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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259        证券简称:药明康德      公告编号:临2026-01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向本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通知期限要求,并以通讯表决方式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会议由Ge Li(李革)召集。本次董事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关于召开董事会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Ge Li(李革)博士为公司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经理(总裁、首席执行官)的议案》

  同意聘任Ge Li(李革)博士为公司经理(总裁、首席执行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人选进行了资格审查,认为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规定的任职条件,向董事会提出了同意聘任的建议。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联席首席执行官的议案》

  同意聘任Minzhang Chen(陈民章)博士、Steve Qing Yang(杨青)博士为公司联席首席执行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人选进行了资格审查,认为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规定的任职条件,向董事会提出了同意聘任的建议。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同意聘任张朝晖先生、吴皓博士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人选进行了资格审查,认为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规定的任职条件,向董事会提出了同意聘任的建议。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首席财务官的议案》

  同意聘任施明女士为公司首席财务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人选进行了资格审查,认为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规定的任职条件,向董事会提出了同意聘任的建议。

  上述议案相关内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韩敏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人选进行了资格审查,认为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规定的任职条件,向董事会提出了同意聘任的建议。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费夏琦女士、王丽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如下:

  1、战略委员会委员:Ge Li(李革)博士、Minzhang Chen(陈民章)博士、Xiaomeng Tong(童小幪)先生、Yibing Wu(吴亦兵)博士、Wei Yu(俞卫)博士,Ge Li(李革)博士为委员会主任委员。

  2、提名委员会委员:冷雪松先生、Ge Li(李革)博士、詹智玲女士,冷雪松先生为委员会主任委员。

  3、审计委员会委员:Christine Shaohua Lu-Wong(卢韶华)女士、Wei Yu(俞卫)博士、Xin Zhang(张新)博士,Christine Shaohua Lu-Wong(卢韶华)女士为委员会主任委员。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詹智玲女士、Xin Zhang(张新)博士、冷雪松先生,詹智玲女士为委员会主任委员。

  上述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9日

  附件:简历

  Ge Li(李革)

  1967年1月出生,博士,美国国籍,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现任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

  Ge Li(李革)博士于1993年至2000年间,于Pharmacopeia Inc.作为创始科学家并担任科研总监;2000年至今,在公司(包括公司的前身)任职,担任董事长、总裁兼首席执行官等职务。Ge Li(李革)博士还同时在WuXi Biologics (Cayman) Inc.(股票代码:2269.HK)担任董事长兼非执行董事职务。

  Ge Li(李革)博士于北京大学获得化学学士学位,于美国哥伦比亚大学获得有机化学博士学位。

  截至目前,Ge Li(李革)博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张朝晖先生、刘晓钟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Minzhang Chen(陈民章)

  1969年6月出生,博士,美国国籍,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现任公司执行董事、联席首席执行官。

  Minzhang Chen(陈民章)博士拥有20多年新药研发和生产管理经验。在加入公司之前,Minzhang Chen(陈民章)博士曾在先灵葆雅研究所化学部担任首席研究员、在Vertex Pharmaceuticals Inc.担任技术运营部主任。自2008年至今,在公司(包括公司的前身)任职,担任公司控股子公司合全药业董事、首席执行官、公司副总裁、联席首席执行官和执行董事等职务。

  Minzhang Chen(陈民章)博士于北京大学获得化学学士学位,于美国明尼苏达大学获得有机化学博士学位。

  截至目前,Minzhang Chen(陈民章)博士直接持有公司146,180股A股股份;其与公司的其他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Steve Qing Yang(杨青)

  1969年1月出生,博士,美国国籍,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现任公司执行董事、联席首席执行官。

  Steve Qing Yang(杨青)博士于1997年至1999年间,于美国战略决策集团Strategic Decisions Group任资深战略咨询顾问;1999年至2001年间,于美国生物科技公司IntraBiotics任企业战略和发展高级总监;2001年至2006年间,于美国辉瑞制药公司任全球研发战略管理部负责人、执行总监;2007年至2010年间,于美国辉瑞制药公司任亚洲研发总裁、全球研发副总裁;2011年至2014年间,于英国阿斯利康制药公司任亚洲及新兴市场创新医药研发副总裁;2014年至今,在公司(包括公司的前身)任职,历任副总裁兼首席运营官、首席商务官及首席战略官、联席首席执行官和执行董事等职务。

