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85 证券简称:键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化工》有关规定和披露要求,现将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情况
2025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为61,879.27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为60,475.0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为1,404.27万元。公司主要产品产销情况如下: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波动情况
(二)主要原材料的采购价格变动情况
三、其他说明
以上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285 证券简称:键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4
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了《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现就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072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8.6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4,600.00万元,扣除本次股票发行累计发生的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8,254.8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6,345.20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4年7月2日对公司募集资金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4]251Z0010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上表中各分项数之和与合计数存在尾差是四舍五入造成;
2、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在专户中以活期存款和协定存款形式存放,其中协定存款金额为12,134.83万元。协定存款属活期性质,随用随取,不存在资金划付或赎回情况。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键邦股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1、2024年6月17日,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称“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乡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山东键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键兴新材料”)、常州键邦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键邦实业”)与保荐机构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公司于2025年1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1月24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根据项目变更,增设募集资金账户,并与相关银行及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2025年1月24日,公司及保荐机构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原协议相应终止;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乡支行新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乡支行签订了新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5年2月25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乡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原协议相应终止。
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具体使用募集资金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5,000.00万元(单日最高余额,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单、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国债逆回购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含12个月)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保荐机构出具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
公司于2025年7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单、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国债逆回购等),使用期限自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授权到期后12个月内(含12个月)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保荐机构出具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公司为提高资金效益、增加存储收益,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情况下,曾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乡支行、中国银行金乡支行约定,将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随用随取,属活期性质,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不改变存款本身性质。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公司已与前述银行终止了协定存款协议。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报告期内具体实施及收益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五)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时间超过一年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7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年产7000吨二苯甲酰甲烷(DBM)智能制造技改及扩产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议案》。鉴于公司“年产7000吨二苯甲酰甲烷(DBM)智能制造技改及扩产项目”存在搁置时间超过一年的情形,公司对“年产7000吨二苯甲酰甲烷(DBM)智能制造技改及扩产项目”进行了重新论证,认为该项目未发生重大变化,仍具备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不变,并基于对市场需求及目前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的整体评估,决定暂缓该项目的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保荐机构出具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核查意见》。
2、2025年12月9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在办理键兴新材料全额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时,因银行工作人员操作失误,将该笔全额银行承兑汇票的保证金收取账户选定为键兴新材料537901428310999的募集资金账户,导致该募集资金账户被划转人民币3,619,261.00元作为银行承兑保证金。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发现后督促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纠正操作失误。2025年12月11日,前述人民币3,619,261.00元及利息10.05元已退回至键兴新材料537901428310999的募集资金账户。公司就此问题要求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进行全面自查,消除潜在风险,确保后续不再出现此类问题。前述操作已及时纠正,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及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5年1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2025年1月24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综合考虑当前投资需要及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同意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进行调整,其中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变,同时调整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方案或建造内容,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保荐机构出具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变更后的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5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规情形。
六、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2025年度《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键邦股份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七、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上表中各分项数之和与合计数存在尾差是四舍五入造成。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上表中各分项数之和与合计数存在尾差是四舍五入造成。
证券代码:603285 证券简称:键邦股份
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祁建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国兴 会计机构负责人:崔德馨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祁建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国兴 会计机构负责人:崔德馨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祁建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国兴 会计机构负责人:崔德馨
(三)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285 证券简称:键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3
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键邦股份”)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所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
容诚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8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5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及容诚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共2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10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郁向军,200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8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科大讯飞(002230)、博迈科(603727)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祝永立,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2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6年开始为贵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三夫户外(002780)、奥福科技(688021)、隆华新材(301149)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蒋玉芳,201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2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森特股份(603098)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签字注册会计师祝永立、项目质量复核人蒋玉芳近三年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项目合伙人暨签字注册会计师郁向军在执行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时因存在部分核查程序执行不够充分等问题,于2025年2月25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纪律处分,除此之外,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容诚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结合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6年度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经对容诚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所具备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对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及财务状况较为熟悉,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容诚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6年度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决定其2026年度最终审计费用,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285 证券简称:键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2
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6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不存在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02,163,154.36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数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外,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60元(含税),本次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截止2026年4月28日,公司总股本160,000,000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数540,800股,公司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数为159,459,2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1,459,392.00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30.52%。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477,200.00元(不含交易费用),现金分红与回购金额合计41,936,592.0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87%。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不存在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注:公司于2024年7月5日上市,未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上表中“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计算口径仅体现公司2025年度的数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模式、盈利状况及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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