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35 证券简称:林州重机 公告编号:2026-002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公司对相关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并对2025年第一季度、2025年半年度、2025年第三季度财务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原因
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对贸易业务进行自查,并结合审计机构意见,对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的贸易业务数据更正。
二、对公司财务报表影响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对2025年前三季度各期财务报表项目的具体影响数据如下:
1、对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单位:元
2、对2025年半年度报告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单位:元
3、对2025年半年度报告母公司利润表的影响
单位:元
4、对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单位:元
三、董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
四、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535 证券简称:林州重机 公告编号:2026-0026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三)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26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2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26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18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6年5月1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河南省林州市产业集聚区凤宝大道与陵阳大道交叉口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二)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会议上作2025年度述职报告。
(三)本次股东会审议提案时:提案1、10、11,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提案1、2、3,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提案13、14为累积投票提案,对于累积投票提案,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余下提案均为普通议案,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四)上述提案除提案11涉及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外,其他提案均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五)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六)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原件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6年5月25日(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
(三)登记地址: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通信地址:河南省林州市产业集聚区凤宝大道与陵阳大道交叉口
(四)邮政编码:456561
(五)联系人:郭青
(六)联系电话:0372-3263566 传真号码:0372-3263566
(七)其他事项:
1、若因特殊原因无法在登记日办理会议登记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按照上文第(一)项登记方式的要求,凭完整、有效的证明文件在会议现场办理登记;
2、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35”,投票简称为“林重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
(如提案编码表的提案1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
(如提案编码表的提案14,采用差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6年05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5月26日9:15—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5月26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证券代码:002535 证券简称:林州重机 公告编号:2026-0022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拟聘任北京澄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北京澄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21年2月1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八大处路49号院4号楼3层367
首席合伙人:吴朝晖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北京澄宇合伙人人数为23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0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45人。
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8,444.65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7,708.15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160万元。
2025年度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业务客户家数2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房地产、专用设备制造业;审计费用790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万元,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的累计赔偿限额3,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职业责任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无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无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3、诚信记录
本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本所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魏云锋先生,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4年开始从事审计工作,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起开始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024年1月转入北京澄宇。曾经签署过新天然气(603393)、康拓医疗 (688314)、航发控制(000738)、航发科技(600391)、视觉中国(000681)及众兴菌业(002772)等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有林州重机(002535)。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慧雯女士,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2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202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5年10月开始在本所工作,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有林州重机(002535)。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孙名元先生,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22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业期间,先后为天方药业(600253)、一汽轿车(现更名为一汽解放000800)、振华科技(000733)、振华新材(688707)等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年报有荣盛发展(002146)、白银有色(601212)、*ST美尚(300495)、林州重机(002535)。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北京澄宇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独立于被审计单位,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且均无诚信不良记录。
