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75 证券简称:亚辉龙 公告编号:2026-02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3月9日核发的《关于同意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755号),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 1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并于2021年5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14.80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606,800,000.00元,扣除公司不含增值税的保荐及承销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41,334,440.75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5月12日出具大华验字[2021]000303号《验资报告》,验证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相关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与结余情况
本公司2025年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8,193,005.51元(包含2025年年度收到的理财收益和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12,837.73元)。截止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已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完毕,存放募集资金的专项账户已完成销户。本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554,687,960.84元(包含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和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13,353,520.09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信证券”)分别于2021年5月10日与招商银行深圳分行景田支行、中信银行深圳红树湾支行、广发银行深圳罗湖支行以及交通银行深圳香洲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在“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实施完毕后,为便于管理,公司于2021年7月20日将开设在交通银行深圳香洲支行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443066065013003485317)注销。2021年12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存放于中信银行深圳红树湾支行专户(专户号码为:8110301013500574338)的对应“信息系统升级建设项目” 的募集资金本息余额转存至中国银行深圳龙岗支行新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注销中信银行深圳红树湾支行专户(专户号码为:8110301013500574338)。2022年1月18日,公司与中信证券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在“信息系统升级建设项目”项目实施完毕后,为便于管理,公司于2023年7月7日将开设在中国银行龙岗支行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769275423438)注销。在“营销体系建设与品牌推广项目” 项目实施完毕后,为便于管理,公司于2023年7月24日将开设在广发银行深圳罗湖支行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9550880007069900815)注销。在“ 研发中心升级及产能扩充项目”项目实施完毕后,为便于管理,公司于2025年6月19日将开设在招商银行深圳景田支行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755929813410608)注销。
三、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表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附表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五、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ZI10337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亚辉龙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七、 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 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 4 :“营销体系建设与品牌推广项目”、“研发中心升级及产能扩充项目”期末投入进度超过100%系募集资金及其产生的利息均投入该募投项目所致。
注 5 :“研发中心升级及产能扩充项目” 中产能扩充部分已达产,系在原有产能基础上进行的技改和优化,并纳入一体化管理和统一核算,故该募投项目的实际效益无法单独核算。
注 6 :“信息系统升级建设项目”不直接产生营业收入,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但可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率,实现公司各业务部门之间以及内外部之间的信息互通,有效提升公司整体信息化管理水平,并为公司管理层的决策分析提供有力支持。
注 7 :“营销体系建设与品牌推广项目”不直接产生营业收入,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但可进一步完善在公司在国内外市场的布局,扩大公司营销网络的覆盖面,提升公司在全球体外诊断行业细分领域的市场份额和品牌影响力,从而间接提高公司效益。
注 8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不直接产生营业收入,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但可缓解公司营运资金压力,提升公司抗风险能力,对公司经营产生积极影响。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编制单位: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证券代码:688575 证券简称:亚辉龙 公告编号:2026-022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属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辉龙”)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业务,是以公允定价为原则,结合市场价格进行的定价,定价合理、公允,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 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公司(含下属子公司,下同)与关联方深圳市卓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以下合称“卓润生物”)、香港德昌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昌龙”)、深圳市焕生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以下合称“焕生纪”)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在合计金额不超过5,953.99万元的额度范围内实施,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关联交易事项主要涉及采购/销售原材料、商品或服务,相关资产租赁服务及其他日常关联交易。
● 上述关联交易额度仅为有效提高公司经营决策效率而设置,并不代表相关产品生产规模及销售收入预测,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董事会提请股东会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公司与关联方卓润生物、德昌龙、焕生纪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在合计金额不超过5,953.99万元的额度范围内实施,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关联交易事项主要涉及采购/销售原材料、商品或服务,相关资产租赁服务及其他日常关联交易。
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召开时,关联董事钱纯亘先生已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在董事会召开前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人民币(不含税)
注1: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在总额范围内,公司可根据实际交易情况在同一控制下的关联人不同关联交易类别之间进行额度调剂。
注2:“本年年初至2026年3月31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为未经审计数。
注3:“占同类业务比例”的计算基数均为2025年度同类业务发生额。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人民币(不含税)
注:“前次实际发生金额”为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发生金额,含未经审计数据。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关联人:深圳市卓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 公司名称:深圳市卓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 住所: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社区宝龙二路40号1#901
(3) 成立时间:2019年5月23日
(4)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
(5) 法定代表人:何凡
(6) 注册资本:898.4649万元
(7) 主要股东:香港大德昌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卓润生物31.0478%股权、海南益德康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卓润生物19.7119%股权、何石琼持有卓润生物9.7889%股权,嘉兴淳辉昭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卓润生物9.3698%股权。
