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88222                                              证券简称:成都先导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JIN LI(李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红哿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胡春艳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JIN LI(李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红哿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春艳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JIN LI(李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红哿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春艳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JIN LI(李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红哿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春艳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222         证券简称:成都先导        公告编号:2026-010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6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4月17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财务负责人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JIN LI(李进)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董事对本次董事会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议案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和《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元(含税)。截至2026年4月27日,公司总股本400,68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2,088,4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7.57%。本议案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表决。

  (三)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财务状况等事项;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本议案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积极开展审计委员会工作。本议案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审计委员会监督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督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要求评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服务期间能够履行职责,按照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地为公司进行审计工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提请股东会同意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根据2026年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本议案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表决。

  (九) 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营运能力,根据公司经营管理及资金使用计划的需要,公司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分次向各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办理上述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本次申请综合授信事项及授权不涉及抵押、对外提供担保或互相提供担保等情形。该项授权有效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本议案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利用率,为公司、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在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的正常运转的前提下,公司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通过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本议案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拟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本议案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公司拟基于现有美元资产及未来外汇收支需求,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以对冲汇率波动风险、优化外汇资金管理并在风险可控前提下提升资金使用效率。本次拟开展的业务均以公司已持有美元资产及未来真实外汇收支需求为基础,以汇率风险管理和收益稳定为目的,不以投机和套利为目的。本议案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议案》

  公司在任独立董事郭云沛先生、唐国琼女士、薛军福先生以及原独立董事余海宗先生对报告期内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公司董事会对报告期内任职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自查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名独立董事回避表决。

  (十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2025年度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勤勉、尽责、诚信、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股东会将听取上述报告。

  (十六)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5年,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恪守勤勉履职原则,全面落实股东会决议,通过规范运作与科学决策,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推动业务发展。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表决。

  (十七) 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5年董事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共包含以下两项子议案:

  1、 《关于确认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董事会根据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考核标准确认2025年度独立董事薪酬,具体信息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中披露。本议案经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名独立董事回避表决。

  2、 《关于确认公司2025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董事会根据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考核标准确认2025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具体信息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中披露。本议案经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6名非独立董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包括子议案1、2)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表决。

  (十八) 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5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董事会根据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考核标准确认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具体信息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中披露。本议案经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将向股东会报告。在公司任职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JIN LI(李进)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名董事回避表决。

  (十九)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经第三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经第三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5年可持续发展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经第三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表决。

  (二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五)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222      证券简称:成都先导        公告编号:2026-018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

  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5月21日 (星期四) 10:00-11:00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投资者可于2026年05月14日 (星期四) 至05月20日 (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投资者关系邮箱(investors@hitgen.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度及2026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2025年度利润分配情况等事项,公司计划于2026年05月21日 (星期四) 10:00-11:00举行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度及2026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财务指标以及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

  2026年05月21日 (星期四) 10:00-11: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公司方面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总经理JIN LI(李进)先生、独立董事唐国琼女士、首席财务官刘红哿女士、董事会秘书耿世伟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6年05月21日(星期四)10:00-11: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6年05月14日 (星期四) 至05月20日 (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investors@hitgen.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28-85197385

  邮箱:investors@hitgen.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222         证券简称:成都先导           公告编号:2026-013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429号文《关于同意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成都先导”)于2020年4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每股人民币20.52元的价格公开发行40,68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834,753,600.00元,扣除发行费人民币88,742,433.8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46,011,166.16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0年4月8日全部到账,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天健验[2020]11-8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38,418,641.14元,其中以前年度累计使用人民币304,218,654.74元,2025年使用人民币134,199,986.40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406,846,763.08元(其中包含募集资金产生的以前年度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人民币88,374,055.12元,2025年度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人民币10,880,182.94元)。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范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监管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

  2020年4月,公司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分别与开户银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智谷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21年6月,为方便统一管理,公司和中金公司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账户销户,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智谷支行签订2份《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超募资金已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超募资金专户(账号:1001300000881768)的资金余额已清零并办理完毕银行销户手续。公司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智谷支行签署的对应此账户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注2:于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尚未到期的结构性存款共计人民币340,000,000.00元。

  三、 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34,199,986.40元,具体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30,000,000.00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余额为人民币340,000,000.00元。

  (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人民币90,473,069.31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5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入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新分子设计、构建与应用平台建设项目”、“新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应的建筑主体工程已顺利通过基础结构验收、顺利完成封顶,调整后项目实施期限延长至 2028 年 3 月。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相关公告于2025年12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六、 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七、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报告及审核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成都先导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反映了成都先导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特此公告。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注:“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指拟用于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总额。

  

  证券代码:688222          证券简称:成都先导       公告编号:2026-015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 现金管理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8,000.00万元(包含本数)。

  ● 现金管理产品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

  ● 现金管理期限: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起12个月内,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3月17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429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68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0.5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34,753,6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88,742,433.8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46,011,166.16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4月8日出具了天健验[2020]11-8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及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已于2020年4月1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且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二、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公司根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分笔按不同期限投资上述现金管理产品,上述被投资产品最长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8,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起12个月内,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投资决策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银行、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方案

  本次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8,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方案情况具体如下(后续可能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公司与上述受托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披露现金管理的情况。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并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理财产品进行相应会计核算。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银行、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在每个季度末对所有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必须严格遵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六、对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8,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在提交董事会前,该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38,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相关内容和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

  2、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通过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