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63 证券简称:中闽能源 公告编号:2026-01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3元人民币(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78,970,871.54元。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902,996,14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7,089,884.29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57,089,884.29元,占本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94%。本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注:上表中现金分红比例是指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的比例。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21,622,271.37元,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57,089,884.29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偿债能力及资金需求
公司以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发电项目的投资、开发、建设、运营为主营业务。《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提出,“十五五”期间要持续提高新能源供给比重,推进化石能源安全可靠有序替代,着力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能源强国。2026年全国能源工作会议强调,以更大力度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持续提高新能源供给比重,全年新增风电、太阳能发电装机2亿千瓦以上。公司主营业务顺应能源行业绿色低碳转型的发展趋势,发展前景广阔。
目前公司正处于快速发展、规模扩张的攻坚期。公司的经营模式为通过新能源发电项目的开发、建设、运营等流程,将风能、太阳能等新能源进行开发并转换为电力后销售,取得收入。当前,公司正在有序推进福建省内诏安、福清、莆田区域渔光互补项目与长乐B区海上风电场、长乐外海集中统一送出工程等重点项目落地实施,各项目投资资金需求较为密集,公司需足额保障项目资本金的投入需求。同时,公司坚定实施“走出去”发展战略,积极在省外寻找资源条件较好的新能源项目并购机会,未来对并购资金的需求将进一步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22亿元,同比下降19.89%。截至2025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33.90%,在同行业中处于较低水平,资本结构稳健,偿债能力较强。
(二)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及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新能源项目投资建设、项目并购及日常生产经营,以推进公司战略目标和经营计划的顺利实现,有利于促进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增强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长期发展需要及广大股东的长远利益。
(三) 公司是否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事项决策提供便利,并对中小股东单独计票,充分关注中小股东的决策参与度和表决情况。同时,公司披露年度报告后将召开年度业绩说明会,与广大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
(四)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坚持聚焦新能源主业发展,全力推进项目开发布局与经营规模提质扩张,加快重点项目建设投产进度,同时筑牢生产经营根基,持续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和整体价值。在稳步推进各项经营发展任务的过程中,公司将秉持“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统筹好经营发展目标与股东回报的关系。公司将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实际、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制定新一轮股东回报规划即《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自身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63 证券简称:中闽能源 公告编号:2026-021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
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
“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制定了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闽能源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自行动方案发布以来,公司积极开展和落实相关工作。公司对2025年度行动方案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制定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深耕新能源主业,提升经营质量
2025年,在项目开发与建设方面,公司专注新能源主业,以项目为核心抓手,市场开拓与项目建设取得扎实成效:一是增量市场前瞻布局,福清三个渔光互补项目入选2025年福建省光伏电站开发建设项目清单,获得25万千瓦装机容量的资源储备。二是存量资产优化升级,积极推进老旧风场设备改造,福清嘉儒风电场改造升级项目获福建省发改委支持,已启动相关前期工作。三是重点项目扎实推进,诏安、福清、莆田区域渔光互补项目与长乐B区海上风电场、长乐外海集中统一送出工程等项目有序推进前期工作。四是资产并购加快推进,完成霞浦大京风电场项目并购,公司控股并网装机容量提升至99.93万千瓦;科学筹划控股股东资产注入方案,启动并加速推进福建永泰闽投抽水蓄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闽投抽水蓄能”)51%股权注入工作。
2025年,在经营管理方面,公司深化改革创新,不断提升经营质效:一是全面推动专业化运维公司即福建闽投新能源管理有限公司的实体化运作,完成福建省内各陆上风电项目公司的业务整合,所辖风场实现跨场域流动运维,进一步构建标准化、精细化的风机运维体系。2025年风电机组可靠性超95%,平潭、福清、连江等区域风电项目利用小时数居福建省前列。二是认真研究分析电力市场有关政策、交易规则,主动适应市场化改革要求,成立电力市场化交易小组,加大专业人才储备和培养力度,努力提升市场化交易能力。三是融资成本管控有力,通过动态把握信贷政策窗口期,优化配置债务期限与结构,节省利息支出;强化资金集约运作,在确保风险可控基础上,合理配置投资产品,增加闲置资金的收益。
