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25 证券简称:ST长园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摘要来自于公司2025年度ESG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议题的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等相关事项,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2025年度ESG报告全文。
2、公司2025年度ESG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节 报告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2、可持续发展治理体系
(1)是否设置负责管理、监督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治理机构:√是,该治理机构名称为ESG工作小组 □否
(2)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信息内部报告机制:√是,报告方式及频率为一年一次 □否
(3)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监督机制,如内部控制制度、监督程序、监督措施及考核情况等:√是 ,相关制度或措施为《内部审计制度》《商业行为准则》,将噪声达标排放纳入年度目标考核等 □否
3、利益相关方沟通
公司是否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并披露:√是□否
4、双重重要性评估结果
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以下简称《14号指引》)规定的议题中,“科技伦理”“平等对待中小企业”“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未达到财务重要性和影响重要性标准,被纳入相关议题,已按照《14号指引》第七条规定,在报告中进行解释说明。
证券代码:600525 证券简称:ST长园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2026年4月17日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2026年4月27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相关定期报告更正的议案》,采用追溯重述法对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至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部分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详见《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相关定期报告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公司自2024年3月7日起开始实施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并于2024年7月完成回购,公司回购专户中持有公司普通股数量23,630,081股,持股占比1.79%。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2026年1月9日,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同意选举董事杨涛先生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2026年1月27日,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同意聘任韦晓路先生、赵羚志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
(2)2024年度审计机构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25年4月30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应当至少每月披露1次提示性公告,分阶段披露涉及事项的解决进展情况。
(3)2025年12月2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公司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杨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美川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波浪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
公司负责人:杨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美川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波浪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杨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美川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波浪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杨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美川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波浪
母公司利润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杨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美川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波浪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杨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美川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波浪
(三)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525 证券简称:ST长园 公告编号:2026022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为: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应同时满足的条件:(1)公司年末资产负债率未超过百分之七十;(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数;(3)当年年度盈利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4)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经审计公司2025年末资产负债率超过百分之七十且2025年度公司亏损且存在未弥补亏损,公司不具备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一)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内容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编制了2025年度财务报表,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212,108,150.82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从母公司本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0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2,636,042,184.56元,加本期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确认的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产生的未分配利润77,238,942.06元,减本年度已分配现金股利0元,未分配利润余额为-2,770,911,393.32元,本次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0元。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以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不具备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公司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770,911,393.32元,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398,512,016.43元,不属于公司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但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形。
三、最近连续两个会计年度交易性金融资产等科目金额合计占总资产的50%以上但分红比例低于50%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四、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应同时满足的条件:(1)公司年末资产负债率未超过百分之七十;(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数;(3)当年年度盈利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4)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经审计,公司2025年末资产负债率超过百分之七十,2025年度公司亏损且存在未弥补亏损,公司不具备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为了支持公司发展,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未来发展,并考虑公司长远发展利益,公司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公司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并同意将《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股东会审议。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公司将于2026年5月19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六、其他及相关风险提示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计划于2026年05月15日15:00-17:00召开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充分交流。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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