(8)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POCT医疗器械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9)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10)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卓润生物原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自其变为公司参股公司后,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公司将卓润生物视为关联方。
2.关联人:香港德昌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 公司名称:香港德昌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 成立时间:2024年4月15日
(3) 董事:陈晓津、胡卫红、钱纯亘
(4) 注册资本:1万港币
(5) 主要股东:YI RAN INTERNATIONAL LIMITED持有德昌龙30%股权;DEREK FUTURE LIMITED持有德昌龙21.5%股权;陳曉津持有德昌龙15%股权;MYGENE BIOTECH LIMITED持有德昌龙12%股权。
(6) 主营业务:体外诊断产品原材料及质控品研发、生产、销售。
(7)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未审计):
单位:美元万元
(8)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德昌龙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钱纯亘先生担任董事的企业,因此德昌龙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关联人:深圳市焕生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 公司名称:深圳市焕生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 成立时间:2025年5月16日
(3) 董事:肖育劲
(4) 注册资本:500万元
(5) 主要股东:亚辉龙持有焕生纪40%股权;深圳市瑞龙祥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焕生纪40%股权;肖育劲持有焕生纪20%股权。
(6) 主营业务: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销售;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工业酶制剂研发;发酵过程优化技术研发;海洋生物活性物质提取、纯化、合成技术研发;生物质能技术服务;生物医学工程技术服务;细胞技术研发和应用;人体干细胞技术开发和应用;人体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日用化学产品销售;制药专用设备制造;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实验分析仪器制造;实验分析仪器销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国内贸易代理;个人卫生用品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大数据服务;远程健康管理服务;软件开发;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生物有机肥料研发;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科技中介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保健食品生产;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食品销售;生活美容服务;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药品批发;药品零售;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食品互联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7)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未审计):
单位:人民币万元
(8)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焕生纪为公司副总经理肖育劲先生担任董事的企业,因此焕生纪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二) 卓润生物、德昌龙、焕生纪依法存续经营,双方交易能正常结算,前期合同往来执行情况良好。公司将就上述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包括与关联方之间采购/销售原材料、商品或服务,相关资产租赁服务及其他日常关联交易,相关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定价原则,并结合市场价格情况协商确定。
(二) 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根据业务需求在授权范围内与卓润生物/德昌龙/焕生纪签订具体交易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本次公司预计与卓润生物/德昌龙/焕生纪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可以发挥双方优势,促进公司经营发展,因此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具备必要性。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合理性
本次预计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将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其中,向关联人销售/采购原材料、商品或服务将根据成本加成,并参考公司产品定价标准、同行业可比的毛利率水平或同类其他产品价格进行定价;与关联人之间相关资产租赁服务租赁价格将参考周边同类资产租赁价格水平进行定价,定价公允,不存在利益输送、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 关联交易的持续性,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
五、风险提示
上述关联交易额度仅为有效提高公司经营决策效率而设置,并不代表相关产品生产规模及销售收入预测,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575 证券简称:亚辉龙 公告编号:2026-021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事项无异议,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
● 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 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主要行业 :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及建筑业,审计收费总额9.16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郑荣富。201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4年开始在立信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及复核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朱莉莉。 202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5年开始在立信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安排的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程进。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 2011年开始在立信执业,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立信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系根据本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关于2026年年度审计费用,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依审计工作量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查阅了立信的相关资料,认为其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工作需要,同意将聘请立信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立信协商确定公司2026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575 证券简称:亚辉龙 公告编号:2026-019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深圳市开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深圳市科路仕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深圳市锐普佳贸易有限公司、亚辉龙(香港)有限公司、香港大德昌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湖南亚辉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德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长沙亚辉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昭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亚加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上海亚辉龙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及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含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辉龙”)预计对上述11家子公司及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申请融资或其他业务需要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16,000万元及不超过港币15,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截至2025年年末,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29,270.47万元,其中7,324.16万元为处置子公司股权被动形成的关联担保,21,946.32万元为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或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2025年年度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和总资产的比例分别是10.85%和6.82%。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对于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公司在实施担保前将原则上要求子公司其他股东方按持股比例提供同比例担保或者反担保。
