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80 证券简称:赛恩斯 公告编号:2026-02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9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5月19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学士街道学士路388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9日
至2026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股东会还将听取《关于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各议案已分别经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见2026年4月29日于上海证券交易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公告和其他文件。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5、7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高伟荣、高亮云、高时会、蒋国民、邱江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即“一键通”),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以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采取现场登记、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6年5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三)登记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学士街道学士路388号公司会议室。
(四)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会;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会;
3、异地股东可采用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均须在登记时间2026年5月18日下午16:00前送达;
4、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电子邮件以公司邮箱收到的时间为准。
(五)会务联系人:邱江传先生
电话:0731—83387010
邮箱:seshb_cn@126.com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学士街道学士路388号公司会议室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一切费用自理;
(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需凭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原件进入会场;
(三)凡参加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记者需在股东登记时间进行登记。
特此公告。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480证券简称:赛恩斯公告编号:2026-028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回复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9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审(再融资)〔2026〕43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上交所审核机构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首轮问询问题。
公司按照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就《审核问询函》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现根据相关要求对《审核问询函》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见公司于同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等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480 证券简称:赛恩斯 公告编号:2026-024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要求,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将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166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370.6667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9.18元,共计募集资金45,469.39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9,924.4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1-132号)。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申万宏源于2022年11月16日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本公司对子公司长沙赛恩斯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恩斯工程”)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申万宏源于2022年11月16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龙立化学有限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年产100000吨/年高效浮选药剂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公司、山东龙立化学有限公司、申万宏源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赛恩斯兴业银行募集资金专户、山东龙立化学有限公司兴业银行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5年9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5年公司不存在对预先投入募集项目的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置换。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5年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在实际现金管理工作中,由于公司相关人员对本授权期滚动使用额度的理解偏差,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合计余额超过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授权额度的情况。主要超出权限的时间和金额情况如下:2025年1月20日至2025年3月12日期间以及2025年3月19日至2025年3月24日期间存在超授权限额300万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2025年4月10日至2025年4月11日期间以及2025年4月16日至2025年4月29日期间存在超授权限额100万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2025年7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追认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补充确认了超额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2、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2025年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明细如下: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5年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七)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长沙赛恩斯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成套环保设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已完成建设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募集资金预计结余金额为5,784.39万元。公司于2024年7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长沙赛恩斯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成套环保设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5,784.39万元(含利息收益,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5,784.39万元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5年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5年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其他问题。
六、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5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9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赛恩斯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度实际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赛恩斯2025年度存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超限额的情况,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其他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赛恩斯在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证券代码:688480证券简称:赛恩斯公告编号:2026-025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剩余全部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3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二)2023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2023年3月22日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内部公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书面异议、反馈记录。2023年4月1日,公司披露《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四)2023年4月7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2023年4月8日,公司披露《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3年4月2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六)2024年4月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七)2024年4月1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的议案》。
(八)2024年6月1日,公司披露《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九)2025年4月2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的议案》。
(十)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和数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该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本次相应作废本激励计划已授予的剩余限制性股票722,376股,其中,涉及首次授予的剩余限制性股票656,376股;涉及预留授予的剩余限制性股票66,000股。根据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次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已全部作废处理完毕,本次作废处理的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作废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作废的原因、作废数量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六、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认为:截至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本次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事项已经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480 证券简称:赛恩斯公告编号:2026-021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20元(含税),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 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106,141,553.54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20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95,326,179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0,036,995.18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预计分红金额占2025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37.72%。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不存在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情形,具体如下: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480 证券简称:赛恩斯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高伟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朝晖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彩辉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高伟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朝晖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彩辉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高伟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朝晖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彩辉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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