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11 证券简称:海象新材 公告编号:2026-02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接受担保的子公司公司八资产负债率超过70%,且公司对子公司合计担保额度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
为满足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2026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计划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信用证、保函、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保理等信用品种。授信业务品种和授信额度以银行实际审批结果为准,具体使用金额由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求而定。公司将在必要时以自有资产为公司授信提供抵押担保,实际用于抵押的自有资产以公司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正式签订的具体合同及协议为准。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实际融资金额应在综合授信范围内以公司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正式签订的具体合同及协议为准。该综合授信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授信或借款事宜另行召开董事会、股东会。
二、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
1、担保情况概述
2026年度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海象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象进出口”)、公司八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其中为全资子公司浙江海象进出口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为公司八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同时子公司将视情况以自有财产为自身提供抵押担保。上述对外担保额度是基于公司目前业务情况的预计,如果年度内公司新增子公司,或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发生变化,公司可以在年度担保额度内进行调剂,并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披露要求。
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在前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及提供担保相关的具体事项,并签署与各金融机构发生业务往来的相关各项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该事项的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不超过12个月)。
2、担保额度预计
注:(1)“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为被担保方截至2026年3月31日的资产负债率。
(2)“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为担保额度占公司截至2026年3月31日的净资产比例。
3、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浙江海象进出口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海象进出口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7年12月18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海宁经济开发区海丰路380号2幢3楼
法定代表人:王周林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日用百货销售;地板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海象进出口为公司直接持有100%股权的全资子公司。
海象进出口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或有事项。
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注:2026年1-3月份数据未经审计。
(2)公司八基本情况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以及《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对公司八基本信息情况豁免披露。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公司八为公司直接持有100%股权的全资子公司。
公司八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或有事项。
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4、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尚未就前述授信及担保事项签订具体的合同或协议,上述计划授信及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申请的授信额度和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授信及担保金额尚需银行或相关金融机构审核同意,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能够满足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有利于顺利开展经营业务,提升经营业绩,符合公司及子公司的整体利益。且公司及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的财务风险及损害公司利益。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本次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情况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度为人民币1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5.1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提供对外担保余额为2.7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15%,全部系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未对合并报表外企业提供担保。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事项,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以及因担保而产生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3011 证券简称:海象新材 公告编号:2026-029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9日14:3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2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2日(星期二)下午15:00深交所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海宁市海昌街道海丰路380号3幢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中:提案4.00至提案9.00为需对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的议案,单独计票的结果将于股东会决议公告时同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关于提案8.00公司股东王周林及海宁晶美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受托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书面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
(3)办理登记手续,可用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登记,但不受理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5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法务部
4、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3-80776966
联系传真:0573-87279999
联系邮箱:walrus@walrusfloors.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海宁市海昌街道海丰路380号3幢
邮编:314400
联系人:沈哲航
5、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3011”,投票简称为“海象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5月19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证券代码:003011 证券简称:海象新材 公告编号:2026-025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在公司以往年度审计过程中认真履行职责,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且对公司业务较为熟悉,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担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42人次、纪律处分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项目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3、独立性
天健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经公司股东会授权后,董事会将依据2026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服务,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且较好的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工作,提议续聘其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担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天健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3011 证券简称:海象新材 公告编号:2026-031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及董事长代行
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于2026年4月2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聘任张李强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张李强先生已参加最近一期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任前培训,其任期自获得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张李强先生简历详见《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在此之前,暂由董事长王周林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公司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期间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73-80776966
传真:0573-87279999
电子信箱:walrus@walrusfloors.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海昌街道海丰路380号3幢
特此公告。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3011 证券简称:海象新材 公告编号:2026-033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辞职
暨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辞职情况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王雅琴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王雅琴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同时辞去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雅琴女士辞职报告已生效。辞职后,王雅琴女士将不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任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雅琴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通过海宁晶美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560,175股,持股比例为0.55%,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王雅琴女士所持股份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
王雅琴女士在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期间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向王雅琴女士表示衷心感谢!
