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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 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175         股票简称:东方智造        公告编号:2026-01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具体内容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和数量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二)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将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董事会将在年度股东会授权的有效期内选择合适时机向特定对象询价发行,在中国证监会做出予以注册决定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行缴款。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35名)的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格投资者。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由公司董事会根据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竞价情况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确定方式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四)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如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现金股利、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将对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若国家法律、法规对本次发行定价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价格由董事会根据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和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五)限售期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发行对象减持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须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六)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以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七)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八)上市地点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九)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为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若国家法律、法规对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二、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一)授权董事会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授权董事会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时机等;

  (三)授权董事会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或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而修改方案;根据监管部门的具体要求,对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以及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进行完善和相应调整(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除外),调整后继续办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宜;

  (四)授权董事会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延期实施或撤销发行申请,或者按照新的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五)授权董事会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六)授权董事会根据有关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及实际募集资金额,办理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事宜;指定或设立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签署、修改及执行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的重大合同、协议和文件资料。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如国家对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监管部门有新的要求或者市场情况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之外,根据国家规定以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包括对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申请的审核反馈意见)和市场情况对募集资金投向进行调整;

  (七)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申报和实施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批准、签署、执行、完成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相关的所有申报文件及其他必要的文件;就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事宜向有关政府机构、监管机构和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

  (八)授权董事会在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办理股份认购、股份登记、股份锁定及上市等有关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九)授权董事会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根据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十)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其他事宜。

  三、风险提示

  通过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须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在规定时限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方案,报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第八届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175         证券简称:东方智造          公告编号:2026-018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聘任不涉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2、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

  3、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尤尼泰振青”)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20年7月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听海大道5059号前海鸿荣源中心A座801

  首席合伙人:顾旭芬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尤尼泰振青合伙人数量为53人,注册会计师人数228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9人。

  尤尼泰振青2025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15,633.55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9,882.4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145.46万元。2025年为15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审计收费为2,147.48万元,主要行业分布在专用设备制造业、建筑业、计算机及电子设备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尤尼泰振青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尤尼泰振青2025年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3,291.98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5,9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尤尼泰振青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1次。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4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伏立钲

  伏立钲先生,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服务工作,2024年开始在尤尼泰振青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近三年为3家上市公司签署或复核审计报告,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东青

  李东青女士,202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4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服务工作,2025年开始在尤尼泰振青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近三年为2家上市公司签署审计报告,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洁

  张洁女士,201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服务工作,2021年开始在尤尼泰振青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近三年为26家上市公司签署或复核审计报告,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聘任的尤尼泰振青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合并报表子公司变动、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公司2026年度的审计费用合计为140万元(包括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2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对尤尼泰振青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审查,一致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较好地胜任工作,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尤尼泰振青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尤尼泰振青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175        证券简称:东方智造        公告编号:2026-016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近期,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下发的民事判决书((2026)沪01民终3943号),涉及公司与崔劲松诉讼事宜,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诉讼基本情况

  公司此前已披露原告崔劲松与公司、第三人上海戴申文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戴申文化”)之间关于追加、变更被执行人异议之诉的相关案件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相关临时公告中的披露。

  2025年11月,公司收到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5)沪0117民初12819号一审《民事判决书》,判决追加公司为被执行人,并在未出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诉讼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

  公司不服上述一审判决,依法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二、二审诉讼判决情况

  1、驳回公司上诉,维持原判;

  2、二审案件受理费由公司承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根据二审判决,公司被追加为执行(2020)沪0117民初16265号民事判决一案的被执行人,并在未出资的范围内,对戴申文化所负相关债务未能清偿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三、诉讼判决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基于一审判决结果,公司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审慎性原则,于2025年度对本案可能承担的补充赔偿责任金额计提预计负债。

  本次二审判决结果不会对公司2026年度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重大影响。最终影响情况以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四、其他说明

  公司已关注本案终审判决结果,并将依法依规履行相关义务。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进展,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6)沪01民终3943号。

  特此公告。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175                证券简称:东方智造                公告编号:2026-010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3.2亿元。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精密数显量具量仪业务

