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74 证券简称:汉商集团 公告编号:2026-01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1日(星期一)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2026年5月11日(星期一)前访问网址https://eseb.cn/1xd6Jnq0pri或使用微信扫描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4月29日披露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利润分配方案。为了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本公司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利润分配情况,公司计划于2026年5月11日下午15:00-16:00举行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文字互动方式召开,公司将针对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指标及现金分红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1日下午15:00-16: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三)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三、 参加人员
公司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副董事长杜书伟先生、独立董事古继洪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总会计师张镇涛先生及其他相关人员(参与人员可能会根据情况调整)。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6年5月11日(星期一)15:00-16:0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xd6Jnq0pri或使用微信扫描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2026年5月11日前投资者可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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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证券事务部
电话:027-84843197
邮箱:hshsd@126.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774 证券简称:汉商集团 公告编号:2026-020
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投资者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1日(星期一)16:00-17:00
●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 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2026年5月11日(星期一)前访问网址https://eseb.cn/1xAK2qUBahy或使用微信扫描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4月29日披露《汉商集团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为了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本次终止资产重组交易的情况,公司计划于2026年5月11日下午16:00-17:00举行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投资者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将针对本次终止资产重组交易事项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1日下午16:00-17: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三)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三、参加人员
公司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副董事长杜书伟先生、独立董事古继洪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总会计师张镇涛先生及其他相关人员(参与人员可能会根据情况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6年5月11日(星期一)16:00-17:0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xAK2qUBahy或使用微信扫描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2026年5月11日前投资者可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事务部
电话:027-84843197
邮箱:hshsd@126.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774 证券简称:汉商集团
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
1、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6,024,1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4%。
2、2025年11月19日,上海奉康贸易有限公司向武汉市汉阳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转让10,002股汉商集团股份并完成证券过户登记手续,详见《汉商集团股改限售股上市公告》(编号2026-006)。武汉市汉阳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承诺自前述股票过户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受让的股份。
3、卓尔控股有限公司于2026年1月21日被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司法冻结其持有的汉商集团股票74,830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1)本公司以武汉市汉阳区汉阳大道139号人信.汉商银座D座栋2层1室、武汉市汉阳区汉阳大道139号人信.汉商银座D座栋2层2室、武汉市汉阳区汉阳大道139号人信.汉商银座D座栋2层3室、武汉市汉阳区汉阳大道139号人信.汉商银座D座栋2层4室、武汉市汉阳区汉阳大道139号人信.汉商银座D座栋2层5室、武汉市汉阳区汉阳大道139号人信.汉商银座D座栋2层6室、武汉市汉阳区汉阳大道139号人信.汉商银座D座栋2层7室、武汉市汉阳区汉阳大道139号人信.汉商银座D座栋4层1室作为抵押物向光大银行取得短期借款, 截至2026年3月31日,贷款余额1,000.00万元。
(2)本公司以江岸区胜利街6号2层、江岸区胜利街6号平台1层作为抵押物向中国农业银行取得短期借款,截至2026年3月31日,贷款余额2,990.00万元。
(3)本公司以汉阳区汉阳大道577号4栋1-2层、汉阳区汉阳大道139号人信汉商银座D座栋3层3-4室、汉阳区汉阳大道139号人信汉商银座D座栋3层5室作为抵押物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取得短期借款, 截至2026年3月31日,贷款余额9,920.00万元。
(4)本公司以汉阳区汉阳大道139号人信汉商银座F栋3层、汉阳区汉阳大道139号人信汉商银座F栋2层、江岸区胜利街6号1层、汉阳区汉阳大道577号3栋1-3层、汉阳区汉阳大道577号1栋作为抵押物,抵押合同编号分别为:DB2026030400000013、DB2026030400000014、DB2024090600000010、DB2024090600000011、DB2024090600000012,向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取得短期借款,截至2026年3月31日,贷款余额17,898.95万元。
(5)本集团以汉阳区汉阳大道139号人信·汉商银座D座栋3层7室作为抵押物,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武汉市分行取得短期借款632.30万元,截至2026年3月31日,贷款已还清,尚未办理解押。
(6)本公司以汉阳区汉阳大道577号2栋1-3层作为抵押物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取得长期借款,截至2026年3月31日,长期借款余额为8,661.95万元。
(7)本集团以汉阳区汉阳大道139号人信·汉商银座D座栋3层1室、汉阳区汉阳大道139号人信·汉商银座D座栋3层2室、作为抵押物向湖北汉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取得短期借款,截至2026年3月31日,贷款余额990.00万元。
(8)本公司以中国农业银行700.00万元定期存单质押,为汉商粮油科技(湖北)有限公司担保向中国农业银行取得短期贷款,截至2026年3月31日,贷款余额700万元。
(9)本集团子公司尚上(武汉)饮品有限公司的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武昌支行账户,账号:416140100100254549,因司法冻结,账户使用受限,截至2026年3月31日,账户余额为536.05元。
(10)本集团子公司尚上(武汉)饮品有限公司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年路支行账户,账号:127914910810301 ,因司法冻结,账户使用受限,截至2026年3月31日,账户余额为1,134.66元。
(11)本公司的光大银行账户,账号:38360188000073589,涉及冻结,截至2026年3月31日,冻结金额:25,323.10元,账户余额为421,605.46元。
