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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证券代码:002966        证券简称:苏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6-014

  

  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1.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2.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行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定的2025年度会计报表,本行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506,216.58万元。本行2025年年初未分配利润1,411,703.69万元,根据本行2024年度股东会《关于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的决议,支付普通股股利89,413.24万元;经2024年度股东会授权,第五届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本行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支付普通股股利93,883.90万元;2025年1月2日,本行宣告发放2022年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第一期)利息11,400.00万元;2025年5月14日,本行宣告发放2023年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第一期)利息11,910.00万元;2025年10月24日,本行宣告发放2024年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第一期)利息8,070.00万元。综上,本行可供分配利润为1,703,243.13万元。

  按有关财税政策和监管部门规定,对2025年度利润分配提出以下方案:

  (一)根据《公司法》和本行章程,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累计计提达到注册资本50%时可以不再提取。本行提取法定盈余公积31,878.97万元,提取后法定盈余公积为223,533.10万元,达本行注册资本的50%。

  (二)提取一般风险准备141,441.48万元,提取后一般风险准备余额为941,473.56万元,符合财政部《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中的“一般准备余额原则上不得低于风险资产期末余额的1.5%”的规定。

  (三)向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普通股股东派发2025年度现金股利,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以本行最新总股本4,470,662,011股为基数,拟分配现金股利67,059.93万元(含税)。加上中期已派发的现金股利93,883.90万元(含税),2025年度现金股利总额合计160,943.83万元(含税),占本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09%,占本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31.97%。

  上述分配预案符合本行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在实施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前,若总股本发生变动,本行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并另行公告利润分配预案调整情况。

  (四)经上述分配后未分配利润为1,462,862.74万元。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本行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本行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其中:本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23年-2025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46.87亿元,不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方案向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普通股股东派发2025年度现金股利,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元(含税),合计拟分配现金股利67,059.93万元(含税),加上中期已派发的现金股利93,883.90万元(含税),2025年度现金股利总额合计160,943.83万元(含税),占本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09%,占本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31.97%,符合本行《公司章程》《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

  四、备查文件

  1. 本行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2.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3.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966       证券简称:苏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6-016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部分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强化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的关联交易管理,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本行对2026年度预计发生的部分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该预计额度及交易内容均基于与相关客户原有的合作基础或未来业务拓展需要。

  本行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部分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董事崔庆军、张统、钱晓红、张姝、陈文颖、刘晓春、陈汉文回避表决。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本行股东会审议,股东会上关联股东将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本行的关联交易是指本行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主要是本行在日常经营过程中与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发生的授信、资产转移、提供服务等业务事项。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授信类关联交易指银行机构向关联方提供资金支持、或者对关联方在有关经济活动中可能产生的赔偿、支付责任作出保证,包括贷款(含贸易融资)、票据承兑和贴现、透支、债券投资、特定目的载体投资、开立信用证、保理、担保、保函、贷款承诺、证券回购、拆借以及其他实质上由银行机构承担信用风险的表内外业务等;资产转移类关联交易包括银行机构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自用动产与不动产买卖,信贷资产及其收(受)益权买卖,抵债资产的接收和处置等;服务类关联交易包括信用评估、资产评估、法律服务、咨询服务、信息服务、审计服务、技术和基础设施服务、财产租赁以及委托或受托销售等;存款和其他类型关联交易,以及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的可能引致银行机构利益转移的事项。

  二、预计额度基本情况

  预计额度有效期为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在预计额度内,由高级管理层在董事会对其授权范围内对关联方及其关联体的具体申请额度、授信方案(包括不限于利率、担保方式等)进行审批,并审查相关交易的合规性、公允性和必要性,预计额度在关联方及其关联体之间可调剂。

  2026年,本行对部分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分为授信类和非授信类,业务类型及预计额度情况如下:

  (一)授信类

  1.关联方(法人及关联体)预计额度情况

  单位:万元

  

