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12 证券简称:慧智微 公告编号:2026-0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6年4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阳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和《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6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回避票数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及《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6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回避票数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6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回避票数为0票。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数据编制的《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6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回避票数为0票。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的《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6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回避票数为0票。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本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6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回避票数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6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回避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13)。
8、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能够忠实而勤勉地履行工作职责,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对年度内所审议事项进行认真分析与判断并作出合理决策,有力地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6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回避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9、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期内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6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回避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0、审议《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制定的,有利于公司的稳定经营和发展,同时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薪酬制度的规定。综上,董事会同意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0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回避票数为6票。
因该事项与公司全体董事存在利害关系,因此全体董事在审议该事项时回避表决,一致同意直接提交至股东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根据其本人与公司所建立的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的规定为基础,按照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确定报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
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制定的,有利于公司的稳定经营和发展,同时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薪酬制度的规定。综上,董事会同意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4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回避票数为2票。关联董事李阳、郭耀辉回避表决。
12、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该制度的实施可提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规范薪酬分配机制。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6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回避票数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较强的合作精神,具备担任年度审计机构的条件和能力,且聘任程序符合法律规定。综上,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6年公司外部审计机构。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6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回避票数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
14、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鉴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第三期激励对象尚有7.80万份未在本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内行权且第二个行权期已于2026年4月24日结束,故公司将注销共计7.80万份股票期权。本次注销符合《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董事会同意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4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回避票数为2票。关联董事李阳、郭耀辉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15、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第三期激励对象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第三期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已成就,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满足本次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本次行权安排(包括行权期、行权条件等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综上,董事会同意公司为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期激励对象第三个行权期内的股票期权办理行权手续。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4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回避票数为2票。关联董事李阳、郭耀辉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第三期激励对象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
16、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6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回避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17、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洪昀、李斌的兼职、任职情况以及其签署的独立性自查情况报告,上述人员除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外,不存在在公司任职以及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任职的情形,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重大业务往来或其他可能妨碍其独立性的关系。因此,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6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回避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专项意见》。
18、审议通过《关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同意《关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6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回避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19、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督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同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督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6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回避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督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报告》。
20、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2026-2028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公司制定的《未来三年(2026-2028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6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回避票数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2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含本次董事会召开前已使用的额度),上述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非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银行票据额度、银行保函额度、信用证额度、项目贷款等业务(具体业务品种以各相关金融机构审批意见为准)。
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总经理)在授信额度总额度内办理与该业务相关的全部手续,包括但不限于与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具体洽谈、签署相关协议以及办理贷款手续等。
本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相关授权的有效期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若遇到授信相关协议签署日期在本议案授权有效期内,但是协议期限超出该有效期的,本议案相关授权的有效期将自动延长至相关协议有效期截止日。授权期限内,该等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均可使用。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授信或借款事宜另行召开董事会进行决议,不再对单一银行出具董事会决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6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回避票数为0票。
2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即指在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持有未到期投资产品本金总额不超过100,000万元(含本数),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6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回避票数为0票。
2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6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回避票数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
2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6年5月20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6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回避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8)。
特此公告。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512 证券简称:慧智微 公告编号:2026-015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
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本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第三期激励对象的行权期已于2026年4月24日结束,激励对象尚有7.80万份当期股票期权未行权,董事会根据《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同意注销共计7.80万份股票期权,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程序
