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25 证券简称:华能水电 公告编号:2026-02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
●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592343655N
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成立日期:1981年(工商登记日期:2011年12月22日)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NO.0014469
从业人员:截至2025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6,000人,其中合伙人244人,注册会计师1,36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461人。
营业收入:2024年度业务收入2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1.0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82亿元。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9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3.86亿元;2024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166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审计收费4,156.24万元;电力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4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877.29万元。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行政监管措施19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和纪律处分3次。执业人员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81名执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处理处罚,其中行政处罚6批次、行政监管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纪律处分6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李春旭,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旭杰,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
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李士龙,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0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6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致同所审计服务收费按照审计业务复杂程度、提供审计服务所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工作量等因素确定。
2026年度审计费用共计283万元人民币,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255万元人民币,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8万元人民币。2026年度审计费用较上一期审计费用280万元人民币增加3万元人民币。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致同所进行了审查,对致同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给予认可,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同意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致同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表决结果: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025 证券简称:华能水电 公告编号:2026-016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5年7月23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同意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515号),同意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实际发行数量为631,094,257股,发行价格为9.2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824,999,992.11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21,874,277.7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803,125,714.35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9月19日全部到位,并存放于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5〕39022号)。
202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4,257,859,162.09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4,257,859,162.09元。综上,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4,257,859,162.09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1,546,076,553.80元。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于2025年9月19日与开户银行、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上述协议的约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不含税)3,532,778,717.10元以及预先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发行费用(不含税)3,478,301.89元。上述事项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5〕39041号)。
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投资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投资额度及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1,520,000,000.00元。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资金使用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5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6〕第110A010587号),认为华能水电董事会编制的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华能水电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违规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证券代码:600025 证券简称:华能水电 公告编号:2026-023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中国华能集团香港财资管理
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香港财资公司基本情况
(一)香港财资公司基本信息
