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59 证券简称:东珠生态 公告编号:2026-02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审议了董事薪酬议案,全体委员回避表决,因该议案涉及全体董事,基于监管规则及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
经核算,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税前薪酬如下:
单位:万元
注:
1、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换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生变动。
2、曹敏伟先生、张春景先生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统计周期为2025年8月至12月;
3、席晨超先生、李专元先生、邱成彬先生、施锦伟先生、周万里先生、徐鸿皓先生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统计周期为2025年1月至7月;
4、缪春晓先生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统计周期为2025年1月至11月;
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制定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二)适用对象
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具体方案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向独立董事支付津贴,每人每年6万元;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外部董事不在公司领取报酬和津贴;
(2)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内部董事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基本薪酬是固定报酬,主要根据行业水平、岗位价值、个人能力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绩效薪酬与公司绩效挂钩,根据绩效评价确定,绩效评价的经济指标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公司应留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
(3)兼任高管的董事,按高管职位领取薪酬,不领取董事津贴;
(4)公司董事的津贴、薪酬,由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5)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改聘、辞职等原因离任的,其津贴、薪酬按实际任职时间计算。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基本薪酬是固定报酬,主要根据行业水平、岗位价值、个人能力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绩效薪酬与公司绩效挂钩,根据绩效评价确定,绩效评价的经济指标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公司应留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中长期激励按公司《中长期激励管理办法》执行。授权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具体实施;
(2)兼任董事的高管,不领董事津贴;兼任多个岗位的高管,只能按单一岗位领取薪酬;
(3)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改聘、辞职等原因离任的,其薪酬按实际任职时间计算。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6年4月26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了《关于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因本议案涉及全体委员,全部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4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审议了《关于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因该议案涉及全体董事,基于监管规则及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特此公告。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359 证券简称:东珠生态 公告编号:2026-030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2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22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无锡市锡山区锡沪中路90号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22日
至2026年5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公开征集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以及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公司将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7、8、9、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席惠明、浦建芬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票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本公司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并提供上述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
2、登记地点:无锡市锡山区锡沪中路90号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会议登记时间:2026年5月20日星期三(9:00-17:00)
4、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会期半天,参会者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0)88227528
邮编:214101
特此公告。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359 证券简称:东珠生态 公告编号:2026-021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口径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79,286,558.41元,期末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102,509,659.36元。公司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本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因2025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故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之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且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不具备分红条件,公司董事会综合公司经营情况、资金需求和可持续发展,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稳步推动后续发展,更好维护股东长远利益,公司拟定2025年度不进行现金股利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该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6年4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是基于公司2025年度的实际经营状况做出的决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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