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90 证券简称:新致软件 公告编号:2026-03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致软件”或“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桂春玲女士因达到法定年龄退休,其退休离任后不再担任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且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日,桂春玲女士通过上海前置通信技术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0.18%股份。
● 桂春玲女士任职期间负责的工作已妥善交接,其离任不会对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现有核心技术及研发项目的工作开展。目前公司的技术研发工作均正常进行。
一、核心技术人员离任的具体情况
核心技术人员桂春玲女士因达到法定年龄退休,其退休离任后不再担任公司 核心技术人员,且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及董事会对桂春玲女士在任期间的勤勉工作和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一)核心技术人员的具体情况
桂春玲女士,2000年加入公司,历任金融行业银行业务项目开发经理、项目管理总监,任职期间负责参与公司银行项目技术研发及管理工作,退休前任公司顾问专家。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桂春玲女士间接持有公司0.18%股份。
(二)知识产权情况
桂春玲女士在公司任职期间参与了公司的研发工作,期间参与申请《新致基金交易管理平台软件》《新致贵金属综合业务交易平台软件》等多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前述知识产权所有权均属于公司,不存在涉及专利或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纠纷或潜在纠纷,其离任不影响公司知识产权的完整性。
(三)保密协议情况
根据公司与桂春玲女士签署的《保密协议》等相关条款,桂春玲女士对其在工作过程中知悉公司的任何商业秘密(包括且不限于生产、技术信息、经营信息、财务信息等)具有保密义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桂春玲女士有违反《保密协议》的情形。
二、核心技术人员离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通过长期技术积累和发展,已建立了完备的研发体系,形成技术全面、经验丰富的研发团队,不存在对单一核心技术人员的重大依赖。公司始终注重人才的引进与培养,多年来建立了与行业发展特征及公司发展需求相适应的人才引进和储备机制。
同时,公司已形成一套包括专利、非专利技术、商标、软件著作权保护措施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切实保护公司的创新成果。目前公司的技术研发工作均正常进行,桂春玲女士的离职未对公司整体研发实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具体情况如下:
三、公司采取的措施
桂春玲女士已在离任前完成与研发团队的工作交接,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及研发团队能够支持公司未来核心技术的持续研发工作。公司研发团队结构完整,后备人员充足,现有研发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能够支持公司未来核心技术的持续研发。后续公司将进一步加大专业技术人员的引进和培养,优化研发人员考核奖励机制,不断提升公司的技术创新能力。
特此公告。
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590 证券简称:新致软件 公告编号:2026-031
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属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业务,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平等自愿原则,交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表决,全体董事一致表决通过。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该议案,并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独立董事一致认为2026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系基于公司正常的业务行为,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2026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任何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的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人民币元
注:上表合计数尾差为四舍五入所导致。
(三)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二、 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 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 大连共兴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2)法定代表人:顾丹龙
3)注册资本: 1000万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11年10月25日
5)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数码广场5号-1层11号楼1118A房屋。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销售;通讯设备销售;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电子产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股东:沈阳智农科技有限公司100%持股。
8)实际控制人:顾丹龙
9)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2025年11月5日,大连共兴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控股股东由共兴达信息技术(沈阳)有限公司变更为沈阳智农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子公司上海新致金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参股共兴达信息技术(沈阳)有限公司11.33%。
2. 北京联合永道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2)法定代表人:张春
3)注册资本:5019.108万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07年4月10日
5)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东路1号院3号楼6层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数字技术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软件外包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电子产品销售;通信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日用家电零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专业设计服务;贸易经纪;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企业信用管理咨询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职业中介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7)主要股东:张春38.95%;陆丽丽9.84%;杨雪莲7.73%;公司子公司北京新致君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持股17%;
8)实际控制人:张春
9)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子公司北京新致君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持股17%。
3. 上海彦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2)法定代表人:邵亮
3)注册资本:2439万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12年8月7日
5)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沪南路2218号西楼18层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电气安装服务;建筑劳务分包;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自主展示(特色)项目:软件销售;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外包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安全设备销售;网络技术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数据处理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技术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办公用品销售;文具用品批发;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广告制作;数字广告制作;会议及展览服务;电子产品销售;通信设备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
7)主要股东:邵亮54.94%;郭子鉴27.06%;公司子公司武汉新致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8%;
8)实际控制人:邵亮
9)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子公司武汉新致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8%。
(二) 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法人依法存续经营,前期合同往来执行情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 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2026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人提供信息技术服务。相关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定价原则,并结合市场价格情况协商确定。
(二) 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对于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将在上述预计的范围内,按照实际需要与关联方签订具体的交易协议。
