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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5年年度报告网上业绩 说明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038              股票简称:双鹭药业             公告编号:2026-01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4月29日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为建立与投资者良好的沟通机制,使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公司定于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zj/)在线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徐明波先生、独立董事钱令嘉女士及程隆云女士、董事兼董事会秘书梁淑洁女士、财务负责人冀莉女士。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6年5月14日前访问https://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提交问题。敬请广大投资者通过全景网系统提交您所关注的问题,便于公司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提升此次业绩说明会的针对性。此次活动交流期间,投资者仍可登陆活动界面进行互动提问。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38              证券简称:双鹭药业             公告编号:2026-011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经审议,公司董事会拟定于2026年5月29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现将会议的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的届次: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本次股东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9日(星期五)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2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参加股东会的现场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22日(星期五)。

  7、会议的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止2026年5月22日(星期五)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69号碧桐园一号楼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4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公司独立董事钱令嘉女士、程隆云女士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述职。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表决通过,内容详见2026年4月29日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

  注意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上述议案2、议案4、议案5时,需对中小投资者(即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本次股东会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手续:

  a)法人股东凭单位证明(如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单位持股凭证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b)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需持出席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c)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并在来信或传真上写明股东姓名(或名称)、持股数量、股东账户及联系方式,以便登记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26年5月26日17点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2、登记时间:2026年5月25日,2026年5月26日(上午8:30 - 11:30,下午14:00 - 17:0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69号碧桐园一号楼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4、其他事项

  (1)会务联系人:易廷静、王晓光

  联系电话:010-88627635      传真电话:010-88795883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69号碧桐园一号楼公司证券部

  (2)参加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038”,投票简称为“双鹭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本次股东会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本次股东会累计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5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                单位(个人)出席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对以下议题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如委托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被委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038                 证券简称:双鹭药业            公告编号:2026-007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第九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辞职情况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4月27日收到公司董事张家启先生的辞职报告,张家启先生原定任期为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张家启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及相关专业委员会职务。张家启先生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任何职务,且未在公司及子公司任职。截止本公告日,张家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由于张家启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公司章程规定人数,在公司股东会补选新任董事前,张家启先生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公司董事的相关职责并做好相应交接工作。

  张家启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勤勉尽责,公司对其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补选董事情况

  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第二大股东新乡白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董事会提名王中军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时选举王中军先生担任第九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任职将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选举其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后生效),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本次董事候选人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交易所其它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此次补选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 备查文件

  1、 张家启董事的辞职报告;

  2、 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 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

  王中军先生简历

  王中军先生,1970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新乡白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部长、副总会计师,现任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交易所其它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2038                证券简称:双鹭药业              公告编号:2026-006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6年4月27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碧桐园一号楼四层)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16日以通讯方式送达。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徐明波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6名。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审议事项

  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度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s://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004)。《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2025年全年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编制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徐明波董事长代表董事会作了报告。全体与会董事一致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董事会2025年度的各项工作。会上现任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上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s://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及《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总经理对2025年全年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作了《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管理层对2025年全年公司经营状况、预算完成情况进行总结。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反映了公司 2025年度的经营情况。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16,923,903.7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734,614,755.77元,减去支付2024年度普通股股利20,547,000元,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0.00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3,497,143,851.99元,不计提法定公积金。2025年末合并未分配利润为3,481,852,226.54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母公司和合并未分配利润孰低原则,2025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确定为不超过3,481,852,226.54元,同时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5年度权益分派预案为:

  以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27,35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合计派发现金10,273,500元,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3,471,578,726.54 元结转至下一年度。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该议案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管理层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公司在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中披露了原财务人员隋某某涉嫌利用职务便利侵害公司利益一案,并在公司自评中识别出风险点并制订了整改对策和完成时限。经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的具体要求,公司管理层结合实际情况编制了《202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系统地总结了公司2025年在保护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职工权益、保护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权益、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公共关系和社会公益事业等方面所履行的社会责任。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全体董事认为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定,公司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进行汇总,并对2026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公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价格均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梁淑洁女士任关联法人上海信忠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作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5票,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办理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票据贴现、开具银行承兑、银行保函、银行保理、信用证、融资租赁等业务),有效期12个月,具体金额以银行最终批复及合同约定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及品种将视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与银行签署有关文件。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独立性的要求,公司独立董事钱令嘉女士、程隆云女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董事会根据现任独立董事提交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对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认为独立董事符合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出具了《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内容详见2026年4月29日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及《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评估专项意见;内容详见2026年4月29日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合理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25年10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制度原文详见2026年4月29日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该议案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议案表决情况: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董事会于2026年4月27日收到公司董事张家启先生的辞职报告,张家启先生原定任期为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张家启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及相关专业委员会职务。张家启先生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任何职务,且未在公司及子公司任职。截止本公告日,张家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由于张家启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公司章程规定人数,在公司股东会补选新任董事前,张家启先生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公司董事的相关职责并做好相应交接工作。

  经第二大股东新乡白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董事会提名王中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时选举王中军先生担任第九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任职将在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选举其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后生效),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详情请见2026年4月29日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的《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

  该议案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经济行为,维护股东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提请于2026年5月29日召开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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