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93 证券简称:京能热力 公告编号:2026-018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R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R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63,64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深耕绿色供热和综合能源服务领域,主营业务为热力生产与供应、综合能源及节能技术服务。
公司热力生产与供应业务,是燃烧清洁能源(主要是天然气)或回收低品位工业余热,生产热水,通过管网输送,结合智慧能源管控平台系统的精准调节,为居民住宅、商业综合体、办公写字楼、学校等城市各类民用、商用建筑提供稳定、环保且经济的冬季供热服务,同时向部分用户提供全年生活热水服务。热力供应能够解决我国北方冬季采暖的基本需求,是关乎百姓生活的民生大事。
公司的综合能源业务,通过建设多能耦合能源系统,集成地源热泵、空气源热泵、生物质锅炉等多种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结合蓄能技术,向用户提供供热、供冷、生活热水、蒸汽等一体的综合能源服务。
公司的节能技术服务,是发挥在烟气余热深度回收、多种热泵技术应用和智慧供热运营领域的技术优势,利用深浅层地热能、空气能、太阳能等多种可再生能源,结合自主开发的智慧能源管控平台,为客户提供能源系统规划、建设安装、增绿改造、EMC(合同能源管理)、智慧数字运营、碳资产管理等多样的系统性解决方案,满足客户能源系统建设需求,提高客户用能效率、降低碳排放。
公司自2002年成立以来,一直在供热领域深耕发展,作为国内城市小区“供热投资运营”模式的先行者,是北京市采取分布式供热的代表性供热企业,也是北京市首批实施合同能源管理服务的供热企业,同时参与了多项国家级、北京市级行业标准的制定,并通过北京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评审认定。近年来,综合供能、绿色智慧供热成为行业发展必然趋势,公司自控股股东变更为京能集团后,全面聚焦绿色低碳转型,坚持改革创新、科技引领、致力于打造成为国内领先的以绿色供热为核心的综合能源服务商。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大综合能源项目投资布局,投资多个多能耦合综合能源项目,业务形态实现单一清洁供热向集供冷、热、蒸汽、热水于一体的智慧高效综合供能服务的升级。本报告期,公司完成收购新三板创新层挂牌公司京能华清,整合了以热泵应用为主的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应用技术,拓展了利用新能源技术为客户提供能源系统规划设计、建设安装、建筑用能碳减排管理、能源系统智慧运营等的服务能力。公司初步构建的涵盖“绿色供热及综合能源项目投资”与“轻资产服务”的“轻重结合”业务体系,将持续推动公司从传统热力服务向清洁化、智慧化综合能源服务商转型升级。
(2)公司所处的行业概述
供热行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基础性行业,根据供热方式的不同,供热可划分为集中供热、分布式供热及分户供热等类型。集中供热依托热电联产为代表的集中热源,将蒸汽或热水通过管网输送至城市(镇)或特定区域,以满足生产、生活用热需求。我国北方大中型城市人口和建筑密度高、用热面积大且具备完善的供热管网,集中供热凭借节约能源、减轻污染、规模效应显著等优势成为城市供热主流。
分布式供热通过在用户附近或区域内建设多个小型、分散的热源点,直接向周边用户提供所需的热能,相较传统集中供热热源单一、传输距离长、热损失大的弊端,是一种高效、灵活且环保的供热方式。过去20年,伴随中国城镇化率逐年提高、作为集中供热最重要的补充,分布式供热得到长足发展。公司亦通过牢牢把握分布式供热大发展的机遇,推动业务规模持续扩大,成长为北京供热市场的分布式供热主力军。
分户供热是指将热源设置在用户端,自主供热。在地理条件复杂、人口分布不均的地区,分户供热凭借高度的适应性和灵活性优势,能精准满足用热需求,有效提高供热的可达性和覆盖率,但相较集中供热、分布式供热缺乏规模优势和经济性。
在国家“3060”双碳目标推动下,供热行业正加速向清洁化、智慧化、综合供能方向转型。一是在热源结构方面,从化石能源向多元清洁能源转变。二是系统运营方面,从经验管理向智慧调控升级。三是供能形式方面,从单一供热向集供冷、热、蒸汽、热水于一体的综合供能方向拓展。相比集中供热,分布式供热具备更高的灵活性,转型优势更为突出:分布式供热在现有能源利用基础上,通过热源升级改造即可实现多种可再生能源(如地热能、空气能、太阳能、生物质能、污水能等)耦合利用,更快实现“多能协同”、“冷、热、蒸汽、热水多能联供”;分布式供热规模适中、热源点贴近用户,无长距离输送、远端调控的复杂弊端,更有利于建设智慧能源管控平台,充分利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实现实时监控、智能调度、精准调节、故障预警,极大提升供热系统的智慧化。
(3)供热行业市场情况
供热是寒冷地区城乡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受经济周期性波动影响相对较小,但呈现显著的区域性和季节性特征,伴随城镇化率持续提升,北方供暖面积稳步增长;同时,居民生活水平提升带动南方供暖市场需求逐步释放,为供热行业提供新的增长空间。
“十五五”时期是我国实现2030年“碳达峰”目标的关键阶段。国家能源局《2023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提出积极推广地热能、太阳能供热等可再生能源非电利用;北京市发改委《全面推进新能源供热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京发改〔2023〕1309号)明确坚持新能源供热优先原则,通过纳入北京市固定资产投资支持,推动供热系统绿色低碳转型替代,提升新能源供热比重,持续降低供热系统碳排放。预计“十五五”期间将会有更多细化政策出台,多样化、清洁化的能源服务需求将持续增长。
①市场规模与增长
在存量规模方面,根据《中国清洁供热产业发展报告(2025)》统计,截至2024年底,我国北方地区供热总面积已达252亿平方米(其中城镇供热面积182亿平方米、农村供热面积70亿平方米),清洁供热面积209亿平方米,清洁供热率达近83%。在增量趋势方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24年城乡建设统计年鉴》数据显示,2024年年末全国城市集中供热面积达120.94亿平方米,同比增长4.72%;供暖管道长度达54.62万公里,同比增长4.31%。2014-2024年间,我国城市集中供热面积年均新增5.98亿平方米,年化复合增速为7.06%,行业整体呈现稳健增长态势。
②区域市场格局
北方供热市场方面,华北地区大城市人口密度高、用热面积大,采用集中供热在节约燃料、节省用地、减轻大气污染等方面优势明显,规模效应更为显著。随着华北地区各地“十五五”规划陆续推出,北京、河北省等公司重点供热地区均谋划推进多热源互联互通,实现能源替代、能源增效以及智慧供热。
北京供热市场已实现清洁供热,形成以热电联产、燃气供热为主导,多种能源、多种供热方式相结合的供热体系。《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推动热源更加多元低碳,可再生能源供热面积占比提升至15%。
《中共河北省委关于制定河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提出加快建设新型能源强省,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稳步开发利用地热资源。
