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ST宇顺 公告编号:2026-04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17日以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于2026年4月28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的董事7人,实际出席的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嵇敏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中的“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和“第四节 公司治理”部分,对公司主营业务、资产及负债、投资状况、未来发展的展望、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分别进行了认真梳理、研究与分析。
公司独立董事薛文君女士、石军先生、丁劲松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上述职;上述独立董事提交了关于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董事会据此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专项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经深圳宣达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宣达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出具了《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宣达审字[2026]0103号)及《关于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及扣除后营业收入金额的专项审核报告》(宣达核字[2026]0014号),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051)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五、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鉴于公司截至2025年期末的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值,不满足《公司章程》中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因此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亦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6-05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六、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议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宣达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情况出具了审计报告,详见2026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宣达专审字[2026]0104号)。
七、会议以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了《关于确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制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鉴于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委员、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确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制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八、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申请对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因此同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申请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4)。
九、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55)于2026年4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ST宇顺 公告编号:2026-050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解释19号文”)的要求,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发布解释19号文,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该解释自 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二)会计变更日期
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的变更,自2026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 解释第 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号)相关要求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 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ST宇顺 公告编号:2026-053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制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确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制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薪酬管理制度修订情况
2023年12月22日,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自该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2025年10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修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修订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2月15日,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修订后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自2026年1月1日起实施。
2025年度,公司按照2023年12月22日生效并实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以及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执行。
2026年度,公司将按照2026年1月1日起实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股东会相关决议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及津贴
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结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获得的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及津贴具体如下:
2025年度,公司根据现行薪酬制度,结合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担任的职务、参与经营业绩以及个人绩效等因素确定并发放其薪酬,实际支付情况符合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未出现超标准支付等违规情形。
2、高级管理人员奖金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高级管理人员的奖金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高级管理人员的具体工作考核结果确定,报董事会审批。
2025年度,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经讨论,建议2025年度暂不发放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奖金。
三、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已经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自2026年1月1日起实施。
根据该制度,结合公司战略发展及经营需要,参照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引导激励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各自领域创造价值,提高公司资产质量,提升公司经营业绩,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如下:
1、独立董事:任职津贴为人民币25万元/年,除此以外不再以其他形式从公司领取报酬。
2、公司非独立董事不领取任职津贴,在公司及子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董事按其所任职务领取对应的岗位工资、奖金等报酬。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奖金组成。计算公式为:年度薪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奖金。其中绩效薪酬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基本薪酬根据高级管理人员所任职位的价值、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公司经济效益等因素综合确定;绩效薪酬和奖金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绩效评价确定。
在公司担任多项职务的高级管理人员,按单项职务领取薪酬。
4、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按照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结合公司当年实际经营情况,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确定。
5、上述薪酬或津贴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四、审议程序
《关于确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制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议,鉴于该议案涉及全体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委员、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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