中国华能集团香港财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财资公司)于2018年2月根据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能集团)《关于成立中国华能集团香港财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批复》(华能人〔2017〕389号)在香港注册成立,注册资本金3.9亿港元。
注册证明编号:2652576
执行董事:蒋奕斌
注册地址:香港湾仔港湾道25号11楼1105-07室
经营范围:在境外开展财资管理及投资业务。落实香港财资公司融资资源;在华能集团统筹管理下,实施华能集团境外资金集中管理,建设华能集团跨境融资平台;按照华能集团有关规定,开展境外投资业务。
(二)香港财资公司股东名称、出资金额和出资比例
二、 香港财资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
香港财资公司将内控机制建设、规范经营、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放在首位,建立了完善的香港财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二)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按照《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香港财资公司强化风险管理意识,健全风险防控体系,完善资产配置,强化资产负债管理,提升风险防范能力,有效管控利率、汇率等资金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制定了全面风险管理制度。通过执董会、专题会及各部门协同开展,风险管理工作覆盖香港财资公司所有业务、各部门全体工作人员,贯穿决策、执行、监督、反馈全过程,嵌入各业务流程和操作环节。
(三)控制活动
1.资金管理
(1)在资金计划管理方面,香港财资公司业务经营严格遵循华能集团及香港财资公司《资金管理规定》相关要求,通过制定和实施资金计划管理,保证香港财资公司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
(2)在资金结算方面,香港财资公司制定了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成员单位在香港财资公司开设内部账户,通过提交电子或书面指令共同完成资金结算,严格保障结算的资金安全,维护各存款单位的合法权益。
(3)在华能集团成员单位存款业务方面,香港财资公司严格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保障成员单位资金的安全,维护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4)在流动性方面,香港财资公司按照年度预算、月度计划、日清月结的管理要求,保证香港财资公司资金的流动性和安全性。
2.信贷业务控制
香港财资公司制定了严格的贷款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检查的“三查”制度,全面加强信贷业务管理。
(1)贷前管理
香港财资公司投融资部具体负责贷款的贷前调查和审查工作。经办人负责对借款人的资格、提交的材料进行合规性审查,对借款人基本情况、财务状况、偿付能力以及风险状况等进行贷前调查和评价,并出具调查报告。香港财资公司召开专题会对借款人提交的材料进行核实、评定,提出审查意见。执董会对授信和合约签署事宜进行终审。
(2)贷中管理
按照香港财资公司相关授权制度及业务审批权限相关规定,贷款发放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投融资部根据借款人提交的借款申请,审查资金用途是否符合贷款合同约定以及贷前条件落实情况,发起放款审批,香港财资公司财务与资金结算部对放款通知书审批单进行复核提交副总经理审核,最终提交执行董事审批。
(3)贷后管理
香港财资公司投融资部负责对贷出款项的贷款用途、收息情况、逾期贷款和展期贷款进行监控管理,对贷款的安全性和可收回性进行贷后检查。
3.投资业务控制
香港财资公司投资业务由华能集团财资部归口管理;根据授权,香港财资公司可在境外开展固定收益性质的投资业务,投资标的为中央企业、国有大型金融机构发行的债券、优先股等风险可控的固定收益类产品,每笔投资以审批单的形式报华能集团审批;证券等投资一事一办提交决策会议审议通过后上报华能集团有关部门审批。香港财资公司制定了《投资业务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为防范投资风险提供了保证。香港财资公司在信用优质、实力雄厚、安全可靠的银行、券商等金融机构开立金融资产专用账户,用于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的存放及日常管理。在固定收益投资存续期间,香港财资公司持续开展动态跟踪,跟踪持有的固定收益产品的发行人及其担保人生产经营及评级情况。
4.内部审计控制
香港财资公司按照华能集团相关工作要求,做好内部审计相关工作。配合华能集团审计部等相关部门,开展专项审计和相关检查,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进行有效整改。
5.风险控制及合规管理
香港财资公司沿用华能集团境外合规指引和办法,同时根据华能集团授权、香港财资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权责清单》等制度,开展决策管理及业务工作。按照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管理要求,不断提高风险意识,加强风险管控,及时跟踪风险管理工作情况,做好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风险分析与评估工作,风险管理水平不断提升。香港财资公司根据工作要求,定期编制境外资金月报、金融业务风险报告,按季度开展内控测评工作,编制内控测评报告。
6.信息控制系统
香港财资公司自主开发建设了境外资金管理系统。内部面向成员企业,可以实现成员单位业务线上办理,通过财务NC直连实现由业务到财务的有效衔接;系统生成业务预制凭证并将其推送至财务NC系统,可以自动生成凭证,同时提供凭证校验机制,可对会计分录的传输正确性进行验证。外部通过与中银、工银、华侨银行等资金池主办行建立了直连直通,实现了境外资金的全流程不落地闭环管理。通过资金管理系统,实现了境外资金管理业务的规范化和信息化运作,对银行账户一体化的流程管理,对成员单位归集资金的统一调度与监控,进一步提高了资金管理运行效率,通过实时监控资金账户变动状况,能够有效地控制资金风险。
(四)内部控制总体评价
香港财资公司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根据内部控制标准,能够较好地控制风险。在资金管理方面,香港财资公司严格控制境外资金流转风险;在信贷业务方面,香港财资公司建立了相应的信贷业务风险控制程序,使整体风险控制在合理的水平。截至2025年12月31日,香港财资公司与财务报表相关资金、信贷、投资、审计、信息管理等风险控制体系完备且不存在重大缺陷。
三、香港财资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主要财务数据
(二)香港财资公司管理情况
香港财资公司坚持稳健审慎经营原则,在华能集团统筹管理下,实施华能集团境外资金集中管理,积极落实境外融资资源,建设华能集团跨境融资平台。严格按照国家有关金融法规和条例规范经营行为、开展境外投资业务,严格执行华能集团及香港财资公司有关制度,加强内部风险管控,未发生资金安全风险事件。
四、上市公司在香港财资公司存贷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范围内在香港财资公司的存款余额为0元,在香港财资公司的贷款余额为5,0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3.59亿元)。根据公司与华能集团签订的《金融保险服务框架协议》,公司在华能集团及其关联企业(不含华能财务公司)的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8亿元,日最高贷款余额不超过50亿元。公司实际业务均未超过该协议约定的限额。公司2025年在香港财资公司无存款业务,在香港财资公司贷款利率为SOFR利率加点方式,实际执行利率低于公司境外项目贷款利率。
五、持续风险评估措施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相关要求,通过审阅香港财资公司的《公司注册证明书》《章程》等资料,以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在内的香港财资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报表,对香港财资公司的经营资质、内部控制、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
六、风险评估意见
基于上述分析与判断,公司认为:
