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37 证券简称:歌华有线 公告编号:临2026-01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会审议
●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4名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9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本次董事会对议案进行表决的董事人数符合法定比例,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
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查,一致认为公司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允、公正”的原则进行,满足实际经营发展需求,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二)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44,000万元,经核查和统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为41,370.4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2026年,公司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32,000万元,其中:出售资产或商品及向关联人提供劳务为10,600万元;租出资产4,400万元;购买资产或商品及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为17,000万元。具体内容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表中同一控制下各关联人包括中国广播电视网络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广电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广电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中广娱文传媒有限公司、内蒙古广电网络资讯传播有限公司、中广电移动网络有限公司、中国有线电视网络有限公司、河北广电网络集团保定有限公司、中广数智科技(北京)有限责任公司、河北广电传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贵州联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广电宁夏网络有限公司、中广极视听(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广电天津网络有限公司、中广电移动网络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中国广电河北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龙润通信工程有限公司、宁夏广电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中广融合智能终端科技有限公司。
总额范围内,同一控制下的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金额可实现内部调剂(包括不同关联交易类型间的交易),亦可将相关额度分配给同一主体控制下的其他新增关联交易主体使用。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单位:万元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原则
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按照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定价。
四、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发生各项经常性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商业行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要。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和各关联方之间实现资源共享和互补,进一步发挥协同效应,推动公司业务发展。公司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进行上述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特此公告。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公司代码:600037 公司简称:歌华有线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未出席董事情况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91,777,88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9,588,894.2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从政策环境来看,党中央高度重视新一轮信息技术革命对媒体传播格局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刻影响,作出建设网络强国、发展数字经济、推进媒体深度融合、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等一系列战略决策。广电总局进一步明确广电网络主渠道主阵地定位,提出并强调坚持意识形态、公共服务和技术产业三大属性,统筹推进“两个治理”政治工程、民心工程、系统工程,以超强力度、超常举措解决看电视难、看电视烦的问题,规范电视直播业务秩序,为有线电视用户回流发展创造利好。广电网络作为意识形态领域主渠道主阵地、国家数字文化传播网、数字经济基础网,可以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在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战略布局上当好国家队、主力军。
从市场环境来看,一方面,人民群众文化和信息消费需求持续增长,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蓬勃发展,视频娱乐、网上购物、远程教育、智能家居等消费场景不断创新,居民消费和产业升级为行业发展提供了广阔市场空间。另一方面,媒体、信息和科技领域竞争激烈,用户消费习惯向移动互联网、小屏、流媒体迁移,视听媒体消费场景进一步从客厅向碎片化细分,个人化、短时化趋势越来越明显,新兴媒体快速崛起导致传统有线电视用户大量流失,移动用户增长空间基本见顶,拓展新兴业务市场的窗口期不断收窄。
从技术环境来看,广电网络正向有线、无线、卫星协同发展,从传统广电技术向融合开放技术体系转变,向“连接+计算”广覆盖泛智能的新型广电网络转变,持续提升固移融合支撑能力和端到端业务体验。同时,深化与中国移动共建共享,建设高品质700MHz 5G精品网络。面向不同垂直行业应用环境和业务需求,积极构建广电物联网设施体系。积极规划绿色智能的广电数据与算力设施,按需构建多层次的智慧广电云,全面提升支持云网协同的端到端全光直达和一站式业务调度能力,实现“算力+网络”的综合服务能力。
总体而言,行业发展机遇与挑战并存,需要坚定信心、团结奋斗、攻坚克难,加快改革创新,全力推进公司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公司主要负责北京市广播电视网络的开发、经营管理和维护,并从事广播电视节目收转传送、网络信息服务、视频点播业务,以及基于有线电视网的互联网接入服务、互联网数据传送增值业务等。
近年来,公司积极推动有线电视“由模拟到数字、由单向到双向、由标清到高清、由看电视到用电视”的转变,全力推进公司由“单一有线电视传输商”向“高品质文化服务运营商”和“智慧广电服务提供商”的战略转型,不断加强技术创新,扩大网络覆盖,丰富节目内容,全方位提升服务水平和用户体验,实现了平稳健康发展;积极把握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时代特征,坚持新发展理念,着力构建高速、泛在、智慧、安全的新型有线电视网络;加快部署5G网络并探索应用,积极拓展三网融合新业务,为政府、企事业单位及家庭用户提供具备数据、视频和新技术综合信息服务的“智慧广电”解决方案,已成为首都信息化建设和智慧城市建设的重要支撑平台。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1,975.46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9,438.40万元,同比下降4.08%。公司营业成本为208,523.67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106.56万元,同比下降1.9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31.3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0,383.40万元。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037 证券简称:歌华有线 公告编号:临2026-017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及部分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内容,《公司章程》修订内容主要包括股东会行使职权部分增加其对关联交易、对外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等事项的具体审批权限、原则和豁免情况;董事会审议事项进行重新分类,对董事会关于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委托理财等事项的审议权限进行调整;根据以上内容对经营管理层相关审议权限进行调整;还包括部分文字调整等。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二、部分治理制度修订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结合《公司章程》的最新修订情况,拟修订部分相关治理制度,详情如下:
上述制度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特此公告。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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