(12)重庆迪康长江制药有限公司以万州区龙井沟1号16个工业厂房,房产证号分别为渝(2023)万州区不动产权第000784929号,渝(2019)万州区不动产权第000170172号,渝(2019)万州区不动产权第000170189号,渝(2019)万州区不动产权第000170319号,渝(2019)万州区不动产权第000170265号,渝(2019)万州区不动产权第000170287号,渝(2019)万州区不动产权第000169730号,渝(2019)万州区不动产权第000170115号,渝(2019)万州区不动产权第000170119号,渝(2019)万州区不动产权第000170160号,渝(2019)万州区不动产权第000170214号,渝(2019)万州区不动产权第000170286号,渝(2019)万州区不动产权第000170308号,渝(2019)万州区不动产权第000170310号,渝(2019)万州区不动产权第000170325号,渝(2023)万州区不动产权第000231601号做抵押,向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取得短期借款,截至2026年3月31日,贷款余额2,999.68万元。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阎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镇涛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琳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阎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镇涛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琳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阎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镇涛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琳
(三)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774 股票简称:汉商集团 公告编号:2026-013
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及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了减值准备。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公司对2025年期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金融工具、长期股权投资等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并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了减值准备。
单位:人民币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及构成
(一)信用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需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等。此外,对部分财务担保合同,也按照本部分所述会计政策计提减值准备和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2025年,公司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3,309,380.49元,公司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3,935,611.36元。
(二)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已售存货,结转成本时相应的存货跌价准备予以转销。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本期公司合并报表层面计提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损失158,321,493.13元;计提商誉减值损失 8,554,166.72元;转回存货跌价准备735,751.64元。
三、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要求,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公司各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减少2025年利润总额 173,384,900.06元。
四、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的审核意见:公司2025年度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计提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合理,体现了公司会计政策的稳健、谨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特此公告。
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774 股票简称:汉商集团 公告编号:2026-017
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提请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授权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授权的具体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和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含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在股东会授权有效期内由董事会选择适当时机启动发行相关程序。
(四)定价基准日、定价方式、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
1、定价基准日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公司应当以不低于发行底价的价格发行股票。公司董事会决议提前确定全部发行对象,且发行对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定价基准日可以为关于本次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股东会决议公告日或者发行期首日: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关联人;
(2)通过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取得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投资者;
(3)董事会拟引入的境内外战略投资者。
2、定价方式
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以外的情形的,公司应当以竞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和发行对象。董事会决议确定部分发行对象的,确定的发行对象不得参与竞价,且应当接受竞价结果,并明确在通过竞价方式未能产生发行价格的情况下,是否继续参与认购、价格确定原则及认购数量。
3、发行价格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宜,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的数量,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4、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则本次发行数量的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以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并根据询价结果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五)本次发行的限售期
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发行对象名下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发行对象名下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本次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届满后发行对象减持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须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六)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七)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八)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交所上市交易。
(九)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若国家法律、法规对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二、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其他授权事项
授权董事会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股东会决议,在确认公司符合本次发行股票条件的前提下,制定、调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并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等事项的确认,审议通过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募集说明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2、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报送本次发行的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回复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等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3、办理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管部门的要求及市场状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必要的调整;签署、修改、执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的重大合同、协议及其他重要文件,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4、聘请为本次发行股票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并签署相关协议;