●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公司拟对深圳市开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深圳市科路仕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深圳市锐普佳贸易有限公司、亚辉龙(香港)有限公司、香港大德昌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湖南亚辉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德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长沙亚辉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昭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亚加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上海亚辉龙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及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申请融资或其他业务需要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16,000万元及不超过港币15,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上述公司在开展相关业务需要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时,公司将在上述额度内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每笔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由具体合同约定。
由于上述担保额度是基于目前公司业务情况的预计,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在总体风险可控的基础上提高对外担保的灵活性,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可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针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所有控股子公司(含现有、新设立或通过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实际业务发展需求,分别在上述全资子公司或非全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度内调剂使用。
(二) 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书面授权代表)在上述担保额度内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署上述担保事宜项下有关协议及文件。上述担保预计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被担保人为公司的下属全资子公司或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一) 深圳市开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1. 成立日期:2007年2月2日
2. 注册资本:300万元人民币
3. 法定代表人:叶小慧
4.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体外诊断产品的代理业务
5. 股权结构:亚辉龙持股100%
6. 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 深圳市科路仕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1. 成立日期:2009年8月6日
2. 注册资本:300万元人民币
3. 法定代表人:张波
4.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体外诊断产品的代理业务
5. 股权结构:亚辉龙持股100%
6. 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三) 深圳市锐普佳贸易有限公司
1. 成立日期:2013年1月17日
2. 注册资本:300万元人民币
3. 法定代表人:阳文雅
4.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体外诊断产品的代理业务
5. 股权结构:亚辉龙持股100%
6. 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四) 亚辉龙(香港)有限公司
1. 成立日期:2017年12月5日
2. 注册资本:50万美元
3. 董事:高晨燕
4. 主营业务:公司境外运营及持股平台
5. 股权结构:亚辉龙持股100%
6. 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五) 香港大德昌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 成立日期:2018年10月10日
2. 注册资本:1万港元
3. 董事:高晨燕
4. 主营业务:公司境外销售及运营平台
5. 股权结构:亚辉龙持股100%
6. 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六) 湖南亚辉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 成立日期:2020年11月2日
2.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3. 法定代表人:王朝丽
4. 主营业务:以化学发光免疫分析法为主的体外诊断仪器及配套试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5. 股权结构:亚辉龙持股100%
6. 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七) 武汉德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 成立日期:2022年6月21日
2.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3. 法定代表人:康雅虹
4.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体外诊断上游原材料的开发、生产和销售业务
5. 股权结构:亚辉龙持股100%
6. 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八) 长沙亚辉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 成立日期:2022年6月23日
2. 注册资本:1,500万元人民币
3. 法定代表人:彭远刚
4.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体外诊断上游原材料的开发、生产和销售业务
5. 股权结构:亚辉龙持股100%
6. 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九) 深圳市昭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 成立日期:2016年6月22日
2. 注册资本:900万元人民币
3. 法定代表人:何雨禧
4.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医疗器械质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5. 股权结构:亚辉龙最终持股47.22%
6. 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十) 深圳市亚加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 成立日期:2018年2月6日
2. 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3. 法定代表人:王贤乐
4.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计算机软件、信息系统软件研发、生产和销售
5. 股权结构:亚辉龙最终持股55%
6. 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十一) 上海亚辉龙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1. 成立日期:2021年9月29日
2. 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
3. 法定代表人:高晨燕
4.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医疗器械研发、生产和销售
5. 股权结构:亚辉龙最终持股100%
6. 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上述表格中数据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计划担保额度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及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履约保函或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批复为准。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担保额度内办理具体事宜,同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书面授权代表)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担保合同等各项法律文件。超出授权范围外的其他事项,公司将另行履行相应的审批及信息披露程序。
其中,被担保人深圳市昭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亚加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为公司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对于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公司在实施担保前将原则上要求子公司其他股东方按持股比例提供同比例担保或者反担保。
