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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3007         证券简称:直真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基于日常生产经营需要,2026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中冶京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得度科技有限公司、湖南智擎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国泰道合科技有限公司将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交易内容涉及向关联方提供服务、采购服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2026年度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41,87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648.84万元。

  此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并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袁隽、金建林、雷涛回避表决。此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注:公司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批准《关于新增关联方及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针对“2025年12月至2026年5月期间满额的订单情况”预计发生额为18,0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郑州直真并行算力科技有限公司在前述预计发生额度内产生8,658.76万元关联交易。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1、中冶京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建安街7号

  注册资本:328310.403742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韩冰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工程咨询;工程招标代理;施工总承包;计算机系统集成;销售机械电器设备(汽车除外);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工程项目管理;设备租赁(未经专项审批的项目除外);园林绿化服务;工程设计;工程勘察。(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2,746,917.2万元;净资产:586,638.7万元;营业收入: 1,490,201.5万元,净利润: 53,496.8万元。

  关联关系介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飞雪女士担任董事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中冶京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是公司关联法人。

  2、北京得度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昌平区中关村科技园区昌平园超前路11号四幢一层115室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毛伟昌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不含医用软件);软件开发;产品设计;模型设计;会议服务;工艺美术设计;电脑动画设计;企业策划、设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市场调查;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文艺创作;承办展览展示活动;影视策划;翻译服务;自然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数据处理。(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1,848.70万元,净资产:853.57万元;营业收入:2,460.59万元,净利润:37.87万元。

  关联关系介绍:公司参股企业,持股比例25%,公司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饶燕女士担任北京得度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北京得度科技有限公司是公司关联法人。

  3、深圳国泰道合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赤湾社区赤湾一路10号山灵数码A栋D220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陈毅贤。

  经营范围:软件开发、企业管理咨询、经济信息咨询、数据库服务、会议服务、展览展示策划,互联网信息服务。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673.80万元,净资产:548.93万元;营业收入:393.86万元,净利润:22.58万元。

  关联关系介绍:公司参股企业,持股比例20%。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深圳国泰道合科技有限公司是公司关联法人。

  4、湖南智擎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沙高新开发区尖山路39号长沙中电软件园一期13栋201室。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尹刚。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教育教学检测和评价活动;网络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教学专用仪器制造;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文具用品批发;文具用品零售;办公用品销售;软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电子产品销售;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网络文化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4,097.82万元,净资产:2,200.61万元;营业收入:733.45万元,净利润:67.10万元。

  关联关系介绍: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直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参股企业,持股比例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以及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湖南智擎科技有限公司是公司关联法人。

  5、郑州直真并行算力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乔楠。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软件销售;物联网技术服务;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网络设备销售;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499.89万元,净资产:499.16万元;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0.84万元。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参股企业,持股比例20%,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雷涛先生担任郑州直真并行算力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公司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饶燕女士担任郑州直真并行算力科技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郑州直真并行算力科技有限公司是公司关联法人。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人依法存续经营,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原则和依据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按市场一般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结算方式

  交易的结算方式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三)协议签署情况

  尚未签署相关协议,后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与关联方根据双方生产经营实际需要,依据交易双方业务发展情况,平等协商签署相关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属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各关联方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正常业务范围,能够充分利用各方拥有的资源,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与合作共赢,促进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上述关联交易均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产生对关联人的依赖,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的额度预计,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状况是必要的,交易是适宜合理的,并且能够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也参照了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没有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没有发现损害公司利益及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要求。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此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3007          证券简称:直真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4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为完善公司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并参照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制定了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三)薪酬原则

  1、公平原则: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

  2、责、权、利统一原则:体现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义务大小相符;

  3、长远发展原则:体现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4、激励约束并重原则:体现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及公司激励机制挂钩。

  (四)实施程序

  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实施。

  (五)薪酬构成及标准

  1、公司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度,在公司领取的独立董事津贴为12万元/年(税前),按月度发放。

  2、公司非独立董事(包括职工代表董事)按其在公司及子公司所任岗位领取薪酬,不另行领取董事薪酬。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包括职工代表董事)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基本薪酬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个人岗位绩效考核情况、公司目标完成情况等综合考核结果确定,按各考核周期进行考核发放。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领取薪酬。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基本薪酬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个人岗位绩效考核情况、公司目标完成情况等综合考核结果确定,按各考核周期进行考核发放。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六)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津贴均为税前金额,由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3、方案中未尽事宜,将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二、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3007     证券简称:直真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7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发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9号文》”)的相关要求变更会计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属于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无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发布《解释19号文》,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的变更,自规定之日起开始执行。

