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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证券代码:003007          证券简称:直真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6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本次担保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满足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提高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的效率,公司拟于2026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45,000.00万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理、保函、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担保种类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因业务需要办理上述担保范围内的业务,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有效期内,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最终实际担保余额不超过本次审批的担保额度。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全权处理本次预计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担保额度的调剂,并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但在调剂发生时,对于资产负债率70%(含)以上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70%(含)以上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批准。本次预计担保情况如下:

  

  注:担保余额90,186.10万元系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河南直真算力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履约担保所致,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公司合并范围内控股子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合并范围内控股子公司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合同履约能力。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尚未就本次担保签订相关担保协议,由担保方在被担保方申请银行授信、承兑汇票、信用证或开展其他日常经营业务需要时为其提供担保,具体的担保方式、期限、金额等条款由担保方、被担保方与银行等机构在担保额度范围内协商确定,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在有效期内,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最终实际担保余额不超过本次审批的担保额度。

  四、董事会意见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保证公司业务顺利开展,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2026年度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提供担保,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45,000.00万元人民币。本次被担保的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际控制权,能够充分了解其经营情况,并决策其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本次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35,886.1万元(含本次审议的担保额度);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90,886.1万元,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其中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7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7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涉及诉讼及因被判断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等。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3007                证券简称:直真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8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R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R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R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R适用 □不适用

  王帅女士由于个人工作调整的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于2026年2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6年2月27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变更的议案》,同意选举马更新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职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独立董事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等相关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袁隽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饶燕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旦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袁隽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饶燕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旦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R 否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4月27日

  

  证券代码:003007        证券简称:直真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0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4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723,577.02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07,902,457.93元。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70,013,920.22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571,968,970.01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按 ,因母公司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余额已达到注册资本的50%,故2025年度不再计提。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按照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07,902,457.93元。

  为充分保护投资者利益,更好回报投资者,与投资者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结合目前公司的财务状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下阶段发展资金的前提下,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拟以公司目前总股本101,82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3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现金分红总金额为3,563,700.00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20.11%;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下一年度;公司2025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自预案公告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对象行权、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再融资新增股份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比例。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的30%,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行业平均水平及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股东长期回报计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充分考虑了公司2025年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该预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和合理性。

  2024年、2025年度公司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118,597,860.83元、72,018,363.75元,其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为11.24%、3.16%,均低于50%。

  本次预案利润分配现金总额占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低于30%,原因如下:

  1、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国内三大电信运营商持续深化AI技术与其主营业务的融合创新,推动业务模式由传统“连接服务”向“智能服务”升级。对OSS系统在智能化、集约化和协同化方面的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推动OSS系统向高阶自智网络应用场景演进。报告期内,电信运营商进一步推进降本增效、投资结构调整优化的经营策略,加强审计和后评估等节点的过程管控。受此影响,OSS软件与服务行业进一步承压。公司一方面紧跟行业发展趋势,开发具有支撑一线生产和行业领先的OSS智能体应用,助力客户提升自智网络成熟度;另一方面,持续推进AI工具在研发和生产过程中的应用,不断提升软件开发效能、降低研发和运维成本,多管齐下综合施策以提升竞争力,持续巩固在电信运营商领域的核心供应商地位。

  卫星互联网因其覆盖范围广、网络节点多、跨区域协同复杂和运维环境多样等特点,催生了“卫星+地面”一体化OSS的迫切需求。为具备核心能力的OSS企业带来了重要的发展机遇。公司围绕卫星网络与地面网络融合运维的核心需求,持续推进系列化OSS产品的研发,以抢占市场先机。

  随着国内外通用大模型、行业模型和AI应用的普及,token消耗量推动算力需求陡增。行业需求的结构性扩张,为具备算力调度核心软件能力与工程化运营能力的厂商提供了发展机遇。公司发挥研发能力和业务优势,系统布局算力相关业务,在算力建设、算力运营软件和算力服务等方向持续发力,完成了若干重大项目的实践与能力沉淀,为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鉴于公司运营及未来发展的资金支出需求,留存收益在提升公司的抗风险能力的同时,也保障了公司未来的分红能力,在股东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之间做到平衡,符合公司股东长远利益和未来发展规划。

  2、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以及收益情况

  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未来业务拓展,留存一定的资金以保障公司业务规模增长的需要,主要用于产品研发、支持市场扩张,有利于公司发展规划的推进实施。

  3、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情况

  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为中小股东参与股东会决策提供便利。

  4、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通过扩大业务规模、持续提升运营效率等措施,增强公司经营能力和投资者回报能力。公司根据自身所处发展阶段,统筹好业绩增长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以期建立长期、稳定、可持续的股东价值回报机制。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4月29日

  

  证券代码:003007            证券简称:直真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0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0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5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5月1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523号楼融科望京中心 A 座11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以上议案中,议案8.00属于特别决议议案,须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其他议案属于股东会普通决议议案,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表决通过。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以上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进行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9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等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①现场登记时间:2026年5月18日9:00至11:30 及14:00至16:00;②电子邮件方式登记时间:2026年5月18日16:00之前发送邮件到公司电子邮箱(pr@zznode.com),邮件主题请注明“登记参加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请根据是否本人出席提交相应的证件手续(详见如下登记所需文件)的扫描件。

  3、现场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523号楼融科望京中心A座11层。

  4、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股东签字确认“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并签名)、②参会股东登记表原件(格式详见附件二)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签字确认“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并签名)、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签字确认“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并签名)、③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请见附件一)、④参会股东登记表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并签名、加盖公章)、②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原件、③参会股东登记表原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签字确认“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并签名、加盖公章)、②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原件)、③参会股东登记表原件(加盖公章)。

  (3)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需凭以上有关证件及经填写的参会股东登记表采取直接送达、电子邮件方式于规定的登记时间内进行确认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务必于2026年5月20日(星期三)13:40点前携带相关证件到现场办理签到登记手续,并向会务组提交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等会议登记材料原件供核验。

  5、会议联系人: 饶燕

  联系电话:010-62800055

  传    真:010-62800355

  电子邮件:pr@zznode.com

  6、其他注意事项:

  (1)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2)参会股东登记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附件格式自制均有效。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委托人(个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及股份类别: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会结束时止

  附注:

  1、关于非累积投票提案的说明: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多选无效,不填表示弃权。

  2、关于累积投票提案的说明: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应选人数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二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6年5月18日16:00之前以直接送达、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提交,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3007,投票简称:直真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采用等额选举(候选人数=应选人数),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采用差额选举(候选人数>应选人数),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位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5月2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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