4、审计收费
2026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50万元。与上年度审计费用不存在发生变化的情形。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北京澄宇进行了审查,认为北京澄宇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均能胜任公司审计工作,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聘任北京澄宇为公司2026年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535 证券简称:林州重机 公告编号:2026-0020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
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根据北京澄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744.07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为-210,180.64万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210,180.64万元,实收股本801,683,074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亏损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正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744.07万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为-210,180.64万元,导致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原因主要是:公司之前年度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信用资产等科目进行计提减值;公司及子公司受国家“去杠杆”金融政策的影响,流动资金紧张,合同订单减少;公司为其他公司及上下游企业提供担保进行计提坏账损失或预计负债。综上,导致 2025年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210,180.64万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210,180.64万元,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三、应对措施
1、紧扣客户需求,抢抓市场机遇,深耕老客户、开拓新客户,严把产品质量,提升服务水平,巩固市场份额,同步布局海外业务;紧抓军工发展机遇,深挖军工业务潜力,形成装备制造业务协同发展。持续推进非煤市场铸锻件业务、矿建服务业务、再制造业务的发展,不断扩大企业收入规模。
2、聚焦技术创新与产品研发,全力推进围绕装备制造主业领域的智能化改造提升重点项目,以技术工艺升级推动产品迭代更新;强化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应用,全面提升煤机产品制造和再制造质量,不断增强企业盈利能力。
3、完善全流程成本管控体系,细化成本核算,严控物料消耗、能耗及人工成本,提升再制造业务整体效率,实现效率、质量、成本协同提升;完善售后服务复盘和客户反馈机制,持续提升售后服务质量,增强客户满意度和粘合力;建立体系运行常态化督查机制,定期开展复盘评估,持续提升体系运行质量和效率,确保实现企业运行管理目标。
4、围绕企业发展战略和年度目标,坚持贯彻以“三个意识、四项要求”为引领,以强化知识化、专业化提升为驱动,进一步细化并严格落实考核方案和制度,持续提升中高层管理人员的工作质量与效率;持续抓好一线技工岗位操作高手和岗位多面手的培训与提升,为公司的产品制造质量保证和提升夯实基础。
四、报备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535 证券简称:林州重机 公告编号:2026-0034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证券代码:002535 证券简称:林州重机 公告编号:2026-0018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R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
截至本报告期末,母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为-14.28亿元。因存在未弥补亏损,公司暂无法进行分红。公司已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拟定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现有主营业务涵盖煤矿机械及综合服务业务、军工业务两大业务板块,其中煤矿机械及综合服务业务为公司核心业务板块。由于公司业务涉及不同领域,各业务板块的经营模式存在较大的差异,具体如下:
(1)煤矿机械及综合服务业务
公司自设立以来主要从事装备制造业,目前已形成以煤炭综采设备为核心,以煤矿综合服务为延伸,以零部件配套为辅助的业务体系,其范围覆盖了煤机装备的设计、研发、制造、销售及综合技术服务。
公司煤矿机械的经营模式主要采取订单式生产,根据客户需求设计生产装备产品,并提供相应的专业化售后服务。
公司的煤矿综合服务业务实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重机矿建。该业务的具体经营模式为:首先,公司根据煤矿的地质条件、煤质、储量等诸多技术指标,为煤矿进行设备选型;其次,公司生产或采购煤炭开采所需的相应设备;最后,为煤矿提供综合咨询服务,并对生产设备进行维护管理等。通过上述一系列服务,公司按产量向煤矿收取相应的费用或按设备使用周期收取费用。
公司煤矿综合服务业务是公司装备制造业务的延伸和拓展,是公司将业务模式从设备销售向为煤矿提供综合服务的转型,是公司“装备制造+煤矿综合服务”等优势的完美结合。该业务不仅摆脱了公司严重依赖煤机制造业务的局面,而且降低了煤矿企业的资金压力,有效提高了生产效率,实现了公司及煤矿企业的双赢。
(2)军工业务
公司主要为军工企业提供零部件配套。该业务采购模式为按照客户要求采购所需型号的原材料;生产模式为订单定制或来料加工,生产组织主要按客户要求交付进度进行,产品制造完工后向客户交付。公司与客户签订合同时,通常会依据原材料特性、产品的图号、复杂性、加工精度要求、产品大小等要素来确定加工费用。
(3)报告期经营情况
2025年,全年实现营业总收入112,789.19万元,同比下降33.0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744.07万元;综合毛利率25.32%,比上年同期减少2.99个百分点。其中:煤矿机械及综合服务业务实现收入108,183.78万元,同比下降34.18%;毛利率为24.17%,比上年同期减少3.72个百分点。其中,煤矿机械业务实现收入97,465.97万元,同比下降33.95%,产品毛利率为21.97%,比上年同期减少4.74个百分点;公司煤矿综合服务业务实现收入10,717.82万元,同比下降36.26%,产品毛利率为44.09%,比上年同期增加5.92个百分点。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R是 □否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于2026年4月29日披露了《关于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对公司2025年度前三季度的定期报告进行了更正。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证券代码:002535 证券简称:林州重机 公告编号:2026-0033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R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R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本公司自2024年12月6日起执行财政部 2024年12月6日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R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韩录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超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超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韩录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超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超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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