  (二)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解释19号文》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3007        证券简称:直真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5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部分已授予的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直真科技”)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对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本次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未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合计注销66名激励对象共计52.9668万份股票期权。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已取得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无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3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核查意见。

  2、2023年4月25日至2023年5月4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在内部告示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员工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异议。2023年5月9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021)。

  3、2023年5月16日,公司召开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律师出具相应的法律意见书。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2023年5月1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23)。

  4、2023年5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5、2023年6月1日,公司完成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为66名,首次授予数量132.4170万份,并于2023年6月2日披露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

  6、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对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未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合计注销66名激励对象共计39.7251万份股票期权。此次注销于2024年5月10日实施完成。

  7、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对本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未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合计注销66名激励对象共计39.7251万份股票期权。此次注销于2025年5月6日实施完成。

  8、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对本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未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合计注销66名激励对象共计52.9668万份股票期权。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及数量

  根据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若各行权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全部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中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及达成情况如下: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他员工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特殊合伙)出具的《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ZB10843号),公司未达成本激励计划设置的2025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拟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未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合计注销66名激励对象共计52.9668万份股票期权。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已取得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无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对应的会计处理

  相关会计处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将注销的股票期权对应已摊销的股权激励费用调整资本公积和相关费用。

  四、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对本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未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合计注销66名激励对象共计52.9668万份股票期权。

  六、律师意见

  经查验,本所律师认为,直真科技本次注销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直真科技尚需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就本次注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注销登记手续。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3007         证券简称:直真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1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说明

  立信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公司拟继续聘请立信担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6年度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行情等,与立信协商确定2026年度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

  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9.16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及建筑业;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项目组人员近三年从业情况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吴雪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于进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张金华

  

  3.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立信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金华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项目合伙人吴雪、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于进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受到一次监管管理措施。

  (三)审计费用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6年度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行情等,与立信协商确定2026年度相关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通过对立信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诚信状况、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审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经验等要求,能够胜任审计工作,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为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立信担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6年度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行情等,与立信协商确定2026年度相关审计费用。

  (三) 生效日期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3007    证券简称:直真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1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更加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对合并报表中截至2025年12月31日相关资产价值出现的减值迹象进行了全面识别与核查,对各项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进行评估、分析,其中对长期股权投资、商誉等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了专项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相关资产进行了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会计处理。

  二、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总体情况

  经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对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计提及转回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1,895.42万元。明细如下表:

  单位:万元

  

  注:以上数据如存在合计尾差,属于四舍五入所致。

  1、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对于个别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已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公司逐笔按照预期信用损失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并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对于未纳入单项计提损失模型范围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按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并根据前瞻性估计进行减值测试。报告期,公司对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计提坏账准备700.81万元,公司对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22.24万元、转回合同资产减值准备52.89万元。

  2、存货,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报告期,公司对存货计提跌价准备42.67万元。

  3、 固定资产,以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孰高作为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报告期,公司对固定资产按账面价值与可回收金额的差额部分,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549.49万元。

  4、商誉,以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孰高作为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报告期,公司对商誉按账面价值与可回收金额的差额部分,计提商誉减值准备633.09万元。

  三、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履行的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四、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对合并利润总额的影响合计为-1,895.42万元,将相应减少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的股东权益。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后,能够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以及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进行了审查,认为: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和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公司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特此公告。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3007                证券简称:直真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9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R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R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01,82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业务概述

  直真科技持续深耕电信运营商市场,围绕其信息网络与 IT 基础设施建设需求,持续提供智能化运营支撑系统(OSS)软件产品及整体解决方案,并逐步将业务拓展至卫星互联网运营商和企业客户等领域。

  在巩固OSS业务技术优势和行业地位的基础上,公司积极把握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机遇,以自主研发的算力调度软件平台为核心技术支撑,战略布局智算中心建设与运营服务业务,形成覆盖“算力供给-调度优化-运营服务”的全链条能力体系,推动公司进一步可持续发展。