2026年,公司将提速项目建设,确保在建项目按进度计划推进,新增装机高效落地;深挖增量资源,在省外新能源资源富集区域开拓市场,持续扩大装机规模;优化存量资产,有序推进符合条件的老旧风场开展改造升级工作,打造存量项目提质增效示范样本;加快资产并购步伐,完成控股股东注入资产即闽投抽水蓄能的交割手续;提升电力市场化交易能力,加强负荷预测和电力市场交易策略研究,实现交易收益最大化;深化跨场域流动运维,持续提高风电机组可靠性。
二、强化科技创新,服务生产管理
2025年,公司强化技术创新与科技攻关,加大科研投入,通过企业自研、校企合作、产用协同等方式推进公司科技创新工作。截止2025年末,已累计获得3项发明专利和24项实用新型专利的授权,创新支撑能力持续增强。
2026年,公司将坚持技术创新与场景落地并重,推进科研成果的转化应用;推动海上风电运维、智能预测、安全防护等领域的重点科研项目;深化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重点攻关风机叶片连接螺栓监测、海上风机无人巡检等关键技术;推进数字中闽平台功能迭代升级,持续深化自主维修能力建设,扩大自主维修覆盖范围,降低维修成本。
三、完善公司治理,规范合规运作
2025年,公司持续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决策要求,充分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优化党委前置研究机制,全年前置研究“三重一大”事项340项,以党的政治优势提升治理效能。2025年11月,顺利完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和经理层聘任工作,保证公司治理工作平稳有序衔接。加强与独立董事的沟通,组织独立董事赴控股股东注入资产闽投抽水蓄能项目现场调研,为后续董事会对该资产注入事项进行科学决策打下良好基础。公司根据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相关规定,稳步推进监事会改革工作,不再设置监事会与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相关职权,同步对《公司章程》及相关治理制度进行修订,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供制度保障。继续推进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完成合规管理重点领域“三张清单”制定,促进公司不断提高合规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
2026年,公司将持续深化治理体系建设,全面厘清各治理主体的权责边界,不断完善权责清晰、运转协调、制衡有效的公司治理机制。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优化独立董事履职方式,切实保障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职能有效落地。同时,公司将持续优化内部控制体系,健全风险管理长效机制;全面深化合规管理体系建设,推动合规管理重点领域“三张清单”落地实施,以高水平治理赋能公司高质量发展,切实维护股东及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
四、强化“关键少数”责任,提升履职效能
2025年,公司持续保持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等“关键少数”的密切沟通,及时传递最新监管动态和相关规则,组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证券监管机构组织的各项培训和公司各类业务培训。2025年11月换届完成,公司即组织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开展合规履职培训,引导其增强责任意识、规范自身行为。
2026年,公司将持续向“关键少数”传递合规理念与履职要求,及时组织监管政策学习,传达最新监管要求,积极组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专业培训,持续提升“关键少数”的履职能力和风险意识,增强其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公司将结合实际情况,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要求,切实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建立公正透明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与履职评价标准和程序,进一步激发公司经营管理层的组织活力。
五、注重股东回报,共享发展成果
公司实施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政策,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积极回报股东。2025年,公司完成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在充分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并结合投资者意见的基础上,将2024年度分红比例进一步提高,2024年度现金分红总额达1.96亿元,占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首次突破30%。通过持续现金分红,与股东共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增强投资者获得感。
2026年,公司将秉持“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统筹好经营发展目标与股东回报的关系。公司将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保证正常经营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制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将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实际、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制定新一轮股东回报规划即《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六、加强投资者沟通,传递企业价值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构建多维度投资者沟通体系,通过投资者热线、电子邮箱、上证e互动平台、业绩说明会、现场调研等方式与投资者保持良性互动,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与认同,并定期披露投资者关系活动交流情况,切实维护投资者的知情权。2025年,公司修订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公司发布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首度以ESG报告的形式展示公司在绿色转型、公司治理、社会责任等方面的实践成效,展现国有上市公司的责任与担当。2025年12月,公司举办“重组上市十周年”走进上市公司活动,进一步拉近投资者与公司的距离,生动展示公司重组上市十周年的发展成果,树立市场信心。
