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72 证券简称:燕东微 公告编号:2026-01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系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燕东微”)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电控”)与其一致行动人北京联芯一号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联芯二号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联芯三号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联芯五号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联芯六号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联芯七号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联芯八号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联芯九号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联芯十号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联芯十一号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十家员工持股平台为“联芯平台”)解除一致行动关系所致,不涉及股东持股数量变动,各自的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保持不变。
● 解除一致行动人协议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北京电控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45,657,1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5.23%,其持有公司的表决权比例为55.60%;解除一致行动人协议后,北京电控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45,657,1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5.23%,其持有公司的表决权比例为53.99%,控制权稳定。
● 本次解除一致行动人协议不涉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能力。
公司于近期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北京电控与其一致行动人联芯平台的通知,各方协商一致签署了《一致行动人解除协议》,各方均同意解除《一致行动人协议》并终止一致行动关系。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一致行动关系及解除情况
(一)《一致行动人协议》签署及履行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北京电控于2021年9月18日与联芯平台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约定就行使燕东微的全部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所有重大、一般事务、董事任命、利润分配、业务运作、经营管理、资产处置,各方同意按照北京电控的意愿作为一致行动人。截至本公告日,联芯平台与北京电控各方均遵守《一致行动人协议》,不存在违反《一致行动人协议》的情况,不存在纠纷或者潜在纠纷。
(二)《一致行动人解除协议》情况
2026年4月28日,北京电控、联芯平台各方签署了《一致行动人解除协议》,各方均同意解除上述《一致行动人协议》并终止一致行动关系,原协议项下关于一致行动约定的权利、义务及责任全部解除。各方在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时,无需再相互征求对方意见或与对方保持一致,均可独立依据自身判断行使相关权利。
二、本次《一致行动人协议》解除前后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一致行动人协议》解除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北京电控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45,657,112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45.23%;联芯平台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2,99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6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北京电控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直接持有公司793,730,517股,表决权比例为55.60%,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注: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一致行动人协议》解除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北京电控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45,657,112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45.23%;联芯平台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2,99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6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北京电控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直接持有公司770,740,517股,表决权比例为53.99%。
本次解除一致行动人协议不涉及上述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变化,不影响北京电控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地位。
本次《一致行动人协议》解除后,北京电控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直接持有公司770,740,517股,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三、解除《一致行动人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解除《一致行动人协议》不会导致公司主要业务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引起公司管理层变动;不会影响公司的人员独立、财务独立和资产完整;公司仍具有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稳健的持续经营能力。
《一致行动人协议》解除后,北京电控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的股权比例为53.99%,北京电控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能够主导公司的经营决策,公司控制权稳定,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不利影响。
四、其他情况说明
《一致行动人协议》解除后,联芯平台所持公司股份在6个月内将继续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的规定。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本次解除《一致行动人协议》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次解除《一致行动人协议》不会导致公司主要业务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引起公司管理层变动;不会影响公司的人员独立、财务独立和资产完整。
《一致行动人协议》解除后,北京电控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的股权比例为53.99%,北京电控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能够主导公司的经营决策,公司控制权稳定,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协议解除事项无异议。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172 证券简称:燕东微 公告编号:2026-030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与考核工作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工作方案>的议案》。公司结合经营规模、盈利状况等实际情况,并参考地区及同行业上市公司薪酬水平等因素,制定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工作的方案,该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则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事及高管”)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公正的绩效考核体系,激励高管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及经营业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制定本方案。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以下人员:公司内部任职董事(以下简称“董事”)及公司董事会聘任的公司总裁、执行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三)基本原则
1.市场导向:薪酬水平与行业标杆对标,兼顾内部公平性。
2.绩效挂钩:薪酬结构与公司业绩、个人履职评价强关联。
3.风险可控:设置绩效薪酬追索机制,防范短期行为。
4.合规透明: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考核流程公开可追溯。
(四)适用期限
本方案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直至新的方案审批通过后失效。
二、高管薪酬结构
(一)薪酬组成
董事及高管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两部分构成,其中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的比例设置如下:
注:1.上表基数金额系合并报表范围内发放主体的合并基数,且为税前金额;
2.绩效薪酬的实际发放金额系上表基数结合最终考核结果计算得出。
(二)特殊情形调整
1.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本方案第五部分之(一)“止付追索情形”所列示的具体情形时,公司可扣减高管绩效薪酬;
2.高管岗位变动时,自岗位变动之日起即按新岗位薪酬标准执行。
三、绩效考核体系
(一)考核主体
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为董事及高管的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机构,并对薪酬与绩效考核方案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二)考核周期
董事及高管的年度绩效实施年度考核。每年第一季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定当年公司业绩系数考核逻辑(即根据公司当年度的发展战略重心确定公司层面的主要经营业绩的量化目标,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收入目标、净利润目标等)和董事及高管的年度个人绩效目标。当年度结束后,公司应对董事及高管年度个人绩效目标进行初评,除公司总裁外的高管还应提交至总裁进行考评。总裁考评完成后,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查全体董事及高管年度履职情况并进行终评,考核结果应用于当年董事及高管的绩效薪酬发放。
(三)考核目标
(四)年度绩效预发方案:
1.绩效考核
