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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25        证券简称:华能水电       公告编号:2026-022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一)财务公司基本信息

  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于1987年10月27日经中国人民银行银复〔1987〕333号文件批准成立,于1988年5月21日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批准,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70亿元人民币。

  金融许可证机构代码:L0004H313310001

  法定代表人:蒋奕斌

  注册地址:河北雄安新区容东片区明朗南街99号5-7层

  经营范围: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财务公司股东名称、出资金额和出资比例

  

  二、 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

  财务公司已按照《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并且对董事会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内部控制中的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确立了股东会、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之间各负其责、规范运作、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

  财务公司将加强内控机制建设、规范经营、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以培养员工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与专业素质及提高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作为基础,通过完善内部审计、培养教育、考核和激励机制等各项制度,不断加强公司内部控制环境的建设。

  (二)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财务公司制定了一系列内部控制制度,完善了风险管理体系。财务公司实行了内部审计监督制度,设立了对董事会负责的审计委员会,制定了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对财务公司经营活动的合规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进行审计和监督,对财务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以及风险管理情况进行评价。各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建立了风险评估体系和项目责任管理制度,根据各项业务的不同特点制定了各自不同的风险控制制度、标准化操作流程、作业标准和风险防范措施,各部门责任分离、相互监督,对经营活动中的各种风险进行预测、评估和控制。

  财务公司按季度对存放同业资产、信贷资产、证券投资、应收款项、保函及(电子)承兑汇票等风险类资产进行风险分类,真实反映风险资产状况,为计提资产损失准备提供依据。由相关业务部门每季度对资产质量进行风险分类的初分,经风险管理部门复核,按照财务公司事项审批权限管理规定由相关决策机构审批,财务部门按分类结果进行资产损失准备计提。

  (三)控制活动。

  1.资金管理

  财务公司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及人民银行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了《资金和流动性管理办法》等业务管理办法、业务操作流程,以有效控制业务风险。

  (1)资金计划管理方面,财务公司业务经营遵循《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进行资产负债管理,通过制定和实施资金计划管理、同业拆借业务管理等制度,以保证其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

  (2)成员单位存款业务方面,财务公司遵循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保障成员单位资金的安全,维护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资金集中管理和内部转账结算业务方面,成员单位在财务公司开设结算账户,通过登入其结算平台网上提交指令实现资金结算,当结算平台发生异常故障时,成员单位可通过提供书面指令实现资金结算。为降低风险,财务公司将预留银行财务章和预留银行名章交予不同人员分管,需带出单位使用时,由其结算部双人携带。

  (4)对外融资方面,财务公司“同业拆借”业务仅限于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拆入资金,在资金充裕时,择机开展拆出资金业务。

  2.信贷业务控制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财务公司贷款的对象仅限于华能集团的成员单位。为防范信贷业务风险,规范业务操作流程,财务公司根据各类业务的不同特点制定了《信贷业务统一授信管理办法》等二级管理制度以及《贷款业务操作规程》等三级业务操作规程。财务公司制定了贷款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检查的“三查”制度,加强信贷业务管理。

  (1)贷前管理

  财务公司信贷部具体负责贷款的调查和审查工作。贷款调查人负责对借款人的资格、提交的材料是否充分合规,对借款人基本情况、财务状况以及风险状况进行调查和评价,并出具贷款调查报告;贷款审查人对调查人员提供的贷款调查报告及相应资料进行核实、评定,审查借贷行为的合法性、借贷合同的规范性、借贷手续的完备性、借款人的偿付能力及担保、抵押或质押的效力,提出审查意见;贷款调查和审查意见均需经信贷部门经理复审。

  (2)贷中管理

  财务公司资金管理部门负责审查资金的充足性和可用性,在贷款审批表上签字确认。财务公司风险管理部门负责审查借贷行为的合规性及借贷合同的规范性并出具合规审查意见书。按照财务公司相关授权制度及业务审批权限相关规定,贷款发放还需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3)贷后管理

  财务公司信贷部负责对贷出款项的贷款用途、收息情况、逾期贷款和展期贷款进行监控管理,对贷款的安全性和可收回性进行贷后检查。

  3.投资业务控制

  财务公司按照监管要求进行对外投资。为确保规范实施投资业务,财务公司制定了《证券投资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为防范投资风险提供了制度保证。财务公司证券投资坚持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原则。财务公司证券投资规模满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证券投资比例的监管指标。

  4.内部审计控制

  财务公司实行内部审计监督制度,设立了对董事会负责的内部审计部门——纪律检查与审计部,制定了《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等内部审计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对财务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了内部审计和监督。

