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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960          证券简称:渤海汽车      公告编号:2026-03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27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于2026年4月28日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8名,实际参加董事8名。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豁免董事会会议通知时限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基于本次交易评估基准日更新为2025年8月31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具体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有关文件。

  本议案会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因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无法形成有效意见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形成的审核意见:认为公司就本次交易编制的《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宋玮、蓝世红、赵继成、季军已回避本议案表决。

  经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议案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加期评估报告的议案》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北京海纳川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北京北汽模塑科技有限公司51%的股权、海纳川安道拓(廊坊)座椅有限公司51%的股权、廊坊莱尼线束系统有限公司50%的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因本次交易相关文件中的评估数据已超过一年有效期,根据《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标的资产加期评估工作已完成,评估基准日更新至2025年8月31日。

  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编号为天兴评报字[2026]第0693号、天兴评报字[2026]第0694号和天兴评报字[2026]第0696号的《资产评估报告》。前述评估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有关文件。

  本议案会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形成的审核意见:认为评估机构已出具加期评估报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宋玮、蓝世红、赵继成、季军已回避本议案表决。

  经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议案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公允性的议案》

  本议案会前已经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形成的审核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交易事项中所选聘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 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有相关性,评估机构选择的重要评估参数、评估依据合理,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评估结论合理,标的资产定价公允。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宋玮、蓝世红、赵继成、季军已回避本议案表决。

  经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议案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960          证券简称:渤海汽车      公告编号:2026-032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恢复审核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北京海纳川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纳川”)持有的北京北汽模塑科技有限公司51%的股权、海纳川安道拓(廊坊)座椅有限公司51%的股权、廊坊莱尼线束系统有限公司50%的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于2026年1月31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审核通知,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中止审核(财报更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2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需更新申报文件财务资料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中止审核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截至2026年2月28日,因公司提交的本次交易申请文件中记载的评估资料已过有效期,公司需要对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资产进行加期评估,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继续中止审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3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评估资料更新继续中止审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已完成加期财务资料更新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修订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

  截至目前,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已完成对标的公司的加期评估数据更新等相关工作。公司已向上交所申请恢复本次交易申请文件的审核,并于2026年4月28日收到上交所同意恢复审核的通知。

  本次交易尚需上交所审核通过以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和注册,以及最终取得批准和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实际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有关信息均以公司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960          证券简称:渤海汽车      公告编号:2026-031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北京海纳川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北京北汽模塑科技有限公司51%的股权、海纳川安道拓(廊坊)座椅有限公司51%的股权、廊坊莱尼线束系统有限公司50%的股权(以下简称“标的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于2026年1月31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知,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中止审核(财报更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2日披露的《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需更新申报文件财务资料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中止审核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截至 2026 年2月28日,因公司提交的本次交易申请文件中记载的评估资料已过有效期,公司需要对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标的资产进行加期评估,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继续中止审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3日披露的《关于评估资料更新继续中止审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已完成加期财务资料更新工作。目前,公司申报文件评估资料更新工作已完成。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更新了加期相关评估资料,并对《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进行了修订,主要修订情况如下:

  

  除上述补充与修订外,公司对重组报告书少许表述进行了完善,对本次交易方案不构成影响。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9日披露的《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此外,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回复进行了修订、补充及完善,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9日披露的《关于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

  特此公告。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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