2021年3月29日,广州慧智微电子有限公司(下称“慧智有限”)做出董事会决议,为了达到对核心员工的激励并吸引优秀人才加盟,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期权激励方案:期权预留总额550万份,对应行权后550万元注册资本,可行权时间为公司上市后,若公司行权前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净资产折股、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的,则预留期权份数及对应的行权后可取得注册资本数量将相应调整;期权行权价格为4元/注册资本。
慧智有限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后,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问答》的规定,对于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事宜进行了审议,并制定了完整的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等文件。
2021年9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激励对象获授公司股票期权数量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1年9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激励对象获授公司股票期权数量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监事会对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2021年10月5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激励对象获授公司股票期权数量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的议案》《关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2021年11月30日、2021年12月1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及《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公司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因此公司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的授权,对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期权计划总额为不超过2,200万份,行权价格为1元/股。
2021年12月20日、2022年4月1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的授权,确认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二期、第三期激励对象名单,第二期激励对象的行权价格为1元/股,第三期激励对象的行权价格为5元/股,监事会分别确认了激励对象名单。
公司于2023年7月11日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57名激励对象在规定的行权期内采取批量行权的方式行权,并注销因个人原因离职的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32万份。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2023年8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期及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对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期予以调整,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届满时间延长12个月,并据此将第二个行权期和第三个行权期开始时间和届满时间依次往后递延,同时对员工的行权条件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就调整本次激励计划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已经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上述内容详见2023年8月2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2023年9月4日,公司完成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第一次行权,行权激励对象为51人,行权股票数量为2,697,200股。上述内容详见2023年9月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第一次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2024年6月28日,公司完成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第二次行权,行权激励对象为30人,行权股票数量为2,766,000股。上述内容详见2024年7月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第二次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2024年7月22日,公司完成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第三次行权,行权激励对象为8人,行权股票数量为1,943,000股。上述内容详见2024年7月2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第三次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2024年9月26日,公司完成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第四次行权,行权激励对象为4人,行权股票数量为850,000股。上述内容详见2024年9月2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第四次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和《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第一期激励对象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52名激励对象在规定的行权期内采取批量行权的方式行权,并注销因行权期结束且当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26.98万份。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第一期激励对象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公司于2025年1月14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和《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第二期激励对象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3名激励对象在规定的行权期内采取批量行权的方式行权,并注销离职的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25.20万份。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第二期激励对象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第三期激励对象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7名激励对象在规定的行权期内采取批量行权的方式行权。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第三期激励对象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公司于2025年7月10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注销离职的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4.80万份及第一个行权期第三期激励对象未在第一个行权期内行权的股票期权14.60万份,共计注销19.40万份股票期权。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2025年7月25日,公司完成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第一次行权,行权激励对象为51人,行权股票数量为6,081,000股。上述内容详见2025年7月2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第一次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和《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第一期激励对象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48名激励对象在规定的行权期内采取批量行权的方式行权,并注销离职的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80万份及第二个行权期第一期激励对象未在第二个行权期内行权的股票期权19.50万份,共计注销21.30万份股票期权。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第一期激励对象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
公司于2026年3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第二期激励对象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3名激励对象在规定的行权期内采取批量行权的方式行权。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第二期激励对象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
二、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的情况
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七条“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等待期、可行权日和禁售期”之“7.4行权条件”中的相关规定:“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鉴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第三期激励对象的行权期已于2026年4月24日结束,根据《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将注销当期未行权的合计7.80万份股票期权。
三、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层及核心团队的稳定性。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鉴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第三期激励对象尚有7.80万份未在本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内行权且第二个行权期已于2026年4月24日结束,故公司将注销共计7.80万份股票期权。本次注销符合《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
1、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就本次行权及本次注销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2、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六、上网公告附件
1、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第三个行权期第三期激励对象行权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512 证券简称:慧智微 公告编号:2026-013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有关规定,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慧智微”)董事会对公司2025年度(以下又称“报告期”)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62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430.05万股,每股发行价格20.92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3,596.65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0,763.76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2,832.8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5月10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7-58号)。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及监管协议情况
1、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投向变更及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其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2023年4月28日,公司连同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3年4月28日,公司连同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82210078801300002219。基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情况,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公司决定将该账户终止使用并注销。2023年6月27日,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之终止协议》。2023年7月7日,公司注销上述募集资金专户。
