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22 证券简称:箭牌家居 公告编号:2026-02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6年5月20日(星期三)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26年5月20日(星期三)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截至2026年5月13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均可以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截至2026年5月13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均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3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6年5月13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决议,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创兴一路1号箭牌总部大厦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说明:
(1)公司独立董事将于本次年度股东会上向全体股东作述职报告。
(2)提案7.00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回避表决。
(3)提案8.00、10.00、11.00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的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为强化中小投资者权益,本次股东会所有提案将采取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5)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公司股票不享有表决权。
(6)上述提案已经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信封上须注明“2025年度股东会”字样)或传真方式、扫描发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公司。信函或传真、电子邮件须在2026年5月19日12:00之前以专人递送、邮寄、快递或传真方式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5月14日至5月19日的9:00-12:00及14:00-17:00
3、登记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创兴一路1号箭牌总部大厦22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肖艳丽
联系电话:0757-29964106
传真号码:0757-29964107
电子邮箱:IR@arrowgroup.com.cn
5、会议费用: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6、其他事项: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登记手续中列明文件的原件到场,以便验证入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1322;投票简称:箭牌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1)本次股东会全部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非累积投票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3)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并授权其按以下权限行使股东权利:
注:1.请在“表决事项”栏目对应的“同意”、“反对”、“弃权”或“回避表决”空格内填上“√”;2.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3.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审议事项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受托人可按照自己的意愿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4.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时。
证券代码:001322 证券简称:箭牌家居 公告编号:2026-018
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550,160股,上述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8.69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
2、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967,162,960股调整为965,612,800股。
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箭牌家居”或“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称“本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根据《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及《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所涉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合计1,550,160股限制性股票。该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5月1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经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实行本次激励计划;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2、2023年5月19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发表了核查意见。
3、2023年5月20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了《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公司独立董事饶品贵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3年6月13日(周二)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有关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4、2023年5月20日至5月29日,公司在内部OA公告栏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个别员工向监事会询问了激励对象的确定规则、流程等情况,对此,公司监事会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并就相关问询进行核实或回复,通过本次激励对象名单公示,公司监事会未发现有关激励对象人员存在不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条件的情况。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本次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并就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于2023年6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5、2023年6月13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23年6月13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获得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7、2023年6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8、2023年7月17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完成的公告》,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人数合计173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450.92万股,授予价格8.95元/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2023年7月19日。
9、2024年4月19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拟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以及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审核意见,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10、2024年5月13日,公司召开了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就本次股份回购注销事项履行了通知债权人程序。
11、2024年6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回购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12、2024年6月14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失效的公告》,鉴于自2023年6月13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激励计划之日起已超过12个月,公司未确定预留权益的激励对象,根据《激励计划》规定,本激励计划预留的112.73万股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权益已失效。
13、2024年8月9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完成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17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524,750股的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970,122,000股减少为968,597,250股。
14、2025年4月21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拟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以及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审核意见,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15、2025年5月13日,公司召开了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就本次股份回购注销事项履行了通知债权人程序。
16、2025年5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回购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17、2025年7月25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完成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16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434,290股的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968,597,250股减少为967,162,960股。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数量
1、激励对象离职
根据《激励计划》规定,“激励对象离职的,包括主动辞职、因公司裁员而离职、劳动合同/聘用协议到期不再续约、因个人过错被公司解聘、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等情形,自离职之日起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回购并注销”,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19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失去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192,200股,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2、公司2025年度实现的营业收入以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未达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
根据《激励计划》规定,本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为“以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且以公司202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基数,2025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5%。”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此次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标,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
根据《激励计划》规定,“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因此,公司拟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的130名激励对象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357,960股。