  注1:授信类关联交易2026年度预计额度中不含低风险额度,此处低风险额度特指授信时关联方提供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可覆盖的额度,根据办法,计算授信余额时可以扣除授信时关联方提供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下同。

  注2:苏州工业园区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为本行主要股东,因该主要股东的董事长同时担任苏州工业园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苏州工业园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控股有限公司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数量发生调整,导致本年度预计额度增加较多,但是本年度将会严格控制授信余额。

  注3:2026年3月,苏州高新区阳山高科技产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山高科”)提名的张伟先生被选举为本行股东董事,阳山高科成为本行主要股东,阳山高科属于苏州高新区国有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集团成员。

  注4:2025年12月25日起,本行不再设立监事会,昆山银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市吴江东方国有资本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提名的股东监事自动卸任,按照监管规定,关联方名单仍需保留一年。

  注5:截至2025年4月末,盛虹集团有限公司不再持有本行股份,该公司提名股东监事于2025年6月27日辞任,按照监管规定,关联方名单仍需保留一年。

  2.关联方(商业银行)预计额度情况

  单位:万元

  

  注1: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9月成为本行关联方,2025年额度审批时间为6月,额度有效期为1年。

  注2:2025年三季度本行完成东吴村镇银行“四合一”改革,四家村镇银行合并为一家村镇银行,合并前四家村镇银行2025审批额度均为42,000万元。

  3.关联自然人预计额度情况

  2026年,本行对关联自然人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10,000万元,单户不超过1,000万元。

  4.关联集中度管控要求

  本行严格遵照《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相关集中度管理要求,对单个关联方的授信余额不超过本行上季末资本净额的10%,对单个关联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所在集团客户的合计授信余额不超过本行上季末资本净额的15%,对全部关联方的授信余额不得超过银行机构上季末资本净额的50%。日常管理中,在本行关联交易管理系统中设置预警指标(轻度预警35%、中度预警40%、重度预警45%),并采取以下具体措施管控:

  (1)当全部关联方的授信余额达到本行资本净额的40%时,由授信审批部向董事会办公室备案,并每日监控全部关联方集中度;

  (2)当全部关联方的授信余额达到本行资本净额的45%时,由授信审批部再次向董事会办公室再次进行备案,同时严格控制关联方新增用信,每笔用信都要求经营行事先向授信审批部提出申请,综合考虑最新授信金额和授信余额的情况再对关联交易额度进行协商分配。原则上,未得到授信审批部、董事会办公室同意的额度,不得再新增用信。

  (二)资产转移类

  2026年,本行对关联方资产转移类预计额度8亿元,即苏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预计额度8亿元。

  (三)服务类

  2026年,本行对关联方服务类总预计额度4亿元,其中东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预计额度2亿元,苏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预计额度0.8亿元,其余单户不超过0.5亿元。

  (四)存款类

  2026年,本行对存款类预计额度200亿元,主要为公司关联方存入本行的非活期存款类业务。

  单位:万元

  

  三、关联担保公司担保合作额度

  对于担保合作额度,本行不承担信用风险,不属于授信类关联交易,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不会引致本行利益转移,基于审慎原则,本行进行额度预计和披露。

  单位:万元

  

  注:序号1-4属于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体;序号5属于苏州工业园区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体;序号6属于昆山银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体;序号7属于苏州市吴江东方国有资本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体。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本行预计的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本行正常经营的常规业务,本行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价格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开展关联交易。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本行的影响

  本次预计的部分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基于与相关客户原有的合作基础或未来业务拓展需要,有利于充分发挥优质关联方客户资源优势,符合本行实际业务需求,不存在利益输送以及价格操纵行为,交易过程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本行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本行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2026年4月26日,本行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关于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部分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5名独立董事全体出席。参与表决的独立董事一致认为:苏州银行预计的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属于银行正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开展关联交易,不存在利益输送及价格操纵行为,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程序合法合规。

  七、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公司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苏州市人民路3118号国发大厦北楼

