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11 证券简称:海博思创 公告编号:2026-00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6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已于2026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剑辉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的会议决议如下:
1.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2.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4.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5.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可持续发展报告》。
本议案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ESG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6.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经营发展、未来的资金需求、合理回报股东等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7. 审议通过《关于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的有关规定,公司对2025年度董事具体薪酬予以确认;并拟定了2026年度薪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所担任的管理职务,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按公司年度绩效考核制度及业绩指标达成情况领取薪金,不另外领取董事津贴。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12万元人民币/年(税前)。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讨论,委员会对议案无异议。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委员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因本议案涉及公司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8. 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的有关规定,公司对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具体薪酬予以确认;同时结合公司经营目标、考核体系以及相关岗位职责等并参考市场行业薪酬水平,制定了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具体如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按公司年度绩效考核制度及业绩指标达成情况领取薪金,不另外领取董事津贴。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讨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符合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及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薪酬发放符合公司薪酬政策、考核标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委员钱昊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董事会同意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并认为,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结合公司未来发展需要与实际经营情况而做出的,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公司董事张剑辉、钱昊、舒鹏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于谨慎原则,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每位独立董事均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10.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1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12.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本议案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13.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本议案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14.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15.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10)。
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审计机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议案无异议,并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16.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
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议案无异议,并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7.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本议案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议案无异议,并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1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本议案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9.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
本议案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20.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本议案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2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2.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奖励基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奖励基金管理办法》。
本议案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满足,相关业绩指标和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均符合行权要求。此次行权有助于激励核心员工,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讨论,委员会对议案无异议,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24.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对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行权价格由11.46元/份调整为10.36元/份。本次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讨论,委员会对议案无异议,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2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提请于2026年5月19日以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授权董事会处理会议召开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6)。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特此公告。
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411 证券简称:海博思创 公告编号:2026-009
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15.9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汇会审[2026]8172号《审计报告》,截至2025年12月31日,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478,508,604.73元。经公司第二届第二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2025年度,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9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80,092,492股,以此为基准测算,本次利润分配预计分配现金红利286,347,062.28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10%。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于2025年1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上市未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公司不适用《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411 证券简称:海博思创 公告编号:2026-010
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规定,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4年12月19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869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443.2537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9.3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6,110.26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9,462.97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6,647.28万元。截至2025年1月22日,上述募集资金的划转已经全部完成,募集资金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中汇会验[2025]0067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4,065.02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34,699.5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单项数据加总数与合计数可能存在尾差,系计算过程中的四舍五入导致。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不存在违规行为。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月15日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玲珑路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凌碳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宣武支行于2025年1月15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海博思创科技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于2025年6月26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上述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因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成府路支行没有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权限,故由其上级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与公司及保荐机构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置换募投项目先期投入的情况,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5年3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置换募集资金总额为1,288.10万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以自筹资金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鉴证,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3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4,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以及大额可转让存单等),使用期限为自本次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3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报告期内,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5月28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并新设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经营战略需要,匹配公司产能需求及布局,将募投项目“年产2GWh储能系统生产建设项目”的名称变更为“储能系统集成设备生产项目”,募投项目实质建设内容不变;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海博思创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由北京市房山区启航西街1号院变更为江苏省南通市启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州大道,实施方式由购置生产厂房变更为利用现有土地建设厂房;同意公司根据重要战略布局,大力拓展海外市场,对募投项目“营销及售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的实施方式、实施地点进行调整。实施方式由购置及租赁场地改为租赁场地,实施地点由国内7大网点变更为海外9大网点。上述变更未实质改变募投项目建设方向和内容,变更前后公司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及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均未发生改变。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并新设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2、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及投资结构变更
