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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300919               证券简称:中伟新材                             公告编号:2026-03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R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R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R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邓伟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宗元                                     会计机构负责人:邹畅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邓伟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宗元                                     会计机构负责人:邹畅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R 否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4月29日

  

  证券代码:300919               证券简称:中伟新材             公告编号:2026-032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6年4月28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24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十人,实到十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邓伟明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反映了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经营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编制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H股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续聘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H股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并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确定审计费用、签署相关合同,该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6年5月22日(星期五)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300919               证券简称:中伟新材               公告编号:2026-033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已于2026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300919               证券简称:中伟新材             公告编号:2026-035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H股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H股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继续聘任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安永香港”)为公司2026年度的境外审计机构,聘任期为一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香港为一家根据香港法律设立的合伙制事务所,由其合伙人全资拥有。为众多香港上市公司提供审计等专业服务,包括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安永香港为安永全球网络的成员,是独立的法律实体。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香港根据中国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条例》注册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此外,安永香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批准取得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并是在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US PCAOB)和日本金融厅(Japanese Financial Services Authority Agency)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安永香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每年购买职业保险。

  3.诚信记录

  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对作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的安永香港每年进行检查,最近三年的执业质量检查并未发现任何对安永香港的审计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4.审计收费

  2026年度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审计服务范围、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以及审计服务需投入的审计人员数量和工作量等因素确定。2026年度预计审计收费为人民币150~18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计意见

  经审议,审计委员会认为,安永香港具备为香港上市公司处理审计工作的相关资质条件,具备足够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需求。因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聘请其为公司2026年度H股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续聘安永香港为公司2026年度H股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并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确定审计费用、签署相关合同,该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300919             证券简称:中伟新材         公告编号:2026-036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26年5月22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会议”)。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 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星期五)下午2: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为:

  公司A股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9:15-15:00;

  公司A股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6年5月2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A股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公司H股股东可通过现场或委托投票形式参与本次股东会(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H股相关公告)。

  6. 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9日 星期二

  7. 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H股股东登记及出席,请参见公司于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向H股股东另行发出的股东会相关通知;

  (3)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公司聘请的律师;

  (5)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运达中央广场B座11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7.01、8.00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1.00至9.00已经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3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或文件。议案10.00已经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或文件。

  此外,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2.特别提示

  公司对上述议案按照相关规定实施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A股股东

  1. 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传真和信函以到达公司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2. 登记时间:2026年5月22日12:00-14:30。

  3. 登记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运达中央广场B座11楼会议室

  4. 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股东会开始前两个小时到达召开会议的现场登记。

  5. 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856-3238558

  传真:0856-3238558

  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运达中央广场B座11楼

  6. 会务费用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 H股股东

  公司H股股东有关安排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H股相关公告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919”,投票简称为“中伟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4.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5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9:15至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并代理行使表决权。本人已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字(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限: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附注:

  1.对于非累计投票提案,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

  2.委托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3.法人股东委托书须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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