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02 证券简称: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6-01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31.24万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151.08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25,439.12万元,母公司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6,943.24万元。
基于公司持续、稳健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以及对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积极合理回报投资者、共享企业价值,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进行如下分配: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6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5,708.35万股,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484.17万元(含税),现金分红金额占2025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69.64%。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股本总额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化的,则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每股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注1: 2025年度为拟派发金额。
注2:公司于2024年2月2日上市,2023年尚未上市,故无需填报。上表及下文的“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均指2024 年度、2025年度。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34,820,935.00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的30%,且公司上市不满三年,不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等规定。方案的制定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发展所处阶段、盈利水平、投资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兼顾了投资者回报和可持续发展,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充分考虑了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有利于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04月29日
证券代码:301502 证券简称: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6-013
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规定,将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阳智能”)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122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4〕93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427.1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8.0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973.07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457.26万元(不含增值税金额)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515.81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1月30日到账,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事务所”)对上述募集资金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中汇会验〔2024〕0202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以前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3,103.79万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909.88万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暂未使用的余额为19,345.35万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的相关利息收入和投资收益),其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5,745.35万元,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13,600.00万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注1:上表各分项之和与合计数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注2:2024年5月23日,公司在工商银行常州潞城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105050929000666618)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销户,产生销户利息收入金额为14,112.18元,已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保荐机构与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也随之终止。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4年2月7日,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分别与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南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经济开发区支行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4年4月3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德尔福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德尔福”)及东吴证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同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华阳智能装备(宿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阳宿迁”)及东吴证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经济开发区支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前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三、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16,013.67万元,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并向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新增华阳宿迁为“精密微特电机及应用产品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新增实施地点泗洪县泗洪经济开发区开发大道西侧双洋路南侧,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向华阳宿迁实缴注册资本及提供借款的方式实施该募投项目;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向江苏德尔福增资及提供借款的方式实施募投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 HYPERLINK “http://www.cninfo.com.cn“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并向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部分项目新增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考虑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决定对“精密微特电机及应用产品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新增实施地点,同时延长项目的建设期;对“智能精密注射给药医疗器械产业化建设项目”延长项目的建设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 HYPERLINK “http://www.cninfo.com.cn“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部分项目新增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1.5亿元(含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保本型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 HYPERLINK “http://www.cninfo.com.cn“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公司于2025年3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3月24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2亿元(含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保本型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 HYPERLINK “http://www.cninfo.com.cn“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2025年度,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已到期的银行理财产品明细情况如下: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银行理财产品明细情况如下:
注: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均为保本理财,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购买非保本型理财的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存在超募资金。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合计为19,345.35万元,其中闲置资金经批准用于现金管理的余额为13,600.00万元,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5,745.35万元。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华阳智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公允反映了华阳智能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华阳智能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监管协议,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违规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损害股东利益等情形,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附表1:
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由于项目实施期间存在部分时间段人员及物流流通受限情形,部分定制化设备的制造、安装及调试周期延长,造成上述项目投资进度出现不同程度的不及预期情况。同时,公司“智能精密注射给药医疗器械产业化建设项目”受到下游生物医药企业产品量产周期影响,该项目的建设及设备采购有所放缓等因素的影响,总体进度慢于预期。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部分项目新增实施地点的议案》,将“智能精密注射给药医疗器械产业化建设项目”及“精密微特电机及应用产品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6年底。
注2:公司于2026年1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6年2月6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结合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为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募投项目正常投入使用的前提下,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原计划用于“智能精密注射给药医疗器械产业化建设项目”的部分未使用募集资金8,131.22万元用于“精密微特电机及应用产品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
证券代码:301502 证券简称: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6-019
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第一章信息披露第二节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对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存货、合同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项资产减值的可能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判断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确定了需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存货、合同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并进行资产减值测试。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公司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对相关金融资产根据预期信用损失情况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2.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和金额
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资产减值测试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729.0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3.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执行,无需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等审议批准。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金融工具的减值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合同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以及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或合同资产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范的租赁应收款,本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工具,本公司按照一般方法计量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对于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关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充分证据的金融工具,本公司以组合为基础考虑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若本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本公司将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并估计预期信用损失。
除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上述应收款项外,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余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等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如下:
2.存货跌价准备
(1)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除有明确证据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异常外,本期期末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其中:
1)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2)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者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3.长期资产减值
长期资产存在下列迹象的,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
(1)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
(2)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
(3)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4)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
(5)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
(6)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等;
