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75 证券简称:影石创新 公告编号:2026-01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为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类型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票据池、商业汇票、保函、信用证、保理、进出口押汇、外汇衍生品等授信业务(具体业务品种以相关银行审批为准)。上述授信额度申请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公司召开审议该事项的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止。授信额度在授权范围及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总授信额度内,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以公司及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时间及最终授信方案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额度内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署相关合同及法律文件,并授权管理层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特此公告。
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775 证券简称:影石创新 公告编号:2026-009
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3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 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 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583,961,386.30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35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01,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94,235,0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使用。
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 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以公司上市后的首个完整的会计年度作为首个起算年度。公司于2025年6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未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公司不存在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2,889.90万元,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9,423.50万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 所处行业及其特点
公司所处的智能影像设备行业作为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当前主要呈现以下发展特征:在技术层面,行业以技术驱动为核心壁垒,随着计算机视觉、AI算法及防抖技术的持续突破,全景拼接等底层技术的产业化应用不断深化;在市场层面,应用场景正加速从户外运动等专业领域向视频会议、智慧安防及远程医疗等商用场景延伸拓展,推动全球手持智能影像设备市场规模稳健扩容。在竞争层面,行业呈现多强并立的竞争格局,国产品牌凭借技术突围确立全球比较优势。
(二) 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自2015年成立以来,经历了从初创突围到全球引领的快速发展阶段。当前,公司已进入从“细分冠军”向“全场景龙头”跨越的战略升级期,在巩固全景优势的同时,正加速拓展运动相机、手持云台及智能影像机器人等“第二增长曲线”。经营模式方面,公司构建“技术驱动+全球直营+用户共创”的差异化体系。研发端坚持高强度投入,形成覆盖全景影像、AI处理、防抖算法的核心技术专利群。市场端实施“生而全球化”战略,通过Apple Store、Best Buy等国际主流渠道及线上直营体系,产品覆盖200多个国家和地区。品牌端深耕用户生态,通过创作激励计划激活全球UGC生产,在社交媒体形成高黏性社群,实现从硬件销售向影像生活方式的价值延伸。
(三) 盈利水平、偿债能力及资金需求
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2,889.90万元。公司盈利能力不断增强,整体财务状况向好。2026年,公司将继续进行研发投入和技术创新,在实现对原有产品的迭代优化和性能提升的同时,加速对新产品的研发及市场布局。
(四) 上市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以及收益情况
2025年末公司留存的剩余未分配利润将转入以后年度,主要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研发投入及以后年度利润分配等需求。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并结合公司所处发展阶段、经营情况、现金流等各种因素,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五) 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公司建立健全了多渠道的投资者交流机制,中小股东可以通过投资者热线、上证e互动、业绩说明会等多种形式来表达对现金分红政策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公司股东会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并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为股东参与股东会决策提供便利。
(六)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在《公司章程》中制定了现金分红政策。公司将继续秉承为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回报的理念,从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为投资者创造更大的价值。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本次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 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
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775 证券简称:影石创新 公告编号:2026-012
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 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 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 业务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8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5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特普”)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共2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10次、自律处分1次。
(二) 项目信息
1、 项目组人员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任晓英
任晓英,201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中顺洁柔、三态股份、太辰光、绿联科技、振邦智能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杨三生
杨三生,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德方纳米、绿联科技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斌
刘斌,202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杨国杰
200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3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质量控制复核服务,近三年复核过罗莱生活、铜陵有色、恒立液压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 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 审计收费
2026年度审计费用将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以及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前述情况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不存在违反相关独立性要求的情况,同意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担任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775 证券简称:影石创新 公告编号:2026-016
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内审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彭迪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时止。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附件:
彭迪女士简历
彭迪女士,199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山东农业大学管理学学士。2015年12月至2019年10月,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2020年5月至2024年4月,任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级审计员;2024年4月至今,担任公司审计经理。
截至目前,彭迪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彭迪女士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775 证券简称:影石创新 公告编号:2026-018
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6月29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6月29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旺社区兴业路1100号金利通金融中心大厦T1栋23楼08号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6月29日
至2026年6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经济参考报》《中国日报》《金融时报》同时登载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本次会议还将听取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关于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7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3、议案4、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4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 北京岚锋创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岚沣管理咨询(深圳)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请持有关证明于2026年6月26日(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00)前往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地点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旺社区兴业路1100号金利通金融中心大厦T1栋25楼05会议室
(三)登记方式
1、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如有)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3、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电子邮件或现场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到达日应不迟于2026年6月26日17:00,信函、电子邮件中需写清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 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需注明“股东会”字样。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原件。
4、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需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或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往返交通和食宿费等自理。
(二)与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厉扬
联系邮箱:legal@insta360.com
联系电话:0755-23312934
特此公告。
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6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775 证券简称:影石创新
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2026年一季度,公司营业收入延续快速增长态势。公司高度重视技术研发、战略项目、人才长期激励,若剔除上述相关投入影响,公司2026年一季度利润相关指标同比提升。
2026年一季度,公司主动加大对存储元器件、创新品类备料、境外产线等存货的采购,截至2026年3月31日的存货余额增幅明显。受此影响,在销售商品现金流入稳步有增情况下,有较大额的采购资金流出。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刘靖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亮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蔚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刘靖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亮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蔚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刘靖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亮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蔚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775 证券简称:影石创新 公告编号:2026-008
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6年4月27日下午15: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靖康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董事会2025年度在公司战略规划、经营管理、公司治理等方面所取得的工作成果。
报告期内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宋小宁先生、李丰先生、郑滔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5年度总经理带领公司管理层勤勉、忠实地履行自身职责,贯彻执行股东会、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任期内的独立性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五)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制度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了审查、监督的作用,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有效监督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结合自身的经营特点和风险因素,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十)审议《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并审议的2026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系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制定。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提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鉴于本议案中董事的薪酬与所有董事利益相关,所有董事均为关联董事,均需回避表决。因本议案无法形成决议,故直接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9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并审议通过的2026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系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刘亮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1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评审后提议,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由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审计报酬事宜。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业务规则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本次修订制度将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及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形,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对子公司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主要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资金使用及业务需求,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该等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子公司,不会损害公司利益;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同时由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授信额度范围内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署相关合同及法律文件,并授权管理层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公司自治文件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彭迪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调整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及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调整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及内部投资结构系公司发展规划实际需求,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需要,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请于2026年6月29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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