南方供热市场方面,南方地区供热整体处于发展初期,正从分散式向规模化、清洁化转型。长江流域及南方发达地区重点城市已启动区域供热试点,多地政府出台供热专项规划,形成差异化发展路径。在政策引导和市场需求的双重推动下,南方地区供暖试点不断扩大。根据中国人民大学应用经济学院、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联合主办的“南方百城供暖市场:模式、潜力与影响”成果发布会预计,到2030年,我国南方地区分户供暖与区域供暖用户数量将分别达到6,577万户与3,246万户,可带动居民消费超千亿元。
(4)综合能源市场情况
综合能源服务是能源行业低碳转型的重要方向。该模式主要通过整合能源生产、传输、消费全链条资源,提供从节能诊断到智慧能源管理的一站式解决方案,能够满足用户安全经济、低碳高效、灵活智能的用能需求。随着“双碳”目标的落实和新型能源体系建设任务的推进,以低碳化、数字化和服务型为特征的综合能源服务具有持续发展的广阔空间。
从政策层面看,国家持续加大对综合能源服务行业的支持力度。2025年11月,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促进新能源集成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能发新能〔2025〕93号),提出有序推动新能源供热供暖应用,鼓励在产业园区通过可再生能源电力供热、热泵供热(制冷)、光伏光热一体化等方式,打造以新能源为主体的多能耦合综合供能站,为综合能源服务行业的规模化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撑。
从产业布局看,综合能源服务已被纳入北京市“十五五”时期重点发展领域。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在2026年1月召开的推动高精尖产业新闻发布会上明确,“十五五”时期北京市将围绕十大产业发展方向,在绿色先进能源领域重点发展氢能、新型储能、风电光伏、聚变能源、智能电网,以及节能与综合能源服务产业,力争到2030年全市产业规模突破万亿元。《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进一步提出,积极推动热源更加多元低碳,鼓励存量锅炉房整合并网及提质增效,加快数据中心余热、工业余热等资源利用,建设多能耦合综合能源站,开展“太阳能光热+储热”等分散式清洁供热模式试点,可再生能源供热面积占比提升至15%。
(5)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情况
①供热行业
公司在供热领域深耕多年,作为国内城市小区“供热投资运营”模式的先行者,是北京市采取分布式供热的代表性供热企业,在北京区域市场积累了丰富的运营经验与客户资源,具备较强的市场竞争力与品牌影响力。公司智慧供热关键技术荣获北京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度北京市先进低碳技术试点优秀项目。
公司通过控股子公司迁西富龙持有河北省迁西县中心城区供热特许经营权,为该区域唯一特许经营供热企业,其低品位工业余热供暖项目是国家“余热暖民工程”政策制定的重要参考案例,在工业余热回收利用领域处于行业领先地位。
②综合能源服务
随着以多能耦合、智慧管控、多样供能为核心特征的综合能源服务快速兴起,公司凭借在分布式供热领域的既有优势,加速向以绿色供热为核心的综合能源服务商转型。公司投资建设的中关村生命科学园三期综合能源项目,是2025年度北京市“3个100”重点工程项目之一,项目总供能面积约46万平方米,采用“地源热泵+常规能源冷水机组+燃气调峰锅炉+水蓄冷”的综合能源系统,为该区域提供供热、供冷及其他综合能源服务,为公司在产业园区开展综合能源服务积累了项目经验。同时,公司以控股子公司京能华清为业务平台,以热泵应用技术为核心,利用地热能等多种可再生能源为客户提供能源系统规划设计、建设安装、建筑用能碳减排管理、能源系统智慧运营等综合能源服务,现已累计完成用友产业园等50余个综合能源项目服务,供能面积超1,500万平方米,平均节能率达30%。报告期内,公司成功取得朱辛庄1#综合能源项目、首都体育学院(北京国际奥林匹克学院)新校区项目(一期)综合能源项目等多个综合能源项目,技术路线涵盖的地源、水源、空气源、生物质等多种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覆盖学校、医院、产业园区、商业综合体等各类公建,满足用户供冷、供热、用热的多元化需求。上述技术积累与项目经验为公司向综合能源服务商的战略转型提供了有力支撑。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R 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R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R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R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2025年1月18日,公司收到关于房山区青龙湖镇01街区供热工程特许经营的《中标通知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2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中标房山区青龙湖镇01街区供热工程特许经营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公司于2025年2月17日成立控股子公司北京京热新能源有限公司,是公司为落实“十四五”规划,为房山区重大民生工程京西棚改项目新建热源及配套供热管网,并进行供热运营而设立的新能源服务公司。
2、公司于2025年3月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建设朱辛庄1#综合能源利用中心项目并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控股子公司北京京能未来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主体,投资建设朱辛庄1#综合能源利用中心项目并购买目标地块土地使用权,项目建设、购置土地建设投资不超过15,071.01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8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建设朱辛庄1#综合能源利用中心项目并购买土地使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3、公司于2025年3月1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平谷区峪口镇集中建设区(西区)及周边供热特许经营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项目公司为主体,投资建设平谷区峪口镇集中建设区(西区)及周边供热特许经营项目,项目建设投资不超过17,325.75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5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投资建设平谷区峪口镇集中建设区(西区)及周边供热特许经营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4、2025年3月27日,华清安泰四位创始股东陈燕民、刘伟、韩彩云、王吉标向公司协议转让的合计700万股股份完成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的过户登记手续,自本次股份转让的标的股份完成过户登记之日起,京能热力接受陈燕民、韩彩云持有的华清安泰21,589,416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生效(委托期限为36个月),公司完成收购华清安泰。