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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37       证券简称:歌华有线      公告编号:临2026-01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6年4月27日,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2025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有关要求,为真实、公允、客观地反映本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5年的经营成果,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了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各类减值损失的资产范围及总金额

  2025年,公司计提各类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准备合计人民币9,474,275.84元,其中各项信用减值损失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计提标准及方法

  1、信用减值损失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经测试,公司本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为-2,590,834.16元。

  2、 存货跌价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经测试,公司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金额为-266,190.00元。

  3、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

  经测试,公司本期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12,331,300.00元。

  三、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5年,公司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9,474,275.84元,预计将减少公司2025年利润总额9,474,275.84元。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要求,计提依据充分,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相符,能够公允、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相关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特此公告。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037       证券简称:歌华有线        公告编号:临2026-019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6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26日  14 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青龙胡同1号歌华大厦三层第九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26日

  至2026年5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还将听取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和《关于拟定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4、5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3、6、7、8.0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将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提醒服务,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员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他人出席会议(授权委托书附后),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4、出席会议股东请于2026年5月20日、21日,每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00持有效证件到现场办理登记手续,也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六、 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

  2、出席会议者交通及住宿自理

  3、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青龙胡同1号歌华大厦7层歌华有线公司投融资部(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电话:010-26260099、26268999  传真:010-26260026

  5、邮政编码:100007

  特此公告。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0037        证券简称:歌华有线       公告编号:临2026-011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6年5月26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或其他电子通讯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4月27日(星期一)上午9:30在公司七层第二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13人,实到10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董事王野秋先生因公未能出席会议,书面委托董事丁颖磊先生代为表决;公司董事辛双百先生因公未能出席会议,书面委托董事许新德先生代为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张军先生(快手科技)因公未能出席会议,书面委托独立董事王云海先生代为表决。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董事长郭章鹏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投票表决,审议结果如下:

  (一)《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公司总经理韩霁凯先生所作的《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2025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层充分、有效地执行并落实了董事会、股东会的各项决议及公司各项管理制度,报告内容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管理层2025年度主要工作成果。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贯彻落实股东会的各项决议,不断规范公司治理,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全体董事认真履行职责,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格式和编制内容,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有关规定,报告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形,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为提振投资者信心,传递经营韧性信号,保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结合2025年度业绩情况以及强化市值管理等因素,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向全体股东分配。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的总股本为1,391,777,88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9,588,894.20元(含税),本年度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12)。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6年审计费用为159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119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4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13)。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2026-014)。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运行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对规范公司管理运作、防范风险发挥了积极作用,《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具备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不存在重大、重要缺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社会责任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社会责任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关联董事郭章鹏先生、王野秋先生、许新德先生、辛双百先生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15)。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要求,计提依据充分,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相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能够公允、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16)。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形,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为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保障公司科学决策和平稳发展,经股东推荐,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刘丕海先生、陈丹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上述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17)。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定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阅。

  本议案能够进一步完善公司薪酬管理体系,建立更为合理的激励和约束机制,确保董事收入分配公正、透明、规范,有利于实现公司长远利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定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18)。

  本议案因涉及董事薪酬,全体董事作为利益相关方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定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能够进一步完善公司薪酬管理体系,建立更为合理的激励和约束机制,确保高级管理人员收入分配公正、透明、规范,有利于实现公司长远利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定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18)。

  本议案因涉及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董事韩霁凯先生、王国宏先生、丁颖磊先生、吴春燕女士作为利益相关方回避表决。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6年5月26日(星期二)14:30在本公司三层第九会议室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6-019)。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的第二、四、五、十四、十五项议案中的关于修订《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授权规则》《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以及第十六项议案尚需提请股东会审议。

  会议还听取了《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及《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公司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丕海先生,1979年9月生,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现任中国广播电视网络集团有限公司业务部经理,中广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广东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国广电湖南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曾任中国广播电视网络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处长、副经理,经理。

  陈丹女士,1979年6月生,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育与经济管理博士研究生学历,湖南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现任中国广电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监,中国广电安徽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曾任中关村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专业经理、中国广播电视网络集团有限公司薪酬绩效处副处长、中国广电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总监。

  截至目前,上述董事候选人未持有公司股份,最近三年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部门处罚的情形,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和条件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600037        证券简称:歌华有线       公告编号:临2026-013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存在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项目合伙人许培梅被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不影响目前执业。

  3、独立性

  立信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均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6年审计费用为159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119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40万元。2026年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协商确定,较本期财务报告审计收费无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我们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以及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和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同时,兼具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需求。因此,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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