  法定代表人:张涛

  注册资本:220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授权范围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国家规定的专营、专项审批商品除外),提供各类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截至2024年末和2025年9月末,资产总额分别为2,570.34亿元和11,020.44亿元;2024年度和2025年1-9月,营业收入分别为137.79亿元和138.98亿元,净利润分别为33.13亿元和60.77亿元。

  关联关系:本行主要股东(指持有或控制本行百分之五以上股份或表决权,或持有股份总额不足百分之五但对本行经营管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下同)。

  2.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情况

  2026年,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体预计授信额度(不包括低风险额度)为95亿元,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银团贷款、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债券投资、国内信用证、进口开证、保理、非融资性保函、投行业务等。

  3.交易公允性分析

  2026年,本行与该公司的关联交易将坚持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公平交易,并在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前提下开展相关业务。

  (二)苏州工业园区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1.公司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置业商务广场1幢1901室

  法定代表人:钱晓红

  注册资本:25.25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科技开发,销售数码产品,物资仓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截至2024年末和2025年9月末,资产总额分别为449.97亿元和519.36亿元;2024年度和2025年1-9月,营业收入分别为95.97亿元和33.87亿元,净利润分别为83.32亿元和21.49亿元。

  关联关系:本行主要股东。

  2.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情况

  2026年,苏州工业园区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体预计授信额度(不包括低风险额度)为100亿元,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银团贷款、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进口开证、保理、非融资性保函、贸易融资、投行业务等。

  3.交易公允性分析

  2026年,本行与该公司的关联交易将坚持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公平交易,并在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前提下开展相关业务。

  (三)苏州高新区国有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公司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苏州高新区科发路101号18楼

  法定代表人:王卫东

  注册资本:60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股权投资;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截至2024年末和2025年6月末,资产总额分别为871.41亿元和895.30亿元;2024年度和2025年1-6月,营业收入分别为25.58亿元和13.69亿元,净利润分别为2.68亿元和2.27亿元。

  关联关系:本行新主要股东,其提名的股东董事任职资格待监管核准。

  2.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情况

  2026年,高新区国有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预计授信额度(不包括低风险额度)为67亿元,业务品种:银团贷款、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进口开证、保理、非融资性保函、贸易融资、投行业务等。

  3.交易公允性分析

  2026年,本行与该公司的关联交易将坚持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公平交易,并在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前提下开展相关业务。

  (四)江苏吴中集团有限公司

  1.公司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苏州市宝带东路388号

  法定代表人:施凯

  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教育、旅游产业及其他产业投资;企业管理;国内贸易(经营范围中涉及国家规定专项审批的,取得审批后经营);房屋租赁;物业管理;投资管理咨询服务;销售:黄金、黄金饰品、工艺品、有色金属材料;下设分支机构经营国内外各类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及发布;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销售;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建筑材料销售;生态环境材料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水污染治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食用农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批发;停车场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截至2024年末和2025年9月末,资产总额分别为302.75亿元和285.62亿元;2024年度和2025年1-9月,营业收入分别为190.06亿元和170.37亿元,净利润分别为2.32亿元和2.88亿元。

  关联关系:本行主要股东。

  2.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情况

  2026年,江苏吴中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体预计授信额度(不包括低风险额度)为15亿元,业务品种:银团贷款、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债券投资、国内信用证、进口开证、保理、非融资性保函、投行业务等。

  3.交易公允性分析

  2026年,本行与该公司的关联交易将坚持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公平交易,并在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前提下开展相关业务。

  (五)昆山银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公司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昆山市花桥镇金融大道686号12幢7层

  法定代表人:顾志荣

  注册资本:36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投资与资产管理;经市国资办授权委托,从事江苏昆山花桥国际商务城的开发建设,负责管理和经营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对园区内基础设施建设和功能项目建设进行投资与管理,以控股、参股、购并等方式进行资本经营;园区物业管理、咨询服务;展览展示服务;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自有房屋租赁。(前述经营项目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前置许可经营、限制经营、禁止经营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截至2024年末和2025年9月末,资产总额分别为248.40亿元和257.23亿元;2024年度和2025年1-9月,营业收入分别为15.02亿元和14.55亿元,净利润分别为0.81亿元和0.73亿元。