本次协议转让及定向发行完成后、表决权委托生效期间,京能热力直接持有华清安泰34.58%股份,合计控制华清安泰62.23%表决权,成为华清安泰第一大股东和控股股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9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完成收购华清安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5、公司2025年4月17日成立控股子公司北京平谷京热综合能源有限公司,是公司为落实“十四五”规划,专注于平谷综合能源市场的开发、建设和运营而设立的综合能源服务公司。
6、根据公司经营及融资结构调整的需要,公司终止2024年度第一期定向资产支持商业票据,以2025年6月10日作为兑付日,向投资人进行兑付,投资人获得全额本金及截至兑付日(不含当日)的全部收益,定向资产支持商业票据于该日宣告终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3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终止定向资产支持商业票据并完成兑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7、公司于2025年6月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2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26日。权益分配方案为:以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63,64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每10股1.0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26,891,280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后至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9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8、公司分别于2025年8月29日和2025年9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取消监事会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注册地址由“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8号院3号楼9层908”变更为“北京市丰台区丰体南路1号院11幢1层108-1”;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与法律合规管理委员会行使,并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公司的《监事会议事规则》随之废止;公司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领取了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30日和2025年9月27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关于变更注册地址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
9、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通州区张湾镇村、立禅庵、唐小庄、施园、宽街及南许场村棚户区改造一片区项目供热工程引入投资人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控股子公司华通绿源(北京)供热有限公司为主体,投资建设通州区张湾镇村、立禅庵、唐小庄、施园、宽街及南许场村棚户区改造一片区项目供热工程引入投资人项目,项目建设投资不超过4,087.84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30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投资建设通州区张湾镇村、立禅庵、唐小庄、施园、宽街及南许场村棚户区改造一片区项目供热工程引入投资人项目及累计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
10、公司分别于2025年8月29日和2025年9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建设首都体育学院(北京国际奥林匹克学院)新校区项目(一期)综合能源社会化投资合作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北京京能华清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首都体育学院(北京国际奥林匹克学院)新校区项目(一期)综合能源社会化投资合作项目,拟投资金额9,997.75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30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建设首都体育学院(北京国际奥林匹克学院)新校区项目(一期)综合能源社会化投资合作项目及累计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11、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成立全资子公司北京顺义京热综合能源有限公司,是公司专注于顺义综合能源供应市场的开发、建设和运营而设立的综合能源服务公司。
12、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建设六郎庄供冷供热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北京京能华清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六郎庄供冷供热项目,拟投资金额4,779.09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2月31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建设六郎庄供冷供热项目及累计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7)。
证券代码:002893 证券简称:京能热力 公告编号:2026-020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的基本内容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5年度利润分配。