四、 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上述担保事项是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工作持续、稳健开展,并结合目前公司业务情况进行的预计,符合公司整体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助于满足公司日常资金使用及扩大业务范围需求,确保公司经营工作顺利进行。上述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或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五、 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有助于公司相关业务板块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各担保对象生产经营情况稳定,无逾期担保事项,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 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2025年年末,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29,270.47万元,其中7,324.16万元为处置子公司股权被动形成的关联担保,21,946.32万元为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或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2025年年度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和总资产的比例分别是10.85%和6.82%。
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575 证券简称:亚辉龙 公告编号:2026-018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1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公司不存在可能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 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3,340,618.38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360,978,383.13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1元(含税)。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571,388,3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1,999,154.3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11,999,154.30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51.41%。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上市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本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的,公司不存在可能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相关指标如下:
二、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本方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 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所处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575 证券简称:亚辉龙 公告编号:2026-024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结合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辉龙”)的实际经营情况及受行业市场变化等因素的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公司对合并范围内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损失,具体明细如下:
说明:本公告中所涉数据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公司在合并报表层面本次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其他流动资产计提减值损失共计 3,127.56万元,全部计入 2025年度的合并利润表。
母公司报表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损失共计16,521.41万元,全部计入2025年度的母公司利润表,其中:信用减值损失中13,553.31万元是母公司计提的对控股子公司的其他应收款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中563.00万元是母公司计提的对控股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损失,在编制合并报表时,该项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予以抵消,不影响合并报表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此外,由于相关控股子公司已超额亏损,偿债能力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公司相关债权可能已经发生实质性损失,根据《监管规则使用指引-会计类第3号》的相关规定:当母公司存在应收超额亏损子公司款项时,如果母公司所有者和少数股东之间对超额亏损分担不存在特殊约定,母公司综合考虑子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外部经营环境等因素,判断应收子公司款项已经发生实质性损失、未来无法收回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应当将该债权产生的损失金额全部计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除该债权损失金额后的超额亏损,再按照母公司所有者与少数股东对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分别计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公司参考上述规定,在合并报表中将上述债权产生的损失全部计入“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因子公司超额亏损,母公司承担归属于少数股东的超额亏损6,362.27万元,相应减少合并报表层面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1、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考虑了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测试及估计。经测试,公司在合并报表层面2025年度共计提信用减值损失849.85万元。在母公司财务报表中,2025年度共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4,343.59万元。(含2025年12月31日对子公司深圳市大道测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和北京敬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借款按上述要求应计提的坏账准备13,553.31万元,在编制合并报表时,该项减值损失应予以抵消,不影响合并报表层面的信用减值损失。
2、资产减值损失
(1)2025年,公司根据期末存货结存情况,经测试,对可变现净值低于存货成本的差额,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在合并报表层面2025年度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842.88万元。在母公司财务报表中2025年度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466.95万元。
(2)2025年,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固定资产进行减值测试,经测算,公司个别固定资产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公司在合并报表层面2025年度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20.56万元。在母公司财务报表中2025年度应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47.87万元。
(3) 公司持有深圳市大道测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52.00%的股权和北京敬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53.75%的股权,由于深圳市大道测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和北京敬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经营情况不及预期,业务暂停继续投入,基于谨慎性考虑,将账面价值高于预计可回收金额的部分计提减值准备。经减值测试,在母公司财务报表中应对深圳市大道测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和北京敬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563.00万元。在编制合并报表时,该项减值损失应予以冲回抵消,不影响合并报表层面资产减值损失。
(4)2025年,根据个别子公司未来生产经营规划,对于前期计入其他流动资产的待抵扣进项税预计无法退税或抵扣使用,基于谨慎考虑,合并报表层面公司对其他流动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14.27万元。
(5)2025年,由于母公司应收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大道测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和北京敬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款项已经发生实质性损失、预计未来难以收回,合并财务报表中将该债权产生的损失金额全部计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因子公司超额亏损,母公司承担归属于少数股东的超额亏损6,362.27万元,相应减少合并报表层面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5年,公司在合并报表层面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3,127.56万元,因子公司超额亏损,母公司承担归属于少数股东的超额亏损6,362.27万元,相应减少合并报表层面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合计减少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约8,976.61万元。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规定,有利于更加公允、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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