综上,公司决定拟回购注销上述149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550,16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603%。
(二)本次回购价格
《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具体规定如下:
“根据本激励计划规定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除本激励计划另有规定外,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但根据本激励计划需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除外。
回购价格=经调整后授予价格×(1+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议案之日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定期存款利率×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议案之日距离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登记之日的天数÷365天)。
注:从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登记之日(含当天)起计算利息到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议案之日(不含当天),不满一年按照六个月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定期存款利率计算、满一年不满两年按照一年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定期存款利率计算、满两年不满三年按照两年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定期存款利率计算。”
公司于2023年5月31日实施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9.13元/股调整为8.95元/股。公司于2024年5月31日实施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8.95元/股调整为8.82元/股。公司于2025年5月22日实施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8.82元/股调整为8.69元/股。
综上,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8.69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
(三)回购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公司应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向激励对象支付回购价款预计为14,255,116.34元(具体金额以回购价款支付日金额为准),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四)其他说明
因公司股票回购注销涉及减少注册资本,回购注销程序较多,时间周期较长。故在本次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结束前,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967,162,960股减少为965,612,800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说明:(1)本报表中的“比例”为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后的结果。(2)以上股本变动情况仅考虑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实际变动结果以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四、本次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将冲回部分已计提的股权激励股份支付费用,具体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
五、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公司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为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
1、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回购注销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2、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及价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尚需取得公司股东会的批准,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减少注册资本、股份注销登记等手续。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1322 证券简称:箭牌家居 公告编号:2026-012
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部分募投
项目延长实施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箭牌家居”)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部分募投项目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增加母公司箭牌家居为募投项目“智能家居研发检测中心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主体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士具体办理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相关事宜;同意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将募投项目“智能家居研发检测中心技术改造项目”及“数智化升级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期限从2026年12月31日延长至2028年12月31日。此事项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审核意见;审计委员会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中信证券”)对此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本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77号)核准,箭牌家居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6,609,517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6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25,008,675.56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9,135,773.66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55,872,901.9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0月20日到账,并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由其出具了XYZH/2022SZAA5B0001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用途以及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金额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说明:包括利息收入(含现金管理收入)并扣除各项手续费的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22,042.05万元。
三、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部分募投项目延长实施期限的情况
(一)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情况
1、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智能家居研发检测中心技术改造项目”原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佛山市乐华恒业厨卫有限公司,为更好地整合集团研发资源、提升协同效率,强化母公司从顶层设计层面系统性研究智能家居核心技术的能力,保障募投项目高效推进,并结合项目实际开展需要,公司拟增加母公司箭牌家居作为募投项目“智能家居研发检测中心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主体。变更后,该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将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佛山市乐华恒业厨卫有限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佛山市乐华恒业厨卫有限公司与母公司箭牌家居,实施地点相应由佛山市顺德区调整为佛山市顺德区、佛山市三水区。除上述调整外,该募投项目的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实施内容等均保持不变。
2、新增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4月7日
注册地址: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康裕三路1号1座(住所申报)
法定代表人:谢岳荣
注册资本:96,716.296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从事智能坐便器、卫生陶瓷、龙头五金、浴室家具、浴缸浴房、瓷砖等全系列家居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3、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原因与影响
公司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系结合项目实际开展需要,旨在更好地整合集团研发资源、提升协同效率,强化母公司从顶层设计层面系统性研究智能家居核心技术的能力,保障募投项目高效推进。本次调整仅涉及实施主体与实施地点的优化,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项目总投资及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不利影响,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本次变更不存在新增重大风险或不确定性,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
4、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为保证募集资金安全,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佛山市乐华恒业厨卫有限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执行。
公司将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由母公司箭牌家居设立募投项目“智能家居研发检测中心技术改造项目”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在董事会审议通过本事项后,全资子公司佛山市乐华恒业厨卫有限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资金需求,将其名下该募投项目“智能家居研发检测中心技术改造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中尚未使用的部分募集资金以借款方式划转至母公司箭牌家居新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先期将划转1000万元人民币,后续视项目进度,在剩余募集资金额度内分批次向母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划转。上述资金划转仅限于对应募投项目的实施,专款专用,未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在完成账户开立后,公司将及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处于有效监管之下,切实保障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顺利实施。
(二)部分募投项目延长实施期限的情况
1、部分募投项目延长实施期限的基本情况
结合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投项目投资用途及实施方式不变的情况下,公司拟延长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具体情况如下:
2、部分募投项目延长实施期限的原因及影响
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及长远发展规划,公司拟对募投项目“智能家居研发检测中心技术改造项目”及“数智化升级技术改造项目”进行延期。上述募投项目立项前期,公司已结合发展战略、业务布局及行业发展趋势等因素对募投项目进行了必要的可行性论证。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为确保募投项目的投入与公司长期发展目标的协同性,并灵活应对外部环境变化,公司依据整体战略规划,秉持审慎投资与稳健实施原则,稳慎推进募集资金的使用与项目实施。“智能家居研发检测中心技术改造项目”延期,主要系该项目原定由全资子公司佛山市乐华恒业厨卫有限公司在佛山顺德乐从基地单一实施,随着项目实施推进,原定实施主体及单一基地的物理空间在项目实际实施中显现出一定的局限性,为整合集团研发资源、提升协同效率,并强化母公司对智能家居核心技术的顶层设计与系统性研究,提升研发方向的精准性,公司拟新增母公司箭牌家居作为该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拓展实施地点至佛山市三水区。另外,公司多年来持续加大对信息化建设的投入,为进一步提升资金使用效益,优化募集资金配置结构,公司拟对募集资金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即计划从募投项目“年产1000万套水龙头、300万套花洒项目”调出4,000万元募集资金,用于募投项目“数智化升级技术改造项目”建设。