2、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公司2025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2,278,913.25元,2025年度末可供分配利润为418,355,815.17元。母公司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25,543,680.69元,2025年末可供分配利润219,997,505.95元。公司2025年12月31日总股本为263,640,000股。
3、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63,64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每10股0.9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23,991,240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4、如本方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为 23,991,240 元;2025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要约方式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0元。公司2025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23,991,240元,占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8.52%。
(二)董事会审议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后至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达71,973,720元,占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61,220,070.24元的117.57%,远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4年度和2025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0元和0元,分别占对应年度总资产的比例为0.00%和0.00%。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及股东回报等因素,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该方案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2、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0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93 证券简称:京能热力 公告编号:2026-021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事项如下:
为贯彻落实《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压实党委廉政建设责任,根据《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规定》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序号相应顺延。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93 证券简称:京能热力 公告编号:2026-022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R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R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2.利润表项目
3.现金流量表项目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R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R适用 □不适用
1.鉴于公司原董事兼总经理吴佳滨先生因工作调动原因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及总经理职务,为保证公司经营发展和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于2026年2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韩秀会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同意提名韩秀会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在当选后担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任期自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并于2026年2月27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韩秀会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并担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任期自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日报》和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关于聘任总经理、选举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
2.公司于2026年2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京能华清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关联方北京京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就海淀北部医疗中心综合能源系统项目开展融资租赁业务, 融资额度不超过6,500万元,租赁期限不超过15年,具体以实际签约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付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海燕 会计机构负责人:付国欣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付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海燕 会计机构负责人:付国欣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R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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