销费4,866.2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7,946.28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已支付的保荐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费用2,896.79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5,049.4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4〕7-29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差异包括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2,421.00万元,本公司及子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票据及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尚未置换的资金187.03万元;

  [注2]上表中金额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48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1月25日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自贸区支行开立新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分别用于“全国销服运营中心建设项目”“港迪智能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并将对应存放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募集资金专户内的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分别转存至新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待募集资金完全转出后,公司将注销上述原募集资金专户,原募集资金专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失效。2025年10月13日,公司已将存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银行账号:421421066012004203188、421421066012004203015)的剩余募集资金全部转出,并完成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手续,相关账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也相应终止。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武汉港迪智能技术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自贸区支行开立了新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账号:127909143710009、127909135510009),并与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2025年9月16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含本金)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武汉港迪智能技术有限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账号:421421066015003199560、421421066015003199484),并与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7个募集资金专户、5个理财账户和4个通知存款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自贸区支行曾用名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生物城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生物城支行(2025年5月更名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自贸区支行)为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开户行,隶属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其对外签订三方监管协议时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名义签署。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 本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4年12月1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通知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武汉港迪智能技术有限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3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2.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及拟将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以协定存款和通知存款方式存放;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的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投资额度;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后的本金及收益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4年12月27日,公司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通知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

  2025年12月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通知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2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3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及拟将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以协定存款和通知存款方式存放。

  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共取得收益3,940,342.75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 港迪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港迪智能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不产生直接的财务收益,该等项目实施旨在提升公司产品研发创新能力、产品线的丰富度及产品竞争力,从而强化公司核心竞争力、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故该等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2. 全国销服运营中心建设项目不产生直接的财务收益,该项目实施旨在扩大公司营销网络覆盖深度和广度以及公司整体运营信息化水平,支撑公司市场开拓需求,提升公司产品营销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其项目成果体现在缓解公司资金压力,降低财务风险。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度

  编制单位: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301633                    证券简称:港迪技术                公告编号:2026-020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19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11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并参加表决,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武汉市东湖开发区武汉理工大学科技园理工园路6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2、上述提案6.00因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其他提案已分别经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3、提案5.00、6.00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同时关联股东也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对该项提案进行投票。股东会就关联交易事项做出决议须经出席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4、提案8.01、9.00、10.00、11.00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6、为尊重中小投资者,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公司对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5月12日上午9:00-11:30,13:30-16:00;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须在2026年5月12日16:00之前送达至公司。

  2、登记地点:武汉市东湖开发区武汉理工大学科技园理工园路6号公司会议室。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4、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需持有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3)、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需持有授权委托书(附件2)、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3)、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2)非自然人股东:非自然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席的,需持有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3)、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加盖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需持有授权委托书(附件2)、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3)、加盖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出席现场会议时务必携带相关资料并提交给本公司。异地股东采用信函登记的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武汉理工大学科技园理工园路6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参加2025年年度股东会”字样)

  邮编:430000

  联系人:周逸君

  电话:027-87927216

  电子邮箱:info@gdetec.com

  6、其他事项: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于规定时间内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附件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3: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1633”,投票简称为“港迪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5月19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注: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 同意 ”“反对 ”“弃权 ”下面的方框中打“√ ”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委托人若无明确指示,受托人可自行投票,其投票结果视为委托人表决意见,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若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同时关联股东也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对该项提案进行投票。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附件 3: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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