四、 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 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上述预计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属于正常性业务,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有一定的必要性。
(二) 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上述预计关联交易公司主要按照市场价格定价;如无市场价,按成本加成定价;如无市场价,也不适合采用成本加成定价的,则经双方协商定价,定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上述预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经营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 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保持稳定的合作关系,上述交易的发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独立性等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亦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特此公告。
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590 证券简称:新致软件 公告编号:2026-038
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6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5月26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杉路308号(陆家嘴智慧谷T6栋)五楼会议中心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26日
至2026年5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股东会还将听取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听取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相关汇报。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6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于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6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3、5、7、8、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即“一键通”),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七)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二)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加盖公章)。
(三)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
(四)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在电子邮件上须写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第(一)、(二)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电子邮件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电子邮件到达日期应不迟于2026年5月22日下午16:30。
(五)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2026年5月22日(下午13:30-16:30)
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杉路308号(陆家嘴智慧谷T6栋)4楼
(六)注意事项
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不发放礼品,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杉路308号(陆家嘴智慧谷T6栋)4楼
电话:(021)51105633
电子邮箱:investor@newtouch.com
联系人:陈女士
特此公告。
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88590 证券简称:新致软件 公告编号:2026-036
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债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可转债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分布式paas平台项目”(以下简称“可转债募投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6年4月”调整为“2027年4月”。
本次可转债募投项目延期仅涉及募投项目进度的变化,未改变其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32号),公司获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本次发行面值总额484,810,000.00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可转债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期限6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484,810,000.00元。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不含增值税)8,250,758.00元,另扣除其他上市费用人民币2,027,396.69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74,531,845.31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5962号验资报告。
二、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公司募投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募投项目延期情况及本次延期原因
(一)可转债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可转债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分布式paas平台项目”(以下简称“可转债募投项目”)因办公楼购置及场地装修施工方工程进度放缓以及办公楼功能规划调整等原因,导致场地装修和实际入驻远滞后于原计划。同时募投项目需要投入业内先进的软硬件设备,公司一直在寻找合适的供应商,部分设备仍在采购过程中,运输交付周期长,致使该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有所延缓, 公司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为2025年10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可转债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可转债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分布式paas平台项目”必要性及可行性已经充分论证并持续稳步推进,但受到近期国际贸易环境变化的影响,本项目所需部分主要服务器等硬件设备原有采购渠道面临一定供应不稳定的风险。为减少外部市场环境变化的影响,公司积极开拓其他采购渠道并协调各方资源,主动与其他合格供应商协商采购方案。为确保项目最终投产质量与技术指标的达成,公司需对替代方案进行严格的测试与验证,致使该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有所延缓,公司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为2026年4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可转债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可转债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二)本次延期的原因
受外部市场环境变化的影响,公司“分布式paas平台项目”所需部分主要服务器等硬件设备原有采购渠道仍面临一定供应不稳定的风险。公司一直积极开拓其他采购渠道并协调各方资源,主动与其他合格供应商协商采购方案。为确保项目最终投产质量与技术指标的达成,公司需对替代方案进行严格的测试与验证,以确保项目最终产出成果达到预期,但实施过程中受各类审核、价格波动、供应商的产能等因素的影响,进度较预期有所延迟,导致设备购置及安装预计比原计划时间进一步延长。
综合上述情况,本着对公司股东负责的态度,确保募投项目稳步实施,公司基于中长期发展战略,秉承谨慎投入原则,经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审慎研究,决定在不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以及实施主体的前提下,对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延期调整。基于目前替代方案的验证进度,预计本次延期将不超过12个月。本次延期不会改变项目的可行性、经济效益预测以及公司对该项目的长期信心。新的预计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7年4月。
(三)保障延期后募投项目按期完成的相关措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公司将密切关注市场变化,积极优化资源配置,尽可能压缩其他环节时间,抵消此延期的影响。公司将积极寻找替代方案,目前已同步与设备原厂商及其他潜在合格供应商进行多轮技术沟通和寻源。对初步确定的替代型号已启动样品测试与全面验证程序。公司将继续加强对募投项目的监督管理,定期对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的后续实施,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和募集资金投资进度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没有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用途、投资规模等,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后续公司将继续严格遵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加强对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同时,公司将密切关注市场环境变化,强化公司战略规划与募投项目的协调性,结合自身业务布局方向,积极优化资源配置,加快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使募投项目早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五、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可转债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分布式paas平台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6年4月”调整为“2027年4月”。