  Steve Qing Yang(杨青)博士于美国密歇根理工大学获得学士学位,于美国加州大学旧金山分校获得药物化学博士学位。

  截至目前,Steve Qing Yang(杨青)博士直接持有公司213,554股A股股份;其与公司的其他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张朝晖

  1969年10月出生,硕士,中国国籍,并拥有新加坡永久居留权。现任公司执行董事、副总裁、中国区首席运营官。

  张朝晖先生于1991年至1993年间,任无锡磨床机械研究所工程师;1993年至1995年间,任江苏省银铃集团总经理助理;1995年至1998年间,任美国银铃集团副总裁;1998年至2000年间,任无锡青叶企业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首席执行官;2000年至今,在公司(包括公司的前身)任职,历任运营及国内市场高级副总裁、中国区首席运营官和执行董事等职务。

  张朝晖先生于江南大学获得机电工程学士学位,于中欧国际工商学院获得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截至目前,张朝晖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与Ge Li(李革)博士、刘晓钟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吴皓

  1973年10月出生,博士,中国国籍。现任公司全球法务负责人、全球人力资源负责人。

  吴皓博士在法务、合规事务以及相关领域跨区域管理拥有二十多年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在加入公司之前,吴皓博士曾担任金光集团中国区法律部总经理,通用电气医疗集团大中华区首席合规官,迈图高新材料集团亚太区法律总监及美国执业律师。

  吴皓博士于美国哥伦比亚特区大学获得法律博士学位。

  截至目前,吴皓博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的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施明

  1974年12月出生,学士,中国国籍。现任公司首席财务官。

  施明女士在财务、业务发展以及运营领域拥有二十多年的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2021年4月加入公司,担任高级财务副总裁。在加入公司之前,于通用电气(GE)中国担任业务发展高级总监以及首席财务官。在任职于GE约15年的过程中,还在GE集团的医疗事业部及高新材料事业部等多个部门担任高级管理职务。在职业生涯初期,也曾服务于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他一些跨国企业。

  施明女士于上海大学获得国际金融学士学位,曾接受GE资深财务管理项目培训(EFLP),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

  截至目前,施明女士直接持有公司2,000股A股股份;其与公司的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韩敏

  1977年1月出生,硕士,中国国籍。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公司秘书。

  韩敏女士拥有超过十年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工作经验以及超过十年的A股及H股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经验,在证券投资、风险控制、上市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相关事务方面拥有深厚的专业能力与丰富的实务经验。

  韩敏女士于1999年取得上海大学会计专业学士学位,于2001年取得英国诺丁汉大学金融与投资专业硕士学位,并在包括中国和英国等司法管辖区拥有注册会计师资格。

  截至目前,韩敏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的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证券代码:603259        证券简称:药明康德      公告编号:临 2026-017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2026年第一次

  A股类别股东会及2026年第一次

  H股类别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4月28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外高桥喜来登酒店,上海市自由贸易试验区基隆路28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2025年年度股东会

  

  2026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

  

  2026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现场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由董事长Ge Li(李革)博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1人,列席11人;

  2、 公司董事会秘书、公司秘书韩敏女士,首席财务官施明女士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2025年年度股东会

  1、 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26年度境内外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核定公司2026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处置公司所持已上市流通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 议案名称:《关于审议<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H股奖励信托计划(草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 议案名称:《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H股奖励信托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4、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H股奖励信托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5、 议案名称:《关于向受托人直接回购2025年H股奖励信托计划所涉H股股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6、 议案名称:《关于给予董事会增发公司A股和/或H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7、 议案名称:《关于给予董事会回购公司A股和/或H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26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

  1、 议案名称:《关于向受托人直接回购2025年H股奖励信托计划所涉H股股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给予董事会回购公司A股和/或H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26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

  1、 议案名称:《关于向受托人直接回购2025年H股奖励信托计划所涉H股股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给予董事会回购公司A股和/或H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和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2、 《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根据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均获得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张隽、龚立雯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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