  报告期内,直真科技的业务结构由以运营支撑系统(OSS) 为单一业务板块,演进为“OSS+算力”双业务板块运行的发展格局。(2)公司主要产品和服务的基本情况

  公司坚持平台化、产品化技术发展路线,秉持业务需求牵引与技术演进驱动相结合的原则,持续推进产品架构迭代与技术体系优化完善,不断增强技术先进性与市场竞争能力,为客户稳定高效地交付品质可靠和性能优良的产品与解决方案。       在OSS业务领域,公司形成了以网络管理支撑系统、服务运营支撑系统为核心的两大产品体系。围绕电信运营商BOM三域融合发展趋势,公司持续完善产品布局,积极拓展企业运营支撑系统,助力政企客户的数字化与智能化升级。围绕“天地一体化信息网络”国家发展战略,公司积极布局卫星互联网领域,推进面向卫星互联网客户的 OSS 系列产品规划与研发工作,提升对“天地协同、空地融合”新型网络的支撑能力和服务能力,为卫星互联网业务规模化发展提供系统化保障。      在算力业务领域,公司围绕智算中心建设与运营需求,构建了覆盖智算中心建设、算力集群运营及算力服务在内的综合服务体系,依托自主研发的算力调度核心软件,公司面向AI模型训练、推理等多样化应用场景,提供高效、稳定和安全的算力服务能力,为客户AI应用落地提供持续的算力运维和运营支撑,推动算力资源的集约化管理与高效应用。

  

  公司主要产品全景图示意图

  OSS业务板块

  在统一技术底座和数据底座之上,公司逐步形成网络管理支撑、服务运营支撑等电信OSS系列产品以及卫星互联网支撑系统系列产品。主要OSS产品的主要功能及用途如下:

  

  1)网络管理支撑系统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运营商网络运维工作从“面向设备、面向管理”向“面向客户、面向业务、面向服务”转型需要,围绕电信运营商自智网络建设的目标和要求,持续推进网络规划、建设、优化和运营等方向的智能化能力建设,不断丰富网络运维智能化应用场景。依托自主研发的智能体应用平台,公司将自然语言交互、语义理解、智能推理、知识检索等能力应用于网络运维核心业务,有效提升运维效率和质量。

  在具体应用方面,公司重点聚焦故障处理、业务质量优化、网络投诉分析等高频、高价值业务场景,形成了故障识别智能体、运维投诉分析智能体、资源智能体和迁改智能体等系列应用产品,并通过模型上下文协议(Model Context Protocol,MCP)实现多智能体协同运作,推动网络运维流程由以人工分析处理为主向以系统自动化处理为主、人工辅助决策的模式转变,持续支撑电信网络运维能力向高阶自智网络演进。

  在标准与行业合作方面,公司基于电信管理论坛(TMF)发布的高价值场景,参与完成“智能体使能自智网络L4级黑灯运营”(L4 Autonomous Networks:Agent-powered zero-touch workflows)和“多级多智能体网络故障自愈”(Multi-level Multi-Agent Network Fault Healing)等TMF催化剂项目,协助客户提升专业网络的智能化运行和综合管控水平。同时,公司参与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组织的《算力服务商互联能力成熟度模型》行业标准制定,自主研发流量可视化及流量监测系统,为智算中心提供系统级运行监控与支撑能力。2)服务运营支撑系统

  报告期内,在家庭宽带运营支撑方面,公司围绕电信运营商“品质宽带”行动要求,为相关业务提供完整的系统化支撑保障。公司持续推进装机智能体和家宽故障诊断智能体的研发与应用,并将其深度嵌入装维业务场景,重点对数字家庭、家庭宽带质量管理、综合调度以及终端全生命周期管理等系统进行优化升级,持续提升宽带服务与运维的智能化水平。相关解决方案已在现网完成推广应用,装机智能体和家宽故障诊断智能体的日均调用量保持稳步增长。同时,公司依托终端管理平台,高效完成IMS网关、FTTR to B网关、政企组网终端、机顶盒、融合网关及新型云网关等多类型终端的接入与管理能力建设,为家庭客户宽带及相关新业务的上线提供有力支撑,推动家庭信息化业务生态的持续发展。

  在政企运营支撑方面,公司紧密贴合电信运营商对战略客户和商业客户的业务发展规划,持续增强现有产品能力,推进人工智能技术在政企运维场景中的深度应用。报告期内,公司在多个项目中成功落地“5G智能审核助手”“金融客户服务报告小帮手”“5G/物联网售中交付助手”等智能体应用,有效提升政企客户分层运营管理能力和服务支撑的智能化水平。

  针对电信运营商面向大客户提供人工智能数据中心(AIDC)智算服务的运维管理需求,公司深入对接运营商业务流程,推动AIDC运维管理能力与既有政企业务运营支撑体系的深度融合,支撑智算业务在IaaS、PaaS、MaaS、SaaS等全栈服务模式下的信息管理与运维管理工作。报告期内,公司将运营支撑系统(OSS)能力进一步融入电信运营商政企业务体系,形成面向政企客户的服务支撑产品,并已完成中国移动政企渠道的上架准入,为运营商拓展政企市场、提升服务能力提供支撑,实现与客户的协同发展。3)卫星互联网支撑系统