  关联关系:本行原主要股东,其派驻股东监事于2025年12月卸任,关联方名单仍需保留1年。

  2.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情况

  2026年,昆山银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体预计授信额度(不包括低风险额度)为15亿元,业务品种:公募公司债、私募公司债、超短融、短融、PPN、企业债、中期票据、短期流贷、房开贷、国内信用证等。

  3.交易公允性分析

  2026年,本行与该公司的关联交易将坚持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公平交易,并在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前提下开展相关业务。

  (六)苏州市吴江东方国有资本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1.公司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苏州市吴江区东太湖生态旅游度假区(太湖新城)迎宾大道333号融汇万金商务中心41幢

  法定代表人:张彦红

  注册资本:48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经区政府国资办授权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业务;对本公司的法人财产进行资本运作;对外投资及其管理业务;提供各类咨询服务。(以上涉及许可的,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由于该公司仅对年度数据进行合并审计,因此最近一期合并的审计报表为2024年度。截至2024年末,资产总额为437.96亿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9.28亿元,净利润为3.71亿元。

  关联关系:本行原主要股东,其派驻股东监事于2025年12月卸任,关联方名单仍需保留1年。

  2.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情况

  2026年,苏州市吴江东方国有资本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体预计授信额度(不包括低风险额度)为40亿元,业务品种:短期流贷、中期流贷、并购贷款、项目贷款、债权投资额度等。

  3.交易公允性分析

  2026年,本行与该公司的关联交易将坚持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公平交易,并在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前提下开展相关业务。

  (七)盛虹集团有限公司

  1.公司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盛泽镇西白洋东方丝绸市场西侧

  法定代表人:胡一飞

  注册资本:7.44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丝绸面料、纺织面料、服装、染整、印花、后整理加工;普通货运;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出口的商品除外);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口的商品除外);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纺织品、服装、纺织原料销售;研究开发纺织原料新产品;农产品的研发;种植蔬果、养殖水产品及其销售;对本集团内供热和热电、污泥焚烧(限分支机构经营);煤炭批发及零售;生产流程、工段外包服务;企业管理、管理咨询、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截至2024年末和2025年9月末,资产总额分别为118.51亿元和124.79亿元;2024年度和2025年1-9月,营业收入分别为56.23亿元和36.41亿元,净利润分别为8.02亿元和3.16亿元。

  关联关系:本行原主要股东,2025年4月末已不持有本行股票,其派驻的股东监事于2025年6月辞任,关联方名单仍需保留1年。

  2.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情况

  2026年,盛虹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体预计授信额度(不包括低风险额度)为33亿元,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银团项目贷款、项目贷款、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进口开证、保理、反向保理、非融资性保函、投行业务、银票贴现、信用证议付等。

  3.交易公允性分析

  2026年,本行与该公司的关联交易将坚持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公平交易,并在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前提下开展相关业务。

  (八)苏州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35号融盛商务中心1幢19层、20层

  法定代表人:张轶民

  注册资本:26.07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金融租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财务状况:截至2024年末和2025年9月末,资产总额分别为370.38亿元和440.42亿元;2024年末和2025年1-9月,营业收入分别为12.58亿元和10.92亿元,净利润分别为5.45亿元和4.51亿元。

  关联关系:本行控股子公司。

  2.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情况

  2026年,苏州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预计授信额度(不包括低风险额度)为50亿元,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证、国内信用证、E链通、同业借款等。

  3.交易公允性分析

  2026年,本行与该公司的关联交易将坚持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公平交易,并在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前提下开展相关业务。