  5.信息控制系统

  财务公司建立了满足监管要求及公司自身管理需要非现场监管信息系统、检查分析系统、人行金融基础数据、利率报备系统,与核心业务系统直联取数的人行征信系统,满足国资委大额资金监测的数据报送系统和满足公司自身经营管理和监管数据报送需要的数据分析平台。

  三、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财务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二)财务公司管理情况

  财务公司坚持稳健审慎经营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及《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为,稳步开展各项经营活动。财务公司设立风险管理部,负责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法律事务与合规管理,风险管理部针对财务公司的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经营安全风险、业务和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风险性、准确性、效益性进行监督检查和监控,负责发现内部控制薄弱环节、内外部重大风险信息和由此导致的各种风险,负责监管机构的日常及现场检查的组织联络工作,负责建立和完善财务公司全面风险控制管理体系,编制全面风险管理报告,督促和组织开展各部门规章制度的梳理和完善,并对业务决策进行风险审核和评价,向管理层提出有价值的改进意见和建议。财务公司内部控制有效,经营状况良好,未发生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情形。

  (三)财务公司监管指标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的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要求。

  

  四、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存贷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范围内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14.62亿元,在财务公司的贷款余额为12.55亿元。根据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公司在财务公司每日存款余额最高限额预计不超过100亿元,每日最高信贷业务余额预计不超过100亿元,每年累计票据贴现总额预计不超过20亿元。公司实际业务均未超过该协议约定的限额。

  五、持续风险评估措施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相关要求,通过审阅财务公司的《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以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等在内的财务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内部控制、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

  六、风险评估意见

  基于以上分析,公司认为:

  (一)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业务开展依据;

  (二)未发现财务公司各项经营存在不符合国家金融监管规定的情形;

  (三)财务公司风险管理工作方面未发现重大风险事件及缺陷,未发现目前经营存在重大风险问题。

  七、其他说明

  本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025     证券简称:华能水电   公告编号:2026-020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

  专项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将提质增效与投资者回报有机统一,推动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双提升,特制定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

  一、方案主要内容

  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主要包括提升经营质量、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完善公司治理、强化“关键少数责任”、提升投资者回报、加强投资者沟通六个方面。

  (一)聚焦提升经营质量,夯实发展根基。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也是公司迈向高质量发展新阶段的关键一年。公司将全面贯彻“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对照世界一流企业“产品卓越、品牌卓著、创新领先、治理现代”的“十六字”标准要求,聚焦提质增效、提升经营质量、增强核心功能、夯实发展根基,坚定不移做强做优做大。全面提高安全管控、产业升级、价值创造、改革赋能和创新引领水平,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保障公司高质量发展,确保实现“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一是坚决扛牢电力保供安全责任。公司将统筹提升水风光储综合发电效率,不断夯实电力安全保供坚实基础;二是提升生产运营质效。深入开展“降缺陷、控非停”专项行动,确保水电机组“零非停”。精益规范生产管理,以精品机组创建提升设备关键指标;三是强化市场营销。锚定“价稳量增”核心目标,动态研判电力供需和市场形势,强化水风光储多电源交易协同,不断提升度电价值,精准加强电力市场政策争取,提升电力市场竞争力;四是全面提升经营质效,深入开展提质增效专项行动,“一利五率”持续优化。精研细抓降本节支,深挖成本管控潜力,持续拓展融资渠道降低综合融资成本,力争实现三项费用同比下降。在2025年完成发电量1,269.32亿千瓦时的基础上,预计2026年实现发电量1,35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46%;营业收入由2025年265.95亿元预计增加至284亿元,同比增长6.85%。

  (二)聚焦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快科技创新赋能。

  公司将聚焦国家战略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力科技创新,提升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奋力打造世界一流的科技创新力,持续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科技动能。一是加强创新体系顶层引领。加快推进高水平创新平台建设,完成云南技术创新中心建设任务,打造“产教研训”综合创新基地。立足实际、多渠道探索组建创新联合体,提升创新支撑与供给能力;二是深化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全力打通“科技创新-转化应用-市场推广”全链条转化路径,建立内部转化价值评估机制和自研产品生产销售渠道;三是加快数智转型重点突破。全面落实数智华能战略,建立公司级人工智能平台,加快水风光功率预测、设备诊断、AI值班员等重点功能开发,积极打造水电板块人工智能示范标杆。让数字化、人工智能充分融入公司经营管理、产业发展各项工作,全方位提高转型升级能力,推动公司生产方式的智能化、高效化变革,支撑引领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

