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05 证券简称:汇通能源 公告编号:2026-03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4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14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黄浦区人民路839号上海外滩中星君亭酒店4楼嘉年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4日
至2026年5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股东登记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加盖公章)。
2、合伙企业股东应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派代表、或者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派代表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派代表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派代表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加盖公章)。
3、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的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
4、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进行核查、复印件留存,并提供原件(授权委托书)一份。自然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二)登记时间:2026年5月13日(10:00-16:00)
(三)登记地点:上海市长宁区兴国路78号6号楼
(四)注意事项: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须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参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费及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或代理请提前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电话:021-62560000
传真:021-62560000
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兴国路78号6号楼。
电子邮箱:securities@huitong-sh.com
联系人:Dai Zilong、马晓伟、郑雨頔
特此公告。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的“投票数”处按照附件2的投票方式进行填写,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0605 证券简称:汇通能源 公告编号:2026-033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6年4月23日以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26年4月28日在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7名,实际参会7名,其中4名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开展了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黄颖女士、Dai Zilong先生、童星先生、王要军先生为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4)。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开展了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王汇联先生、程贤权先生、赵子夜先生为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4)。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35)。
特此公告。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05 证券简称:汇通能源 公告编号:2026-036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厦门汉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汉云股票精选二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厦门汉云”)持有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股份10,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04%。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自身资金需求,公司股东厦门汉云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0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97%。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厦门汉云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相关减持计划情况公告如下: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 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三) 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拟减持事项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不得减持的情形。
三、 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减持期间内,厦门汉云将根据市场以及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和减持数量存在不确定性。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风险提示
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者其他重大事项,厦门汉云将对本次减持计划内容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厦门汉云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合法合规实施本次减持计划。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05 证券简称:汇通能源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黄颖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Dai Zilong 会计机构负责人:Dai Zilong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黄颖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Dai Zilong 会计机构负责人:Dai Zilong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黄颖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Dai Zilong 会计机构负责人:Dai Zilong
(三)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605 证券简称:汇通能源 公告编号:2026-034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开展了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2026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并经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黄颖女士、Dai Zilong先生、童星先生、王要军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王汇联先生、程贤权先生和赵子夜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赵子夜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其中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选举将分别以累积投票制的方式进行。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为自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二、其他说明
公司已根据有关规定完成了上述董事候选人的诚信档案查询工作,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核。上述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符合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要求的独立性及任职条件。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换届事项前,仍由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第十一届董事会全体成员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附件一: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黄颖女士:女,1976年出生,本科学历。曾主要任职上海联创永宣创业投资企业合伙人、上海韦豪创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现主要任职上海芯德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上海锦德芯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兼财务负责人、上海德珩嘉岳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西藏德锦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黄颖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黄颖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其通过持有公司控股股东西藏德锦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份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除上述情形外,黄颖女士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经查询,黄颖女士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Dai Zilong先生:男,1982年出生,硕士学历。曾主要任职复星资源集团高级投资总监兼澳洲首席代表,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战略投资部负责人,PCF Capital中国区首席代表,山东黄金国际矿业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部长,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部总经理兼上海分公司负责人;现主要任职公司董事、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与董事会秘书、上海芯德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监事、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Metals TechLimited(澳大利亚上市公司,股票代码:MTC)董事。
Dai Zilong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其通过持有上海芯德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出资份额间接持有公司控股股东西藏德锦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份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Dai Zilong先生担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上海芯德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监事。除上述情形外,Dai Zilong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经查询,Dai Zilong先生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童星先生:男,1982年出生,硕士研究生,注册会计师(非执业),注册税务师(非执业)。曾持有保荐代表人等专业资质,曾主要任职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并购业务部执行总经理。现主要任职公司董事兼联席总经理、深圳汇篆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童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经查询,童星先生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王要军先生:男,1986年出生,本科学历。曾任广州利英贸易有限公司区域经理,郑州二七万达百货有限公司单元经理,郑州绿都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招商高级主管,公司招商营运经理、项目高级经理。现任公司上海商业管理部总经理。
王要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经查询,王要军先生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附件二: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汇联先生:男,1963年出生,本科学历。曾主要任职中科院微电子研究所总体技术研究室副主任、产业化处处长、产业化促进中心主任、中科院物联网研究发展中心副主任、厦门半导体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广东南海半导体投资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主要任职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屹唐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公司独立董事、上海烨映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王汇联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经查询,王汇联先生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
程贤权先生:男,1975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律师/合伙人。主要任职公司独立董事、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程贤权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经查询,程贤权先生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
赵子夜先生:男,1980年出生,博士,教授。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中国会计学会会计史专业委员会委员。现主要任职公司独立董事、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爱科百发生物医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陆家嘴(集团)有限公司外部兼职董事。
赵子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经查询,赵子夜先生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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