  (九)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电路370号2、3、4层

  法定代表人:刘加海

  注册资本:40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证券业务(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代销金融产品;证券承销与保荐;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业务);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财务状况:截至2024年末和2025年6月末,资产总额分别为281.59亿元和308.25亿元;2024年和2025年1-6月,营业收入分别为14.58亿元和10.22亿元,净利润分别为2.23亿元和1.70亿元。

  关联关系:本行独立董事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

  2.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情况

  2026年,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预计授信额度(不包括低风险额度)为3亿元,业务品种:债券投资等。

  3.交易公允性分析

  2026年,本行与该公司的关联交易将坚持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公平交易,并在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前提下开展相关业务。

  (十)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1.公司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鼎泰路195号12层、15层、16层、17层。

  法定代表人:许继朋

  注册资本:70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金融租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财务状况:截至2024年末和2025年9月末,资产总额分别为1,365.46亿元和1,512.64亿元;2024年度和2025年1-9月,营业收入分别为57.02亿元和49.32亿元,净利润分别为25.51亿元和22.56亿元。

  关联关系:本行原外部监事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该外部监事于2025年12月卸任,关联方名单仍需保留1年。

  2.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情况

  2026年,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预计授信额度(不包括低风险额度)为10.5亿元,业务品种:同业拆借、同业借款、金融债等。

  3.交易公允性分析

  2026年,本行与该公司的关联交易将坚持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公平交易,并在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前提下开展相关业务。

  (十一)建信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路99号建行大厦23层(部分)、29-33层、51层(部分)

  法定代表人:林顺辉

  注册资本:71.20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业务;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截至2024年末和2025年6月末,资产总额分别为3,212.78亿元和3,363.57亿元;2024年度和2025年1-6月,营业收入分别为197.31亿元和158.39亿元,净利润分别为3.24亿元和14.24亿元。

  关联关系:本行原外部监事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该外部监事于2025年12月卸任,关联方名单仍需保留1年。

  2.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情况

  2026年,建信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预计授信额度(不包括低风险额度)为3亿元,业务品种:债券投资等。

  3.交易公允性分析

  2026年,本行与该公司的关联交易将坚持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公平交易,并在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前提下开展相关业务。

  (十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任德奇

  注册资本:883.64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各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以许可批复文件为准);经营结汇、售汇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截至2024年末和2025年9月末,资产总额分别为149,007.17亿元和154,997.83亿元;2024年度和2025年1-9月,营业收入分别为2,598.26亿元和1,996.45亿元,净利润分别为942.29亿元和709.13亿元。

  关联关系:本行独立董事曾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该董事于2025年6月之后不再施加重大影响,关联方名单仍需保留1年。

  2.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情况

  2026年,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预计授信额度为85亿元,业务品种:金融债、债券回购、同业存单、同业拆借、票据贴现及转贴现等。

  3.交易公允性分析

  2026年,本行与该公司的关联交易将坚持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公平交易,并在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前提下开展相关业务。

  (十三)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张为忠

  注册资本:293.52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银行业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财务状况:截至2024年末和2025年9月末,资产总额分别为94,618.80亿元和98,922.14亿元;2024年度和2025年1-9月,营业收入分别为1,707.48亿元和1,322.80亿元,净利润分别为458.35亿元和391.71亿元。

  关联关系:本行原外部监事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该外部监事于2025年12月卸任,关联方名单仍需保留1年。

  2.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情况

  2026年,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预计授信额度为75亿元,业务品种:金融债、债券回购、同业存单、同业拆借、票据贴现及转贴现等。

  3.交易公允性分析

  2026年,本行与该公司的关联交易将坚持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公平交易,并在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前提下开展相关业务。

  (十四)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华路26号

  法定代表人:葛仁余

  注册资本:183.51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承销短期融资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企业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代客理财、代理销售基金、代理销售贵金属、代理收付和保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提供保险箱业务;办理委托存贷款业务;从事银行卡业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结售汇、代理远期结售汇;国际结算;自营及代客外汇买卖;同业外汇拆借;买卖或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网上银行;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截至2024年末和2025年9月末,资产总额分别为39,520.42亿元和49,274.97亿元;2024年和2025年1-9月,营业收入分别为808.15亿元和671.83亿元,净利润分别为333.06亿元和318.95亿元。