为确保项目稳步推进,有效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保障募集资金的安全与高效运用,公司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经慎重研究与评估,拟将上述两个募投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统一从2026年12月31日延长至2028年12月31日。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其中,“智能家居研发检测中心技术改造项目”涉及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项目进度的调整,不涉及投资总额及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数智化升级技术改造项目”涉及项目进度及投资额的调整。上述调整属于募集资金的内部优化,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本次延期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不利影响,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新增重大风险或不确定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
3、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后能按期完成拟采取措施
为保障延期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够按调整后的计划顺利推进,公司将实时关注项目进展情况,积极优化资源配置,加强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监督管理,并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同时,公司将持续密切关注内外部环境变化,科学统筹资源,并致力于实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质量和经济效益的最优化,促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尽快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四、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部分募投项目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部分募投项目延长实施期限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不利影响,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新增重大风险或不确定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部分募投项目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经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调整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不利影响,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新增重大风险或不确定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审计委员会同意增加母公司箭牌家居作为募投项目“智能家居研发检测中心技术改造项目”实施主体,同意将募投项目“智能家居研发检测中心技术改造项目”及“数智化升级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期限从2026年12月31日延长至2028年12月31日。
3、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部分募投项目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增加母公司箭牌家居作为募投项目“智能家居研发检测中心技术改造项目”实施主体,同意将募投项目“数智化升级技术改造项目”及“智能家居研发检测中心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期限从2026年12月31日延长至2028年12月31日。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部分募投项目延长实施期限的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部分募投项目延长实施期限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1322 证券简称:箭牌家居 公告编号:2026-019
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变更注册资本
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 增加经营范围情况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增加“软件开发、软件销售”等经营范围,具体表述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二、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因已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以及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根据《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及《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所涉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合计1,550,160股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上述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967,162,960股变更为965,612,800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967,162,960元变更为965,612,800元,具体以最终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登记为准。
三、《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鉴于公司上述经营范围、总股本及注册资本变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除上述条款变更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均保持不变。提请股东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士办理上述变更事宜,相关变更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情况为准。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内容请参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章程(2026年4月)》。
特此公告。
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1322 证券简称:箭牌家居 公告编号:2026-009
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2、本次聘任不涉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3、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
4、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
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提议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拥有丰富的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公司谨慎研究、综合评价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建议,公司董事会拟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会审议,聘期为一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7人,注册会计师1,79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信永中和2024年度业务收入为40.54亿元(含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5.8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76亿元。2024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83家,收费总额4.71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5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1)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北京金融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1)京74民初111号),判决信永中和就相应日期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承担0.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500余万元。信永中和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2)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3)苏05民初1736号),判决信永中和承担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07余万元。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恒信玺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5)藏01民初11、12号),判决信永中和承担20%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15余万元。本案已结案。
除上述三项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7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8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斌华先生,201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2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陈莹女士,199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劳鹙萍女士,202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2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拟支付信永中和2026年度审计费用22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9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30万元。上述审计费用系根据该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结合所需工作人日及收费标准协商确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较2025年度增加30万元,主要系审计服务范围整合所致。在2022年至2025年期间,信息系统审计作为专项服务单独计费,标准为每年30万元。自2026年度起,为优化审计工作安排,信息系统审计服务已纳入整体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范围,相关费用一并包含于上述220万元总费用中,不再另行单独收费。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对信永中和2025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并对信永中和的从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核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及拟签字会计师具备胜任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专业资质与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在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对信永中和的从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信永中和及拟签字会计师具备胜任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专业资质与能力,本次续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障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质量和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2026年度内控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进行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 报备文件
1、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4、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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