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16 证券简称:淳中科技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截至本报告期末,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059,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52%,未纳入上述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中列示。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何仕达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程锐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静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何仕达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程锐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静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何仕达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程锐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静
(三)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516 证券简称:淳中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4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计划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合理,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严格按照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执行,不会影响公司业务和经营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2025年度关联交易实际执行情况,对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做出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一、 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审议程序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含下属的其他子公司,下同,以下简称“公司”、“淳中科技”)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何仕达、张峻峰对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的2026年度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情况和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计划进行了核查和审议,经审议,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情况和计划发表了同意意见。
(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
注:厦门寒烁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寒烁”,北京中孚利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孚利安”。
2025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与高级管理人员程锐先生担任董事的中孚利安之间存在销售商品、购买原材料、房屋租赁等与生产经营相关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司与董事付国义先生担任监事的厦门寒烁之间存在购买产品及原材料相关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公司与中孚利安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累计不超过1,800万元,公司与厦门寒烁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累计不超过3,200万元。
(三)2026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和类别
注:
1、2025年4月,公司总经理决议审议通过了向中孚利安提供房屋租赁服务的议案,租赁金额60万元,租赁期自2025年4月至2026年4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于本年年初起与厦门寒烁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868.88万元。该交易系基于双方于2025年签署的相关合同,且交易额度在公司2025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范围之内。
3、华腾清创(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系同方工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更名而来,以下简称“华腾清创”。
二、 关联方情况
1、厦门寒烁微电子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19年4月19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MA32P94X09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黄秀瑜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软件开发;电子产品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董事何仕达先生直接持有厦门寒烁14.50%的股权,另间接持有厦门寒烁6.60%的股权,根据长期股权投资准则:“投资方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20%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时,一般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列示:“企业与该企业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属于关联方关系认定的情形”,何仕达先生作为淳中科技的实际控制人,厦门寒烁为其能够实施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据此判断条件认定淳中科技与厦门寒烁构成关联关系。
2、北京中孚利安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4月8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01QM9C5D
注册资本:人民币562.50万元
法定代表人:刘强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机械设备。(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程锐先生担任董事的企业。
3、华腾清创(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6月8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00633B7G
注册资本:人民币12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汪志水
经营范围:软件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计算机技术培训(不得面向全国招生);销售电子产品、通讯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机械设备、汽车零配件、润滑油;技术检测;计算机系统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电子产品、通讯设备、计算机及外部设备、信息产品的技术开发、生产、维修、技术服务(以上生产活动不在北京城六区开展);信息系统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5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华腾清创24%的股权,公司董事何仕达先生的配偶刘佳丽女士持有华腾清创36%的股权,公司董事张峻峰先生持有华腾清创20%的股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认定华腾清创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三、 关联方履约能力
上述关联方目前依法存续且生产经营正常,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保持独立,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四、 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包括购买产品及原材料、销售商品、房屋租赁等,交易双方严格履行合同或协议内容,在定价政策方面,均按国家规定和市场公平合理的价格进行结算支付。
五、 关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有利于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加快公司发展,增强公司竞争力。交易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 备查文件目录
1.《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516 证券简称:淳中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5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2026年4月27日,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为本公司进行会计报表审计以及内部控制审计等提供服务,聘期一年。审计费用拟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
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9.16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0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强桂英,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06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起开始在立信执业,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已签署或复核6家A股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孙继伟,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10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起开始在立信执业,近三年已签署2家A股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李璟,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04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起开始在立信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已签署或复核8家A股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三人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2025年度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公司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9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60万元,与上年同期持平,内控审计费用为30万元),定价原则未发生变化。公司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决定2026年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认为立信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已购买职业保险,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在审计工作中能够严格遵守独立审计准则,恪尽职守,相关审计意见独立、客观、公正。综上所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需求,建议并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
三、备查文件
1.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516 证券简称:淳中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9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9号”)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 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并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执行的会计政策变更,无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5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解释第19号,规定了“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以及“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日期为2026年1月1日。
(二)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采用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相关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会计准则解释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516 证券简称:淳中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6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现将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淳中科技”)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034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20年7月21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面值300,000,000.00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票面金额为100.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0,000,000.00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等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9,782,075.48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90,217,924.52元。上述资金已于2020年7月27日全部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7月27日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0]第ZB11541号”《验资报告》审验。
(二)以前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额为290,217,924.52元,截至2024年末已使用募集资金212,957,588.26元(含永久补流资金及相关利息41,205,005.06元、置换先期已投入的自筹资金22,405,631.18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77,000,000.00元,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2,366,524.00元,截至2024年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2,626,860.26元。
(三)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单位: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防范资金使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特制定了《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不存在违反《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情况
本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安徽淳芯和保荐机构中山证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分别于2020年7月27日、2020年7月28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公司充分保障保荐机构、独立董事以及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权。
公司分别于2023年8月31日、2023年9月1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中尚未实施完毕的“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终止,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3年11月,公司存放于中信银行专户(账号:8115701013100244509)的可转债项目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经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及保荐机构中山证券、中信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1日、2025年5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相应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存放于民生银行专户(账号:632202912)的可转债项目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全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经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及保荐机构中山证券与中信银行、民生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年8月1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40.56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B11569号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详见公司2020年8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淳中科技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2020-048号)。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20年8月1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不超过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1年7月26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账户。
(2)2021年7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不超过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2年7月18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账户。
(3)2022年7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不超过1.8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8亿元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3年7月17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账户。
(4)2023年7月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不超过1.6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4年7月8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账户。
(5)2024年7月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不超过9,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5年4月11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账户。
公司上述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2020年8月1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以增加公司收益。
(2)2021年7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以增加公司收益。
(3)2022年7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以增加公司收益。
(4)2023年7月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以增加公司收益。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可转债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均已注销,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可转债项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0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3年8月3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经公司审慎研究决定,将“专业音视频处理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进行延期。延期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为2025年8月。
2025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专业音视频处理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对该项目予以结项。同时,为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7,962.87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同时注销对应募集资金专户。2025年5月26日,上述议案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8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终止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3年9月19日,上述议案经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除《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披露的情况外,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其他重大问题。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2026年4月27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7日
附表:
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由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项目终止,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注2:“专业音视频处理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由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结项,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由于芯片项目周期较长,市场推广较慢,相关项目效益未达预期,芯片项目费用成本与公司主营业务合并计算,故披露毛利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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