  公司主要生产五大类产品:电子数显、精密机械类卡尺系列产品;电子数显、精密机械类千分尺系列产品;电子数显、精密机械类指示表系列产品;其他智能化、数字化精密仪器仪表系列产品;智能化测量(AI+)解决方案类产品。公司的产品主要用于制造业的位移、外观测量,用途广泛,几乎所有制造业都有用到,测量方式涵盖接触式测量到非接触式测量。公司以实现“智能制造”为契机,大力部署“人工智能+测量”,目前已完成重大技术改造项目——高端数显量具量仪产业化项目,实现生产效率、产品制造精度、质量稳定性显著提高,是国内率先实现自动化、智能化生产的数显量具量仪生产制造商。

  目前,除了原先较为领先的硬件产品外,公司的测量与分析软件产品逐步成为一个新的增长点,随着“AI+尺寸测量”、“AI+外观检测”测量项目不断落地,经过多年的转型升级,公司已经从纯粹的硬件供应商转变为硬件与软件并重的测量解决方案供应商。

  同时,经过多年的不断发展与磨炼,公司坚持走“差异化”的道路,坚持“利他”、“解决社会痛点”的商业精神,坚定“专精特新”的大方向。2024年全资子公司桂林广陆荣获工信部认定的“全国制造业单项冠军”、“全国质量标杆”、“实数融合典型案例”、“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等国家级荣誉以及“广西智能制造标杆企业”等省级荣誉,公司的基于蓝牙传输的数显量具数字化测量系统荣获中国机床工具工业协会颁发的“春燕奖”、“自主创新十佳”;2025年荣获“第七届广西壮族自治区主席质量奖”、被评为“专业技术领域类技术创新中心”,成为广西高质量发展的标杆企业之一。目前公司经营已经成熟稳健,研发与销售实力亦处于领先地位,随着对研发和市场的不断投入,公司的行业领先地位将有望继续保持。

  (二)智能物流分拣设备业务

  公司致力于智能快递分拣装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涵盖全自动快递分拣装备系列产品、邮政智能分拣设备、商业快递智能分拣设备及智慧物流园区解决方案等方向。公司作为国内中小型全自动快递分拣装备的重要生产厂家,主打产品—名客速拣直线分拣机,主要服务于邮政集团及各大商业快递网点的快递自动化分拣,市场需求持续存在。该产品通过创新软硬件技术方案,有效降低系统复杂度和设备成本,简化操作流程,显著提升分拣效率并缓解末端网点用工压力,满足了基层网点“用得起、用得好”的自动化需求。

  近年来,随着快递业务量持续增长,自动化分拣需求不断扩大,公司坚持“技术创新与产品差异化”的发展方向,持续推进产品系列化布局与市场多点辐射战略。在客户层面,公司与邮政集团形成了稳固合作关系,体现出规模效应与可持续售后优势。报告期内,公司凭借过硬的产品质量和优异的技术性能,连续中标中国邮政快递区县及揽投部自动化分拣装备集中采购项目,进一步提升了在细分市场的占有率与品牌影响力。公司全国市场拓展战略全面开启,产品已在多地实现规模化应用,市场表现持续向好。公司以过硬的产品、优质的服务获得了客户的广泛认可。

  (三)真空镀膜设备业务

  公司专注于氧化硅高阻隔膜真空镀膜设备整套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其产品广泛应用于食品、药品包装等对包装膜性能有严格要求的领域。真空镀膜技术是在高度真空环境下,通过物理或化学手段将金属、非金属或化合物材料转换为气态或等离子态后沉积在固体基材表面,形成具有特定功能的薄膜。利用这一技术,可以使包装材料获得优异的气体阻隔性、防潮性、抗菌性及装饰效果,从而提升包装产品的安全性、保鲜性和整体品质。与传统膜生产工艺相比,真空镀膜技术不仅能实现膜层厚度的精确控制和高附着力,而且具有工艺绿色环保、生产过程稳定可靠等优点。