2026年,公司将持续精进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质量,构建多层次、多元化的投资者沟通机制,拓展沟通渠道,向市场传递企业价值;严格落实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进一步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专业化、规范化水平;高质量召开业绩说明会,深入了解投资者诉求并作出针对性回应;不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提高上市公司透明度,运用可视化报告、“一图读懂”等形式提升定期报告的可读性;统筹做好市值管理与投资者权益保护,营造稳定、健康的资本市场形象。
七、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是基于目前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不构成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方案的实施可能受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公司代码:600163 公司简称:中闽能源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902,996,14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7,089,884.29元(含税)。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份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一)2025年我国电力行业整体情况
2025年,我国全社会用电量历史性突破10万亿千瓦时,达到10.37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稳居全球电力消费第一大国地位。
截至2025年底,全国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38.9亿千瓦,同比增长16.1%,较“十三五”末装机容量增加16.9亿千瓦,“十四五”时期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年均增长12.0%;全国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24.0亿千瓦,占总装机容量比重为61.7%,比上年底提高3.5个百分点,比“十三五”末提高17.0个百分点。
2025年1-12月,全国累计完成电力市场交易电量66,39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4%,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64.0%,同比提高1.3个百分点。从交易范围看,省内交易电量50,47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2%;跨省跨区交易电量15,92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1.6%,其中跨电网经营区交易电量34亿千瓦时。从交易品种看,中长期交易电量63,522亿千瓦时;现货交易电量2,872亿千瓦时。绿电交易电量3,28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8.3%。
(以上数据来源于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2025-2026年度全国电力供需形势分析预测报告》与国家能源局网站。)
(二)2025年我国可再生能源行业发展情况
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再创新高,规模占比稳步提升。2025年,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新增装机4.52亿千瓦,同比增长21%,占全国电力新增装机的83%。其中,水电新增1,215万千瓦,风电新增1.2亿千瓦,太阳能发电新增3.18亿千瓦,生物质发电新增151万千瓦。截至2025年底,全国可再生能源装机总量达23.4亿千瓦,同比增长24%,约占全国电力总装机的60%。其中,水电装机4.5亿千瓦,风电装机6.4亿千瓦,太阳能发电装机12亿千瓦,生物质发电装机0.47亿千瓦。风电、太阳能发电装机合计18.4亿千瓦,占比47%。
可再生能源发电量持续增长,绿色低碳发展提速。2025年,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量3.99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5%,约占全部发电量的38%,超过同期第三产业用电量(19,942亿千瓦时)与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15,880亿千瓦时)之和。2025年,全国新增可再生能源发电量5,193亿千瓦时,已经覆盖全社会用电增量(5,161亿千瓦时)。
图 2025年度各发电类型情况
风电光伏利用率面临下行压力。2025年,全国6,000千瓦及以上电厂发电设备利用小时3119小时,同比降低312小时。其中,并网风电1979小时,同比降低148小时;并网太阳能发电1088小时,同比降低113小时。2025年,全国风电平均利用率94%,全国光伏发电利用率95%。
(以上数据来源于国家能源局《2025年可再生能源并网运行情况》和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2025-2026年度全国电力供需形势分析预测报告》。)
(三)报告期内主要行业政策
1.积极稳妥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
2025年2月27日,国家能源局印发《2025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国能发规划〔2025〕16号),对2025年度能源工作的重点任务做出部署。其中,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方面,提出要保持非化石能源良好发展态势,积极推进第二批、第三批“沙戈荒”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和主要流域水风光一体化基地建设,科学谋划“十五五”“沙戈荒”新能源大基地布局方案,积极推动海上风电项目开发建设,加大光伏治沙、光热项目建设力度,推动抽水蓄能装机容量达到6,200万千瓦以上;在深入推进能源改革方面,提出推动新能源全面参与市场,实现新能源由保障性收购向市场化消纳转变,并提出要深化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加强国家、区域/省等多层次市场协同,持续完善关键机制设计,进一步健全电力市场“1+N”基础规则体系,推动电力中长期市场连续运营,完善辅助服务市场机制,实现省级电力现货市场基本全覆盖。
2.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
2025年2月9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 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号)推动新能源上网电量全面进入电力市场、通过市场交易形成价格,并区分存量项目和增量项目,建立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保持存量项目政策衔接,稳定增量项目收益预期。
2025年4月2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全面加快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工作的通知》(发改办体改〔2025〕394号),要求全面加快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全面开展连续结算运行,充分发挥现货市场发现价格、调节供需的关键作用,明确了各地区电力现货市场建设的关键时间节点。
