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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480证券简称:赛恩斯公告编号:2026-02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基本情况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7日,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事项尚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子公司为控制风险,在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购买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和证券公司固定收益凭证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等,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可能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利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理财产品投资,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用于理财产品投资的资金为公司及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选择适当的时机,进行理财产品投资。在做好风险控制的基础下,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资金的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稳健型金融机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券商收益凭证、货币基金等)。为控制风险,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用于购买十二个月以内理财产品。

  (四)投资期限及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理财产品投资,使用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五)投资行为授权期限

  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六)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审议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限、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法律文书,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及子公司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投入资金,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有效期、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范围内,办理公司相关事宜并签署有关与各家银行发生业务往来的相关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金融机构、明确理财产品的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监审信控部负责审查购买理财产品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3、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能够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等相关规定,对所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

  特此公告。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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