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16 证券简称:中研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根据相关要求,公司就本次发行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
公司不存在向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的承诺的情形,亦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特此公告。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716 证券简称:中研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9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要求,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将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31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42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29.66元。截至2023年9月15日,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42万股,募集资金总额902,257,2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02,543,821.47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99,713,378.53元。
截至2023年9月15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3]000548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47,516.32万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30,774.30万元,本年度使用16,742.02万元(包括募投项目使用金额9,809.63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6,932.39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34,522.03万元(其中募集资金32,455.02万元,专户存储累计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扣除手续费2,067.01万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结余情况具体如下: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现金管理金额包含29,570.03万元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未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以及4,800.00万元未到期的定期存款。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2025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修订版)》于2025年11月6日经本公司董事会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做出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均符合《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2023年9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2022年8月8日,公司召开了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具体事宜的议案》,2023年8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77)、2023年8月1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
2023年9月,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绿园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自由大路支行及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3年10月,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2024年1月,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尚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为便于日常管理,降低募集资金存管风险,公司于2024年3月20日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立的账号为431900274610118募集资金专户注销,账户存款余额1,723.97元已转入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设立的账号为581020100101166405募集资金专户中;上海尚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于2024年3月21日将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由大路支行开立的账号为0710463011015250888888募集资金专户注销,账户无余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2024年8月,公司、公司子公司中研复材(上海)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签署银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2024年8月,公司将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尚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开立的账号为158864048032募集资金专户注销,账户无余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执行。根据本公司与保荐机构签订的《保荐协议》,公司1次或者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00万元且达到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公司及时以书面通知保荐代理人,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闵行支行439087316725账户于2026年1月19日注销;(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165195880668账户于2026年4月3日注销。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计划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50亿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保荐机构国泰海通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列示了2025年度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期到期及购买的理财产品,以及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形式存放的账户余额295,700,315.20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次拟使用7,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0.31%。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6,932.39万元。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工程及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上海碳纤维聚醚醚酮复合材料研发中心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上海碳纤维聚醚醚酮复合材料研发中心项目已基本投资完成。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拟将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截至2025年12月31日,结余募集资金共计975.62万元,包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尚未支付的尾款及质保金(结项后将以自有资金支付)等。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
2026年1月,公司将前述结余募集资金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于2026年1月19日将该募集资金专户(账号为439087316725)办理了销户。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公司于2025年6月2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使用自有资金支付研发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上海碳纤维聚醚醚酮复合材料研发中心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并同意使用自有资金支付该项目的研发人员费用,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公司保荐人认为,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使用自有资金支付研发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人对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使用自有资金支付研发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无异议。
(2)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年产5000吨聚醚醚酮(PEEK)深加工系列产品综合厂房(二期)项目”与“创新与技术研发中心项目”进行延期,年产5000吨聚醚醚酮(PEEK)深加工系列产品综合厂房(二期)项目调整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6年9月;创新与技术研发中心项目调整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6年9月。
同意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上海碳纤维聚醚醚酮复合材料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方式,由原计划通过公司向中研复材(上海)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研上海”)提供借款的方式变更为向中研上海增资。根据“上海碳纤维聚醚醚酮复合材料研发中心项目”原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本项目实施主体中研上海实缴注册资本及提供借款,其中实缴注册资本金额不超过3,000.00万元,实缴注册资本及提供借款合计金额不超过该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7,320.40万元。借款期限为实际借款之日起,至募投项目实施完成之日,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可提前还款或到期续借,此借款为无息借款。公司为保证“上海碳纤维聚醚醚酮复合材料研发中心项目”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该项目募集资金实施方式由原使用计划变更为公司全部增资至中研上海,项目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保荐人认为,公司关于本次对“年产5000吨聚醚醚酮(PEEK)深加工系列产品综合厂房(二期)项目”、“创新与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募投项目建设期延期及本次对“上海碳纤维聚醚醚酮复合材料研发中心项目”变更实施方式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人对公司关于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方式的事项无异议
(3)经自查,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存在补充流动资金账户和超募资金账户之间串户的情况,对此,公司对前期披露数据进行调整,其中其他发行费金额调增5,604,564.19元,募集资金项目已投入金额调减5,604,564.19元。但上述情况并不影响2023年度及2024年度募集资金余额,相关款项均符合募集资金的用途,未对其他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不利影响。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变更/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重大违规情况。