5、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股份在上交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根据发行结果,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并由董事会及其委派人员办理工商变更、备案登记等相关事宜;
6、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7、在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内,若发行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按新政策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8、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计划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极其不利后果之情形下,可酌情决定对本次发行计划进行调整、延期实施或者提前终止;
9、办理与本次发行股票有关的其他事宜。
三、审议程序及独立意见
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对《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进行了审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认为,该议案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四、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尚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董事会将根据公司的融资需求,在授权期限内,审议具体发行方案,报请上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774 证券简称:汉商集团 公告编号:2026-016
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商集团”或“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终止相关事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武汉卓尔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购买其持有的武汉客厅项目艺术大厦B栋,同时,拟采用询价方式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二、公司在推进资产重组期间所做的主要工作
在本次交易相关工作的开展中,公司严格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相关公告中对本次重组事项的相关风险进行了充分提示。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规定,开展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评估等工作,组织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实施工作。本次交易主要历程如下: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23年8月18日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
2023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符合重大资产重组条件的议案》《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披露的相关公告。根据相关规定,经公司向上交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23年8月23日上午开市起复牌。
2023年9月6日,公司收到上交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关于对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3】1078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7日披露的《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
根据《问询函》的相关要求,公司会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各方就《问询函》中所提问题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分析和研究,逐项予以落实和回复,并对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及其摘要等文件进行了补充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1日披露的《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修订稿)》等相关公告。
2023年9月21日、2023年10月24日、2023年11月23日、2023年12月23日、2024年1月23日,公司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进行了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9月21日、2023年10月24日、2023年11月23日、2023年12月23日、2024年1月23日披露的《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2023-042、2023-048、2023-049、2024-007)。
由于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审计、评估、尽职调查工作量较大,相关工作进度较原计划有所延后,公司于2024年2月22日披露《汉商集团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发出股东大会通知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4-012)。
公司于2024年3月23日、2024年4月23日、2024年5月23日、2024年6月22日、2024年7月23日、2024年8月23日、2024年9月23日、2024年10月23日,分别披露《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2024-019、2024-038、2024-043、2024-046、2024-050、2024-056、2024-060)。
2024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本次方案调整构成重组方案重大调整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4年11月30日、2024年12月30日、2025年1月27日、2025年2月28日、2025年3月29日、2025年4月30日、2025年5月30日、2025年6月30日,分别披露《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70、2024-071、2025-003、2025-004、2025-011、2025-028、2025-034、2025-036)。
三、关于终止本次交易的原因
公司严格按法规推进本次交易,但因交易历时较长,当前市场环境、交易周期、二级市场及标的公司情况较筹划初期发生变化,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经审慎研究及与相关方友好协商,公司决定终止本次交易。
四、终止本次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
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经公司董事会审慎研究,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交易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终止相关事宜。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交易尚处于预案阶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终止本次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本次交易首次披露至终止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 号——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公司针对本次交易进行内幕知情人登记及自查工作,股票交易自查期间为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之日(2024年10月30日)起至披露终止本次交易事项之日止(2026年4月29日)。公司拟就自查事项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起查询申请,待取得相关查询数据并完成自查工作后,公司将及时披露相关内幕知情人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六、终止本次交易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终止本次交易事项系经公司审慎研究,并与交易对方充分沟通、友好协商后做出的决定。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本次交易终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公司承诺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 号——重大资产重组》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承诺自终止本次交易事项披露之日起至少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八、风险提示及其他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重大资产重组》等有关规定,公司拟于2026年5月11日召开关于终止本次交易事项的投资者说明会,并将在信息披露规则范围内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互动交流。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披露的《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投资者说明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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