3.促进新能源消纳利用
2025年5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25〕650号),首次在国家层面明确定义了“绿电直连”模式,即绿电直连是指风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发电等新能源不直接接入公共电网,通过直连线路向单一电力用户供给绿电,可实现供给电量清晰物理溯源的模式,同时指出绿电直连项目以满足企业绿色用能需求、提升新能源就近就地消纳水平为目标,按照安全优先、绿色友好、权责对等、源荷匹配原则建设运行,公平合理承担安全责任、经济责任与社会责任。
2025年10月2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新能源消纳和调控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25〕1360号),旨在完善新能源消纳和调控政策措施,有力支撑新型能源体系和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明确到2030年,基本建立协同高效的多层次新能源消纳调控体系;到2035年,基本建成适配高比例新能源的新型电力系统,首次以分类引导方式统筹新能源开发与消纳利用。
4.推动绿证市场高质量发展
2025年3月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5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发改能源〔2025〕262号),总体要求到2027年,绿证市场交易制度基本完善,强制消费与自愿消费相结合的绿色电力消费机制更加健全,绿色电力消费核算、认证、标识等制度基本建立,绿证与其他机制衔接更加顺畅,绿证市场潜力加快释放,绿证国际应用稳步推进,实现全国范围内绿证畅通流动;到2030年,绿证市场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全社会自主消费绿色电力需求显著提升,绿证市场高效有序运行,绿证国际应用有效实现,绿色电力环境价值合理体现,有力支撑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四)2025年福建省电力行业情况
截至2025年底,福建省发电装机容量为9,788.86万千瓦,同比增长9.0%,比上年底增加814.21万千瓦;其中水电装机1,713.73万千瓦,火电装机4,151.33万千瓦(其中燃煤装机3,314.91万千瓦),核电装机1,287.40万千瓦,风电装机844.04万千瓦、光伏发电装机1,734.39万千瓦、储能装机57.97万千瓦。发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为3964小时,比上年同期减少239小时。
2025年,福建省发电量完成3,747.78亿千瓦时,比上年同期增长4.5%,其中水电完成316.39亿千瓦时,同比减少28.9%;火电完成1,957.28亿千瓦时(其中燃煤发电1,710.6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5%;核电完成1,046.4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2.6%;风电完成249.7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0.2%;光伏完成176.7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2.1%。
(以上数据来源于福建省电力行业协会信息网《2025年12月福建省电力供需及电网建设情况》。)
(五)公司在福建省的行业地位
公司是福建省境内最早介入风电项目前期工作和开发建设的风电企业之一。公司所投资风电项目的区位优势明显、风能资源丰富,风电项目年发电量在福建省内名列前茅。截至2025年底,公司控股运营总装机规模99.93万千瓦,其中在福建省内风电装机容量83.98万千瓦(陆上风电装机容量54.38万千瓦、海上风电装机容量29.6万千瓦),占福建省风电装机规模的9.95%;公司福建省内风电项目发电量262,109.07万千瓦时,占福建省风电发电量的10.49%。
2025年,公司压茬推进福建省内在建海上风电项目、光伏项目和集中统一送出工程项目前期工作,同时稳步推进老旧风场升级改造工作。公司申报的三个渔光互补项目入选2025年福建省光伏电站开发建设项目清单,装机规模达25万千瓦;顺利完成霞浦大京风电场项目并购,并加快推动闽投抽水蓄能资产注入事项,继续保持在福建省可再生能源业务领域的较强竞争力。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公司以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发电项目的投资、开发、建设、运营为主营业务。截至2025年底,公司控股并网装机容量99.93万千瓦,其中,风电项目装机容量94.93万千瓦(陆上风电装机容量65.33万千瓦、海上风电装机容量29.6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装机容量2万千瓦,生物质发电项目装机容量3万千瓦。
公司主要通过新能源发电项目的开发、建设、运营等流程,将风能、太阳能等新能源进行开发并转换为电力后销售,取得收入。
公司业绩主要来源于风力发电业务,影响业绩的主要驱动因素包括装机容量、风力资源和光照资源、上网电价、资金成本等。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和主要业绩驱动因素未发生重大变化。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07亿元,同比减少7.69%;利润总额7.55亿元,同比减少8.0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22亿元,同比减少19.89%。
截至2025年末,公司控股并网装机容量99.93万千瓦,报告期累计完成上网电量279,326.67万千瓦时,比去年同期减少4.46%。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163 证券简称:中闽能源 公告编号:2026-020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所需,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郭政、张骏、唐晖、吴明、黄慧湄、庄旭阳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2、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2026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认为,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是根据相关业务需求形成的,交易双方遵循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三)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注:1、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11,995万元(不含与关联人金融业务交易),与关联人金融业务交易预计情况详见上表。公司与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超过60,500万元的并购贷款事项已经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2、上述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期间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海峡金桥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5MA34AFE35M