  凭借与专业高等院校在高精尖科研及技术人才方面的深度合作,公司在氧化硅高阻隔膜真空镀膜设备设计和工艺集成方面已积累了一些技术实力,并成功构建起从设备研发到售后服务的完整服务流程。公司秉持先进制造的经营理念,聚焦于氧化硅高阻隔膜真空镀膜设备的研发生产和制造,当前已形成产品布局和业绩沉淀,正在积极申请广西首台套项目荣誉,同时固化研发成果所带来的知识产权,打造产品护城河和市场知名度。

  (四)过程装备业务

  公司主要致力于定制化过程装备及成套工艺系统的设计、研发、生产、安装与全流程技术服务,核心产品覆盖流程工业反应、换热、分离、储存、输送等核心工艺环节,聚焦化工、新能源等行业领域,涵盖多个品类,具体如下:1)非标定制设备产品:包括储罐、塔器、反应釜、高效换热器等,可用于化工、石油、医药、新能源等行业的介质储存、反应、分离、换热等环节;2)工程成套产品:化工成套设备工程、油脂化工工程成套服务,包括设备选型、设计、制造、安装、调试一体化服务。

  公司控股子公司赛孚机械拥有A2级高压容器设计与制造资质、ISO质量体系认证及ASME“U”“U2”授权认证,是国内较具规模和资质齐全的非标压力容器制造企业之一。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控制权变更事项

  2025年12月19日,公司控股股东科翔高新及实际控制人李斌先生与广西现代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及广西桂物物流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0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股权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根据已披露协议约定,本次股份转让及控制权变更事项尚需履行包括但不限于国资主管部门审批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等程序。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本次控制权交易事项仍处于双方沟通磋商阶段,未涉及对协议变更签署补充协议、执行协议(支付股权款、质押股票)、国资委批复结果以及终止协议等需履行披露的节点。

  

  股票代码:002175        股票简称:东方智造        公告编号:2026-009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6年4月18日以邮件、电话、短信及微信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2026年4月28日上午10点30分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王宋琪先生主持,本公司董事共9名,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9名,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下列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现任第八届独立董事罗旖旎、贾闻轩、季千雅及第八届已卸任独立董事陈守忠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述职。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同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公司总经理所作的《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2025年度公司经营层有效地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经营层2025年度主要工作。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25年年度报告》详见同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010)详见同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公司第八届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全票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经审计的2025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年度报告》第八节、财务报告中的阐述。

  公司第八届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全票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同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公司第八届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全票通过该议案。

  (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因此,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送红股。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公司第八届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全票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七)《关于确认2025年度董事、高管薪酬并拟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9票回避。

  2025年度公司董事、高管薪酬发放情况详见《2025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之“四、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之“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的阐述。

  经审议,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并参照2025年度薪酬水平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公司第八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全体成员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八)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公司第八届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全票通过《关于审议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九)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审议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审议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十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

  公司第八届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全票通过该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制定和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子公司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其中《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尚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南通赛孚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拟向关联方南通市兴忠销售有限公司出售产品、商品(定制釜、塔、罐、换热器等化工设备)及向其提供劳务(安装和维修服务),预计额度2,150.00万元人民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公司第八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全票通过该议案。

  (十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号),规定了“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内容,该解释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会予以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公司第八届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全票通过该议案。

  (十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

  公司第八届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全票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6年5月21日下午14点30分准时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9)。

  (十七)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因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贷款需要,公司拟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一亿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为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八)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11)详见同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公司第八届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全票通过该议案。

  三、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第八届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三)第八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四)第八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股票代码:002175         股票简称:东方智造      公告编号:2026-020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已于2026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为了让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公司拟定于2026年5月9日(星期六)下午15:00-16:00举办2025年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就公司发展战略、生产经营等情况与投资者进行充分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互动易”平台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互动易”网站(http://irm.cninfo.com.cn)进入“云访谈”栏目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届时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王宋琪先生、董事兼总经理陈斌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彭敏女士、独立董事罗旖旎女士、财务总监陈伟先生、董事会秘书姜苏莉女士(具体参会人员以实际出席为准)。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5年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投资者可提前访问http://irm.cninfo.com.cn进入公司2025年年度业绩说明会页面进行提问。公司将在2025年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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