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9月23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及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变更“储能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及投资结构,变更“数字智能化实验室建设项目”的实施方式及投资结构。上述变更未实质改变募投项目建设方向和内容,变更前后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及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均未发生改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8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及投资结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
3、使用票据、外汇及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票据、外汇及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需要并经相关审批后,使用票据、外汇及自有资金预先支付募投项目相关款项,后续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票据、外汇及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票据、外汇及自有资金支付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3,284.08万元,并从募集资金专户等额划转至自有资金账户。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也不存在对外转让或者置换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六、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的结论性意见:海博思创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公允反映了海博思创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 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海博思创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海博思创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5年5月28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根据公司的经营战略需要,匹配公司产能需求及布局,公司将募投项目“年产2GWh储能系统生产建设项目”的名称变更为“储能系统集成设备生产项目”,募投项目实质建设内容不变。详见本报告“三、(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1”。
证券代码:688411 证券简称:海博思创 公告编号:2026-017
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2025年度公司计提各类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共计13,773.55万元,具体如下: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长期应收款进行减值测试并计提减值准备。经测试,2025年度需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6,632.02万元。主要为应收款项余额增加以及长期应收款账龄增长,从而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金额。
(二)资产减值损失
本期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主要为合同资产减值损失、存货跌价损失。合同资产主要为项目质保金,参照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计提减值准备,经测试,2025年度需计提合同资产减值损失5,482.56万元,主要为合同资产余额增加,从而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金额;公司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提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经测试,2025年度需计提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1,658.97万元,2025年度需计提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共计7,141.53万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5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口径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13,773.55万元,相应减少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13,773.55万元(合并报表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的影响)。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
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411 证券简称:海博思创 公告编号:2026-015
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第二个行权期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价格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2022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已就本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发表肯定意见。
2022年11月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022年11月9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2年11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以2022年11月11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04名激励对象授予610.1676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1.46元/股。
2025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2025年5月2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公司已于2025年5月1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向84名激励对象授予2,362,344份股票期权。
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价格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二、调整事项说明
(一)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5年5月28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1.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鉴于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二)行权价格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股份登记期间,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但任何调整不得导致行权价格低于股票面值。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三)调整情况
根据上述方法,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由11.46元/份调整为10.36元/份。计算过程为P=P0-V=11.46-1.1=10.36元/份。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一致同意《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价格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价格调整及本次行权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公司本次价格调整,调整事由、调整方法及调整结果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尚需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履行本次行权价格调整及本次行权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后续行权登记、股份变更等手续。
特此公告。
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411 证券简称:海博思创 公告编号:2026-011
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需求及财务状况,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拟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35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类型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票据贴现、保函等综合业务,具体的授信业务品种、额度和期限以银行等金融机构最终核定为准。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融资金额及品种将视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为支持子公司的经营发展和业务增长需求,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申请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以及其他融资、履约等业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80亿元的担保额度。
(二) 内部决策程序
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有效期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年度授信及担保额度的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止。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办理上述综合授信及担保所涉及事项的协议签署,以及履行相关监管机构审批、备案等手续以及其他相关事宜。
(三) 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注:本表格中数据加总后与有关数据存在尾差情况,均系计算时四舍五入所致。
(四) 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由于上述担保额度是基于目前公司业务情况的预计,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在总体风险可控的基础上提高对外担保的灵活性,公司可在授权期限内针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含现有、新设立或通过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实际业务发展需求,在新增担保额度内调剂使用。调剂发生时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仅可以调剂给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其他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使用。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基本情况
(二) 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上述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为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每笔担保的期限和金额依据各子公司与有关银行等金融机构或有关交易对方签署的合同确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审议的担保额度。
四、 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为了确保子公司日常经营的持续及稳健开展,有利于支持子公司的良性发展,符合公司整体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其有控制权,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五、 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额度有利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能够提高公司运行效率、降低资金成本及优化负债结构并提高风险抵抗能力。同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基于子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有助于增强子公司的资金实力和市场竞争力,促进其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被担保的子公司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绝对的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750,000万元((担保总额是指已批准的额度范围尚未使用的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不含本次拟审议的担保额度),均为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64.78%。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控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以及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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