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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701         证券简称:卓锦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为一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专业审计机构,在2025年度为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了良好的审计服务,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了保持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稳定性和持续性,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一年。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42人次、纪律处分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主要基于审计服务的性质、责任及风险、审计工作的繁简程度,综合考虑审计工作所需的工作量和相应级别审计人员的收费标准定价。

  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90万元(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70万元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该金额不含交通、食宿、邮电通讯等费用。2026年度审计费用将参考行业收费标准,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理层根据2026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能够履行职责,按照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地为公司出具审计报告。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公司2026年度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与内控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的资格,且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恪尽职守并遵守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从会计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因此,一致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与内控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2026年度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与内控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公司本次续聘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701         证券简称:卓锦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7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将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8月10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627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56.9343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7.4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109.87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030.69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079.18万元。截至2021年9月10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1年9月10日出具了“天健验[2021]505号”的《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 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8,407.38万元;2025年度,公司收到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和理财产品收益并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为199.90万元;2025年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2,377.40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1,871.70万元,其中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的余额为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871.70万元。

  单位: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14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遵照履行。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按照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1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2025年9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随后公司于2025年11月及12月将上述账户予以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2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

  [注2]2025年9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后开立新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公司于2025年10月开立新的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平海支行系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下辖网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0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18,407.38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件。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4年6月2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截至2025年6月4日,公司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实际最高使用人民币4,700万元)已全部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提前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公司于2025年6月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3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公司的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截至2025年9月8日,公司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4,300万元已全部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原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全部归还完毕,其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提前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未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5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了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届董事会2025年第五次审计委员会、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客观需求做出的安排,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六、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重大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无异议。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14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特此公告。

  附件:募集资金明细使用情况表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附件:募集资金明细使用情况表

  募集资金明细使用情况表

  单位: 万元

  

  注1:经公司2021年11月三届七次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相应调整了“分支机构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额

  注2:截至2025年12月31日,“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承诺投资11,176.93万元,实际投资金额11,189.54万元,差异为12.61万元,系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继续投入到了“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注3:2025年9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9月25日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企业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结项,将“分支机构建设项目”节余的募集资金1,431.54万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变更用途投向“工业三废综合治理及资源化利用研发项目”,并将剩余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分支机构建设项目”实际节余募集资金变更金额1,431.60万元;公司“企业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实际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2,377.40万元,同时转入“工业三废综合治理及资源化利用研发项目”募集资金专户568.40万元

  注4:截至2025年12月31日,“分支机构建设项目”项目承诺投资1,402.25万元,实际投资金额38.92万元,变更本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431.60万元,差异为68.27万元,系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继续投入;公司“企业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实际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2,377.40万元,同时转入“工业三废综合治理及资源化利用研发项目”募集资金专户568.40万元

  注5:分支机构建设项目发生变更的具体情况:

  由于项目建设前期受到公共卫生事件等外部因素的不利影响,导致项目建设进度不及预期,“分支机构建设项目”的开展取得了如下阶段性成果:

  (1)截至目前,公司已在嘉兴、武汉、南京设立分支机构,进一步完善了公司现有营销及业务网络。分支机构定位于所在地区的营销推广、业务运营及客户服务,通过在当地开展市场调查、信息收集、项目运营和客户跟踪服务,提升客户开发和持续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客户广度,为公司开拓市场和提升业务规模夯实基础。

  (2)公司分别于安徽、江苏、湖北等地区取得一系列标杆项目,同时,业务区域集中的特性得到改善,省外承接业务规模得到较大提升。公司能够以各分支机构为支点继续深耕省外活跃市场,稳健实施业务拓展。

  该项目原定位于通过建设分支机构用于所在地区的营销推广、业务运营及客户服务,通过组建本地团队,提升对属地客户的持续开发和服务能力,从而扩大公司市场规模。但在实际投资过程中面临了行业整体性盈利能力下滑的问题,域外市场开发效果可能达不到预期盈利要求。公司做了相应的战略规划调整,一方面缩减本地团队的运营规模,以最小单元运营本地团队,同时提高团队考核要求实行优胜劣汰;另一方面削减在固定资产方面的投资,从而提高投入资金的灵活性,保证投资效率。原可研报告中用于场地租赁、装修与市场营销方面的投资占比较高,同样存在原定计划投资收益不达预期的风险。因此该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长期处于闲置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强公司研发力度,公司变更本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431.60万元(包含利息收入68.27万元)用途,用于新的研发项目,即“工业三废综合治理及资源化利用研发项目”。

  注6:公司募投项目之“企业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初期投资建设计划已经基本完成并已经上级管理部门审批备案后已投入使用。但原可研报告中用于场地租赁与设备购置的投资比例较高,且设备购置清单关联研发方向主要为公司传统的环境修复类业务,与公司当前推行的环保后端废物治理与资源化利用的方向存在较大差异。为避免研发投入与技术研发方向与公司业务推行方向的差异,公司审慎对待该项目的募集资金支出。

  “企业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建设实施期间,公司通过合理配置资源的方式,在场地租赁、装修工程上,场地费用和部分工程采购价格较项目立项时的市场价格有所下降。此外,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从公司业务发展及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购置技术研发所需设备,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审慎对待该项目的募集资金支出,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降低项目总支出。

  2025年9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企业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结项,将“分支机构建设项目”节余的募集资金变更用途投向“工业三废综合治理及资源化利用研发项目”,并将剩余结余募集资金2,945.75万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分支机构建设项目”实际节余募集资金转入“工业三废综合治理及资源化利用研发项目”募集资金专户1,431.60万元;公司“企业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实际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2,377.40万元,同时转入“工业三废综合治理及资源化利用研发项目”募集资金专户568.40万元。

  

  证券代码:688701        证券简称:卓锦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6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以现场及通讯(包括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6年4月26日通过电话、短信及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豁免通知时间)。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到会董事8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卓未龙先生主持,公司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并将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将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6、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7、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议案已经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

  8、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将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并将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1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并将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委员回避表决,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

  13、审议《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在公司内任职的3名董事卓未龙、王宇峰、陈奉连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

  14、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本议案已经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16、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计委员会监督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督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报告》。

  17、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将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18、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6年度金融机构授信额度的议案》,并将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9、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行动方案》。

  本议案已经过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行动方案》。

  2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并将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1、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

  22、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并将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

  2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2)。

  特此公告。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701                           证券简称:卓锦股份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卓未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晨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芸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卓未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晨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芸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卓未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晨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芸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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