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175 股票简称:东方智造 公告编号:2026-02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股价异常波动情况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2个交易日(2026年4月27日、2026年4月28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 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情况,根据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不存在内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
4、经向公司管理层、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询问,不存在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亦无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其他说明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2025年12月19日,公司控股股东科翔高新及实际控制人李斌先生与广西现代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及广西桂物物流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0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股权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根据已披露协议约定,本次股份转让及控制权变更事项尚需履行包括但不限于国资主管部门审批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等程序。公司已就相关事项与控股股东保持沟通,截至本公告出具日,本次控制权交易事项仍处于双方沟通磋商阶段,未涉及对协议变更签署补充协议、执行协议(支付股权款、质押股票)、国资委批复结果以及终止协议等需履行披露的节点。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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