2023年4月28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尚睿微电子(广州)有限公司和尚睿微电子(上海)有限公司连同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上述协议,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请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6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2,568.26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617.76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上述事项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7-565号)。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本事项已出具相应核查意见。
2025年7月1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作为实施主体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需要,先行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后续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进行置换,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本事项已出具相应核查意见。
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
2023年6月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9,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董事长或经董事长授权的人士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该事项已出具相应核查意见。。
2024年4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董事长或经董事长授权的人士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该事项已出具相应核查意见。
2025年4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董事长或经董事长授权的人士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该事项已出具相应核查意见。
2.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2025年度,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公司购买的上述大额存单可转让,可提前赎回。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2023年6月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建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的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尚睿微电子(上海)有限公司提供借款,借款期限为实际借款之日起,至募投项目实施完成之日止,借款为无息借款,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在借款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也可提前偿还;到期后,如双方均无异议,该笔借款可自动续期。本次借款金额将全部用于实施“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不作其他用途。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此已出具相应核查意见。
2、2023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并结合各募投项目的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此已出具相应核查意见。
3、公司募投项目“总部基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包含“总部基地及广州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两个子项目。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3年6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对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调整后“总部基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金额57,000.00万元,其中,“总部基地及广州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37,000.00万元,“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20,000.00万元。
截至2025年4月14日,“总部基地及广州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40,087.47万元(包括项目募投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及投资收益扣减手续费净额496.17万元),超过原计划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共计2,591.30万元(其中2024年超计划使用金额为394.45万元,2025年超计划使用金额为2,196.85万元)。该部分超计划使用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该项目的员工工资薪酬、材料费等支出,属于以自筹资金支付范围。公司经自查发现后,已于2025年4月14日将该部分资金加计银行存款利息(按同期1年期银行存款利率计算)共计2,597.05万元从自有资金账户向募集资金专户进行补足。
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使用及补足情况进行了审议确认。在上述募集资金使用期间,公司除募集资金专户、其他货币资金以外可用于日常经营的货币资金余额均在65,000万元以上,远高于2,597.05万元,公司货币资金整体较为充足,不存在日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不足而挪用募集资金的主观故意。在募集资金使用期间,公司一般账户的资金均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研发投入、员工工资薪酬等,公司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或用于与生产经营无关的其他活动的情况。同时,截至2025年4月14日,“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所属募集资金账户尚有余额1,534.58万元,“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投入进度未受到上述超计划使用募集资金事项的影响。
针对上述事项,公司积极采取相应整改措施,将超额使用的募集资金加计银行存款利息及时转回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并做好相关工作人员培训和管理,在日后的工作中加强规范管理意识,完善募集资金内部审批流程,强化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管,确保募集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规定,规范使用募集资金,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合法合规,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4、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对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结构进行调整,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此已出具相应核查意见。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公司已按《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存在不规范情形,目前公司已整改完毕,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慧智微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9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慧智微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度实际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 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慧智微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总体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专门管理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公司已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问题积极开展整改并切实落实各项改进措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督促公司及相关人员提升依法合规履职意识,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综上,保荐人对慧智微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总部基地及广州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该项目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研发和技术创新能力,提高公司综合技术实力,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项目效益反映在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中。
注2:“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该项目为实现公司业务发展目标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项目效益反映在公司整体经济效益中。
证券代码:688512 证券简称:慧智微 公告编号:2026-020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
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3日(星期三)下午13:00-14: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6年5月6日(星期三)至5月12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db@smartermicro.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4月29日发布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和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度及2026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6年5月13日(星期三)下午13:00-14:00举行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度及2026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3日(星期三)下午13:00-14: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李阳
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徐斌
独立董事:洪昀、李斌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6年5月13日下午13:00-14: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6年5月6日(星期三)至5月12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db@smartermicro.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20-82258480
邮箱:db@smartermicro.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512 证券简称:慧智微 公告编号:2026-019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025年度,公司确认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共计3,739.70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二、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主要为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应收票据坏账损失。在资产负债表日,公司依据相关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测算表明其中发生了减值的,按规定计提减值准备。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经测试,2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259.07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主要为存货跌价损失。资产负债表日,公司采用存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经测试,2025年度计提存货跌价损失金额共计3,480.63万元。
三、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3,739.70万元,导致2025年度合并报表税前利润减少3,739.70万元。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是基于谨慎性原则,客观体现了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上述金额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四、 其他说明
202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特此公告。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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