  关联关系:本行主要股东曾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该主要股东于2025年11月之后不再施加重大影响,关联方名单仍需保留1年。

  2.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情况

  2026年,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预计授信额度60亿元,业务品种:债券回购、同业拆借、票据贴现及转贴现、同业存单、金融债等。

  3.交易公允性分析

  2026年,本行与该公司的关联交易将坚持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公平交易,并在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前提下开展相关业务。

  (十五)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金融岛外环路9号

  法定代表人:郭浩

  注册资本:200.75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险箱业务;从事基金销售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财务状况:截至2024年末和2025年6月末,资产总额分别为13,651.97亿元和14,079.27亿元;2024年度和2025年1-6月,营业收入分别为259.55亿元和135.62亿元,净利润分别为34.70亿元和21.29亿元。

  关联关系:本行主要股东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

  2.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情况

  2026年,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预计授信额度为21亿元,业务品种:金融债、债券回购、同业存单、同业拆借、票据贴现及转贴现等。

  3.交易公允性分析

  2026年,本行与该公司的关联交易将坚持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公平交易,并在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前提下开展相关业务。

  (十六)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中天?会展城B区金融商务区东区1-6栋

  法定代表人:张正海

  注册资本:36.56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人民币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贴现、承兑;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险箱业务;办理地方财政信用周转使用资金的委托贷款业务;基金销售;经监管机构批准的各项代理业务。外汇业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国际结算;外币兑换;同业外汇拆借;结汇、售汇;资信调查、咨询和见证业务。经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财务状况:截至2024年末和2025年9月末,资产总额分别为7,056.69亿元和7,465.89亿元;2024年度和2025年1-9月,营业收入分别为149.31亿元和94.35亿元,净利润分别为53.14亿元和39.81亿元。

  关联关系:本行原外部监事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该外部监事于2025年12月卸任,关联方名单仍需保留1年。

  2.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情况

  2026年,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预计授信额度为18.5亿元,业务品种:金融债、债券回购、同业存单、同业拆借、票据贴现及转贴现等。

  3.交易公允性分析

  2026年,本行与该公司的关联交易将坚持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公平交易,并在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前提下开展相关业务。

  (十七)江苏宿迁东吴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沭阳县宿沭一级路与迎宾大道交汇处

  法定代表人:王强

  注册资本:4.06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截至2025年末,资产总额为96.59亿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为2.42亿元,净利润为0.10亿元。

  关联关系:本行子公司。

  2.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情况

  2026年,江苏宿迁东吴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预计授信额度为20亿元,业务品种:存放同业等。

  3.交易公允性分析

  2026年,本行与该公司的关联交易将坚持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公平交易,并在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前提下开展相关业务。

  (十八)连云港东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郁洲南路10号

  法定代表人:张波

  注册资本:12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吸收本外币公众存款;发放本外币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办理外汇汇款、外币兑换;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提供资信调查、咨询和见证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截至2024年末和2025年6月末,资产总额分别为373.03亿元和393.21亿元;2024年和2025年1-6月,营业收入分别为13.90亿元和7.10亿元,净利润分别为1.48亿元和1.02亿元。

  关联关系:本行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

  2.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情况

  2026年,连云港东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预计授信额度为2.5亿元,业务品种:票据业务、债券回购、同业存单等。

  3.交易公允性分析

  2026年,本行与该公司的关联交易将坚持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公平交易,并在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前提下开展相关业务。

  (十九)江苏盐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盐城市盐南高新区新都西路8号

  法定代表人:许闯

  注册资本:11.50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借记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管箱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健康保险、人寿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截至2024年末和2025年6月末,资产总额分别为593.13亿元和628.23亿元;2024年和2025年1-6月,营业收入分别为14.15亿元和10.95亿元,净利润分别为4.08亿元和2.78亿元。