二、聘任副总经理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同意聘任张李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张李强先生简历详见《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
特此公告。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3011 证券简称:海象新材 公告编号:2026-032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2025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真实反映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并对出现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对各类资产的可变现净值进行充分的评估和分析,认为上述资产中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二)资产减值计提情况
经测试,本期资产计提减值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二、本次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一)信用减值损失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金融工具减值计量和会计处理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贷款承诺、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或不属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按组合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并采用三阶段模型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金融工具
3、采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组合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
(1)具体组合及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2)应收账款——账龄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二) 资产减值损失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存货跌价准备计提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2、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公司充分考虑固定资产当前状况、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率等进行减值测试,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本期根据实际产能利用情况对集团内部分产能不足的固定资产进行评估和测试,根据测试结果计提了适当的资产减值准备。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履行的审批程序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四、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体现了会计谨慎性的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2025年1-12月累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66,898,277.97元,对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影响数为66,898,277.97元,所有者权益影响数为66,515,446.59元,净利润影响数为66,515,446.59元。
特此公告。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3011 证券简称:海象新材 公告编号:2026-022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6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8日通过邮件和电话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周林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形成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核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和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02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核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3、审议通过《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核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5、审议通过《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6、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考虑到目前的经营与财务状况,结合自身战略发展规划,在保证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制定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核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以往年度审计过程中认真履行职责,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且对公司业务较为熟悉,董事会拟续聘其担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核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026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计划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授信或借款事宜另行召开董事会、股东会。2026年度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海象进出口有限公司等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同时子公司将视情况以自有财产为自身提供抵押担保。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在前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及提供担保相关的具体事项,并签署与各金融机构发生业务往来的相关各项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该事项的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不超过12个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核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025年度公司与关联人浙江海橡实业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1,300.54万元,2026年度预计将与关联人浙江海橡实业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1,212.75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核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王周林先生、王淑芳女士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告编号:2026-027)。
10、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11、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核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1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核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管理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3、《关于审议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13.1《关于审议2025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津贴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2025年非独立董事薪酬、津贴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公司治理”。2026年,在公司内部任职的董事薪酬原则上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职工代表董事、未在公司担任实际职务的董事津贴为人民币3.6万元/年(税前),除职工代表董事外,在公司内部任职的其他董事不设津贴。董事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核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关联董事王周林先生、王淑芳女士、王雅琴女士、王宇超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3.2《关于审议2025年度独立董事津贴情况及2026年度津贴方案的议案》
2025年度独立董事津贴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公司治理”。2026年,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按月发放,独立董事津贴为人民币8万元/年(税前)。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核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关联董事黄少明先生、孔冬先生、朱雯婷女士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3.3 《关于审议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5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公司治理”。2026年,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原则上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核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关联董事王淑芳女士、王雅琴女士回避表决。
14、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核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李延延女士的简历详见附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辞职暨补选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6年5月19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9)。
16、审议通过《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核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30)。
17、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核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副总经理张李强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辞职暨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
18、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核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张李强先生已参加最近一期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任前培训,其任期自获得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在此之前,暂由公司董事长王周林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张李强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及副总经理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
三、备查文件
1、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4、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5、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6、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附件: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简历
1、李延延女士,1990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14年4月至2015年9月任浙江晶美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品控部原材料检验员;2015年10月至2019年2月任浙江晶美建材科技有限公司销售部业务员;2019年3月至2019年8月任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品控部主管;2019年9月至今任越南海欣新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2021年1月至今任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李延延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延延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李延延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张李强先生,1978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助理经济师。1998年8月至2001年4月任海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事员;2001年5月至2004年5月任海宁海橡集团有限公司测试员;2004年6月至2017年4月历任海宁海橡鞋材有限公司研发中心主任助理、副主任、总经办副主任;2017年5月至2018年1月任浙江晶美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2018年2月至2024年4月任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监事会主席;2019年2月至今任海宁海象新材料有限公司监事;2021年11月至今任上海海象地板有限公司监事;2024年4月至今任公司七总经理;2026年4月至今任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张李强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海宁晶美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本公司279,510股,通过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本公司20,000股,合计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299,510股,持股比例为0.29%。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张李强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张李强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张李强先生暂未取得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已参加最近一期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任前培训。
证券代码:003011 证券简称:海象新材 公告编号:2026-027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根据业务需要,2026年度公司拟与关联方浙江海橡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橡实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026年度将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1212.75万元。本议案关联董事王周林先生、王淑芳女士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独立董事均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预计2026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截至目前已发生金额”为截至2026年3月31日的财务数据。
3、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浙江海橡实业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海橡实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周林
注册资本:5,500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817639200674
住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海昌街道海丰路380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橡胶制品、塑料制品、轨道结构减震产品、建筑减隔震产品、橡胶隔震支座、橡胶桥梁支座、五金模具、橡胶制品的技术研发、生产、制造、加工。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生产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禁止或限制的除外;涉及前置审批的除外),普通货运。(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6年3月31日,海橡实业总资产为19,333.55万元、净资产为10,703.16万元,2026年1-3月营业收入1,615.21万元、净利润315.59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海橡实业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王周林先生控制的企业,且公司董事长王周林先生为海橡实业法定代表人兼执行董事、总经理,其配偶蒋明珍女士任海橡实业监事,故海橡实业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法人。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海橡实业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以往履约情况良好,与公司合作顺利,具有较强履约能力。海橡实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主要关联交易内容为:公司承租海橡实业的厂房;公司出租给海橡实业办公楼;海橡实业代公司支付地表水费;公司代海橡实业支付电费;公司代海橡实业支付自来水费;公司代海橡实业支付热能费用。
公司将以当期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在遵循公允原则的前提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定公允的交易价格。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将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在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范围内签署具体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开展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有助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开展。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输送利益或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也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相关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定价公允,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过半数同意意见
在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前,公司已将相关材料送达独立董事审阅,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审议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事项,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输送利益或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均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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