成立时间:2016年8月25日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湖里路27号福建自贸区福州片区服务大厅二楼(自贸试验区内)
法定代表人:施培德
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00万元
经营范围:机动车保险,包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机动车商业保险;企业/家庭财产保险及工程保险(特殊风险除外);责任保险;船舶/货运保险;短期健康/意外伤害保险;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福建中闽建发物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215458618XT
成立时间:1994年4月27日
注册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21号华福大厦7层
法定代表人:林文清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城乡市容管理;城市公园管理;餐饮管理;花卉绿植租借与代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停车场服务;消防技术服务;运输设备租赁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建筑物清洁服务;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单位后勤管理服务;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充电控制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五金产品零售;软件销售;建筑材料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日用百货销售;水产品批发;水产品零售;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劳务派遣服务;建设工程施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道路旅客运输经营;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3、福建省闽投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154989464L
成立时间:1991年6月8日
注册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72号中闽大厦四十一楼B单元
法定代表人:林文斌
注册资本:人民币11,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物联网技术研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地理遥感信息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网络技术服务;安全系统监控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软件外包服务;智能仪器仪表制造;物联网设备制造;电子(气)物理设备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通讯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销售代理;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物业管理;住房租赁;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进出口代理;社会经济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办公用品销售;办公设备销售;家用电器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文具用品零售;文具用品批发;人工智能硬件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国内贸易代理;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特种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4、厦门闽投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6123499408
成立时间:1997年11月12日
注册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72号中闽大厦四十一楼A 单元
法定代表人:房胜
注册资本:人民币10,397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科技中介服务;住房租赁;国内贸易代理;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园区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节能管理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大数据服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安全系统监控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以上经营项目不含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范围内的项目 )
5、福建省闽投配售电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000MA348QNB7M
成立时间:2016年6月2日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97号资管大楼主楼第三层
法定代表人:黄子果
注册资本:人民币20,100万元
经营范围:售电、供电;热力、热水的生产;外购蒸汽、热水的供应、销售以及供热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对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投资;电力工程、热力工程的设计、施工;输配电及控制设备专业修理;输配电及控制设备、五金的销售;机械设备租赁;合同能源管理;能源科学技术研究服务;节能技术咨询;物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00068753848X3
成立时间:2009年4月27日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15号
法定代表人:王非
注册资本:人民币1,029,957.7869万元
经营范围:对电力、燃气、水的生产和供应、铁路运输等行业或项目的投资、开发;对银行、证券、信托、担保、创业投资以及省政府确定的省内重点产业等行业的投资;对农业、林业、酒店业、采矿业的投资; 房地产开发;资产管理。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福建闽信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0007416527434