  关联关系:本行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

  2.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情况

  2026年,江苏盐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预计授信额度为1.5亿元,业务品种:票据业务、债券回购、同业存单等。

  3.交易公允性分析

  2026年,本行与该公司的关联交易将坚持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公平交易,并在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前提下开展相关业务。

  (二十)江苏射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射阳县合德镇解放路385号

  法定代表人:夏国锋

  注册资本:10.11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资信调查、咨询和见证业务;即期结售汇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截至2024年末和2025年6月末,资产总额分别为598.05亿元和638.72亿元;2024年和2025年1-6月,营业收入分别为14.20亿元和8.22亿元,净利润分别为3.52亿元和2.03亿元。

  关联关系:本行主要股东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

  2.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情况

  2026年,江苏射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预计授信额度为1.5亿元,业务品种:票据业务、债券回购、同业存单等。

  3.交易公允性分析

  2026年,本行与该公司的关联交易将坚持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公平交易,并在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前提下开展相关业务。

  (二十一)苏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公司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苏州高新区运河铂湾金融广场8幢17-24楼

  法定代表人:沈洪洋

  注册资本:63.69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对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不良资产的收购、受托经营管理、投资和处置;债权转股权,对股权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对外投资;财务、投资、法律及风险管理咨询和顾问,资产及项目评估;企业破产清算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截至2024年末和2025年9月末,资产总额分别为346.9亿元和377.87亿元;2024年度和2025年1-9月,营业收入分别为19.09亿元和13.18亿元,净利润分别为5.05亿元和3.90亿元。

  关联关系:本行主要股东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

  2.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情况

  2026年,苏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资产转移类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为8亿元,主要为不良资产转让。苏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授信类关联交易在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体中合并预计。

  3.交易公允性分析

  2026年,本行与该公司的关联交易将坚持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公平交易,并在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前提下开展相关业务。

  (二十二)东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高新区狮山路28号高新广场31-34楼

  法定代表人:赵琨

  注册资本:60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业务;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截至2024年末和2025年9月末,资产总额分别为483.42亿元和493.28亿元;2024年和2025年1-9月,营业收入分别为121.15亿元和104.81亿元,净利润分别为0.22亿元和0.50亿元。

  关联关系:本行主要股东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

  2.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情况

  2026年,东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服务类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为2亿元,业务品种:代理手续费。东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授信类关联交易在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体中合并预计。

  3.交易公允性分析

  2026年,本行与该公司的关联交易将坚持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公平交易,并在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前提下开展相关业务。

  (二十三)苏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公司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钟园路728号20层

  法定代表人:卢凯

  注册资本:3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公募基金管理业务;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财务状况:截至2025年末,苏新基金开放式基金规模231.56亿元。

  关联关系:本行控股子公司。

  2.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情况

  2026年,苏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服务类关联交易预计额度0.8亿元,业务品种为基金管理费、申购手续费、代理手续费等。

  3.交易公允性分析

  2026年,本行与该公司的关联交易将坚持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公平交易,并在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前提下开展相关业务。

  (二十四)关联自然人

  1.本行的自然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

  2.持有或控制本行5%以上股权的,或持股不足5%但对本行经营管理有重大影响的自然人。

  3.本行董事、总行高级管理人员。

  4.上述1.2.3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上述3所述人员的未成年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5.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任职资格的分行高级管理人员,具有大额授信、资产转移等核心业务审批或决策的人员,及其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兄弟姐妹)。

  6.下列关联方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行的法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持有或控制本行5%以上股权的,或者持股不足5%但对本行经营管理有重大影响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

  7.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自然人,或监管机构及本行依法认定的其他自然人。

  8.在过去12个月内或者根据相关协议安排在未来12个月内,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自然人。

  9.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商业银行有特殊关系,可能导致商业银行利益对其有倾斜的自然人。

  八、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第五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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