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48 证券简称:深高速 公告编号:2026-029
债券代码:188451 债券简称:21深高01 债券代码:185300
债券简称:22深高01 债券代码:240067 债券简称:G23深高1
债券代码:241018 债券简称:24深高01 债券代码:241019
债券简称:24深高02 债券代码:242050 债券简称:24深高03
债券代码:242539 债券简称:25深高01 债券代码:242780
债券简称:25深高Y1 债券代码:242781 债券简称:25深高Y2
债券代码:242972 债券简称:25深高Y3 债券代码:242973
债券简称:25深高Y4 债券代码:244479 债券简称:26深高0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落实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解释第19号”)要求。
● 根据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和制度,结合实际经营情况,本公司自2026年1月1日起实施解释第19号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政策变更。
● 以上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25年12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明确了“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内容,要求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本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本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19号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集团的财务影响
本公司自2026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解释第19号,无需追溯调整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审批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19号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548股票简称:深高速 公告编号:2026-028
债券代码:188451债券简称:21深高01
债券代码:185300债券简称:22深高01
债券代码:240067债券简称:G23深高1
债券代码:241018债券简称:24深高01
债券代码:241019债券简称:24深高02
债券代码:242050债券简称:24深高03
债券代码:242539债券简称:25深高01
债券代码:242780债券简称:25深高Y1
债券代码:242781债券简称:25深高Y2
债券代码:242972债券简称:25深高Y3
债券代码:242973债券简称:25深高Y4
债券代码:244479债券简称:26深高01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毕马威华振”)。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德勤华永”)。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德勤华永已连续五年为本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根据有关国资监管要求须进行轮换。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92年8月18日,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毕马威华振总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2、人员信息: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为邹俊先生,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于2025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247人,注册会计师1,412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330人。
3、业务规模:毕马威华振2024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40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9亿元,其他证券服务业务收入约人民币10亿元,证券服务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9亿元)。2024年毕马威华振为127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约为人民币6.82亿元,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采矿业,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毕马威华振2024年为本公司同行业的8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4、投资者保护能力: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此期间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马威华振按2%-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约人民币460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
5、诚信记录: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毕马威华振和四名从业人员曾受到地方证监局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一次;两名从业人员曾受到行业协会的自律监管措施一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事项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陈子民于2007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拟从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陈子民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7份。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林琳于2015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14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并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拟从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林琳近三年未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马于翀于2005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00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并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拟从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马于翀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
2、诚信记录: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和独立性准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毕马威华振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6年度毕马威华振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费用预计为人民币360万元(2025年德勤华永:人民币361万元),服务内容包括本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及相关专项报告等。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本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德勤华永,本公司自2021年起聘请德勤华永为法定审计师,该事务所已连续五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德勤华永为本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本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德勤华永已连续五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有关国资主管部门规定,会计师事务所连续承办同一家企业年审业务不得超过五年,连续审计超过五年的,必须予以轮换。本公司与德勤华永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不存在分歧。
董事会对德勤华永多年来为本公司提供的专业审计服务工作表示诚挚的感谢。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与德勤华永就变更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充分的事前沟通,德勤华永已知悉本事项并对本次更换无异议。公司已允许拟聘任的毕马威华振与德勤华永进行沟通,并建立了有效的沟通渠道。目前双方已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规定进行了沟通,后续将根据审计工作的需要持续沟通。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了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6年度审计师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在查阅毕马威华振有关资格证书、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等文件后,一致认可毕马威华振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本次聘请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6年度审计师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会审议及批准聘任毕马威华振担任本公司2026年度审计师,对本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并承担国际审计师按照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应尽的职责,审计费用人民币360万元。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548股票简称:深高速公告编号:2026-027
债券代码:188451债券简称:21深高01
债券代码:185300债券简称:22深高01
债券代码:240067债券简称:G23深高1
债券代码:241018债券简称:24深高01
债券代码:241019债券简称:24深高02
债券代码:242050债券简称:24深高03
债券代码:242539债券简称:25深高01
债券代码:242780债券简称:25深高Y1
债券代码:242781债券简称:25深高Y2
债券代码:242972债券简称:25深高Y3
债券代码:242973债券简称:25深高Y4