成立时间:2002年8月22日
注册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北厝镇金井二路台湾创业园1号楼7层B-12区
法定代表人:陈颖
注册资本:104,895.17万港元
经营范围:(一)在中国政府鼓励和允许外商投资的领域依法进行投资,经商务部批准后可依据国家规定对于上市公司进行战略投资;(二)受其所投资企业的书面委托,向其所投资企业提供下列服务:1、协助或代理公司所投资企业从国内外采购该企业自用的机器设备、办公设备和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元器件、零部件和在国内外销售其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2、在外汇管理部门的同意和监督下,在其所投资企业之间平衡外汇;3、为公司所投资企业提供产品生产、销售和市场开发过程中的技术支持、员工培训、企业内部人事管理等服务;4、协助其所投资企业寻求贷款及提供担保。(三)在中国境内设立科研开发中心或部门,从事新产品及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转让其研究开发成果,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四)为其投资者提供咨询服务,为其关联公司提供与其投资有关的市场信息、投资政策等咨询服务;(五)承接其投资者和关联公司的服务外包业务;(六)从事母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子公司所生产产品的进出口、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并提供相关配套服务;(七)日用品、针纺织品、服装鞋帽、五金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 批发、进出口业务。 (八)汽车批发兼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兼零售;煤炭及制品批发兼零售;机械设备及配件、电子产品批发兼零售;自营或代理以上各类商品的进出口业务(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以上经营范围不含限制禁止类,不含负面清单内容);仓储服务(不含危化品);(九)自有商业房屋租赁服务、住房租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福建闽都置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0003106787738
成立时间:2014年7月10日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湖东路288号温泉花园综合楼5#楼8层
法定代表人:余林芳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酒店管理;物业管理;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福建莆田闽投海上风电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305MA32WL3F8H
成立时间:2019年5月31日
注册地址: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笏石镇毓秀西路19号
法定代表人:张天敏
注册资本:人民币88,000万元
经营范围:风力发电项目的建设、经营管理及技术咨询;机电设备维修;其它未列明的专用设备维修;旅游资源开发;旅游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000612017727Q
成立时间:1985年8月31日
注册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8-10号国际银行大厦1-6层
法定代表人:王非
注册资本:人民币1,756,714.2859万元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基金销售;及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批准的其他业务。
11、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000158142711F
成立时间:1988年8月22日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江滨中大道398号兴业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吕家进
注册资本:人民币2,077,419.0751万元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代理发行股票以外的有价证券;买卖、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有价证券;资产托管业务;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结汇、售汇业务;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财务顾问、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口;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12、福建海峡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000738010045Y
成立时间:2002年4月11日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288号省投水调歌头办公区7楼
法定代表人:李云川
注册资本:人民币147,500万元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机械设备租赁、文化用品及日用品租赁;租赁咨询服务;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电子产品、文化用品及日用品、医疗用品及器材的销售;对交通、能源、基础设施、公共设施、新技术、新材料的投资;投资咨询服务(不含证券、期货等需要前置审批的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人生产经营状况正常,具有较强履约能力,前期与公司的关联交易均正常履约,未出现重大违约情形,公司与其发生交易不存在重大风险。
三、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人的交易主要为与日常生产经营相关的购买商品与服务、委托关联人销售产品、房屋租赁以及金融服务等业务,定价以同类业务市场价格为基础,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遵循公平、公允、合理交易原则。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与上述关联人签署相关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所需,均属于日常经营中的持续性业务,有利于控制相关业务的成本和风险,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发展。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主要业务、收入、利润来源对关联交易无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特此公告。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