  (三)聚焦完善公司治理,加快创建世界一流。

  公司持续强化现代公司治理,加快形成适应新发展阶段的现代化公司治理能力,促进传统生产力转型升级、新质生产力培育发展。一是全面加强依法合规治企,完善法治体系建设。编制公司法治建设“十五五”规划、“九五”普法规划,完善落实总法律顾问制度,保障依法依规履职,切实发挥其在经营管理中的法律审核把关作用,确保公司依法决策、规范管理,推进法治建设工作落地落实;二是持续加强董事会建设,强化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职能和独立董事履职监督作用,落实董事会履职评价制度,做好审计委员会承接监事会职能的后半篇文章;三是因地制宜深化国企改革。深入总结和巩固改革经验成效,高质效谋划推进新一轮国企改革。持续深化制度改革,加快形成与市场化经营机制相适应的劳动用工、选人用人和激励约束机制,激发公司可持续发展新活力;四是持续完善权责管理界面。围绕“放得下、管得住、管得好”目标优化授权放权,做好差异化授权放权,持续推动授权精准化和公司治理效能提升;五是提速提效世界一流企业建设。加强路径谋划和体系对标,推动管理水平全域提升。建立精准化、差异化阶段评估与长期问效机制,持续提升各领域一流创建实效。

  (四)聚焦强化“关键少数”责任,健全激励约束机制。

  公司将全面贯彻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监管要求,重点强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责任,健全激励约束机制。一是组织修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持续完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与激励约束机制,推动“关键少数”勤勉尽责、主动担当,助力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二是科学制定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的业绩考核责任书,推动业绩与激励约束机制深度融合;三是加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准确把握上市监管规则,持续提升“关键少数”的合规意识和履职能力,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聚焦提升投资者回报,共享高质量发展成果。

  公司始终坚持“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将持续提升股东回报作为价值创造的根本落脚点,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高质量发展成果。一是积极响应中国证监会等监管部门关于加强现金分红力度的政策导向,保持现金分红的连续性、稳定性和可持续性;二是研究制定新一轮股东回报规划。在已制定的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到期后,公司将结合发展战略和经营状况,研究制定新一轮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三是研究制定一年多次分红机制。在保证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合理需求的前提下,研究一年多次分红机制,增强现金分红的及时性和可预期性,切实提高全体股东价值投资的获得感。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回报,兼顾全体股东共同利益与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实施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2025年度公司向全体股东分配现金股利38.19亿元,较2024年度现金股利36亿元,同比增加2.19亿元,增幅6.08%。公司积极回报股东,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分红金额保持连年稳定增长,符合《公司章程》关于分红政策的规定。

  (六)聚焦加强投资者沟通,精准传递公司价值。

  公司坚持科学管理增市值,畅通投资者沟通渠道。持续完善多渠道投资者沟通机制,精准传递公司内在价值。积极搭建“全方位、多层次、常态化”的价值传播体系。一是优化信息披露质量,在合规前提下增加自愿性信息披露,让资本市场更清晰、更准确地把握公司价值亮点;二是创新投资者关系维护,除常规业绩说明会、路演、投资者热线、现场调研和“上证e互动”平台外,积极举办投资者交流会,邀请投资者实地考察澜沧江清洁能源基地,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直观认知;三是持续提升ESG管理水平。在完善ESG管治、创新ESG实践、深化ESG沟通和提升ESG评级等方面狠下功夫,打造清洁能源领域ESG标杆,向资本市场和投资者积极展示华能水电ESG全貌;四是制定并落实2026年度市值管理工作方案,健全市值管理机制,常态化进行市值管理监测与跟踪分析。通过聚焦多元化投资者沟通机制,积极构建与投资者长期、稳定的良性互动关系。预计2026年召开投资者业绩说明会4次,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和独立董事积极参加,组织投资者走进上市公司活动1次,将“走出去、请进来”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机制常态化。

  2026年,公司将持续夯实价值创造基础,通过提升经营质量与盈利能力筑牢市值管理根基。聚焦发展新质生产力、深化精益经营管理,依法合规推动公司投资价值与发展质量的动态匹配,以更加优异的业绩为股东创造更多投资回报,切实履行上市公司职责,向投资者精准传递市场价值,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平稳运行。

  二、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公司将持续评估并按监管要求定期披露行动方案实施情况。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涉及的未来规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可能根据政策、环境和市场情况调整,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025                                                 证券简称:华能水电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孙卫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虎        会计机构负责人:高立武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孙卫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虎         会计机构负责人:高立武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孙卫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虎       会计机构负责人:高立武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孙卫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虎         会计机构负责人:高立武

  母公司利润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孙卫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虎        会计机构负责人:高立武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孙卫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虎          会计机构负责人:高立武

  (三)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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