六、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本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勤信专字(2026)第0950号),鉴证报告认为,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5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度实际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为公司出具了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重大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证券代码:688716 证券简称:中研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4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本次发行预案及相关文件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注册部门对于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预案所述公司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根据本次发行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以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716 证券简称:中研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2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授信额度: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满足经营和发展需求,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 被担保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中研复材(上海)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中研”)、上海尚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尚昆”)、吉林省厚和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厚和医疗”)、吉林省鼎研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研化工”)、中研复材(深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研深圳”)、中研(长春)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研新材”)等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预计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不超过5.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担保额度,在担保总额度内,各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围的全资子公司)之间可以进行内部调剂。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实际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700.00万元。本次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事项后,公司本次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2.23%和37.36%,特别提醒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本次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情况概述
(一)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情况
为满足经营和发展需求,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主要用于办理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贴、信用证、保函等业务,具体授信额度和期限以各家金融机构最终核定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总授信额度内,以公司及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二)本次授信担保事项情况
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发展需要,公司预计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不超过5亿元的担保额度。
实际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等内容,由公司与贷款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在以上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在担保总额度内,各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围的全资子公司)之间可以进行内部调剂。
(三)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在上述预计总授信额度内,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及其授权人员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决定申请授信的主体及相应担保的措施、授信的银行、使用授信的主体等事项,审核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不再上报董事会审议,不再对单一银行另行提供董事会相关决议。
上述担保及授信额度授权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12个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上海尚昆
成立日期:2018年10月18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都会路1500号37幢2层。
法定代表人:谢怀杰。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塑料制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新材料技术研发;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2、厚和医疗
成立日期:2021年9月24日。
注册地址:长春市绿园区中研路1177号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六号楼一层。
法定代表人:谢怀杰。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新材料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3、鼎研化工
成立日期:2021年11月3日。
注册地址:四平市梨树县新型工业化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二楼209室。
法定代表人:于海深。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纤维制造;合成纤维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4、上海中研
成立日期:2024年7月22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都会路1500号37幢。
法定代表人:毕鑫。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
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工业设计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5、中研深圳
成立日期:2024年10月31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四联社区228工业区彩丽工业园区A座厂房101。
法定代表人:毕鑫。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
经营范围: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玻璃纤维及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及制品销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模具制造;模具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工业设计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6、中研新材
成立日期:2024年12月17日。
注册地址:长春市北湖科技开发区北远达大街以西、龙湖大路以南长新创谷7#楼201-102。
法定代表人:秦振兴。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尚未实际经营,无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担保类型、担保期限、担保方式等尚需银行等金融机构审核同意,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助于公司及子公司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整体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拓宽子公司融资渠道、缓解子公司的融资压力。上述被担保人均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具有充分掌握与监控被担保人现金流向的能力,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符合公司的整体及长远发展利益,公司对其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符合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资金的需要,有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同意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公司本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担保额度;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实际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700.00万元,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形,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本次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事项后,公司本次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2.23%和37.36%,特别提醒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716 证券简称:中研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0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
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研股份”)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的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鉴于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此议案直接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认
经核算,公司2025年度支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具体如下:
二、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为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经营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薪酬方案
公司拟将独立董事津贴增加至人民币10万元/年(含税),不向非独立董事支付董事津贴。在公司任职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由其在公司领取其任职的职务薪酬,按照公司制度规定执行。
三、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的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委员回避表决。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的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此议案直接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的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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