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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105              证券简称:鸿铭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原因

  为真实、公允、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合并范围内截至2025年末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并进行充分的评估和分析,经资产减值测试,公司认为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

  (二) 本次计提信用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

  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其2025年12月31日存在的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公司2025年度各类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合计13,907,369.10元,具体明细如下:

  

  二、本次计提信用和资产减值损失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一)信用减值损失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本集团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下列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款项和债务工具投资;

  ●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定义的合同资产;

  ● 租赁应收款;

  ● 财务担保合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除外)。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集团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本集团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本集团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集团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集团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集团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集团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在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时,本集团需考虑的最长期限为企业面临信用风险的最长合同期限(包括考虑续约选择权)。

  本集团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集团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当单项金融资产或合同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集团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A、应收票据

  ● 应收票据组合1:银行承兑汇票

  ● 应收票据组合2:商业承兑汇票

  B、应收账款

  ● 应收账款组合1:应收国内企业客户

  ● 应收账款组合2:应收国外企业客户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集团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集团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逾期天数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应收账款的账龄自确认之日起计算。

  其他应收款

  本集团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 其他应收款组合1:应收押金和保证金

  ● 其他应收款组合2:应收其他款项

  对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集团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按账龄划分组合的其他应收款,账龄自确认之日起计算。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评估

  本集团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集团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本集团考虑的信息包括:

  ● 债务人未能按合同到期日支付本金和利息的情况;

  ● 已发生的或预期的金融工具的外部或内部信用评级(如有)的严重恶化;

  ● 已发生的或预期的债务人经营成果的严重恶化;

  ● 现存的或预期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变化,并将对债务人对本集团的还款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本集团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本集团可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例如逾期信息和信用风险评级。

  如果逾期超过30日,本集团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

  本集团认为金融资产在下列情况发生违约:

  ● 借款人不大可能全额支付其对本集团的欠款,该评估不考虑本集团采取例如变现抵押品(如果持有)等追索行动;

  ● 金融资产逾期超过90天。

  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 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 本集团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 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列报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本集团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核销

  如果本集团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本集团确定债务人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以偿还将被减记的金额。但是,按照本集团收回到期款项的程序,被减记的金融资产仍可能受到执行活动的影响。

  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二)资产减值损失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使用权资产等(存货、递延所得税资产、金融资产除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集团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集团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集团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本集团确定的报告分部。

  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三、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四、本次计提信用和资产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客观的体现了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将减少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总额13,907,369.10元,并相应减少公司报告期期末的净资产。

  五、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审核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和资产减值损失遵循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根据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进行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计提信用和资产减值损失的依据充分、公允,相关数据真实的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301105             证券简称:鸿铭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1

  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能够勤勉尽责、客观、公正的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6年度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1年12月22日成立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5)首席合伙人:李慧琦

  (6)截至2025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6,000人,其中合伙人244人,注册会计师1,36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7) 收入情况:2024年度业务收入2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1.0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82亿元。

  (8) 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9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3.86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4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877.29万元。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行政监管措施19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和纪律处分3次。执业人员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81名执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处理处罚,其中行政处罚6批次、行政监管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纪律处分6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签字合伙人:周威宁,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挂牌公司审计报告5份。

  签字会计师:吕鸿杰,202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16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

  复核合伙人:冼宏飞,199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审计费用75万元,系按照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6年度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三、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满足公司2026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利于保障或提高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完成了2025年度各项审计工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连续性,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基本情况说明;

  特此公告。

  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301105                证券简称:鸿铭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2

  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R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金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成观耀      会计机构负责人:谭小捷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金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成观耀      会计机构负责人:谭小捷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4月29日

  

  证券代码:301105              证券简称:鸿铭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3

  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授信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贸易融资、票据贴现、商业汇票承兑、保函、信用证等。

  本次申请授信额度及授权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使用。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金玺先生或其授权代表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授信相关文件。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办理上述综合授信业务的相关手续。

  上述授信额度内的单笔融资不再上报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进行审议表决,本次授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申请授信额度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公司业务发展和正常经营所需要。通过银行授信的融资方式补充公司的资金需求,有利于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增加公司经营实力,促进公司业务发展,有利于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301105              证券简称:鸿铭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8

  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及津贴方案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及津贴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的稳定经营和发展,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及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2026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议案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和津贴方案

  (一)独立董事津贴方案

  领取固定津贴,除此之外不再另行发放薪酬。独立董事2026年度津贴标准为每人6万元/年(税前)。

  (二)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公司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未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固定工资和绩效奖励两部分构成,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并结合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薪酬。

  四、发放办法

  1.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 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3.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实际发放金额根据公司资金情况予以统一安排。

  五、其他规定

  1. 上述薪酬方案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对本薪酬方案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和监督。

  2. 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董事薪酬须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301105             证券简称:鸿铭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7

  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以2025年12月31日公司的总股本5,000万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预计共派发现金红利5,000万元人民币(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若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的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原则调整分配比例。

  2.公司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360,601.28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21,116,553.56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38,772,180.61元,其中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43,108,536.00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指导意见,并结合公司当前资金状况,为积极回报股东,董事会综合考虑股东利益及公司长远发展需求,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拟定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以2025年12月31日公司的总股本5,000万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预计共派发现金红利5,000万元人民币(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若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的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原则调整分配比例。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短期经营性资金需求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有利于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

  三、利润分配预案说明

  1.公司2025年度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注:填报前述指标时,净利润为负值的年份包含在内。上表中的“本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包括已实施的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金额。

  2. 本预案合理性说明

  本预案中的现金分红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实施本预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会审议,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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