(一)合规性方面。香港财资公司根据华能集团《关于成立中国华能集团香港财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批复》(华能人〔2017〕389号)成立,并取得具有符合香港法例且有效的《公司注册证明书》。
(二)公允性方面。公司在香港财资公司的贷款利率不高于公司境外项目外部银行贷款利率,贷款利率公允。
(三)安全性方面。香港财资公司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资金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香港财资公司的风险管理不存在重大缺陷。香港财资公司与公司及关联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贷款业务风险可控。
七、其他说明
本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025 证券简称:华能水电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管治(ESG)]
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摘要来自于[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管治(ESG)]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议题的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等相关事项,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管治(ESG)]报告全文。
2、本[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管治(ESG)]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节 报告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2、可持续发展治理体系
(1)是否设置负责管理、监督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治理机构:√是,该治理机构名称为企业管理与法律合规部(深化改革办公室) □否
(2)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信息内部报告机制:√是,报告方式及频率为公司每年度通过“ESG报告促进ESG管理”的方式,在报告编制过程中,嵌入式开展内部信息报告 □否
(3)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监督机制,如内部控制制度、监督程序、监督措施及考核情况等:√是 ,相关制度或措施为《公司风险内控管理办法》《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公司资金内部控制监督管理细则》等。 □否
3、利益相关方沟通
公司是否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并披露:√是 ?否
4、双重重要性评估结果
公司业务不涉及科技伦理敏感领域,故未披露“科技伦理”议题相关的详细信息。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第七条规定,在报告进行解释说明。
公司代码:600025 公司简称:华能水电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8,631,094,257股为基数,按照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20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3,819,374,322.69元(含税)。该利润分配方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所属行业为水力发电行业。根据中电联《2025-2026年度全国电力供需形势分析预测报告》,2025年以来,电力行业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能源电力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弘扬电力精神,攻坚克难,统筹做好保供电、促转型、深改革、稳投资、优服务等各项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美好生活提供了坚强电力保障。全国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电力供应持续绿色低碳转型,电力消费稳中向好,电力供需总体平衡。
(一)2025年全国电力供需情况。
2025年我国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5.0%;截至2025年底,全国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38.9亿千瓦,同比增长16.1%,较“十三五”末装机容量增加16.9亿千瓦,“十四五”时期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年均增长12.0%;2025年,全国新增发电装机容量5.5亿千瓦,同比增加1.1亿千瓦,其中,风电和太阳能发电全年合计新增装机4.4亿千瓦,占新增发电装机总容量的比重达到80.2%。2025年,随着一批保障性、支撑性电源及多条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陆续投产,我国电力资源配置能力进一步增强。度夏期间,通过提升发电能力、强化资源配置、强化负荷管理等措施,电力供需整体平衡。度冬期间,全国电力供需总体平衡,短时寒潮引起负荷冲高,通过市场化手段、跨省跨区余缺互济后,供需形势平稳。
(二)2026年全国电力供需形势预测。
预计2026年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5%-6%。综合考虑我国目前阶段经济增长潜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建议、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措施,预计2026年我国宏观经济将继续保持平稳增长,拉动电力消费需求平稳较快增长。在国家“双碳”目标下,新能源继续保持较大投产规模,预计2026年全年新增发电装机有望超过4亿千瓦。风、光装机合计占比有望达到总装机的一半左右,其中太阳能发电装机规模预计将首次超过煤电装机规模。预计2026年底,全国发电装机容量达到43亿千瓦左右,其中,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27亿千瓦,占总装机的比重在63%左右;煤电装机占总装机比重降至31%左右。预计2026年,全国电力供需总体平衡,局地高峰时段电力供需偏紧,供应不足部分可以通过跨省跨区余缺互济后基本消除。度夏期间,西南、华中、华东等区域部分省份电力供需平衡偏紧;度冬期间,各地电力供需基本平衡。若出现大范围极端天气、一次能源供应紧张等极端情况,局部地区部分时段电力供需形势偏紧,通过供需两侧共同发力,可以保障电力平稳有序供应。
公司主营业务为水力和新能源发电项目的开发、建设、运营与管理。公司盈利主要来自发电收入。公司是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最大的清洁电力运营商,是培育云南水电支柱产业和实施“西电东送”“云电外送”的核心企业和龙头企业,主要负责澜沧江流域及周边地区水电资源的开发与运营,积极开展太阳能光伏和风电等可再生能源建设运营,公司以澜沧江流域为主体,采用“流域、滚动、梯级、综合”的集约化开发模式,最大化的配置流域资源,是科学化建设、集控化运营水平较高的电力开发公司。发电是公司当前的核心业务,在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引领下,公司坚持水电与新能源两个并重点,加快战新产业体系化规划布局,积极推进“风光水储一体化”可持续发展,全力打造世界一流现代化绿色电力企业。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2 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5.3 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4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5年公司完成发电量1269.32亿千瓦时,同比增加13.32%,实现营业收入265.95亿元,同比增加6.8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5.04亿元,同比增加2.50%,归属于上市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85.24亿元,同比增加2.65%。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