  卫星互联网 OSS 业务是公司将长期服务电信运营商所形成的跨专业、跨域、海量并发的网络管理能力,向卫星星座系统、地面站系统与核心承载网络运维场景的一次跨域外延。其本质是能力复用而非业务转型,与公司电信 OSS 业务共用统一技术底座与数据底座,主要差异体现在客户类型、运维对象与服务模式上。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深化在卫星互联网领域的布局,充分发挥自身在网络管理系统建设方面的技术积累与行业经验,不断拓展既有卫星互联网运营商客户的网络管理能力和业务场景覆盖范围。围绕卫星发射准备、在轨测试验证及全球业务正式运营等关键阶段,公司为客户提供卫星网络运行监控、智能运维、综合调度和流量分析等关键支撑系统,保障卫星通信网络安全、稳定、高效运行。在此基础上,公司依托在卫星互联网网络管理领域的长期规划布局、前瞻性技术预研和工程化实践成果,持续完善面向卫星星座、地面站网及核心承载网络的一体化网络管理解决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成功拓展新的卫星互联网运营商客户,为其星座系统、地面站系统及全球网络资源提供7×24小时不间断的集中监控与统一运维管理支撑,实现跨区域、跨网络层级的协同运维与可视化管控,有效提升客户全球业务运营的稳定性与服务保障能力,进一步巩固公司在卫星互联网网络管理领域的市场地位与技术优势。算力及智能服务板块

  公司紧密围绕国家“东数西算”发展战略、人工智能产业发展规划及智算中心建设和运营的具体需求,聚焦算力与人工智能的深度融合,推出涵盖算力网络规划、建设、运维、优化、运营及人工智能应用的全栈服务体系,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从底层资源融合调度到顶层智能应用的一体化解决方案,赋能行业数字化转型与智能化升级。

  

  1)算力建设

  报告期内,公司承接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大数据处理中心算力集群(一标段)(以下简称“郑州空港算力集群项目(一标段)”)的规划、建设、运维、优化及运营工作,该项目已经完成建设任务,并于2025年11月正式投入商业运营,标志着公司高性能算力运营服务能力的正式形成。2)算力集群运营软件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进算力调度与行业场景深度融合。自研的异构算力调度平台已完成对华为昇腾、寒武纪、海光及英伟达等主流芯片的适配,具备跨地域、多元及异构算力资源的统一纳管与调度能力。公司为浙东南智算中心交付的算力调度平台,成功支撑“人工智能+科学计算+传统实验”相结合的新材料科研新范式;公司承担的重庆西部产业创新算力调度服务平台已于2025年年底上线。通过异构算力调度平台、支持“疆算入渝”计算服务平台和算力运营平台的产品组合和有力支撑,公司不仅仅停留在销售“算力资源”,而是提供“算力资源的可调度能力和可运营能力”。3)算力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智算算力服务业务的关键布局,“郑州空港算力集群项目(一标段)”已投产运营算力5600P(FP16非稀疏半精度),将成为公司业务发展的第二增长曲线。公司积极探索算力并网运营业务,为后续算力运营打下基础。

  该项目的业务意义不仅仅在于“产能规模”本身,而在于公司首次形成了从规划设计、设备集成、系统调度、运维优化到商业运营的完整闭环验证,将逐步形成可复制和推广的能力:智算中心规划与建设能力、异构算力资源集成能力、集群调度与性能优化能力、能耗与安全运维管理能力和商业化运营与客户服务能力。

  公司围绕智算中心建设、算力集群运营软件和算力服务展开业务,根据不同项目类型,三部分独立销售并形成收入,或者形成“建设+软件+运营”一体化、按运营形成收入的商业模型。

  与电信OSS业务相比,算力业务的主要差异在于:一方面具有更高的资本开支强度和更长的回收周期;另一方面,算力运营一旦形成稳定上架率,可持续贡献相对更强的收入延续性。公司的算力业务从2025年11月进入规模化运营阶段。2026年,公司将在做好全面运营的基础上,稳步扩大算力服务规模,并持续拓展各类智算中心的建设、运营及支撑服务。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公司于2025年5月23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确定以公司总股本104,000,000股扣减已回购股份(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累计持有股份2,180,000股)后的股本101,820,000股为基数,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6487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下一年度。公司2024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于2025年6月6日实施完成。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二)公司于2025年7月15日召开的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及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已完成。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和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

  (三)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后续深交所将按规定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相关注册程序。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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