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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008         证券简称:宏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集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4月28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8日(星期二)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8日(星期二)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新宏路788号。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会议召集人:董事会召集。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陆宝宏先生主持。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37人,代表股份74,185,0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1696%,其中:

  2、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73,730,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818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0人,代表股份454,9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06%;

  3、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及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同)共131名,代表的股份数1,210,969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32%;

  4、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提案1.00 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73,901,8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83%;反对272,6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75%;弃权10,5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27,7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6137%;反对272,6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5159%;弃权10,5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704%。

  提案2.00 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73,901,8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83%;反对274,3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98%;弃权8,8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27,7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6137%;反对274,3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6563%;弃权8,8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00%。

  提案3.00 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3,905,8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36%;反对270,3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44%;弃权8,8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31,7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9440%;反对270,3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3260%;弃权8,8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00%。

  提案4.00 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3,904,5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19%;反对271,6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62%;弃权8,8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30,4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8366%;反对271,6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4334%;弃权8,8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00%。

  提案5.00 关于聘任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3,902,5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92%;反对273,6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89%;弃权8,8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28,4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6715%;反对273,6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5985%;弃权8,8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00%。

  提案6.00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3,907,9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65%;反对268,2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16%;弃权8,8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33,8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1174%;反对268,2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1526%;弃权8,8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00%。

  提案7.00 关于公司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31,8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9523%;反对268,2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1526%;弃权10,8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95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31,8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9523%;反对268,2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1526%;弃权10,8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952%。

  关联股东陆宝宏、陆灿、周慧明、金华宏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金华宏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宏昌控股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提案8.00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3,905,9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38%;反对270,2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43%;弃权8,8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31,8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9523%;反对270,2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3177%;弃权8,8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00%。

  提案9.00 关于部分闲置厂房、宿舍对外出租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3,906,5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46%;反对269,6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35%;弃权8,8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32,4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0018%;反对269,6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2682%;弃权8,8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00%。

  提案10.00 关于制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3,890,7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33%;反对285,4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48%;弃权8,8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16,6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6971%;反对285,4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5729%;弃权8,8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00%。

  提案11.00 关于 2026 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28,3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6632%;反对273,7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6068%;弃权8,8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28,3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6632%;反对273,7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6068%;弃权8,8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00%。

  关联股东陆宝宏、陆灿、周慧明、金华宏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金华宏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宏昌控股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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