董事会认为:本次可转债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发展规划、市场需求及项目实施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可转债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590 证券简称:新致软件 公告编号:2026-029
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32号),公司获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本次发行面值总额484,810,000.00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可转债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期限6年。截至2022年10月27日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484,81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在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8,250,758.00元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已于2022年10月10日将人民币476,559,242.00元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不含增值税)8,250,758.00元,另扣除其他上市费用人民币2,027,396.69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74,531,845.31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5962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入募集项目232,539,588.13元,补充流动资金项目132,220,358.84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4,688,932.24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金额累计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累计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000.00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027,396.69元置换已从自筹资金账户支付的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6023号),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上述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已全部置换完毕。
(四)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8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2025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1,877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87,690,000.00元,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2、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2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
2023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
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
2025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依据上述决议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的累计金额为100,000,000.00元,赎回保本型理财产品及定期存款到期累计金额为100,000,000.00元,取得投资收益及存款利息金额为491,246.54元,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赎回的金额为人民币0.00万元,公司没有正在进行现金管理且尚未到期的金额。
(五)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公司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12,378,932.24元(含累计募集资金理财产品收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金额),占前次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23.68%。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处于建设阶段,尚未使用的前次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六)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1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募投项目“分布式paas平台项目”增加北京新致、深圳新致、重庆新致、上海沐高、成都新致、贵州新致、武汉新致作为实施主体。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可转债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分布式paas平台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4年10月”调整为“2025年10月”。
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可转债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分布式paas平台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5年10月”调整为“2026年4月”。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请详见附表《可转换公司债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分布式paas平台项目”处在建设期,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未产生效益,因此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用于公司整体经营,因此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
“分布式paas平台项目”尚处在建设期,暂不适用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收益的比较。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产运行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中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的信息披露对照情况
本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不存在差异。
六、上网公告附件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ZA12916号)。
附表:1、可转换公司债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可转换公司债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附表1
可转换公司债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根据公司2023年10月13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募投项目“分布式paas平台项目”增加北京新致、深圳新致、重庆新致、上海沐高、成都新致、贵州新致、武汉新致作为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入总额不变。
附表2
可转换公司债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分布式paas平台项目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注2: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不存在承诺效益。
证券代码:688590 证券简称:新致软件 公告编号:2026-034
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
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9.16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邵振宇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翁秀波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戴金燕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较为充分的了解和评议,认为立信会计师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5年度年审过程中,注册会计师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业,重视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了解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及相关内控制度,及时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较好地完成了2025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对于立信会计师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表示认可。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担任公司的审计工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2026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6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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