根据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签订的《年度考核激励契约书》《职业经理人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开展绩效评价,结合考核目标达成情况进行预发。
2.年度绩效薪酬预发
年度绩效薪酬预发金额 = 绩效薪酬基数×业绩系数×任职系数×预发比例
任职系数:本年度内任职月数÷12(任职不满1个月的,按当月天数折算月数再计算任职系数)
四、薪酬发放与调整
(一)发放规则
1.基本薪酬:按月固定发放。
2.年度绩效薪酬
(1)会计年度结束后2个月内:预发不超60%的绩效奖金。会计年度结束后,由公司经营企划、财务、人力等部门基于自身专业判断初步核算公司年度经营业绩指标的完成情况,测算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业绩系数。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根据经公司聘请的注册会计师审计后的公司年度业绩结果,及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及高管个人绩效目标达成的终评结果,结合《职业经理人年度绩效考核工作方案》计算应向董事及高管实际发放的年度绩效薪酬,并结合已预发部分就差额部分进行补足。若审计和发放期间出现公司或董事及高管重大违规事项,公司可暂停发放,并追回已向董事及高管发放的部分绩效薪酬。
3.增量奖励(如有)
增量奖励通常与公司的总体战略目标分解相关的重要项目的完成情况相关,由公司总裁根据当年如有规划的重要战略项目,确定完成目标,待项目完成时,
根据完成情况评定奖励结果与金额,并报请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查。
(二)薪酬调整机制
根据行业薪酬水平、公司经营状况及物价指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调整董事及高管薪酬与考核方案,并报董事会批准。其中,董事薪酬与考核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后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止付追索和争议解决
(一)止付追索情形
董事及高管如发生下列违反忠实、勤勉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情形,高管当期绩效考核结果直接评定为“不合格”,且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具体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发生资金占用、重大财务造假、内幕交易或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2.因管理失职导致重大安全经营或数据安全责任事故;
3.违反廉洁从业规定或商业贿赂被查实;
4.公司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争议解决
董事及高管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收到结果后 10 日内向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需在 10 日内提请审计委员会予以复审,并经审计委员会复审核实后的考评结果进行更新确认并通知执行薪酬及奖惩措施。
特此公告。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172 证券简称:燕东微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摘要来自于可持续发展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议题的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等相关事项,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可持续发展报告全文。
2、本可持续发展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节 报告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2、可持续发展治理体系
(1)是否设置负责管理、监督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治理机构:√是,该治理机构名称为董事会、ESG领导小组、ESG工作组、ESG工作办公室 □否
(2)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信息内部报告机制:√是,报告方式及频率为每年向董事会报告可持续发展工作执行情况 □否
(3)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监督机制,如内部控制制度、监督程序、监督措施及考核情况等:√是 ,相关制度或措施为《ESG管理办法》 □否
3、利益相关方沟通
公司是否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并披露:√是 ?否
4、双重重要性评估结果
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以下简称《14号指引》)规定的议题中,对公司不具有重要性的有: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社会贡献、平等对待中小企业、尽职调查。公司已按照《14号指引》第七条规定,在报告中进行解释说明。
证券代码:688172 证券简称:燕东微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刘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滕彦斌 会计机构负责人:滕彦斌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刘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滕彦斌 会计机构负责人:滕彦斌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刘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滕彦斌 会计机构负责人:滕彦斌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172 证券简称:燕东微 公告编号:2026-027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2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5月22日15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四路51号3号楼114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22日
至2026年5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会议还将听取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公司将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8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议案9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亦庄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网络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6年5月19日(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 00)
(二) 登记地点: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四路51号
(三) 登记方式:
1.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2. 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3. 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须在2026年5月19日下午17:00前送达或电子邮件发送至公司投资证券部)。不接受电话登记;
4.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需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参会。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四路51号
邮政编码:100176
电话:010-50973019
传真:010-50973016
邮箱:bso@ydme.com
联系人:霍凤祥、赵昱琛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本次股东会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及交通费用。
特此公告。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172 证券简称:燕东微 公告编号:2026-022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燕东微”)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实施现金分红,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燕东微合并报表中当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0,780.75万元,母公司报表期末累计可供分配利润43,404.78万元。为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未来发展,本年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 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172 证券简称:燕东微 公告编号:2026-020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
集体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8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文字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6年4月29日(星期三)至5月7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bso@ydme.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度及2026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公司发展理念等情况,公司计划于2026年5月8日(星期五)15:00-17:00参加十五五·科技自立自强——科创板集成电路核心技术攻关之2025年度半导体制造、封测行业集体业绩说明会,此次活动将采用线上文字互动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参与线上互动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线上文字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度、2026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公司发展理念等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8日下午15:00-17: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文字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张劲松先生
总裁:刘锋先生
公司执行副总裁、董事会秘书:霍凤祥先生
财务总监:滕彦斌女士
独立董事:韩郑生先生
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于2026年5月8日下午15:00-17: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6年4月29日(星期三)至5月7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bso@ydme.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霍凤祥、赵昱琛
电话:010-50973019
邮箱:bso@ydme.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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