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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 公告

  证券代码:002748                            证券简称:世龙实业                    公告编号:2026-01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公司前期已经审批的连续三年(2025年5月至2028年5月)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现拟在此基础上增加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10亿元人民币。具体情况如下:

  一、前期已审批的授信额度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5年5月22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公司未来战略发展的需要,同意公司连续三年(2025年至2028年)向银行申请总金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权公司总经理汪国清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与相关银行洽谈有关融资事宜,代表公司签署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合同、担保或抵押合同等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内,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二、本次拟增加授信额度情况

  为实现公司经营规划,结合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在前期已审批的综合授信额度10亿元人民币的基础上,拟增加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10亿元人民币。本次增加授信额度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额为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本次增加的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为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方式、品种、期限等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根据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

  为提高贷款工作效率,提议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与相关银行洽谈有关融资事宜,代表公司签署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合同、担保或抵押合同等法律文件。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增加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748                       证券简称:世龙实业                       公告编号:2026-013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22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2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2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15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江西省乐平市塔山工业园世龙科创大楼608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2、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9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为充分尊重并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议案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均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4、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

  现场登记、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单位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单位持股凭证、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持股凭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电子邮件方式于规定的登记时间内进行登记,但出席现场会议时务必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须加盖公章。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务必于会前携带相关证件到现场办理签到登记手续,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二)登记时间

  1、现场登记时间:2026年5月19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2、电子邮件方式登记时间:2026年5月19日17:00之前发送邮件到公司电子邮箱(jiangxiselon@chinaselon.com)

  (三)登记地点:江西省乐平市塔山工业园世龙科创楼五楼证券部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角龙、范茜茜

  联系电话:0798-6735776

  联系传真:0798-6735618

  联系邮箱:jiangxiselon@chinaselon.com

  联系地点:江西省乐平市塔山工业园世龙科创楼五楼证券部

  邮政编码:333300

  (五)其他事项

  1、会议预计半天;

  2、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04月2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748”,投票简称为“世龙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5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5月22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5月22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证券代码:002748                 证券简称:世龙实业                公告编号:2026-014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R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R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R适用 □不适用

  2026年3月31日,公司收到国家税务总局景德镇市税务局稽查局出具的《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景税稽罚【2026】12号)。经查,公司需补缴以前年度税款1,039,897.23元,罚款及滞纳金为1,075,482.49元。

  针对上述处罚事项,公司高度重视,已经按要求及时完成税款补缴、罚款及滞纳金缴纳,同时完成专项财务与税务复核,确保数据准确、申报合规。今后,公司将持续加强税务合规管理,确保依法纳税、合规经营,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汪国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潘妙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潘妙华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汪国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潘妙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潘妙华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748                      证券简称:世龙实业                       公告编号:2026-015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9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一)变更原因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19号》,规定了“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内容。

  (二)变更介绍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9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公司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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