债券代码:244479债券简称:26深高01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执行董事姚海因个人事务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董事会,已委托执行董事廖湘文代为出席并表决。非执行董事伍燕凌因公务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董事会,已委托独立董事缪军代为出席并表决。非执行董事张坚因公务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董事会,已委托独立董事缪军代为出席并表决。独立董事徐华翔因商务出差未能亲自出席本次董事会,已委托独立董事李飞龙代为出席并表决。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公司”、“本集团”、“集团”)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股票上市地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会议通知及会议补充通知发送方式:电子邮件、专人送达,日期:2026年4月14日及4月21日;会议材料发送方式:电子邮件、专人送达,日期:2026年4月22日。
(三) 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于2026年4月28日(星期二)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深圳市举行。
(四) 会议应到董事12人,实际出席董事12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董事4人,以委托方式出席董事4人。执行董事姚海因个人事务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董事会,已委托执行董事廖湘文代为出席并表决;非执行董事伍燕凌因公务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董事会,已委托独立董事缪军代为出席并表决;非执行董事张坚因公务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董事会,已委托独立董事缪军代为出席并表决;独立董事徐华翔因商务出差未能亲自出席本次董事会,已委托独立董事李飞龙代为出席并表决。
(五)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徐恩利主持,本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讨论了通知中所列的全部事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议通过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审计委员会已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有关行动方案的详细内容可参阅本公司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6年度审计师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会审议及批准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6年度审计师,对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并承担国际审计师按照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应尽的职责,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60万元。有关本项议案的详情请参阅本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变更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审计委员会已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通过。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全文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本公司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以审议2025年度董事会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授权本公司董事长根据实际情况最终确定会议召开的具体时间、适时发出股东会通知,以及在必要的情况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增加或减少年度股东会审议事项、推迟或取消年度股东会。
上述第(三)、(四)项议案的有关事项需提交本公司股东会审议,有关股东会的通知将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548股票简称:深高速 公告编号:2026-030
债券代码:188451债券简称:21深高01
债券代码:185300债券简称:22深高01
债券代码:240067债券简称:G23深高1
债券代码:241018债券简称:24深高01
债券代码:241019债券简称:24深高02
债券代码:242050债券简称:24深高03
债券代码:242539债券简称:25深高01
债券代码:242780债券简称:25深高Y1
债券代码:242781债券简称:25深高Y2
债券代码:242972债券简称:25深高Y3
债券代码:242973债券简称:25深高Y4
债券代码:244479债券简称:26深高01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3月未经审计路费收入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公告本集团2026年3月的路费收入(未经审计)如下:
简要说明:
上表中路费收入为不含税收入。
谨慎性陈述
董事会谨此提醒投资者,上述数据未经审计。由于完成路费收入的数据拆分、确认需要履行一定的程序,以及在联网收费的环境下部分路段的路费收入在月度结算和披露时须以预估方式记录,因此该等数据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可能存在差异。此外,本公司在披露当月预估数据时还会就上月预估数和上月实际结算数的差异进行调整,导致个别数据可能会出现一定程度的异常。因此,本公告之路费收入仅作为阶段性数据供投资者参考,投资者请审慎使用该等数据。
特此公告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548 证券简称:深高速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徐恩利、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桂萍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蒋玮琦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除另有说明外,本报告中之金额币种为人民币。
除另有说明外,本报告中有关本公司经营、投资及管理道路/项目以及所投资企业的简称,与本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所定义的具有相同涵义。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截至报告期末,根据本公司境内及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处所提供的股东名册,本公司的股东总数22,825户,其中A股股东22,604户,H股股东221户。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股
注:
(1) HKSCC NOMINEES LIMITED(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的H股乃代表多个客户所持有。
(2) 本公司已于2025年3月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本次发行”)。本次发行A股股票357,085,801股,其中新通产认购75,930,144股,该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新通产所认购的本次发行股份仍在限售期内,有关详情可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25年9月23日的公告。
(3) 2024年7月,新通产、深广惠及深圳国际之全资子公司晋泰实业公司(Advance Great Limited)就本公司本次发行事项作出股份锁定承诺:从本公司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完成后十八个月内不会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减持本公司股份。若违反上述承诺发生减持情况,则减持所得全部收益归本公司所有,同时将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4) 根据云杉资本的书面函件,截至2026年3月31日,云杉资本持有本公司242,976,461股A股,通过HKSCC NOMINEES LIMITED持有本公司91,476,000股H股,合计持有本公司334,452,46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3.18%。
(5) 根据招商公路的书面函件,截至2026年3月31日,招商公路持有本公司91,092,743股A股,招商公路及其全资子公司通过HKSCC NOMINEES LIMITED合计持有本公司157,018,000股H股,合计持有本公司248,110,74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9.78%。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一)经营信息
1、收费公路项目主要营运数据
本集团收费公路项目报告期内主要营运数据如下:
附注:
(1) 日均混合车流量数据不包含节假日免费期间通行的免费车流量,上表收入为不含税收入。
(2) 沿江二期于2024年6月30日开通运营,目前尚无法拆分沿江二期的车流量数据进行合并统计,因此上表中沿江项目的车流量数据仅为沿江一期车流量数据,不包含沿江二期车流量数据;沿江项目的路费收入数据包含沿江一期及二期。
(3) 本集团间接持有湾区发展约71.83%股份,湾区发展间接持有西线高速50%和广深高速45%权益。
(4) 水官高速已于2026年4月25日24时起终止收费。有关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26年4月23日的《关于水官高速终止收费的公告》。
2、有机垃圾处理项目主要营运数据
本集团有机垃圾处理项目报告期内主要营运数据如下:
附注:
⑴ 上表中运营收入包括按垃圾处理量计算的预计补贴收入。以上数据乃根据本集团内部资料汇总编制而成,且未经审计,与实际数据可能存在差异,仅供参考,请投资者审慎使用该等数据。
3、清洁能源发电项目主要营运数据
本集团清洁能源发电项目报告期内主要营运数据如下:
附注:
⑴ 上网电量为按电网结算周期核算的数据,部分项目营业收入中包含按上网电量计算的电价补贴收入。以上数据乃根据本集团内部资料汇总编制而成,且未经审计,与实际数据可能存在差异,仅供参考,请投资者审慎使用该等数据。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
1、报告期内,本公司于2026年1月6日完成了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的发行,发行规模为15亿元,期限为5年,票面利率为1.98%,已在上交所上市交易。有关详情可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和2026年1月6日的公告。
2、经本公司董事会批准,本集团在保证资金的安全及流动性的前提下,利用部分库存资金投资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本报告期内,本集团新发生12笔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交易,委托理财金额为30.20亿元,其中包括本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认购的5笔共计16亿元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截至本报告期末,本集团理财产品资金余额为22.20亿元,本报告期收到委托理财收益32,254.61千元,无逾期未收回的本金和收益。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徐恩利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桂萍 会计机构负责人:蒋玮琦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徐恩利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桂萍 会计机构负责人:蒋玮琦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徐恩利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桂萍 会计机构负责人:蒋玮琦
(三)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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