(7)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上述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
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资产组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期间不予转回。
三、资产核销的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内部相关制度的规定,为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预计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进行核销,但仍保留继续追索的权利,核销金额共计31,275.43元。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资产核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729.07万元,核销部分应收账款31,275.43元,将导致公司2025年1-12月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减少729.07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应收账款坏账核销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资产核销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体现了会计谨慎性的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301502 证券简称: 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6-018
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阳智能”)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子公司业务发展、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在2026年度为公司部分子公司向业务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金融机构及其他业务合作方)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票据贴现、保理、出口押汇、外汇远期结售汇以及衍生产品等相关业务)及日常经营需要(包括但不限于履约担保、产品质量担保)时提供担保,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担保对象均为资产负债率小于70%的控股子公司。单笔担保金额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次担保额度的期限为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股东会批准新额度止,该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担保事宜另行提交董事会。在不超过已审批担保总额度的情况下,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总担保额度范围内适度调整各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提供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根据公司2026年度经营计划和资金预算,公司拟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及有效期限内向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额度预计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江苏德尔福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华阳智能装备(宿迁)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上述被担保对象经营业务正常,财务管理稳健,信用情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且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控制被担保对象的经营及管理,公司为其提供担保能切实有效地进行监督和管控,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业务相关方共同协商确定,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在对被担保人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资信状况等进行全面评估的基础上,认为:本次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助于解决子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等需求,促进各子公司经营发展,将对公司业务扩展起到积极作用。本次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涉及其他股东按照出资比例向其提供同等担保或者反担保事宜。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此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可以满足其资金需求,促进其经营发展,相关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保荐人对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无异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担保事项已经审批通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含本次审议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亿元,占公司2025年经审计净资产比例12.08%。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余额为1,825.36万元,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20%。
除此之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的情况,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301502 证券简称: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6-016
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22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2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2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15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江苏省常州市经开区潞横路2888号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2、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或文件。
3、 提案7.00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提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4、 本次会议审议提案3.00时,与该议案有关联关系的股东需回避表决。
5、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述职。
6、 上述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进行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5月21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2、登记地点:江苏省常州市经开区潞横路2888号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邮件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3),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相关信息请在2026年5月21日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采用信函或邮件登记的,请注明“股东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文静
联系电话:0519-88798286
电子邮件:hy@cn-huayang.com
通讯地址:江苏省常州市经开区潞横路2888号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213104
5、本次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六、附件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3:股东参会登记表。
特此公告。
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04月2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1502”,投票简称为“华阳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5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5月22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5月22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附件3
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注: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在规定时间内以专人送达、邮寄、发送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到公司,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会上发言,请在发言意向及要点栏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的时间。请注意:因股东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本参会股东登记表上表明发言意向及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会上发言。
4、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301502 证券简称: 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6-017
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公司2025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
公司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以及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阳智能”或“公司”)2025年度关联交易的实际情况,并结合公司2026年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的需要,公司2026年度预计与常州市东渠电机厂、常州市华达恒祥电器有限公司、常州顺浦电机有限公司、常州市利洪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滴哒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江苏云联智能医疗装备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9,100,000.00元,该等关联交易上年的实际发生额为2,532,752.79元。
2、2026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5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公司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许云初、许鸣飞、许燕飞、於建东回避表决。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具体确认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025年度,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主要原因系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发生基于实际市场需求和业务发展情况,同时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相关交易进行适当调整。上述差异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常州市东渠电机厂
1、基本情况
2、关联关系说明:常州市东渠电机厂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许云初亲属控制的其他企业。
3、主要财务数据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4、履约能力分析:常州市东渠电机厂自成立以来依法存续,目前经营正常,日常交易中能正常履行合同约定内容,提供满足公司品质要求和交付期限的商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二)常州市华达恒祥电器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关联关系说明:常州市华达恒祥电器有限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许云初亲属控制的其他企业。
3、主要财务数据: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4、履约能力分析:常州市华达恒祥电器有限公司自成立以来依法存续,目前经营正常,其经济效益和财务状况良好,日常交易中能正常履行合同约定内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三)常州顺浦电机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关联关系说明:常州顺浦电机有限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许云初亲属控制的其他企业。
3、主要财务数据: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4、履约能力分析:常州顺浦电机有限公司自成立以来依法存续,目前经营正常,其经济效益和财务状况良好,日常交易中能正常履行合同约定内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四)常州市利洪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关联关系说明:常州市利洪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许云初亲属控制的其他企业。
3、主要财务数据: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4、履约能力分析:常州市利洪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自成立以来依法存续,目前经营正常,其经济效益和财务状况良好,日常交易中能正常履行合同约定内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五)江苏滴哒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 关联关系说明:江苏滴哒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
3、主要财务数据: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4、履约能力分析:江苏滴哒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自成立以来依法存续,目前经营正常,日常交易中能正常履行合同约定内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约能力。
(六)江苏云联智能医疗装备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关联关系说明:江苏云联智能医疗装备有限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许云初控制的其他企业。
3、主要财务数据: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4、履约能力分析:江苏云联智能医疗装备有限公司自成立以来依法存续,目前经营正常,日常交易中能正常履行合同约定内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包括公司向关联方采购产品、商品以及向关联方提供租赁服务等。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业务往来,属于正常经营业务往来,程序合法,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按照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或公司与独立第三方发生非关联交易价格或经双方协商同意的、以合理成本费用加上合理利润确定的协议价格进行定价,定价公允、合理,并根据实际发生的金额结算。
公司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预计金额,交易具体价格、款项安排和结算方式等主要条款将在协议签订时确定,具体协议待实际交易发生时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签署。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6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因上述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保荐人核查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5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公司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华阳智能上述确认公司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及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上述事项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公司上述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上市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综上,保荐人对公司确认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及预计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3、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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